農曆春節快到了,突然靈機一動,參考「招財進寶」合書的方式,替扁家設計了一幅春貼。經濟不景氣,這個年不好過;錢第一家庭A了那麼多億,如果覺得創意尚可,何妨打賞筆者幾萬元,過個好年。(春貼請見本部落格左上方)
其實這幅春貼,不只扁家的寶徠豪宅可以適用,其他作姦犯科、過年前面臨羈押噩運者,也可以下載在自家張貼,說不定遇上個挺自己的法官,能夠僥倖無保獲釋。
特偵組二度提出抗告,高院再度將案子發回台北地院更裁,而且這次完全不給周占春面子,挑明了說他有違「論理法則及經驗法則」、「司法正義之實現」。
周占春忘了,前菲律賓貪腐總統馬可仕、前秘魯黑金總統藤森,都是現任或卸任元首逃亡至海外,怎麼能夠用「卸任元首」之由,釋放陳水扁?!周占春開出的回籠條款更是荒唐,什麼叫做「遵期到庭,不得挾群眾不到庭」?陳水扁會說那些「眾」是他「聚」的嗎?
但是話說回來,周占春既非上帝更非皇帝,若不是特偵組趕業績、讓人找到縫隙可鑽,扁家的寶徠花園憑什麼開出「『春』天的花蕊」,讓陳水扁歡唱「不擱有汝甲阮來照顧」?不只是延押跟聲押庭,就連起訴書中求處所謂「最嚴厲之刑」,都被獨派大老許世楷消遣為「不像有法律常識說的話」。
現在併案之後,審判長換成了蔡守訓。許多恨不得馬上把陳水扁關起來的人,爽死了!爽你個大頭,這才麻煩。單看蔡守訓去年審理馬英九的特別費案,判決無罪的資歷;如果他跟特偵組都說不出強而有力的主張,保證再度坐實陳水扁「馬英九政治追殺」的指控。
而案子從周占春轉到蔡守訓手上,又將被繪聲繪影成「政治黑手介入司法」。就算再度讓陳水扁變成二六三○,也不過是讓他的「政治迫害履歷」多添上一筆罷矣!
審判長還是周占春的時候,特偵組的抗告、以及高院的裁定,都不太可能改變周占春的判決。道理很簡單,如果周占春更裁之後決定羈押陳水扁,豈不是自掌其嘴?更遑論他的政治態度了!
周占春被高院與外界批評有違司法正義之實現,還有一個後遺症,就是讓後繼者左右為難;尤其蔡守訓判決過的特別費案,是陳水扁企圖跟國務機要費案綁在一起的敏感案件。明知扁家有足夠的財力可以逃亡,明知陳水扁鐵定會用機關算盡去滅證;但是判決羈押陳水扁,將蒙受多大的抹藍?
前事不忘,後事之師,關鍵不在院方、而在檢方。換了審判長之後,特偵組必須審慎為之;倘若一仍舊緒,提不出迫切而周延的主張,則「蔡守訓的判決」將還會是「周占春的判決」。
特偵組一元復始,蔡守訓才能萬象更新。陳雲南先生,您說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