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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請給個說法!

2006-09-25 11:18迴響:431點閱:62258

馬英九,請給個說法!

 

一句古老的銘言是這麼說的:「當你伸出食指指著別人時,另外四根指頭指的是自己。」這句話,必須送給國民黨主席馬英九。

 

兩件事,馬英九都欠他的支持者一個說法。

 

一件,是他家養的狗,馬小九。一件,是他提名,並且大力輔選後當選的基隆市長許財利。

 

人養狗,沒什麼問題,不過,拿特支費養狗,這問題就很大。雖然說,狗再怎麼能吃,也不可能吃掉一座金山銀山,但別忘了老祖宗告訴我們的話:「莫以惡小而為之。」一個以高道德標準自許的市長兼黨主席,舉止行事裡不能摻上半粒砂。馬小九吃掉多少特別費,吐出來,還回去,這是最基本的要求,談不上什麼人格高尚。倒是馬英九真欠國人一個說法,他或許該考慮一下怎麼跟大家解釋,當他指責阿扁不該拿總統府預算養阿卿嫂時,為什麼又可以臉不紅氣不喘的拿特支費養條狗?小馬比阿扁,真有高明到哪裡去嗎?

 

再說許財利。

 

許財利涉案,檢調單位早在縣市長選舉之前,就發動過搜索偵查行動。幹過法務部長的馬英九,一定比誰都清楚,司法單位要動一位縣太爺,沒有七、八分把握,誰敢貿然行動?但是,提名時,照舊提名,競選時,照常輔選,結果,一審判出重刑,馬英九卻只有道歉一句。這樣,就能了事嗎?要說道歉,民進黨比國民黨更會道歉,但又如何呢?不改的,依然沒改,做錯的,還是照錯。當道歉成了口頭禪,就再沒人相信他的誠意了。

 

所以,這兩件事,對馬英九來說,都很要緊。他有義務告訴大家,為什麼養狗的錢,會是公帑?是無心之過?還是明知故犯?他要如何保證,爾後不會再有類似公私不分的情事發生?另外,對於許財利事件,大錯既已鑄成,現下,該如何處置?開除黨籍嗎?對於一個已經拿到縣長寶座的政客來說,那是最不痛不癢的處份。馬英九有沒有氣魄,飭令許財利辭職呢?如果許財利不從,馬英九有沒有壯士斷腕的勇氣,在許財利任滿一年後,立即發動罷免行動?解鈴還需繫鈴人,如果馬英九只貪圖多爭取一席泛藍縣市長席次,而縱容許財利繼續在任,那麼,他再沒有資格批評陳水扁。說穿了,這兩人是一路貨。

 

馬英九,請給個說法,請做給我們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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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書籤:         
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fld/archive/2006/09/25/110925.html
2006-09-25 11:18作者:范立達分類:時評迴響:431點閱:62258

迴響與引用列表

re: 馬英九,請給個說法!


台灣



欠缺了" 溫文儒雅 "!!

****************

男人看男人?
李敖老先生,你在吃醋嗎???

****************

是該傳承了!
不是嗎??

2006-10-20 13:03 反!

re: 馬英九,請給個說法!

我要選有經驗ㄉ做事的
撇開藍綠 像宋還可以
其實台北市

我看歷屆作得 最差的市長是
娘娘腔ㄉ 馬先生

2006-10-20 12:26 我看歷屆作得 最差的市長是 娘娘腔ㄉ 馬先生

re: 馬英九,請給個說法!

泛藍的名詞是八十九年十一月十日,
連戰、郝龍斌及他三人共同簽署「在野聯盟」,
才有的名詞。幾個月後,郝龍斌加入陳水扁政府的內閣,
泛藍就裂解了,分裂泛藍的人 是 郝龍斌

再者 郝龍斌除了是政治變色龍外
因為郝柏村他才有今天
塑膠政策 亂七八糟

2006-10-20 12:03 台東阿強

re: 馬英九,請給個說法!

倒閣,拿好牌還怕輸!

我讀過了

http://tw.myblog.yahoo.com/noah538/article?mid=141&prev=-1&next=127



所有的政治算計,永遠看到改選利益,卻算不到「逃避倒閣」的影嚮力...

就像算命師能得知自已的死期嗎? 摑民黨團似乎也不了解這一點...

還有人撤簽倒閣? 阿扁解不解散國會都未知,連豪賭都不敢跟阿扁玩!

只會讓我們更失望~ 究竟是什麼樣的在野黨啊?

還有,摑民黨靠有案在身的委員,能給台灣人民來希望嗎?

