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二○算是陳幸妤解脫的日子——因為總統換人,她終於可以罵「總統政績很爛」了。起初我覺得很納悶,馬英九才執政滿月,陳幸妤怎麼就來說三道四?
但是仔細想來,陳幸妤罵的其實也並非全無道理。
第一,馬英九還在忙著收拾她老爸留下的爛攤子。這個攤子爛得嚇死人,叫天王老子來也沒那麼快搞定。
第二,如果沒有「上杜下謝連莊」,說不定現在還是民進黨執政,陳水扁還是太上皇。不料像莊國榮這種卡,馬英九還出面力保他的飯碗,豈不是存心跟陳幸妤一家人過不去?
陳幸妤心裡一定很嘔!邱毅罵我老爸,我恨得咬牙切齒,恨不得在他入監時跑到高雄監獄放鞭炮;莊國榮罵馬英九老爸,馬英九竟然呼籲「社會再給他一次機會」。噢,就你馬英九夠厚道、有風度!?
撇開私領域的問題不談,馬英九出面力保莊國榮,實在教人不敢恭維。
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說,馬英九認為莊國榮如果終身不得擔任教職,是逾越了比例原則。看來馬英九當了總統之後,就忘了怎麼當老師了。莊國榮在公開場合——特別是各家新聞台都會live轉播的場合,口出宇宙無敵超級穢言,無論他在公共行政的「言教」如何,至少在「身教」上是完全不及格的。而《教師法》第十四條「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立意不就是後者嗎?
若說莊國榮因為口出八字經,連改行當雲林縣教育處長、記者、保險經紀人、古蹟解說員……的工作權都被剝奪,那才叫不符比例原則。但是做為一名必須身教、言教兼備的教師,莊國榮又憑什麼!難道就因為總統一句話,《教師法》便該形同具文?
馬英九出面之後,政大態度軟化,莊國榮得了便宜還賣乖,「很高興總統能夠依法行事,讓事情單純化,也相信政大能夠做出最恰當的決定。」
馬英九依法行事了嗎?從大學自主的角度來看,連教育部長都管不著的這檔事,怎麼會由一位口口聲聲尊重憲法、退居二線的總統來撈過界呢?
馬英九讓事情單純化了嗎?其實,這反而是讓事情複雜化了!政大援引的法條如果有錯,那就針對此點進行檢討。如果沒錯,馬英九都說話了,劉兆玄能反對嗎?鄭瑞城能說不嗎?政大校長敢逆其麟嗎?這不是讓原本單純的校務,因為政治力干擾而質變嗎?
看見獲得「總統關愛眼神」的莊國榮,不禁想起正在台北監獄服刑的余文。如果政大決定不續聘莊國榮,是違反了比例原則;那麼只因圖作業之便、並未貪污的余文,這趟牢獄之災就完全符合比例原則?
突然提起余文,並非主張馬英九應該干預司法,讓昔日部屬免其罪、緩其刑,而是主張一視同仁。有次,弟子問孔子對以德報怨的看法,孔子說:「何以報德?以直報怨,以德報德。」就以直報怨的角度來看,要嘛認定政大為錯引法條或欲加之罪,要嘛就別只因總統個人意旨,而加註「不表示他校不得聘用」。否則,《教師法》所謂「教師聘任後除有下列各款之一者外,不得解聘、停聘或不續聘」,豈不是嚴重亂了套?
憑什麼因為馬英九一番話,搞出個「莊國榮條款」!
馬英九不能因為私領域的「厚道」,影響公領域的「師道」。一旦公私不分,遲早出其他的紕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