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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要道歉?

2008-02-22 11:12迴響:54點閱:15845

為何要道歉?

 

 

二月二十一日下午三點零五分,香港九龍灣展貿中心辦了一場記者會。兩岸三地超過三百名的記者齊聚一堂。他們蜂擁而至的原因,不是為了什麼政治社會經濟民生的大事,而是為了想聽聽一個男人對於他和他的女友們的私密照曝光,有個什麼樣的說法。

這場記者會很短。前後不超過七分鐘。但,就在這麼短促的記者會中,主角陳冠希卻連續道歉了十次。

我不太懂。陳冠希為何要道歉。

 

陳冠希和女友們的私密照,已經在網路上大量流傳,縱然警方大力抓人,但資訊只要一上了網路之後,就像水銀洩地,想禁也禁不了。所以,想看的人,大概也不難取得這些資訊。我也不諱言,該看的,我大概全都看過。

若問我看了這幾百張照片後,心中有什麼感想?坦白說,憐憫、同情的成分,絕對大過於看好戲的心態。沒錯,一初始,看這些照片的主要動機,是為了滿足心頭的好奇感,但是,一張張看過,好奇感滿足後,剩下的,就只是不忍。

會有人能透過這些照片助「性」嗎?我強烈懷疑。至少,在我觀看的過程中,我絲毫沒有半點心馳,我也很難相信,有任何人能夠藉由觀賞這些照片,而得到性慾上的滿足感。

那些相片,很顯而易見的,都是陳冠希,以及他的歷任女友們,在最親密的時候,留下的私密照片。陳冠希為什麼要拍?女友們又為什麼同意讓人拍?我不想探究。但能肯定的是,在拍與被拍者的心中,他或她,都壓根兒沒有想過,有朝一日,這些照片會被第三雙或更多雙的眼睛看到。他們純然是在一種很信賴、很互信的情況下,留下這些影像,但如今,全世界,包括你我,都正在消費他們的隱私,其目的,只為了滿足我們個人的偷窺慾。

這當然很殘忍。

 

其實,陳冠希,和他的女友們,一切的所做所為,並沒有比你我更下流。

不信?把你和你的性伴侶在床上活動的過程拍攝下來,自個兒瞧一遍,說不定更加精彩。再不然,在床頭安一座錄音機,錄下你們在床上的淫聲浪語。聽過兩遍後,再來告訴我,誰比誰道德。

 

人與人之間的私密活動,本來就沒有是非對錯可言。如果當事人之間,都是你情我願,他們喜歡用什麼方式相處、或是尋得快樂與滿足,那都不是第三人有權過問或介入之事。所以,在陳冠希和眾女友們的私密照曝光後,有人說,陳冠希不道德,這話,就像上古時代,有人生了一堆子女,卻又說,「性是髒事」一樣的不可思議與假道學。

 

這些照片的曝光,會對未成年的孩子們造成影響?有可能。但就算如此,這筆帳,也不能算在陳冠希頭上。因為,相片是他拍的,但,不是他散布的。

 

到今日,我們都已經可以接受,一名穿著曝露的妙齡女子,不代表她就活該被強暴。如果真被侵犯,那也絕對不是她的錯。因為,每個人都有他自己的表現自由。她想怎麼穿著、想怎麼打扮自己,她都有至高無上的權力,不容他人指三道四。而別人,更沒有權力因為一個人的打扮入時,引人心癢難耐,別人就可以逾越法律的拘束,恣意去欺凌她。

再講得更淺白一點。當你看到銀行裡頭白花花的一堆鈔票時,你能不能很理直氣壯的都搶過來?然後說:「是銀行自己沒把錢綑好,怎能怪我?」

 

「不是你的東西,你就不能碰!」就是這麼簡單的道理。

不管這東西擺放得再怎麼誘人,只要你並不是所有權人,你就沒資格碰。不是你的錢,你不能拿;不是你的女人,你不能碰;不是你的照片,你不能散播。至於說,錢要怎麼擺,女人要怎麼打扮,相片拍得怎麼火辣,那都不干你的事。

所以,陳冠希要交幾個女朋友,要和女友們拍什麼樣的照片,又豈是你我可以過問之事?他和女友們的私密照被大量曝光,可惡的,是那些竊取人家隱私,並惡意散布的匿名者,不是陳冠希。陳冠希和他的女友們,唯一不同的角色,一個是拍攝者,另一個是被拍者,但在照片曝光後,他們同為受害者的身分,卻無二致。我看不到外界去譴責那些惡意散布照片者,但卻看到一大堆人指責陳冠希,而陳冠希也真的出來開記者會,連番道歉。這是什麼道理?

