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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岡之狼的命運

2006-08-30 11:31迴響:39點閱:9007

華岡之狼的命運

 

被判刑16年,關在台北監獄已經將近10年的「華岡之狼」楊姓受刑人,最近第7度聲請假釋,他是否能夠如願以償?或是像之前的6次聲請結果一般,再次受挫?相信社會大眾都很關切。

 

先說說楊姓受刑人的歷史吧!他在84年間涉及性侵害多名大學女生、女老師,被捕後判刑16年定讞。民國8511月,楊姓受刑人入獄服刑,依照當時的刑法規定,受刑人服刑滿三分之一者,得聲請假釋,而他在獄中又考上台灣大學社會學系,因此,他在民國90年起,第一次聲請假釋。

 

「華岡之狼即將假釋出獄」、「華岡之狼即將重返校園」,當這樣聳動的新聞標題出現在媒體上時,楊姓受刑人的命運似乎也就註定了。

 

以往,監所為了鼓勵受刑人向學,一般來說,只要考上大學,而且服刑達到假釋門檻的受刑人,只要聲請假釋,幾乎從來沒有不准的前例。但楊姓受刑人的故事一經媒體披露後,馬上引起輿論大譁。社會上諸多意見領袖都認為,假釋門檻過低,性侵害行為容易成為習慣性犯罪,如果不能確定楊姓受刑人無再犯之虞,不能輕易縱虎歸山。結果,在所謂的「民氣可用」的大帽子下,楊姓受刑人第一次的假釋聲請,就被法務部駁回。

 

此後五年間,楊姓受刑人六度聲請假釋,不過,每次的命運都一樣,他至今仍關在牢裡動彈不得,而他當年考上的台大社會學系,也因為他一直未能報到,早就被取消了入學資格。

 

如今,楊姓受刑人第7度聲請假釋,第一關的台北監獄已經審查通過,但第二關的法務部同不同意,還很難說。

 

我們想說的是,性侵害的犯罪者,對於被害人,甚至對於女性,都會造成莫大的恐懼與傷害,而目前監所對於受刑人的矯治教化功能,也很有限。因此,把一名曾犯下多起性侵害的受刑人放回社會,的確會造成民眾心中恐慌。但是,除非把這種犯罪者一律判處死刑,否則,最現實的問題是,他就算始終未能獲得假釋,但服刑期滿,監獄還是得放他出來。那時,又該如何?

 

如果依照監所教誨師對外所言,楊姓受刑人在獄中表現良好,且深感悔悟。但他這樣的表現,並不能為他爭取到提前出獄的機會,我很擔心,社會這種拒人於千里之外的態度,會不會讓有心向上的受刑人感到失望?甚至自暴自棄?若因此而讓受刑人產生了反社會人格,這對社會大眾又有什麼好處?

 

俗話說,殺人不過頭點地。更何況,楊姓受刑人為他的行為也付出了相當的代價。這一次,法務部能否准他假釋出獄,是不是該秉持著平常心去處理?如果相關的監控措施都已完備,社會是不是也該學著倘開心胸,試著接納一個出獄的受刑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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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fld/archive/2006/08/30/97377.html
2006-08-30 11:31作者:范立達分類:時評迴響:39點閱:9007

迴響與引用列表

回應: 華岡之狼的命運

難道讓別人也痛苦 就會讓自己的痛苦減少一點嗎?

2007-10-08 10:22 kate

回應: 華岡之狼的命運

此外,kookai對楊姓性侵犯這則沸揚了許多年的
新聞,就楊本人部份,個人以為,他若想誠心表明
自己悔改之意,當社會屢次對其假釋還存有疑慮,
他就應該正面面對自己應受的刑責,讓自己關到期
滿,以向自己、社會、與受害人表達由衷歉意,
而非勞師動眾,屢屢申請假釋,弄得社會成本都得
配合他。

至於隨著楊姓加害人此一由眾多女性受性侵的血淚
所累積而在媒體大躁名聲的黃明鎮牧師與國北投的
李光輝大軍醫,我個人的觀點,黃明鎮看華岡狼,
似乎有點以上帝的代言人自居,而李光輝大軍醫,
又有點自以為是上帝,一個牧師,替上帝給予匪徒
慈悲,卻不見如何告訴我們給受害者公義。
另一個則是醫生,他表現的很神,經他一次輔導
,就把話幾乎講死,可以斷善人、惡人,全然
無視後來處遇楊姓加害人主治團隊的專業評估與
可能的病程演化。

