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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自由之死─比例原則

2005-08-05 11:00迴響:23點閱:4850

新聞自由之死─比例原則

 

今天,我們來談一談比例原則的問題。

 

什麼叫比例原則呢?用通俗的講法,那就是「不要拿著大砲打小鳥」,或者說「不能為了烤一頭豬,而把房子給燒了」。

 

比例原則,有三個條件。第一,採取的方法,應該有助於目的之達成;第二,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第三,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

 

聽起來很難,是嗎?不如就直接以最近鬧得風風雨雨的有線電視台換照事件來說明吧!

 

新聞局不准七家電視頻道換照,這是一種手段,它的目的是什麼?如果說,目的是為了達到要整頓媒體亂象,看起來是沒做到,這兩天,辜振甫老先生的新聞不是報得滿天飛嗎?如果目的是為了讓泛濫的媒體減少一些,好像也沒做到。因為,當東森S台走入歷史時,它馬上就借屍還魂成為Super X台。

 

假設,不准換照的手段真的達到了新聞局所期待的某種我們所不知的目的,但是,這種激烈的手段是不是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小呢?顯然不是。一聲令下,把一家頻道給關了,這等於是判了人家死刑,而且立即執行。還有什麼手段比它更激烈的呢?

 

再來看看,新聞局採取了這種手段,對新聞自由、言論自由造成極為強烈的損害與衝擊,但它達到的目的只是關掉了幾家頻道。兩相斟酌,這代價不是太大了嗎?

 

「比例原則」是行政程序法中最基礎的常識。新聞局的官員們,當你們作出砍掉七家頻道的決議前,有沒有思考過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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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fld/archive/2005/08/05/9393.html
2005-08-05 11:00作者:范立達分類:時評迴響:23點閱:4850

迴響與引用列表

re: 新聞自由之死─比例原則

阿達先生:
你離題了。關記者、殺電台老闆, 這是違反新聞自由。叫你這個能寫、那個不能寫, 這也是違反新聞自由。狹義講,涉及「內容管制」的, 才有新聞自由問題。透過不發執照來管制內容, 就是廣義的新聞自由問題。六年前也不是所有申請者都拿到執照的。

換照是行政管制,得換照, 得不予換照。只有涉及行政的, 才可能是比例問題。你不是也說比例問題是行政程序法的基本觀念嗎?

(拜託, 請不要跟我爭辯「行政管理不當之惡果, 有甚於內容管理之不當者。 所以行政管制問題就是內容管制問題」。)

我同意這次不續照是個比例問題。任何行政, 一定或多或少都存在著比例問題, 需由媒體這個「社會的看門狗」來加以監督。可是, 請就事論事, 不要把不續照無限上綱為新聞自由問題。

你為什麼不談比例問題呢?

在比例問題方面, 我有兩點想法跟你討論。第一,新聞局在四年前、兩年前都審議過執照存續。那時候的電視內容不比現在好多少, 新聞局沒有下殺手令,是不是存婦人之心,以致違反比例原則?

第二,中時民調以及樓下發言者一片責備媒體之聲,是否也應該算進「比例原則」裡, 佔一些份量?

2005-08-29 16:30 老語

re: 新聞自由之死─比例原則

一條懶啪之死!!

2005-08-20 23:47 fdf

re: 新聞自由之死─比例原則

對了..上一篇忘記寫一點...

真的很討厭看到政治魔人以及 純為反對而反對的人的文章!!!!

2005-08-10 07:26 milk

re: 新聞自由之死─比例原則

看了這麼多人的自以為論
實在是覺得....唉

首先 我要聲援一下范先生所言的
"評審"不該是由政府機關擔任, 這就如同球員兼裁判
越是言之有理, 越應該避免瓜田李下之嫌

而所謂的言論自由, 那的確是很重要的
很重要的形而上觀念...實質上該如何, 等等再談
重要的是, 應該教育人民真正的言論媒體自由, 
而非像現在 似乎在教育大家"如果你說髒話 ,那我就要把你的舌頭割調!"

或許現在的台灣, 正處於晉升為民主國家的過渡期
媒體假新聞自由之名而黑白講
民代假言論免責之名無的放矢
人民也假言論自由之名而行到處亂大便之實
但是我們能因為使用者的不當而全盤否認自由是錯的嗎?
有大腦的人都會說不行
那..說不該有自由的..因為沒腦, 所以 不予以討論~

我自己也是很討厭東森, 覺得東森S被廢掉沒啥不好~
但是, 這樣的被廢掉...的確是不對的!
還有, 大家為什麼都要著重在新聞台上?! 
個人認為, 龍祥電影台, 蓬萊仙山, 歐彭才應該被多多關心一下

東森, 畢竟是大台, 有非常多個頻道, 而新聞局斬東森S的理由還勉強說的過去(大都在報新聞,80%內容跟東森新聞台重複,所以浪費資源)
那龍祥,蓬萊仙山, 歐彭勒?!!
或許有人說, 它們撥放色情節目....
拜託...1.這什麼年代了 2. 合乎尺度, 又沒露點 3. 食色性也, 還是滿足了些人民的需求
或許還是有人會說, 它們賣藥...
那如果賣藥就要關頻道的話, 至少要再關10幾個頻道了
這樣的小電視台, 或許才是真正的存在自由經濟市場中
要是沒有客戶, 他們遲早會關閉
我認為這幾家才真的是被牛刀砍死的鷄!!