 

可以不支持、不認同陳冠希拍下這些照片的作法。就像我和你飲食的口味也未必相同。但對於照片的外流,對陳冠希、和他的女友們,我們都該抱著一份同情。他們,並沒有比你我更糟。他們,只是比你我不幸,因為他們是公眾人物,因為他們的隱私曝光,因為他們在非自願的情況下,最私密的空間被社會大眾任意地消費。

 

該道歉的是誰?不是陳冠希、不是他的女友們,而是那些散布照片的人。還有我,因為我看了那些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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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fld/archive/2008/02/22/248895.html
2008-02-22 11:12作者:范立達分類:時評迴響:54點閱:15845

迴響與引用列表

回應: 為何要道歉?

個人是很懷疑:
這件事要是發生在英國(女主角換成是知名英國女星),英國的司法"會不對他採取追訴的態度"?
(尤其民事方面,可能讓他傾家蕩產)

*香港在英屬後期的司法水準,是讓人稱道的,但現在的水準,個人認係:已顯不符時代!

2008-02-22 20:02 什麼是玩政治

回應: 為何要道歉?

Do the right thing!

2008-02-22 19:50 Honesty is the best policy.

回應: 為何要道歉?

太嫩了

你要是用心替那些明明知道自己是名人或者想走星途,明明知道在社會窺私心態下這種照片一流出自己的星途和人生全都會完蛋的女人想一想
替那些就算知道如此,還愛他愛到/信任他信任到任由他照那些照片,任他自行保管自己回味,也不要求刪除滅跡的女人想一想

你就不會說 陳冠希沒什麼好道歉的

別人因為相信你 因為愛你
而把自己的稀世珍寶放在你家
你卻像那個只會跳舞沒有腦袋的林懷民一樣
把別人珍而重之因為愛因為信任留給你保管的東西
別人跟你嚴肅的說 一漏出去我就完了 千萬要用你的命好好保護的東西
你把它隨便留在個山上的鐵皮屋裡
被人輕易竊走 輕易燒燬 讓這些女人萬劫不復

你認為你不用為保管人家的東西保管不週道歉?
你認為你只需要說一句"這一切都是小偷的錯,我也是受害者"或甚至"照片版權是我的你敢拍敢留給我就該隨我處置"就好了?

有的時候真不知道這些自命自由派的人在想什麼...

2008-02-22 19:46 RCL

回應: 為何要道歉?

補充:
隱私權的保護問題,
在"對陳冠希的侵害"方面,是對他的侵害,
在對"被侵害的女主角"方面,他是無法排除"侵害者的地位"_起碼是"間接的侵害關係".

*載女友而發生被撞的傷害,法律就該女友的受害,是有兩個"追究"或"求償"的對象的_撞人的他車的駕駛者和載他的男友(如果都有"因果關係"的話)!


2008-02-22 19:33 什麼是玩政治

回應: 為何要道歉?

totally agree with you....He is the victim too

2008-02-22 19:29 wilson

回應: 為何要道歉?

能力強的人總要謙虛點,
以陳冠希如此輝煌的成就,
道歉只是表達: "對不起, 我太強了, 這種前所未有,後繼無人的成就, 把你們都比下去了."

2008-02-22 18:07 能力強的人總要謙虛點

回應: 為何要道歉?

這種事情是扯不清楚的
陳冠希畢竟都道過歉了
也毀了整個影藝前途

可散發陳冠希照片的幕後黑手變成最大的贏家
這會有什麼後果和影響才是值得關注的

見不賢<沒苛責陳冠希之意 而是整個事件的荒謬>
內自省焉吧

2008-02-22 18:01 老銀

回應: 為何要道歉?

按照道理講,你該去問陳冠希「為何要道歉」?是他在道歉,不去問他,卻跟大家講一堆道理,然後反對他道歉,其實是在反對社會跟媒體「獵殺」的一窩風泛道德位置。
不過說真的,這種反對實在太廉價了!
去問他本人吧!他有他的道理!不過那些道理可能不足為外人道矣!而他道歉背後的狀態,恐怕也不是你這樣廉價地探討與反對能夠處裡的!哀啊!

2008-02-22 17:28 支持政黨輪替

回應: 為何要道歉?



>>>> 2008-02-22 16:41 | 范立達

Dear 蕙仙:

謝謝妳的到訪及留言。
有關於妳對陳冠希事件的看法,我早上貼文時,也已經拜讀過了。對於妳的觀點,我有些不同想法,提出供參。

一、妳說:「不從比較嚴格的道德層面來談這件事,這些照片畢竟是從他的電腦裡流出去的,陳冠希就算沒有法律責任,對那些女性友人,他也有道義責任,不是嗎?」我想用其他的例子來說明。假設,我家的大門沒鎖好,或是鎖得不牢靠,有個宵小闖進來,把家裡偷光了。我想,每個人都會覺得我是個失主、是個苦主,而不會有人認為我是加害人吧?再舉一個例子。A先生開車載著他的女朋友,結果,被人撞了,而女朋友不幸當場慘死車內。會有人指責說,A先車的車子鈑金太薄,擋不住衝撞,才導致他女朋友不幸嗎?大概不會吧?