這兩師,在華岡狼的對外言論,讓我們閱聽人陷入
雙極型的認知躁鬱症的副作用裡。


kookai 前篇媚兒打錯一字,此篇植入已修。




2007-09-21 12:04 kookai

回應: 華岡之狼的命運

華岡之狼這案子,
我樂於聽取各方網友的看法與見解,
唯獨那位(((國北投的李光輝軍醫)))在鏡頭前
,武斷到以專業醫療背景的光環所作的自
戀式論述,實在是讓人反胃,
李光輝軍醫,大家瞭解的話,可以
去其相關單位,或台灣精神醫學會試著聽聞
一下他的醫譽、醫格。
算是演戲型的醫生。
就像他套給人的鍵定與獨裁嘶犼唯恐人不知的詮釋
ㄅㄚ\,李光輝的personality ,最好也讓他者
醫生鍵定一下,如果沒有什disoder,
就算功德無量...



2007-09-21 02:30 kookai

回應: 華岡之狼的命運

難以接受
就因為我是女生,所以更無法接受,人權永遠只能站在犯罪者的身邊,當華岡之狼被關監獄時,被他所侵犯的30~40位受害者也在外面的世界中痛苦著,知情者的指指點點 不知情者的疑惑眼光 家人的痛苦悲傷,誰來幫她們.

與其關心華岡之狼會不會因社會排斥而造成反社會人格,不如關心受害者有多少人因此心理生理所受到的傷害,因被華岡之狼強暴而被未婚夫拋棄的25歲的受害者,經過12年的時光當年25歲的小姐,如今已經37歲了,可是所受的傷害讓她至今無法再交男友,更別說擁有一般女人都能擁有的婚姻.

2007-09-16 02:02 綠荳

回應: 華岡之狼的命運

看到超氣的..要社會給他機會..他有給被害人機會嗎..
一個人的人生如果只有一次..他毀了40幾個人只要被關幾年...
性侵一個女生平均只要被關三個多月......有王法嗎..
說了一堆..所謂的機會是給罪不至死的犯人有機會重生 ..
把一切想的太完美了吧..難道他死就可以平息一切..
他的命不值..也不屑..
不過如果不給死刑要放他出來..不如給他死刑..
不贊成去勢因為是真正的不人道..也不是立法的目的
最後..如果做了壞事只要改過就好..為什麼要當好人..以後在改就好了..

2007-09-15 01:09 等價交換

回應: 華岡之狼的命運

基本上一句話,連續強暴犯再犯率極高

而且強暴二三十人以上,強暴一個判五年,至少該判一百年。

司法人員真的應該好好自我反省!

2007-09-14 23:44 FU

回應: 華岡之狼的命運

三十多起性侵案,關個幾年出來,幾句我錯了,對被害者來講情何以堪?她們就活該倒霉?受創的心理是十幾年就能平復的嗎?就算平復了,那傷那痛就不存在了嗎?

況且,光是一、兩起就令人不恥了,更別說三十幾起……

所謂的【人道】,到底是保護了誰?也只是說……台灣的法律,真的太輕了!




2007-09-14 19:57 soul

re: 華岡之狼的命運

兩難...今日法律從應報刑走向教育刑,理當給受刑人一個機會.
可是性侵這種行為,假如是生理因素導致,除非用醫療手法治癒,否則難保再犯.又以此狼能考取高級學府台大,想必智力或學習力並不差,但以老子之說
智慧會帶來不良影響,看看很多表現良好的平常人,一犯行就是大案,就可以
說明人腦之複雜...真是兩難.我們不知道他這個性侵累犯的高風險人物,是
不是可以抵擋外界越來越多的誘惑(物化女性),及控制自己的思想.所以,如
果讓他進入社會,政府就要做好照顧這匹狼及人民之責.

2006-09-25 16:21 wuchiue

re: 華岡之狼的命運

強暴犯很可惡,加害了幾個人,看看我們國家的老大,加害的卻是2千1百万人,您說最可惡呢? 罪犯都能檔官,您說未來強暴犯會不會也能當官呢? 我好怕怕哦。。。。。。。。

2006-09-05 12:54 小虎哥

re: 華岡之狼的命運

如果犯過大罪坐牢時考上大學就可以假釋出獄
那很簡單阿
大家就犯罪吧
進去在努力K書還是有機會出來

當對罪犯仁慈時
請先想想被害者的心情 傷害平復了嗎

誰可以保證假釋出來他會乖乖的?
畢竟監牢裡的單調生活無法跟五光十色的外界比
外面誘因是存在的

2006-08-31 19:16 別傻了

re: 華岡之狼的命運

You should also ask ladies who live in the same area
''Are you ready to be the next victim?''

