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貫徹廢除死刑的理念,法務部長王清峰干犯眾怒,大膽表態,直言「任內不會簽署任何一件死刑執行案」,在強大的民意壓力下,她最後終於遞出辭呈,黯然下台。王清峰寧鳴而死,不默而生,求仁得仁,當無愧於心。
對於她的去職,反對廢除死刑的絕大多數民眾、民代及官員無不額首稱慶,認為她既然不能依法行政,根本不配當個法務部長,早該去職。只不過,王清峰主張廢除死刑,非僅一日,亦從未隱藏她的堅持。這種堅持,在她被任命為法務部長時,總統或行政院長也早該知悉。我不知道當初總統或行政院長要延攬她為法務部長時,有沒有跟她討論過死刑存廢的議題,以及她上任勢必要面對是否批准死刑執行案的問題。如果沒有討論,或是討論後仍然任命她,那不正代表總統或行政院長支持(至少是不反對)她的理念?所以,如果廢除死刑的主張,並非成為王清峰被任命為法務部長的障礙,為什麼今日卻成為她去職的主因?如果一路走來,王清峰並沒有變,那麼,是誰變了呢?是誰妥協了呢?
更何況,任內不批准死刑執行案的法務部長,王清峰並非第一人。在她之前,施茂林、陳定南也都如此。為何前兩任部長都沒有因為不執行死刑而下台,獨獨王清峰要因此而去職呢?難道說,對於自己所堅持的理念,僅因不能見容於主流民意,就只能做而不能說嗎?這是不是太虛偽了呢?
王清峰當然可以有所選擇。
當檢察總統被提名人黃世銘在立法院接受資格審查時,說出他「雖然主張廢除死刑,但定讞者仍依執行」的立場時,王清峰可以選擇沈默,不必熬夜趕出「理性與寬容」這篇文章;當立委吳育昇在質詢法務部為何遲遲不槍決44名死囚時,王清峰可以選擇說「不是不執行,而是還在斟酌考量中」。她可以選擇對於死刑存廢不表態,但卻以行動實踐她不執行死刑的理念,可是她寧可選擇與主流民意正面對抗,把死刑存廢的議題拉到檯面,成為公共政策辯論的焦點。與其說她笨,我寧願相信這是一種勇氣。
勇者無懼。堅持理念的人,會為自己的信仰欣然赴死。這種勇氣,沒幾個人做得到。
王清峰,我敬佩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