我想陳述的重點是:「在我的私密空間,我要怎麼做,那是我的自由。就算我不設防,也不代表你就有權任意入侵或竊取我的東西。」這是隱私權最基本的要求。以前警察臨檢時常說的那句:「如果你沒有犯罪,何必怕我們搜?」這種爛話早該被淘汰了。的確,相片是從陳冠希的電腦裡流出來的,但這種情形,可能發生在每一個電腦送修的user身上,誰都可能是下一個倒霉鬼。我就不懂,這件事發生後,每天的新聞都在告訴我們,電腦送修時,要如何如何把資料備份出來,再把硬碟的資料如何如何的刪掉,但為什麼沒有人警告,那些資料,就算我沒有刪,維修者也無權動它,否則就是犯罪?這就好比說,如果家裡失竊了,結果記者卻告訴我們:「哎呀,你家的門要加三道鎖啦!這樣小偷才闖不進來!」這是什麼道理呀?

再者,陳冠希拍照時,他的女友們都知情(從相片中,女友們的眼神還能對著鏡頭即知)而且同意,在刑法的概念中,共犯的成立要件有所謂的「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也就是說,就算我是拍攝者,你是被拍者,但前提只要你我皆同意,那麼,我們兩個都是共同行為者,雙方責任均等,沒有誰多誰少的問題。所以,在照片外流事件上,就算陳冠希是拍攝者,女友們是被拍者,但照片外流時,男女雙方都是受害者。這裡頭,我倒不覺得誰對誰有道義責任的問題,如果是以性別或攝影機的所有權人、照片存在誰的電腦中來分派道義責任,那更是無法讓我認同。

二、妳對陳冠希「對感情與性的隨便、任意,沒有感覺」不以為然,這一點,我尊重妳的看法。不過,就像四川佬遇到大和尚,我吃辣你吃素,只要不妨害其他人,誰都得尊重誰的選擇。不是嗎?

有些過往的傳統價值很值得珍惜,我認同,但,或許,我是個高度自由派吧!我總是認為,對於別人的私密空間,其他人真沒權利說長道短。被人侵犯了,還要跟人道歉。這種邏輯,我搞不懂。

常來坐喔!

2008-02-22 16:41 | 范立達





─→ DEAR 阿達

我想,事情有很多層面。

出車禍的人,或許不會有人怪他鈑金太薄,但他自己如何能夠不對因此喪生的人有所歉意?最起碼,他可能會覺得自己開車技術有值得改進之處,之類的;旁人或許不能逼著他非要去道歉不可,但如果他要道歉,又怎能拉著他說,不用,不用,你一點錯都沒有,幹嘛道歉咧。

別說他對被撞死的這個人有道義上的、良心上的責任,因此造成馬路塞車,難道他內心對此有些歉疚感,也是多餘的嗎?在這個其實大部分的人都覺得自己沒錯、不必負責的社會和時代,我們是不是應該鼓勵人要有責任感和道歉的能力,而不是相反的思考與行為模式吧!  

至於性,特別是名人的性事風波,我想和吃辣吃素的影響層面畢竟不同;當然,在「性」這件事情上,或許我們的基本立場是很不一樣的,我從來就不認為性像青菜蘿蔔一樣的簡單,我認為性不只是要考慮個人的自由意志和喜好、選擇,因為這是生命教育的一環。

特別是,這樣的新聞其實對很多理論上還不應該被過分賦予性的自由選擇的孩子,有不同的影響。我在乎的,始終是年輕孩子的價值觀是如何被塑造出來的。

在台灣,談到性、性別這些事情,表明自己是個自由派是個相對容易的事情;沒有人或者很少人願意承認自己是「衛道人士」,大概我可算是其一。

又,你寫的書評總是鞭辟入裡,深刻撼人。多謝好文。  







2008-02-22 17:27 彭蕙仙

回應: 為何要道歉?

不應責怪他...因為他在送修前..已經先刪除了照片不是嗎?媒體過分喧嚷才是影響受害者名譽的散佈者

2008-02-22 17:20 大頭

回應: 為何要道歉?

阿達,有你的。完全贊成,不過我沒看,因為我認為那會助長圖片散播,假設那是你的私密照片,被別人拿去散播(未經當事人同意),你會做何感想?不要再作為加害者的幫兇了

2008-02-22 17:20 Fish

回應: 為何要道歉?

