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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美青該辭職嗎?這還用說!

2008-03-24 19:30迴響:130點閱:60016

周美青該辭職嗎?這還用說!

 

選後最發燒的問題,不是要不要追究陳水扁的貪腐劣行,不是探討新政府的內閣首長由誰出任,大夥兒關注的焦點,竟是馬英九的夫人周美青是否該繼續在兆豐金控任職。

 

對於此一議題,當然,正反意見都有。若以我個人的看法,毫不猶豫的,我馬上會說:「周美青該辭職嗎?那還用說!」

 

周美青目前是兆豐金控的法務處長。或許,外界對於這個職務的工作性質為何,並沒有那麼深刻的了解。連我自己,也是在前年底接任TVBS電視台的法務經理後,才慢慢的體會到一家公司的法務部門,究竟在忙些什麼事。而正因為自己有了相近的工作經驗,我才會直言無諱的認為,周美青當然應該辭職。

 

法務部門的業務相當龐雜。對內、對外的工作都有。舉例來說,公司要與外頭的企業簽訂合約,這時,法務部門就要上場。有時,要審核對方提出的合約條款,有時,這些條件必須由自己擬定。如果雙方意見不一時,一份合約的草稿來來往往,電話來來回回,條款一修二修三修,都是家常便飯。又有時,牽涉到侵權事件,法務部門也要出面處理,或談判、或興訟,那也都是司空見慣之事。

 

我很難想像,當周美青成了第一夫人之後,她若再以兆豐金控法務處長的身分,與其他公司的法務對象談判時,人家會不會懾於她的背景,而主動或被動、自願或心不甘情不願的退讓?當她代表兆豐金控控告別人時,法官能不能承受被大批隨扈包圍的第一夫人以一家公司的訴訟代理人身分出庭?當法官下了判決時,不論兆豐金控輸或贏了官司,誰不會質疑,法官果真「我心如秤」不偏不倚?就算從此周美青深居簡出,不再參與對外的活動或業務,而全數委由下屬處理,誰又能保證,沒有人會打著「我老闆是第一夫人喔!」的名號,逼迫對手接受不平等條件?

 

這不是杞人憂天,這是為了避免瓜田李下。清廉自持的馬英九,不能不嚴肅面對流言可畏。

 

舉兩個馬英九一定都很熟悉的例子。

 

當年,馬英九當法務部長時,他年歲尚青,風度翩翩,吸引不少女性部屬的目光。而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風言風語,馬英九立下規矩,凡有女性部屬到部長室時,大門一律不准關上。這道理很簡單。因為,只要大門打開,外頭的人,以及裡頭的人,都沒有想入非非的空間。

 

再舉一例。

 

馬英九當法務部長時,當時法務部所屬的調查局局長吳東明曾訂下一個嚴苛到違反人權的規矩。他下令:「外勤調查員的配偶如果在證券公司任職者,其配偶必須馬上辭職,否則,調查員必須改調內勤。」對此,吳東明曾解釋,調查局那段時間正積極清查股市違約交割及內線交易案件。如果調查員的配偶在證券公司上班,外界一定懷疑調查員可能利用機會趁機放空。所以,為了杜絕外界的疑慮,他下令外勤調查員的配偶不能繼續在號子上班。吳東明說:「調查員必須遵守比一般民眾更高的道德標準。」

 

對於吳東明的規定,馬英九並沒有反對。

 

調查員的配偶在證券公司上班,不必然就一定會透過內線消息放空股票;女性員工進入大門深鎖的部長室,不一定會發生類似「柯林頓vs.陸文絲基」事件。同樣的,周美青繼續在兆豐金控任職,也不能斷言一定會讓她的對手感受到壓力。但是,如果身分已經變成第一家庭的成員,而不明白個人權利必須限縮,卻還堅持自己只是個小老百姓,享有與常人般無異的權益,那其實與社會的期待不符,也未免過於矯情。

 

希拉蕊就是個好例子。

 

在柯林頓還沒步入政界前,希拉蕊是美國執業律師,收入遠比柯林頓高。但當柯林頓踏入政壇後,希拉蕊卻只能辭去律師職務。

 

這裡頭,沒有法律規定如何如何的問題,也沒有誰為誰犧牲的問題,重點是,律師、法務處長,這都是屬於「競爭型業務」,必須與他人發生競爭關係。當商場上的兩方針鋒相對,寸土必爭時,其中一方的代表是個具有第一夫人頭銜之人,誰能認為,這場競爭會公平無私?

 

周美青如果是醫生、老師,我不認為她該辭職。但她既然身為兆豐金控的法務處長,這職務,絕對與她第一夫人的身分利益衝突。我知道周美青一定覺得委曲,但成為第一家庭的成員,這種抉擇,卻絕對必要。

 

讓我們看看周美青的智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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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fld/archive/2008/03/24/261889.html
2008-03-24 19:30作者:范立達分類:時評迴響:130點閱:60016

迴響與引用列表

回應: 周美青該辭職嗎?這還用說!