理想的媒體環境, 的確是應該由民眾去當評審
:惡質的媒體->民眾拒看->該頻道經營不下去->自己倒閉或調整

但是, 重點是台灣的人民現在素質不夠, 除了被實質上的上位者(人民是名義上的主人,實則非...)牽著鼻子跑外
還很容易受到媒體的煽動而隨之起舞
所以, 目前是沒有辦法由民眾建立起媒體經濟上的自由經濟市場法則的

如果政府真的是為了人民收視的品質著想的話, 應該做的是制定出一套可以攤在陽光下, 可免人非議的制度
ex. 評審單位委外, 評審員由各個不同民間組織提選且名單公佈,  評審結果出爐再由政府執行公權力
公平公正公開的評選, 也比較可避免像現在的口水戰

2005-08-10 07:23 milk

re: 新聞自由之死─比例原則

我覺得目前范立達遇到的問題,在於: 自以為是救世主,是照耀普世價值的自由明燈。

但是大眾看到的記者是:
文化流氓 + 不會反省的人。

簡單的說,我相信很多的記者都很好,包括筆者。但是這個認錯的能力實在是不敢恭維。

有很多記者、包括范立達在犯了錯誤(明明該報新聞,結果把自己的感想加進去,引用了錯誤的資訊、誤刊別人的名字、事件發生的對象、年代) 的時候好像一點"羞恥心"都沒有。連個道歉也是"小小一篇",甚至於不承認有這種事。

長久以來的這種現象,造成了大眾對媒體的觀感: 記者就是一種拿了筆桿,自以為正義使者的流氓。

請范立達以及其他記者朋友想想:
那些被張錫銘綁架的人為啥很少人同情?

  是哪些人把張錫銘當成"英雄"來報導的?把政客當成明星來推銷?把跟自己毫無了解的事務大肆報導,到了危害大眾的時候又用新聞自由避禍?甚至於往返對立兩方,用簡化的語句企圖挑起紛爭,製造"精采的"新聞?

============
還有,您最後引用的話台灣人都很清楚,只是還有另外一句話您可能還不知道:

自由 自由 多少惡行假汝之名以行

不要把觀眾當白癡,OK?

2005-08-09 18:08 azure

re: 新聞自由之死─比例原則

台灣電視撤照風波 歐盟報導:令人驚訝、害怕 
2005/08/09 09:46 
 
 
記者陳品端/編譯 

台灣七個電視頻道在兩日內被勒令停播,就連一向對台灣比較陌生的歐盟國家也有相關報導,認為這種以前只可能會發生在孟加拉或尼泊爾的事,現在發生在民主深化的台灣,相當不可思議。 

歐洲廣播連盟(EBU)新聞網在台灣有線電視換照風波引發爭議後,在當日的新聞稿單上出現一則長達四分鐘名為「台灣媒體」的報導,提供旗下的歐亞非媒體會員播報使用。報導指出,「在拒絕重發執照後,台灣當局關閉七個有線電視頻道,儘管已經提請訴訟,東森新聞S台仍被迫在午夜停播,不得不對觀眾說再會,他們發表聲明對政府決定表示十分遺憾,國民黨主席連戰則表示撤照停播將是史上污點 ,台北當局堅稱這項決定與政治無關。」 

不管孰是孰非,台灣的有線電視包含新聞頻道在短短兩天內就被勒令跟觀眾說bye-bye,這對注重人權的西方記者來說是件難以想像的事,歐盟新聞記者說,「這以前可能發生過,我不知道,可能發生在孟加拉或尼泊爾這樣的國家,發生在台灣真是讓我非常驚訝,非常讓人害怕。」 

總部位在巴黎的無國界記者組織也對換照停播用了「錯愕」的字眼,看來,台灣異象還的確讓人驚愕。 
 

2005-08-09 10:09 kei

re: 新聞自由之死─比例原則

最後想說,身為一個很平凡的閱聽人,我很悲哀的察覺到我已經成了一個坐井觀天的台灣人。我對國際社會的認知甚至還遠遠不如戒嚴時代,該怪自己英日文不好看不懂國外媒體的報導呢?還是要怪國內的媒體除了八卦和災難之外什麼也不報?



