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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敗訴

2005-12-22 10:39迴響:78點閱:7726

阿扁敗訴

 

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昨天下午四點鐘,針對陳水扁總統曾提出的「七日政變說」、「柔性政變說」有沒有涉及損害連戰、宋楚瑜名譽一事,判決陳總統敗訴。他必須賠償連戰、宋楚瑜各一塊錢,以及在國內三大報頭版各刊出半版道歉啟事一天。

 

這件判決出爐後,很多人關切的重點都在於,這是現任元首打官司敗訴的第一樁,顯示司法在政治前面終於挺直了腰桿,意義重大。但我更關切的,是這份判決書所列的理由。那是所有關注言論自由的人都該仔細研讀的一份資料。

 

這樁官司雖然是民事案件,在承審法官吳光釗顯然運用了大量的憲法論點來釐清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這其中,最重要的一點即是:總統沒有言論自由!

 

總統為什麼沒有言論自由?不是說言論自由是憲法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嗎?為什麼總統不能享有這項權利?

 

判決書中說得好。憲法所明定的基本權,目的是保護人民避免遭受國家的侵害,所以基本權有所謂的防禦功能,道理在此。而總統卻是憲法第四章所規定的國家機關,亦即是基本權防禦功能中,所要對抗的對象。因此,總統是不可以主張有言論自由的。

 

總統沒有言論自由,倒不是說總統不能講話,而是指,總統的一言一行,都必須「有所本」。這一點,從古代帝王學中常說的「君無戲言」就可以看出。

 

為什麼君無戲言?為什麼總統講話必須要有所本?因為總統不是一般老百姓。作家寫小說,可以杜撰;國家擬公文,不能胡扯。如果國家機關說話不算話,人民將何所措其手足?更進一步說,總統掌握國家機器,黨、政、軍、特,所有權力機關一把抓。他不像我們,遇事無從查證,只能靠研判、只能靠猜測。總統有一切的資源可以查證任何訊息的真偽。縱然有人告訴他,連宋兩人要發動七日政變、柔性政變,他也必須指示相關單位先行查證,確有其事後才能對外發言。如果擁有一切查證管道的人,還能以如此輕率、不負責任的方式信口雌黃,這難道還不算是種惡意的攻訐嗎?

 

古有名訓。為政者,必須勤政謹言。很顯然,阿扁這兩點都沒有做到。

 

這次判決,只是個開端。當人民控告總統,而且獲得勝訴判決後,會發現,其實,要告倒總統並沒有想像中那麼難。同樣的,阿扁或許也會發現,所謂言論免責權的保障,是在陳水扁立委、而非陳水扁總統時代。當立委時,話可以亂說,當總統時,如果還這麼幹,那就等著吃官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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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fld/archive/2005/12/22/31005.html
2005-12-22 10:39作者:范立達分類:時評迴響:78點閱:7726

迴響與引用列表

回應: 阿扁敗訴


Attention: 共匪有錯嗎

>>1. 在『阿扁敗訴』的題目下談,Noah538說「誰能告訴我, 究竟 2隻熊貓 如何統戰台灣」?

>>2. 我曾回答,我能,辦法是: 一隻養在立法院,一隻養在國民黨中央黨部。

Noah538 回應: 哪個白癡會把動物養在中央黨部丫? 動物當然是去 ZOO 丫~~

不與夏蟲與冰!

2008-06-12 10:54 Noah538

re: 阿扁敗訴

錢到那裡去?

鳳山國中校舍改建,當初公告遴選建築師的工程經費是九千萬元,投標的五家建築師事務所中,有四家是以九千萬元規畫,教育部卻選中一億兩千萬元的規畫, 大有問題.


范 巽 綠 張富忠夫婦一向在金錢上不清楚:
前民進黨中 壢 市 長張 勝 勛 之 妻 張 鳳 蘭 指 控 教 育 部 政 務 次 長張 富 忠賣官A錢, 詐 騙 其 夫 二 百 萬 元 . 張 鳳 蘭由 林 瑞 圖 陪 同 在 立 法 院 記 者 會 中指 稱 張 富 忠 涉 嫌 詐 欺 後 , 隨 即 由 律 師 孫 志 堅 陪 同 到 地 檢 署 提 出 告 訴 , 並 提 示 匯 款 單 影 本 及 錄 音 帶 一 捲 為 證 物 。

2005-12-27 22:36 本土教育深根

re: 阿扁敗訴

久久來一次
都能看到powerslide 和不同的人打嘴炮

真是清閒
powerslide 您的學識實在太棒了
連法官都沒一個比的上您

EQ低 不懂硬ㄠ 說話沒有邏輯
完全是跟阿扁大總統如出一轍
但是請不要把你們師徒間的情感拿到網路上來
實在看不下去

2005-12-26 13:31 萊因哈特

re: 阿扁敗訴

可是我覺得當時就是有政變的感覺,法官的認定太狹隘了

2005-12-25 20:30 可是....