例:張猖財

2006-10-19 20:09 無能的馬英九

re: 馬英九,請給個說法!

我知道你很棒 人家打錯字 也會指正 好棒
2006-10-19 18:57 by 反!
ㄅㄣˋ ㄉㄢˋ

當時的連戰還沒有學會" 使壞 "!!
我周圍的外省第二代
全都投票給厚皮扁!
悲哀啊!
說句真心話: 隨便他們去和(ㄏㄨㄛˋ)吧!



你自己不也是外省人嗎

2006-10-19 19:41 笨 反

此時不倒(閣),更待何時?

Please.......... 當初投你們過半數,不是要你們在立法院「舉牌抗議」的...

就算立法院幹架你們也夠多人了!

人民上街的「體制內」的唯一功能已經完成了,就是:「表達訴求,給予政府壓力」

難道你們真認為阿扁會就此下台? 最終還不是要靠你們「體制內」的作為


http://tw.myblog.yahoo.com/noah538/article?mid=141&prev=-1&next=127

2006-10-19 19:06 noah538

re: 馬英九,請給個說法!

ㄅㄣˋ ㄉㄢˋ

當時的連戰還沒有學會" 使壞 "!!

我周圍的外省第二代

全都投票給厚皮扁!

悲哀啊!

說句真心話: 隨便他們去和(ㄏㄨㄛˋ)吧!

*****************************

喔 真是有夠....ㄅ ㄣˋ

發表得如此正義"秉"然 ( 凛 )

傷腦筋




2006-10-19 18:57 反!

re: 馬英九,請給個說法!

其實郝龍彬 黨員支持度低
當時民調高 贏過丁守中 所以出來
但是 他是否很好ㄉ人選
首都人民會選擇
現在綠營正式推人選了 變化是正常ㄉ

泛藍從連戰下台後 因為馬主席人和稍差 沒團結過
所以 既然沒團結過
沒有分裂的說法了 大家獨立努力啦
別管協商了 那都是廢話
就算落選 就算了
表示 人不是派最好ㄉ
不要輸就怪別人
我們是大人了

當時 2004連宋 最好 也被那作弊扁剩選阿

2006-10-19 17:27 說真心話

re: 馬英九,請給個說法!

喔 真是有夠....ㄅ ㄣˋ
當時連輸宋 快200萬票耶

喔 還 正中下懷!!
發表得如此正義秉然

傷腦筋



2006-10-19 17:19 笨 反

re: 馬英九,請給個說法!

正中下懷!!

難怪2000年的時候,厚皮陳會當選總統!

悲哀的外省第二代!!

2006-10-19 16:44 反!

re: 馬英九,請給個說法!

紅衫軍 含恨 望春風
綠委舉「反貪腐,還黨產」,
藍委舉「反貪腐,扁下台」;
「反貪腐」但都不「自清」,充滿「喜劇」效果。
對於基隆市長許財利的問題,國民黨也依然沒有更明確的處置。

馬英九 真是受不了他了

台北大家長
郝變色龍 我不選他啦...
寧要選有擔當的宋楚瑜

2006-10-19 14:43 外省第2代

re: 馬英九,請給個說法!

呼應上樓ㄉ人

那個父子一起享受特權的綠營前環保署長大家就不用考慮了...
哈哈 郝 憑什麼當市長
能力差 又沒有 宋的執行力

黃色ㄉ他當時跳去當綠營ㄉ官 為了沽名釣譽 又跳到藍色來





2006-10-19 13:58 呼應上樓ㄉ人

re: 馬英九,請給個說法!

呼應上樓ㄉ人

那個父子一起享受特權的綠營前環保署長大家就不用考慮了...
哈哈 郝 憑什麼當市長
能力差 又沒有 宋的執行力

黃色ㄉ他當時跳去當綠營ㄉ官 為了沽名釣譽 又跳到藍色來





2006-10-19 13:58 呼應上樓ㄉ人

re: 馬英九,請給個說法!


宋楚瑜好,大家應該支持又魄力有決心的宋楚瑜。

用選票讓馬英九知道一下它的無能多麼讓選民失望

至於那個父子一起享受特權的綠營前環保署長大家就不用考慮了...

2006-10-19 12:53 呆丸郎

re: 馬英九,請給個說法!

審計部
馬英九貪污罪證確鑿,
特支費進自己口袋當生活費花光光,
許多人無法接受事實!

查阿扁總統是否有貪污的事證,
查6年了,還查不出什麼來,
這種黨主席 喔 真ㄉ是

說真ㄉ要害阿扁總統害不成,
卻害到馬英九,
ㄏㄏ

假清高

2006-10-19 11:53 假清高

re: 馬英九,請給個說法!