2006-08-31 17:02 priates of carribean

re: 華岡之狼的命運

After your wife/girlfriend or sister or daughter was raped,
then please speak for the guy who did it.
I will see if you still comment the same.

2006-08-31 17:01 priates of carribean

re: 華岡之狼的命運

是的~他應該接受去勢(不需要化學)
並限制住所
我向來不同情強暴犯
僅僅幾年的監禁
如何彌補
如何平復
女性朋友所受到的傷害
誰無姊妹親友
希望刑法能加重對於連續強暴犯的刑責
並強制去勢!

2006-08-31 14:18 比比

re: 華岡之狼的命運

臺灣法律對於強暴犯的制裁太輕了
試想如果自己的女兒或姊妹甚至是老婆被強暴
你作何感想?

對於這種曾犯過可恨之錯的人 還是繼續關吧
一方面可以避免他人受害的機會
另一方面可以做為意圖犯罪的人之借鏡

沒辦法
這是當初強暴這麼多女性所必須付出的代價

2006-08-31 11:31 小民

re: 華岡之狼的命運

「性侵害」和「傷人致死」一樣:被害者的損失, 永遠無法平復.
所以, 許多人對這類犯罪者, 很難原諒.
不是情緒化, 或不用大腦的結果.
如果不顧慮被害者的情緒與感覺, 才是太情緒化吧?

我不是被害人, 也不認識任何被害人. 所以僅就事論事, 不掺雜個人情緒.
有些網友可能見多視廣, 難免要發洩一下.

拿小偷、傷害、智慧刑犯罪來比, 算「類比錯誤」.
這些很少造成 eternal and irreparable loss(永遠且無法彌補的損失).

我也認同該給受刑人一個機會, 但我會把「不讓悲劇再度發生」作為首要考量.

在您同情「加害者」的同時, 希望也可以把「被害者」的感覺列入考慮.

(我要講的全講完了, 再見)

2006-08-31 11:26 有話直說

re: 華岡之狼的命運

選一個可以讓他不再四處犯案的老婆

2006-08-31 10:41 那就幫他娶老婆好了

re: 華岡之狼的命運

那傷害罪是不是該剁手?以免再犯!
小偷是不是該剁腳?以免再犯!
智慧型犯罪是不是該打藥讓他腦殘?以免再犯!

麻煩用一下大腦,情緒化毫無意義。

2006-08-31 10:24 Moby

re: 華岡之狼的命運

那傷害罪是不是該剁手?以免再犯!
小偷是不是該剁腳?以免再犯!
智慧型犯罪是不是該打藥讓他腦殘?以免再犯!

麻煩用一下大腦,情緒化毫無意義。

2006-08-31 10:24 Moby

re: 華岡之狼的命運

三萬三> 記得1996年在德州短暫停留時的法律條款是,性侵害(強暴)累犯三萬三> 若累積三次經證實且判刑的案例,有二種處理方式.一是死刑,另一三萬三> 是施打化學藥劑,使之不能人道.居住的房屋前門要有告示
三萬三> 此處有強暴犯.

三萬三> 不知台灣何時才能有較好的處理方式.

目前德州的相關法律在 http://www.klaaskids.org/st-tex.htm

2006-08-31 04:47 楊文衡

re: 華岡之狼的命運

平凡人

連別人的文字都看不懂

就急著諷刺 也算糟糕的了

隨便就可以找到

http://kinship.habago.org/archives/2005/10/10/20.46.01/index.php?page=all

http://www.tcd.moj.gov.tw/public/Attachment/67191175580.pdf#search=%22%E8%8F%AF%E5%B2%A1%E4%B9%8B%E7%8B%BC%22

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ategory_list&article_category_id=268&area=life_law&page=6

www.css.ncku.edu.tw/So/paper/94_24.pdf

有哪一個像范立達如此膚淺? 更不用說法律系學者的討論了

知道平凡 更要加油

2006-08-30 23:30 djer
共2頁: 1 2 ,目前在第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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