阿達說的很好。
我更同意阿達在蕙仙部落格的回應。

2008-02-22 17:20 豌豆

回應: 為何要道歉?

修正一下:

個人反而認為:
應該懷疑他是個罪犯,
這是個時代性的問題_
隨著科技的一日千里,犯罪型態(尤其科技犯罪)
日新月異,"關於影像的取得方式"的概念,停留在
"影像載體的交付"(如膠捲.印在紙上的照片或DC
記憶卡等的交付)以及"影像的主動傳遞"(如傳真或
e-mail),已不符"時代性".
現代的科技,在關於散佈影像方面,已經可以做到"不是交付影像載體以及不是主動傳遞影像",因此,偽為"被入侵.被監看.被竊取"而意在暴露.散佈某些影像的犯罪的"犯意聯絡",將更難被查出.
犯罪者大呼是被害人的情況將增加到"超過社會可以容忍的危害的界線",個人是預期:
散佈侵害他人影像的犯罪,其構成要件將修改成"不以犯罪故意或過失為要件"的"行為發生"說(只要侵害他人的影像流出即構成犯罪),是將來的趨勢.

*大呼是被害人者可能是真正的犯罪者!

2008-02-22 16:50 什麼是玩政治

回應: 為何要道歉?

陳冠希當然應該道歉,只是對象應僅止於因照片曝光而受害的女友及其家人,而非所有大眾,至於這位 據稱已收到金錢酬報的 Kira 才更應接受譴責, 而所有好奇上網觀賞的普羅大眾無形中也成為勒贖者的共犯,更應向這些受害者道歉.

2008-02-22 16:48 lhlin

回應: 為何要道歉?

該道歉!
不懂電腦還放在電腦裡!

2008-02-22 16:48 cyclamen

回應: 為何要道歉?

當然要道歉
1.未保護好資料要道歉
2.造成許多女星及其親友受傷要道歉
3.造成讓人感受社會道德敗壞要道歉
4.為造成需多年輕的偶像崇拜者受傷要道歉
5.為可能造成年輕人模仿要道歉
6.為不小心看到照片的兒童及青少年所受到的傷害要道歉
7.造成一般人對演藝人員不好觀感要道歉
應該還有....大家想想吧!!!立達,你要加油!!!

2008-02-22 16:47 x檔案

回應: 為何要道歉?

偷竊並且散佈照片的人的確比他更應該道歉,但是他出來道歉也沒什麼不對
打個比方來說,假設今天某個銀行的個人資料被駭客盜走,銀行難道不該對使用者感到抱歉嗎?
這個事件對那些女主角們已經造成很大的傷害是事實,無論他是否已經善盡事前預防的責任,他對這些受害的人公開道歉實在不為過

藝人就某個層面而言,其所販賣的其中一部分就是其個人的形象,所以對那些購買了這個商品的迷哥迷姐而言,商品出現了瑕疵甚至廣告不實,給他們個道歉也是應該的

2008-02-22 16:43 Q

回應: 為何要道歉?

個人反而認為:
應該懷疑他是個罪犯,
這是個時代性的問題_
隨著科技的一日千里,犯罪型態(尤其科技犯罪)
日新月異,"關於影像的取得方式"的概念,停留在
"影像載體的交付"(如膠捲.印在紙上的照片的或DC
記憶體等的交付)以及"影像的的主動傳遞"(如傳真或
e-mail),已不符"時代性".
現在的科技,在關於散佈影像方面,已經可以做到"不是交付影像載體以及不是主動傳遞影像",因此,偽為"被入侵.被監看.被竊取"而意在暴露.散佈某些影像的犯罪的犯意聯絡,將更難被查出.
犯罪者大呼是被害人的情況將增加到"超過社會可以容忍的危害"的界線,個人是預期:
散佈侵害他人影像的犯罪的構成要件,將修改成"不以犯罪故意或過失為要件"的"行為發生"說(只要侵害他人的影像流出即構成犯罪,是將來的趨勢).

*大呼是被害人者可能是真正的犯罪者!

2008-02-22 16:42 什麼是玩政治

回應: 為何要道歉?


說的好極了, 非常同意

2008-02-22 15:30 有餘

回應: 為何要道歉?



dear 阿達,

陳冠希當然要道歉,即使不從比較嚴格的道德層面來談這件事(參考:http://blog.chinatimes.com/prayer/archive/2008/02/22/248879.html),這些照片畢竟是從他的電腦裡流出去的,陳冠希就算沒有法律責任,對那些女性友人,他也有道義責任,不是嗎?



  

2008-02-22 15:29 彭蕙仙
共3頁: 1 2 3 ,目前在第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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