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否決檢察總長人事案
經過朝野間的角力,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被提名人謝文定在今天上午以些微票數之差,未能通過立法院的同意,不能出任下一屆的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對於這樣的結局,我想,司法界應該會傳出一片哀嘆之聲。
百年來第一次,檢察總長的任命案必須經過立法院同意,但立法院第一次使用這項權限,投下的卻是否決票,這當然讓人覺得遺憾。特別是,如果謝文定這位人選本身就頗受爭議,他被否決,理所當然,別人也沒什麼話說。但問題是,由檢察官內部自發性組成的檢察官改革協會,事先的票選結果,都把謝文定列為第二名的推薦人。顯然,連檢察官們都認為謝文定還算是位足以擔當重任的適當人選,但這樣的共識看來是抵不過外部的力量,在藍綠抗衡的政治氛圍中,謝文定仍然被犧牲了。
藍軍抵制謝文定的幾個理由,其實都經不起檢驗。
有一位立委說:「這一次要當掉謝文定,但如果總統再提名他,立法院願意再給他一次補考的機會。」這話,本身就充滿了不合理性。如果謝文定不稱職,為什麼要給他補考的機會?如果他真的適才適所,為什麼這次又要刁難他?
另有一位立委說:「謝文定對許多重大案件未能表示立場,將來,許多涉及府院高層的案子,謝文定一定不敢辦下去。」但,謝文定難道不知道,他在資格審查的過程中,只要說些立委們喜歡聽的話,討好這群立委大爺們,他的同意權應該就能輕鬆過關?面對藍軍已經放出風聲要否決他的任命案之時,謝文定仍然堅守他的本份,不對偵辦中的案件做出未能評估後果的承諾。他不滿口空話的亂開芭樂票,換來的結果卻是任命案被否決。真不知道,立委們要的是哪一種檢察總長?腰桿挺直,不只是面對總統,也要面對立委。但挺得太直,竟然折斷,立委們的封殺舉措又豈是理性的抉擇?
總統提名的人事案,如果涉及政治性,朝野間有不同立場時,以政治角力來解決,這在民主國家是常態,不足為奇。但是,如果總統提名的人事案,並不涉及政治性,或者說,應該要超越政治性,那麼,立委在審查或行使同意權時,也不該以政治力介入。因此,動用黨紀、甲級動員這些政治招數,用來對付一名檢察總長被提名人,這難道不算政治污染了司法?藍軍立委們希望執政黨能退出司法,但自己又何嘗不是另一種變相的干預呢?
另外,部分立委們要求謝文定事先表態,公布他上任後會組成的特偵組成員名單,或者要求他承諾,一定要讓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李子春進入特偵組。如果謝文之所以被封殺,是因為他的堅持,或許,我們該說,他是求仁得仁了。
謝文定的人事案被否決了,他還是可以繼續擔任他的高檢署檢察長,他心中或有些許遺憾,但絕對不代表他未來的日子就過不下去了。可是,所有希望檢察機關能夠振作起來的人民呢?所有期待檢察官能夠摘奸發伏的願望呢?是不是都要落空了?監察院已經空轉多年,難道也要任最高檢察署也跟著空轉?沒有龍頭的檢察機關,你能指望他們辦出什麼令人一新耳目的重大案件嗎?
真不想說出「一群外行人在審內行人」的重話,但看到某些立委們那麼盲目的支持李子春,而否決謝文定,真想問問他們,「李子春若真像你們說得那麼好,要不要直接推薦他去擔任檢察總長?」
立委們,你們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