看來還是吳育昇等的這些"新夫人派"贏了,表演忠心狗腿第一仗就成功了,一葉知秋,接下來的人事安排,還能不是老樣子嗎??

2008-03-25 15:28 傻眼

回應: 周美青該辭職嗎?這還用說!

如果是畏懼周美青的"官威"而有所退讓,那該檢討的是法官以及被他官威所震攝的傢伙才是吧!現在最大的問題不是上班不上班,人家吳淑珍,不但沒上班,說難聽點,還不良於行,行動都不方便了,還不是一樣能橋東橋西。人在家中坐,禮券一樣天上來了不是?

2008-03-25 15:15 hehehehe

回應: 周美青該辭職嗎?這還用說!

「第一夫人」這個「職位」對國家真的這麼重要嗎?小泉首相沒夫人也能治理國家、也能出訪,為什麼不能跳脫既有架構來思考?

利益迴避、安全考量在目前都是正確的,但是如能重新定位總統夫人的角色,再來解決問題,就能進步;因噎廢食只會原地踏步。

期待周美青的決定,給台灣帶來新的思考空間及方向...

2008-03-25 13:53 Sofi

回應: 周美青該辭職嗎?這還用說!

Jason> 馬英九有交代
Jason> 連30元的馬克杯也不能拿
Jason> 不過既然特別費也進私人口袋了
Jason> 周每青繼續上班也沒差吧?
Jason> 有媒體製造輿論掩護 一切好辦事....

希望藍營媒體能有民視一般在苗栗變出十萬票的本事。

2008-03-25 13:23 楊文衡

回應: 周美青該辭職嗎?這還用說!

vicky lin> 再補充,如果維中是公民,但是元中是
vicky lin> 何種身分留在美國,

外國學生,和陳致中當年一樣,每個留學美國的學生都
知道答案。

vicky lin> 是否有綠卡如果是否是周美青的綠卡辦的
vicky lin> 是否周美青的綠卡沒有過期.
vicky lin> 享受權力就得付出義務

那麼你要先指出第一夫人的義務。

你其他的論點,等你指出第一夫人的義務後再談。


2008-03-25 13:20 楊文衡

回應: 周美青該辭職嗎?這還用說!


替她權衡一切之後,我認為周美青以辭掉現職為明智。

她是個明智的人,我相信她會辭掉現職。

2008-03-25 13:04 SCFtw2

回應: 周美青該辭職嗎?這還用說!

何謂「民主」精神:體諒「第一夫人」有自己的選擇!給予個人最大「自由」!
何謂「法治」精神:要求「第一夫人」要主動避開利益衝突!所有公民適用同一標準!!!
立委李紀珠在上任前將自己股票脫手即是最佳榜樣!!!
「法治」精神不因「人」而有差異!!!

有「民主」「法治」素養的公民,看公共議題不能因「人」而有差異!
馬嫂與扁嫂應適用同一標準,才符「法治」精神!!!

2008-03-25 12:23 人性原罪

回應: 周美青該辭職嗎?這還用說!

馬英九,請給個說法!

一句古老的銘言是這麼說的:「當你伸出食指指著別人時,另外四根指頭指的是自己。」這句話,必須送給國民黨主席馬英九。

兩件事,馬英九都欠他的支持者一個說法。

一件,是他家養的狗,馬小九。一件,是他提名,並且大力輔選後當選的基隆市長許財利。

人養狗,沒什麼問題,不過,拿特支費養狗,這問題就很大。雖然說,狗再怎麼能吃,也不可能吃掉一座金山銀山,但別忘了老祖宗告訴我們的話:「莫以惡小而為之。」一個以高道德標準自許的市長兼黨主席,舉止行事裡不能摻上半粒砂。馬小九吃掉多少特別費,吐出來,還回去,這是最基本的要求,談不上什麼人格高尚。倒是馬英九真欠國人一個說法,他或許該考慮一下怎麼跟大家解釋,當他指責阿扁不該拿總統府預算養阿卿嫂時,為什麼又可以臉不紅氣不喘的拿特支費養條狗?小馬比阿扁,真有高明到哪裡去嗎?