re: 阿扁敗訴

因為阿扁是總統 一個擁有至高權力男人
所以 他可以亂講話??
因為他愛台灣 所以可以亂講話??
因為他是台灣之子 所以它講的話一定是愛台灣??
太多的愛台灣 使得阿扁 醜態百出
你們大家還是相信他愛台灣嗎??
這種 表理不一的人 你們竟然會為他的言論自由辯護
唉 我該問 人人是不是也該學學他那種吹牛皮式的方式
來對待彼此呢

2005-12-25 19:43 joseph

re: 阿扁敗訴

看官們ㄚ,你們誤解我了,我可能會像余天的寶寶,自我閉關,
singing "Seven longly days"。

Attention: noah538

1. 在『阿扁敗訴』的題目下談,誰能告訴我「究竟 2隻熊貓 如何統戰台灣」?實在是,文不對題,歹勢啦,吃你豆腐,范立達站長。始作俑者是 noah538,是他先丟出,“誰能告訴我「究竟 2隻熊貓 如何統戰台灣」?我試著想去了解民進黨說詞,但是我連自已都說服不了”。

2. 我曾回答,我能,辦法是: 一隻養在立法院,一隻養在中央黨部。避免誤解,在此,我再補充說明,養在國民黨的中央黨部。

Attention: Taiwanese

3. 你說,請問「共匪又錯嗎」一句話!熊貓到台灣的手續,是要採取熊貓到北京的手續呢?還是採取熊貓到日本的手續呢?手續是不同的喔!知道嗎?你以為共匪會笨到讓你採取熊貓到日本的手續,好讓我們對著外國說我們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嗎?還是你希望採取熊貓到北京的手續呢?好讓外國人繼續在他們的法律文書上說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民呢?

4. 我,贊同你的論點,相信 noah538 也看到了。

5. 我的暱稱是『共匪有錯嗎』而不是『共匪又錯嗎』,特此申正。

6. 我是泛綠的,邏輯上,泛藍的,不忍、不願,看到或提到,『共匪』這兩個字,恨不得這兩個字,像孫大千之語『從地球上消失』。吾人每日三省吾身,吾心,提筆必稱『共匪有錯嗎』,所以,我是泛綠的。我的理則學教授是一位名師,當年,他沒當掉我,諸位看官,不要在邏輯上找我的碴。

7. 既然,在文不對題下談論,我也再來插一腳:
國親泛藍者,尤其是,馬英九主席約了無黨聯盟,動員一百一十三位泛藍立委到立院,卻不是去「開會」,而是去「散會」,封殺『凱子』軍購案,對彼岸的主子交代乎?泛綠的主子是『美帝』,泛藍的主子該是『共匪』吧。對不起,我受『兩位蔣總統』的影響,狗改不了吃屎ㄚ,請先別訕笑,『兩蔣』狗,多得很。

8. 動員立委到立院,不是去「開會」,而是去「散會」,邏輯上,通嗎? 我可要回去學校,問問我的理則學教授。


2005-12-24 17:35 共匪有錯嗎

re: 阿扁敗訴

嗯!無中生有就是誹謗?!一切以法律問題解決?!那麼國際刑事專家李博士都已證明泛藍領袖說的槍擊案自導自演是錯的,是不是也是泛藍領袖無中生有,應該告他們誹謗。還是又要讓泛藍法官找個不入流的偏泛藍的鑑定專家重新鑑定呢?政治領袖間的相互質疑或對政治局勢的判斷發言,本屬政治問題,本不宜以法律解決,怎可叫那些只會拼命讀書考試,對台灣古今歷史及政治演變全然不知的一審年輕法官來審判呢?令人笑掉大牙!那些法官知道如果他們在日本的公文書上登記國籍會被登記成中華人民共和國,而不允許被登記成中華民國嗎?恐怕是什麼也不知道吧!

2005-12-24 10:20 Taiwanese

re: 阿扁敗訴

無中生有就是誹謗,指連宋要搞政變本來就是無中生有,故法官判亞扁敗訴是正確的。
但判詞有小部份是寫得很不好,犯了劃蛇添足之病。

2005-12-24 08:22 aaaa

re: 阿扁敗訴

第 195 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
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
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原來民法第一九五條是『國家賠償』責任啊

真是受教了

我終於領教了藍教頭的無俚頭了

2005-12-24 04:16 powerslide

re: 阿扁敗訴

第 195 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
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
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原來民法第一九五條是『國家賠償』責任啊

真是受教了

我終於領教了藍教頭的無俚頭了

2005-12-24 04:16 powerslide

re: 阿扁敗訴

笨笨直直自大兼自卑的powerslide

愚者千猜必有一對
有件事你說對了
按照你的邏輯
法官判陳水扁要民事賠償
不是判「陳水扁」賠
是判陳總統賠
換句話說
其實就是國家賠償

如果日後真的判決確定
以後會爭議是不是陳水扁該自己拿錢出來
但是你說對了
就這個案子的邏輯性來說
的確不是陳水扁拿錢出來
而是國庫該拿出錢來替他擦屁股
因為他是總統胡說八道而導致人民損失

2005-12-24 01:27 邏輯

re: 阿扁敗訴

嗚嗚
powerslide原來你這麼聰明又有學問口才又好
還會引經據典
我輸得口服心服‧‧‧

笨死了!