老奸黑老大栽贓給死人和小會計去頂罪
李敖控告老蕃癲與劉大黑金掌櫃違法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侵占罪......
(貪污盜賊與公僕以私下授受協議方式)老蕃癲的台粽院大樓將予拍賣以作償還貪瀆贓款......
偵辦本案的檢察官為了「開脫」李登輝,所以千方百計「切割辦案」,硬是「不碰」李登輝和劉泰英

密帳案「證明」李侵占貪瀆,李敖控告李登輝+劉泰英
陳志平 報導

國安局長薛石民直言已「私下」與「台灣綜合研究院」達成以拍賣「台綜院」淡水院址方式「歸還」國安密帳。
立委李敖認為薛石民如此已「證明」該筆國安祕帳處分及使用「涉及」「貪贓枉法」,昨天控告前總統李登輝與前「台綜院」院長劉泰英違法「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侵占罪。

李登輝在擔任總統期間捐贈南非當時執政的非洲民族會議約1,050萬美金,該筆經費由「國安局」以國安密帳「墊付」 後,「再由」外交部以第二預備金歸墊,相關經費最後卻由劉泰英「收受」,並「侵吞」轉為購置李「台灣綜合研究院」位於淡水中正路之大樓其中兩層樓,以及北市敦化北路潤泰敦品大樓一戶房屋,該筆經費明顯被「藉強權侵吞」。

李敖表示,薛石民日前在立法院表示已與「台灣綜合研究院」達成「協議」,台綜院將拍賣淡水院址另加現金以「歸還」當初「侵吞」的「國安密帳」公帑,更「證明」了李登輝與劉泰英兩人共同犯下貪瀆、侵占的犯罪行為,「縱然」將來台綜院還款,兩人擔任公職期間的「犯罪行為」不因為已吐贓而可免責,理當追訴刑責到底。

這件貪瀆案,因檢方擱置太久國人恐已不復記憶。
其案情大致為:國安局因李登輝的「指示」為南非外交操作之需而支出了一筆約一千餘萬美元(約三億二千萬台幣)的經費,「事後」又由李登輝「指示」蘇志誠不斷向外交部「催討」歸墊;外交部最後同意歸墊這筆錢,但錢卻竟然未回到國安局,而是「轉到」了「台灣綜合研究院」的手中,用於購買「台灣綜合研究院」大樓和李登輝的豪華辦公室。

偵辦本案的檢察官為了「開脫」李登輝,所以「千方百計」「切割辦案」,硬是「不碰」李登輝和劉泰英,而只起訴了國安局前會計長徐炳強,並誣稱已故前國安局長殷宗文就是將公帑挪為私用的主謀。但因檢方的這種「栽贓手段」實在「太過牽強」,法院乃判決徐炳強無罪,又在判決中指出:因李登輝、劉泰英等「未經起訴」,所以法院亦無權審理。
換言之,法院「等於」明白地「表示」本案確「另有人」犯罪,只不過因檢方「未追訴」,不告不理,法院也無可奈何!
本案真正的核心人物是李登輝!



2006-10-19 08:36 老奸黑老大栽贓給死人和小會計去頂罪

馬英九非只是保守 > 他其實是「反民主」

馬英九非(只是)保守 > (他其實)是「反民主」
http://editorland.chinatimes.com/hts/archive/2006/10/06/2525.html">http://editorland.chinatimes.com/hts/archive/2006/10/06/2525.html

2006-10-06

多讓人沉痛啊,台灣「註定」要陷入「無止無盡」的「沉淪深淵」!

面對陳水扁一幫人的種種「惡質政治敗德」、面對愈來愈多人民無法宣洩和撫慰的「憤怒」,台灣的僵局和亂局,最有能力,也應該解決的兩個重要人物:馬英九和蘇貞昌,仍然是「渾沌度日,昏瞶無知」!

局勢「崩壞」的「原因」很明顯,所以不必再多費口舌去批判陳水扁、游錫堃之流已在「下台」倒數計時的「政客」了,他們這夥人的歷史定位已經「不可能有好下場」,也不可能突然就有「品格」,懂得回頭是岸,祇能用「力量」”迫使”他們不再為惡。

「力量」,人民是一種,另一種則是政治人物是否能適時發揮影響力,台灣要突破當前困局,要及時「制止」「扁游亂政」的「惡行」:蘇貞昌和馬英九,這兩位2008年最有可能的”領導者”,當然是關鍵,但他們「能作為而不作為」,也一樣該被嚴厲檢驗著。

讓人痛心的是,馬英九和蘇貞昌,到現在為止,都還不知道「領導者」該是什麼?