再說許財利。

許財利涉案,檢調單位早在縣市長選舉之前,就發動過搜索偵查行動。幹過法務部長的馬英九,一定比誰都清楚,司法單位要動一位縣太爺,沒有七、八分把握,誰敢貿然行動?但是,提名時,照舊提名,競選時,照常輔選,結果,一審判出重刑,馬英九卻只有道歉一句。這樣,就能了事嗎?要說道歉,民進黨比國民黨更會道歉,但又如何呢?不改的,依然沒改,做錯的,還是照錯。當道歉成了口頭禪,就再沒人相信他的誠意了。

所以,這兩件事,對馬英九來說,都很要緊。他有義務告訴大家,為什麼養狗的錢,會是公帑?是無心之過?還是明知故犯?他要如何保證,爾後不會再有類似公私不分的情事發生?另外,對於許財利事件,大錯既已鑄成,現下,該如何處置?開除黨籍嗎?對於一個已經拿到縣長寶座的政客來說,那是最不痛不癢的處份。馬英九有沒有氣魄,飭令許財利辭職呢?如果許財利不從,馬英九有沒有壯士斷腕的勇氣,在許財利任滿一年後,立即發動罷免行動?解鈴還需繫鈴人,如果馬英九只貪圖多爭取一席泛藍縣市長席次,而縱容許財利繼續在任,那麼,他再沒有資格批評陳水扁。說穿了,這兩人是一路貨。

馬英九,請給個說法,請做給我們看!

2008-03-25 11:57 范立達~底下這篇您自己寫的,內文錯誤,也要給個說法

回應: 周美青該辭職嗎?這還用說!

為什麼,我只感覺到一群沙文豬在談「周美青該不該辭職」?
周美青是個人,她有智慧,有自己的思想跟決定,OK?每個人都要跳出來,替她作人生的決定,你們為她的後半人生負責嗎?
再者,馬上,那麼周美青是「附屬於男人下的第一夫人」嗎?她的行止,要依馬的作為而作為?
吵了半天,要不要辭,決定在周美青,而不在你我這一群「閒人」。
吵了半天,看了實在很無聊,矮化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女性的智慧,還把她當成一個男人的「附屬品」,無聊!無聊!無聊!
大家有那精神,不妨去拚拚經濟吧!

2008-03-25 11:40 osma

回應: 周美青該辭職嗎?這還用說!

剛開始我也很認同周美青應該繼續她原來的工作, 對於一個一向獨立慣了的現代職業婦女, 要放棄工作了 26年喜愛又專業的法務工作,實在是很大的犧牲.

但是這幾天看到了許多人或持反對或持贊成的不同意見(大體上也都是基於不同角度愛護她的心情), 我原來的想法開始動搖了, 現在漸漸傾向另一邊.

用另一種思考: 如果在這個時候辭去工作, 給自己一個機會, 換個跑道挑戰一下是不是也是很難得的經驗呢? 在為馬英九拉票時就可看到她對人的體貼, 我深信周美青是一個很有愛心, 很善良的人, 基於她工作的成就, 也是個很有能力的女性, 我們的社會上還有很多需要幫助的團體, 如果能有她的協助而獲得更好的生活, 是不是也很有意義呢. 把這個轉折當作一種承擔, 而不是犧牲!

但是不論周美青做那一種決定, 讓我們一起祝福她, 幫助她!

2008-03-25 11:28 AN

回應: 周美青該辭職嗎?這還用說!


今天周美青的問題不在是否有工作而在她的工作內容
如果她是小學老師,醫護人員,百貨公司主管,餐廳老闆,運動教練
和政府相關政策不會產生利益輸送可能性的工作
當然可以依其意願(是否要辭就看她對中華民國有多少感情)
但若該職務已明顯和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衝突
就該申請調職或留職停薪或退休
者應是最基本的守法精神

2008-03-25 10:53 pp

回應: 周美青該辭職嗎?這還用說!

,元首慢跑夫人搭公車 馬府小事民主大事

【聯合報╱秦繼華/交大教授(新竹市)】 2008.03.25 02:19 am


馬英九先生伉儷,生活習慣平民化,一個喜歡慢跑,一個每天搭公車上班。這是馬府的小事,卻是民主文化中的大事。

中共改革開放後,曾派出大批留學生與訪問學者到世界各先進國,其中派往德國的留學生,在一九八○年代歷經一次震撼教育。當時德國總統Richard von Weizsacker每天自行開車上班,有一天,他與妻子在路上碰到一樁車禍,總統先生與夫人停車,把傷者緊急送到醫院。

國家元首碰到車禍,親自把傷者緊急送往醫院,對中共統治下的留學生與訪問學者,是很大的震撼教育。

台灣碰巧也得到一個類似的機會。任何人,只要到台北市景美區興安里散步,就有可能碰到慢跑的國家元首,並跟他打招呼。任何人,只要在台北市搭公車,就有可能跟國家元首夫人並肩坐在一起。

一位特意到景美興安里看馬英九慢跑的大陸觀光客說:他要來親眼看一下,華人世界最高規格的民主是什麼樣子。他看到的,元首慢跑,元首夫人搭公車,將給中共統治下的人民,一個超級震撼。

台灣民眾,在民進黨洗腦下,習於將中國大陸當成敵國,對中共部署飛彈一事,耿耿於懷。其實,就算真正的敵國之間,飛彈的部署與發射,都不由軍事決定。冷戰時期美蘇彼此以洲際飛彈及核武彈頭互相瞄準,最後都沒有發射。只要在政治上還沒有走到必須相互毀滅,飛彈的設置都只是擺設。

在真正的敵國之間都如此,更何況,中共統治下的人民,還沒有真正把台灣當成敵國,反而引頸相望,想看看台灣所達到的華人世界最高規格的民主是何模樣?