台灣只有大便新聞頻,


什麼叫比例原則呢?用通俗的講法,那就是「不要拿著大砲打小鳥」,或者說「不能為了烤一頭豬,而把房子給燒了」。




可不可以不要拖著攬啪上餐桌,我還要吃飯哩!!

2005-08-07 14:34 Dabiansim

re: 新聞自由之死─比例原則

新聞自由,人民有在網路上大便的自由
不大便毋寧死

2005-08-07 13:15 g3

re: 新聞自由之死─比例原則

1.從前萬惡的KMT不讓我們看好東西。
    現在親愛的DDP挑去不好看的東西。

2.從前萬惡的KMT新聞是不自由的,聽了就信,是有福的。
    現在親愛的DDP是絕對新聞自由,聽了就信,是有福的。

3.敬愛的阿達先生:
    順應時事,物極必反。
    不順,則螳螂擋車。
    物極,則蘇聯分裂。
    好好的愛自己,
    別被從前的街頭暴民給幹掉了。

2005-08-07 08:39 PLP

re: 新聞自由之死─比例原則

同意M說的,阿達你最近真的太忙了。期待你在廣播中能多做一些專題評論而不是光拿著晚報匆匆忙忙的講到被廣告打斷。

"風風雨雨"是媒體自己在鬧吧?從新新聞報導呂秀蓮的"嘿嘿嘿"事件開始,我就感覺出媒體對於執政黨的作為大部分都朝負面解釋,當然,站在監督的立場,不能說是錯的,很多評論都有道理,但是如果說沒有刻意渲染或斷章取義的部分,我很難相信。

不知道你堅持的新聞自由是否包括作假,亂報,誇大,廣告化?如果是,那我很高興這樣的"新聞自由"真的能死去。

媒體對於換照這件事的反應接近歇斯底里,源源不絕的砲轟與抨擊,不太符合你在文章裡所說的"比例原則"。以如此強烈的力道去抨擊,民意調查的結果卻傾向支持政府,不覺得很弔詭嗎?

我也支持新聞局的作法,但確實執行的太倉促。除了東森S這個假新聞台之外沒有砍掉半個新聞台,說實在的看不出新聞自由到底死在哪裡。倒是閱聽大眾的收視權還真的早已死在你所謂的新聞自由裡。所謂的"市場機制"在哪裡?轉來轉去都是一樣的新聞,而且有一陣子我不得不懷疑各新聞台是為了體貼視障朋友,每一家都捧著頻果日報和壹週刊讀給我們聽。

讓政府去管新聞媒體後果確實堪慮,閱聽大眾不會這麼笨沒考慮到這點。經過媒體這麼多年的灌輸和教育,即使沒有經歷白色恐怖,我們也都同意新聞自由的可貴,但是誰把這麼可貴的新聞自由變成廉價的地攤貨呢?不就是媒體本身嗎?

我知道你批評過媒體,很多媒體工作者都批評過,可是相對於這次抨擊換照事件毫不疲軟歷久彌堅的力道,差不多就是蒼蠅拍和鐵鎚的對比吧?

最後想說,身為一個很平凡的閱聽人,我很悲哀的察覺到我已經成了一個坐井觀天的台灣人。我對國際社會的認知甚至還遠遠不如戒嚴時代,該怪自己英日文不好看不懂國外媒體的報導呢?還是要怪國內的媒體除了八卦和災難之外什麼也不報?

2005-08-07 02:46 wlj

re: 新聞自由之死─比例原則

你拉了什麼樣的屎??
誰踩到了這坨屎??
踩到了以後罵了那一句話??

大便恆久遠,一坨永流傳

2005-08-07 02:09 fg

re: 新聞自由之死─比例原則

如果大便不死

2005-08-07 01:36 屎之死

re: 新聞自由之死─比例原則

阿達先生:
眾政論談話性人物中,還算欣賞你
這次換照風波,看你在新聞夜線會的言論..覺得..你是不是應該少上政論節目,開始K東西了?
還是你身邊的朋友們長期反扁政府,變成一種反射性動作了?

民進黨政府的換照動作,我也會擔心會不會開啟一個不好的示範..

但,看看現在的媒體..

以下是我支持台灣這次換照的幾個原因:

1.痛恨假新聞

2.討厭媒體移花接目,斷章取義..拼湊出他們理想版本的新聞給觀眾.
  尤其是在翻譯外電或引述他人的講話內容時! 

3.討厭記者為了效果,刺激新聞人物或記者指導新聞現場..
  不要跟我說為了收視率,新聞只是傳遞訊息這麼簡單而已,記者要演戲要當編劇,滾一邊去.

4.被平面媒體,八卦新聞牽著走.

5.為了獨家、快速,不求證.

6.不尊重新聞當事人,未經當事人允許,為了"新聞自由",強行拍攝、公佈當事人畫面.