、、、、、、、、、、、、、、、、(略)

當前的台灣,政黨之間及國會之內,藍/綠結構早就被權力和利益所「綁架」無法解決民意對「責任政治」的追究聲浪,才讓僵局持續至今;接連幾大案件的司法審理,從「台開案」、「禮券案」的偵結書,都讓更多的人民懷疑司法的「貞節」。

蘇貞昌已「無法被期待了」,在執政黨內部,除了那一個已經”朝不保夕”的空頭閣揆寶座外,蘇貞昌真正的影響力是在他有「蘇系」立委,還有(民進黨內派系鬥爭高手)「新潮流」(禁衛軍)是他的盟友,更是民進黨最有未來可能性的領袖。就算還不覺得要「倒戈」支持罷免陳水扁,但最近民進黨的「諸多言行」,讓民進黨形象大跌,蘇貞昌能有所作為和校正而「不作為」,蘇貞昌已「自我選擇」要當「貪腐結構的幫助犯」了。

當司法、國會、政黨都無法解決問題時,台灣被迫陷入「全面外部化」的困局,就是一切現有結構都無法解決問題,祇好靠外在的力量尋求突破點,外部,就是群眾,所以一波接一波的紅潮人群,掀起了社會運動的持續發展。

面對群眾,扁、游這群「權力禿鷹」當然會「全力抹黑」和「抹紅」,不足為怪。但這段日子以來的發展,馬英九竟然也是和扁游「同調」,迫使施明德高唱「流浪者之歌」,為了延續氣勢,紅潮車隊祇好環台去面對不可知的「(執政)當權者發動」之「反制」與動蕩。而馬英九對他的「心態」是「反民主」並不自知,反而沾沾自喜說是「守法」,或者辯稱是「性格保守」。

馬英九「反民主」的原因是他”搞不清楚”「憲政主義」和「人民主權」的”意義”及歷史軌跡,致使馬英九”念茲在茲”要守「法」,一直是站在「統治者」這一邊,而不是用「人民才是主人」的角度在看待「法」的意義。

非民主的時代,統治者是「征服者」,所以,統治者制定了許多「法典」”要求”人民「服從」,「法」的”目的”是要「約束被統治者」,以”確保”他所「統治」的區域內不會生亂,方便他”榨取”民脂民膏。

但從英國的「大憲章」開始,民主時代的「法」,是人民要求「治理者」必須簽訂的「契約」,「法」的目的是要「約束統治者」。要深入討論這種「法哲學」,千言萬語也不夠用,但用最簡潔的語言來說,就是「憲法」和「法律」,是在約束「治理者」,是要確定治理者對人民的承諾,並不是要用來「約束人民」。

舉例來說,當「憲法」註明:人民有”集會遊行”和”言論的自由”。就是要求治理者不能拒絕、阻止人民行使集會遊行的自由。這段日子以來,馬英九(在反民主台灣國綠營一波波的恫嚇下)沾沾自喜說,他對紅潮運動,給了多少「方便」。錯了,馬英九的這種言論,其實和(對南部縣市「地盤」進行集會自由、言論自由「戒嚴」令的「民主反動」保皇黨綠色地方首長)葉菊蘭、蘇煥智和楊秋興是「一模一樣」。

他們都「誤以為」自己可以決定給誰遊行、不給誰遊行,以為自己的身分地位高於申請遊行的人,這是大錯特錯!

憲政主義、民主時代的集會遊行,不是向「統治者」搖尾乞憐,懇求施捨,頂多就是向「治理者」來「報備」一聲而已。而「治理者」該思考的祇是,不同意見的人行使集會遊行的權利時,可能與其它的人集會遊行權利發生衝突,因而才需要行政權代理者(治理者)居間「協調」以維護最多人的最大權利。

這段日子以來,總是有著馬英九和台北市政府在「斤斤計較」,計較著施明德陣營申請時間和送公文時程的先後次序新聞,連一些祇申請「路權」,卻沒有具體活動,都成了台北市府和倒扁總部的「拔河爭論」「戲碼」。

甚至,連簡錫堦在中正紀念堂內的”(百人)演練活動”,都被市警局「移送」(婆婆媽媽交際舞蹈社天天聚眾跳舞、阿公羅漢腳天天聚眾打太極拳等等「集會」怎麼都沒有事?),馬英九不但沒有成為社會運動的「助力」,往往還是「阻力」的直接來源,「逼出」了施明德的「流浪者之歌」,為了延續氣勢,紅潮車隊祇好環台去面對不可知的「當權者發動」之「反制」和動盪,而國民黨的各級公職,竟然祇有「個人」協助,而不是「全力」輔助。

馬英九陣營方面不斷地辯解是「依法行政」,問題是,”依法行政”(的真正意涵)是「要求」「政治力不能妄為」,而不是用法條在「限制」人民,堂堂大市長拘泥在條文中,和一個「威權統治」時代的「科長」何異?