長久而言,一個在家門口慢跑的元首,及一個搭公車上班的元首夫人,對中共統治者的壓力,遠勝於所有台灣武器的總和。

2008-03-25 10:33 如果女性任總統 先生也要辭職嗎?????

回應: 周美青該辭職嗎?這還用說!

法務部官員說,周美青如續任兆豐金經理人層級主管,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兆豐金恐將無法與政府單位進行交易行為。
--------------------------------------
難道要因周美青而修改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嗎?
還沒上任就想耍特權

2008-03-25 10:28 pp

回應: 周美青該辭職嗎?這還用說!


"在柯林頓還沒步入政界前,希拉蕊是美國執業律師,收入遠比柯林頓高。但當柯林頓踏入政壇後,希拉蕊卻只能辭去律師職務."

When Bill Clinton was Governor of Arkansas, Hillary Clinton continued to work as an attorney at the Rose Law Firm.

周美青 may work as an internal staff member instead of the Director for the legal department. As a staff member, she may handle only internal affairs without external contacts. 周美青 may work for a private law firm as well.

If the wife of the former U.K. Primer Minister could work as an attorney, why not 周美青?





2008-03-25 09:58 blue

回應: 周美青該辭職嗎?這還用說!

馬英九有交代
連30元的馬克杯也不能拿

不過既然特別費也進私人口袋了
周每青繼續上班也沒差吧?
有媒體製造輿論掩護 一切好辦事....

2008-03-25 09:44 Jason

回應: 周美青該辭職嗎?這還用說!

再補充,如果維中是公民,但是元中是何種身分留在美國,是否有綠卡如果是否是周美青的綠卡辦的是否周美青的綠卡沒有過期.
享受權力就得付出義務不然就不要一起搬去官邸,不可能又要當第一夫人又要躲到BANK裏頭,要賺錢又要自由,天下沒有那麼好的事,就像藝人想享有光環又說出們沒有自由。我覺得很好笑,我們在外國隨便開股票戶口都必會填是否有任何親人在上市公司,更何況是第一夫人,不要說什麼單單外匯消息就是很難避免,而且他的女兒也可以用美國身分在美國開戶炒外匯像台幣美元之類,所以不要說美國身分沒有關係,因為用美國身分在美國有的金融行為是不被控制不被約訴,況且我們也沒有邦交所以美國不會提供資料給台灣。馬英九沒有辦法搞定自己的wife,他如何handle那群豺狼虎豹的立委。真是憂心!!

2008-03-25 09:21 vicky lin

回應: 周美青該辭職嗎?這還用說!

我在周美青的言行上看到吳淑珍的影子
雖然一是職業婦女一是家庭主婦
但是兩人都完全不把中華民國放在眼中
兩人都認為自己最重要
只要自己高興就好了
一個認為工作最愉快
一個認為在家喬事情最高興
請問這兩人有沒有想過第一夫人應該做些什麼事
難道社會公益慈善在台灣是無意義的嗎
難道第一夫人只能躲在家中職場嗎
難道她們只會在選舉時出來鞠躬嗎
難道一點也不想關懷整個社會嗎
難道只有自己的工作和兩個美國人女兒才是最重要的嗎
只能說
周美青和吳淑珍骨子裡是同一種人

2008-03-25 09:14 jjj

回應: 周美青該辭職嗎?這還用說!

vicky lin> other thing 馬維中是美國公民why
vicky lin> we have to pay for隨從的錢.

因為你和Jason一樣,只愛強調馬維中是美國公民,
卻不提她也是中華民國公民。

2008-03-25 09:03 楊文衡

回應: 周美青該辭職嗎?這還用說!

Jason> 這就是特權了 還公司配合馬政府咧
Jason> 其他同在公司上班的人有這種待遇嗎?
Jason> 很多人對利益迴避的基本思考顯然不足

Jason一定想告訴我們趙建銘的同事們都有國安局的隨扈
幫忙提包包。

2008-03-25 09:00 楊文衡

回應: 周美青該辭職嗎?這還用說!

我覺得你講得很對,而且first lady is really different .

other thing 馬維中是美國公民why we have to pay for隨從的錢.

2008-03-25 08:49 vicky lin
共7頁: 1 2 3 4 5 6 7 ,目前在第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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