7.過度神化政治人物(什麼阿貓阿狗大小事都跑去問政治人物).
  過度報導政治新聞.
  過度偏重選舉、統獨、政治人物彼此有無心機、鬥爭的新聞.

8.關於媒體最愛的政治新聞,視野只侷限在藍綠二分法
  任何議題,尤其是公共政策,只要是一方提出,另一方就反對..這種國共對立的二元思考方式..實在愚蠢&受夠了.
  
.....

總之,身在媒體圈的你,應該更知道現在媒體的弊端有哪些.
為了台灣媒體生態提昇.. 如果想做點什麼事,就用功一點吧.

2005-08-06 14:55 M

re: 新聞自由之死─比例原則

樓下的大概都是學新聞傳播的,我提供一點法律意見好了:

一、衛星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第四條增加母法所無之限制,違反法律保留原則,主管機關據以做成之行政處分自屬違法。

二、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六條第五項規定有限期改善之程序,新聞局卻未予以適用,直接處以最嚴厲的駁回換照申請處分,有裁量濫用之違法。

三、換照的審查依同法第六條第一項應該是針對「營運計畫」,「節目品質」之控管則主要由同法第五章規定,包括有警告、罰鍰及停播等等處分。今主管機關藉由換照程序之名,行停播處分之實,違反「不當連結禁止原則」,故其處分違法。


最後補充一下,這次的換照事件至少有三個層次的問題。

第一,在社會事實層面,媒體有無亂象?
第二,在法律的實然層面,行政處分是否違法?
第三,在法律的應然層面,現行法的規定,包括權責機關、法律要件及法律效果是否恰當?

我上述意見僅就法律的實然層面而發。不涉及第一及第三層面的問題。

2005-08-05 16:43 iafliu

路人甲的感嘆

新聞界意見領袖在這次風波的集體反應是,新聞自由已死。但作為一個媒體人,我認為新聞自由之死,遠遠比不上記者們「人道精神」之死來得遺憾跟慚愧。何況,是不是真的新聞自由已死,無冕王們應該心裡有數。最新中時這份民調反應,官方備受爭議的決定竟然受到相當比例的輿論支持,名嘴們幾天來的激烈反彈突然因此變得尷尬。認清現實,這是場媒體界的亂世混戰,各方總可以找到支持自己論點的基礎,不管是頻道優質化,或是所謂回歸市場機制,甚或言論自由被傷害等等論述,最後都不會有個夠中肯的辯論結果。但,我要說的是,即便最後新聞界爭到了面子,鬥倒官僚體系,裡子卻早已經失去。而當記者依然是失去社會信任度的跳梁小丑而無法自愛,民意如水,任何集權式的粗暴操作就會得到民粹般的認同與默許,要當心的是,難保新聞局長不會意外成為一位具有草莽氣的類英雄人物。記者,應該開始學習每天看著自己的報導,而不會有絲毫心虛,他們的長官跟主編們,更該學習每天看著自己小孩的純真臉龐,而眼神不會有一秒鐘的遊移。我認為名嘴們的高分貝砲轟,無法替這個神聖的職業,找回真正的尊嚴。除非他們帶頭發動改革,中時改版,耳目一新,而對阿達的新聞檢驗室,我有深刻的期待!

2005-08-05 16:25 深紅色的格瓦拉

re: 新聞自由之死─比例原則

再來看看,新聞局採取了這種手段,對新聞自由、言論自由造成極為強烈的損害與衝擊,但它達到的目的只是關掉了幾家頻道。兩相斟酌,這代價不是太大了嗎? 

==========
Freedom of speech and publish is always the cheapest excuses to use at any time. 

2005-08-05 15:23 Kimo Chi

re: 新聞自由之死─比例原則

再來看看,新聞局採取了這種手段,對新聞自由、言論自由造成極為強烈的損害與衝擊,但它達到的目的只是關掉了幾家頻道。兩相斟酌,這代價不是太大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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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5 15:23 Kimo Chi

re: 新聞自由之死─比例原則

再來看看,新聞局採取了這種手段,對新聞自由、言論自由造成極為強烈的損害與衝擊,但它達到的目的只是關掉了幾家頻道。兩相斟酌,這代價不是太大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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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5 15:23 Kimo Chi

re: 新聞自由之死─比例原則

再來看看,新聞局採取了這種手段,對新聞自由、言論自由造成極為強烈的損害與衝擊,但它達到的目的只是關掉了幾家頻道。兩相斟酌,這代價不是太大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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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5 15:23 Kimo Chi

re: 新聞自由之死─比例原則

>新聞局採取了這種手段,對新聞自由、言論自由造成極為強烈的損害與衝擊

意思是台灣現在缺乏新聞自由 , 言論自由了嗎? 呵呵~

2005-08-05 14:57 Clexane
共2頁: 1 2 ,目前在第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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