馬英九不斷強調的「體制內」言行,又曝露了他的另一個對「民主認知」的「淺薄」,體制,「並不是」只有國會才叫作體制,國會祇是(代議政治下)「代議士」,他們就是”受到人民的委託”,平時「代理」人民行使職權,國家真正的主人是人民,當「代理人」無法解決「委託人」的需求時,人民就可以依「契約」精神,主動提出解除委託的要求。

所以,「罷免」也是人民”天經地義的權利”,人民當然可以依人民自己的判斷,來決定要不要收回「委託」,人民當然可以罷免他們認為已無法有效治理國家的總統,人民也可以罷免「阻擋」人民「行使權利」的民代,甚至,人民也可以罷免,他們認為「反民主」,阻擋人民行使集會遊行權利的「馬市長」,和這些總統、立委和市長,有沒有「犯法」一點都沒有關係。當然,不同的人民見解可能不同,那就行使一次投票來確認公決。

正因為,人民投票公決的權力「被綁架」了,群眾才「被迫」行使集會遊行的憲法權力,這不是陳情,而是提出了「要求」,所以更不該有那種「群眾的聲音已經被聽到了」,就認為群眾不散是「鬧事」的言行,這是典型的「高人民一等」的「統治者心態」。民主時代,群眾上街頭要的是,他們的要求要能被付諸實現,無法實現,就永遠有「集會遊行」的「權利」。馬英九一直把群眾視為是「非體制」,「曝露」的是他自居是「高人民一等」的「統治者」,而不是「代理行使行政權」的治理者。

馬英九對社會運動「更嚴重的誤解」還有,”社會運動”往往才是「改革的發動機」。倫敦政經學院教授彼得‧米勒(Peter Miller)所著之《支配與權力》對此有詳盡的說明,大意是:
政治的創新與改革不在於政客與政黨,而在於社會及選民本身,當社會與選民出現不滿、造成衝突、打鬆了原來政治的支配結構,這時候也就是「創新者」從事創造,並以其創造圖利自己,並同時圖利於公眾的時候。

這個「創新者」就是指華倫‧班尼斯希望出現的「領導者」,他不是「救世主」,也不是果陀,而是他會在此時,和人民相呼應,思考如何在已鬆動的「支配結構」中,找到新的出路,讓整個社會產生進步。

至於那種面對群眾就「怕得要死」,拼命想要「維護」「既存的支配結構」,與人民和社會「為敵」,祇想當「既有支配結構」的「護衛者」,則叫做人民主權與憲政主義的「公敵」!

黃創夏 2006-10-06 《新新聞》週報 總編輯
http://editorland.chinatimes.com/hts/archive/2006/10/06/2525.html">http://editorland.chinatimes.com/hts/archive/2006/10/06/2525.html





2006-10-19 08:32 民主

re: 馬英九,請給個說法!


假清高的馬 一個特支養狗費已經露出馬腳
又因為紅潮 暴露 無能
還夢想 坐大位
他對手 一定會讓他難堪

還有阿扁 現在
彷彿是全民公敵? 傷腦筋!
這樣還幹得下去?

台灣真是好地方 哈

2006-10-18 19:11 台東阿強

re: 馬英九,請給個說法!

審計部
馬英九貪污罪證確鑿,
特支費進自己口袋當生活費花光光,
許多人無法接受事實!

查阿扁總統是否有貪污的事證,
查6年了,還查不出什麼來,
這種黨主席 喔 真ㄉ是

說真ㄉ要害阿扁總統害不成,
卻害到馬英九,
ㄏㄏ

假清高

2006-10-18 18:58 假清高

re: 馬英九,請給個說法!

你罵他一點也不關我的事情
我沒那麼的無聊
只是覺得
如果他真的那麼的差
我不選他就是啦!!
何必如此的為難呢!

大家都在罵
大家都在鬥
難為啊!!

2006-10-18 18:52 反!
共22頁: 最前頁 3 4 5 6 7 8 9 10 11 最末頁 ,目前在第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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