你真是個長不大的小孩

我舉個例子
小學數學不會教妳負數
等到國中老師教妳負數
妳舉手說:以前老師教數學沒有負數
妳錯了!

看,你是不是白吃的很可愛?


你所引的例子正因為行使公權力沒有對言論自由規範
所以法官才要在憲法的層次重新規範「總統為國家機關沒言論自由」
妳舉的判例完全牛頭不對馬嘴
有公權力幾個字就沾沾自喜以為挖到寶


妳實在太可愛了

2005-12-24 01:17 邏輯

re: 阿扁敗訴

不會使游嫌LP大球,做不好就把所有責任推給別人,台灣人的臉都丟光了!最好笑的是,還有笨蛋被騙還自以為是信徒...

2005-12-24 01:03 真正的台灣人

re: 阿扁敗訴

談民主 太沈重了
小市民只求遠離污濁水,過個有清水的日子罷了!
屈指算算 口水扁乾乾的日子確是指日可數!

2005-12-24 00:46 bpp

re: 阿扁敗訴

你說對了!依樣話葫蘆!等到泛藍的政治人物選上總統,他當選前就不要挨子彈,否則將會有一百萬泛綠選民去圍總統府,因為泛藍說子彈會轉彎!還有不要哪天泛綠的立委多於泛藍,否則就只讓一些眼睛看不到、不會立即有成效的法案通過,然後杯葛所有人民可以感受到的重大法案,讓泛藍總統一事無成!還有,可學連戰公然對著媒體說「總統人人得而誅之!」,當然也可立法,將故意杯葛軍事案之立委以通敵罪判刑!嗯!太好了!泛藍得招數太好用了!把人權踐踏,把國家安全及人民生活福祉擺在搶得政權的最大目標之後,正是中國文化的的精隨!

2005-12-24 00:44 Taiwanese

re: 阿扁敗訴

您真的認為台灣是民主國家嗎?別裝傻了吧?

如果當總統可以胡說八道亂搞一通還能大言不慚!

那就認了吧!不然你要怎麼樣?你又能怎麼樣?

如果當了總統就可以無法無天!

下次輪替後就用相同的手段加倍奉還吧?

2005-12-24 00:04 真正的台灣人

re: 阿扁敗訴

您真的認為台灣是民主國家嗎?別裝傻了吧?

如果當總統可以胡說八道亂搞一通還能大言不慚!

那就認了吧!不然你要怎麼樣?你又能怎麼樣?

如果當了總統就可以無法無天!

下次輪替後就用相同的手段加倍奉還吧?

2005-12-24 00:02 真正的台灣人

在台灣這種爭論是無解的等下回政黨輪替後大家依樣畫葫蘆吧!

正常的台灣的人民,已經無法忍受掌權的人胡搞瞎搞卻又滿嘴仁義道德了!如果挺率的人還是認為陳水扁的一切不道德言行和無法無天的惡行是替天行道那就請大家認了吧!誰叫您們選輸牠,等下次輪替後,用相同的方法加倍奉還吧?

2005-12-23 23:50 真正的台灣人

re: 阿扁敗訴

敬告在此穿綠衣戴綠帽的人

不論你們如何硬ㄠ 就是無法ㄠ過口水扁
口水扁就是口水扁
每當口水自然流漏之時 一定要放一些腦尿 不放不爽
一而再 再而三 三而四 。 。 。
以前大約有50%的人民 因鳥扁尿而喜
現在只有18%

你們如果能ㄠ過口水扁 成為口乾扁
那才是功德一件哩!

2005-12-23 22:13 bpp

re: 阿扁敗訴

陳總統的真正問題其實不在言論自由,而在無法判斷與選擇適當的表達方式。

他太喜歡製造負面情緒與強調差異,但這樣的表達方式不僅毫無說服力,還會讓人心生反感。製造負面情緒與強調差異,很容易,隨便誰都會。製造正面情緒與同理異議,就困難得多,需要更大的思考格局。

他的幕僚也得負點責任。當陳總統失言時,難道身邊沒有一個人敢跟他說「報告總統,您如此的言論不太妥當」嗎?

「幫阿扁尋回快樂與希望」
http://taiwan.chtsai.org/2005/12/20/bang_abian_xunhui_kuaile_yu_xiwang/

2005-12-23 21:59 蔡志浩
共4頁: 1 2 3 4 ,目前在第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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