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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非常光碟

2005-11-18 10:53迴響:84點閱:17338

搜索非常光碟

 

之前,我曾經就非常光碟的「內容」,可能引發的效應提出看法。這一次,要談談檢警執行搜索的手段。

 

一張還沒上市的光碟片,竟然能在政壇上引發如此大的風波,這還真是台灣奇蹟。不過,撇開其中的陰謀論、動機論不談,如果光從檢警執法的角度分析,必須說一句,呂秀蓮副總統在記者會中高分貝指責的話語,還真一點沒錯。檢警單位不能為了目的的崇高,而犧牲了手段的正當性。

 

先談談這張光碟片。這張光碟片當然是屬於出版品的一種,所以也絕對受到憲法中言論自由、出版自由的保護。而言論自由、出版自由最重要的意義,就是禁止政府以任何方式作「事前審查」。不管光碟的內容是不是過於低俗,或者是不是達到犯罪的程度,出版人要負的責任,是在出版之後,而非作品上市之前。

 

這道理很簡單。就算你在家裡寫下一百萬字罵人的話,只要不拿到外頭給人看,被你罵的人,名譽並不會因此而受到毀損,自然也沒有誹謗的問題,但只要流入市面,讓外人看到內容,一切言責就都必須自負。

 

非常光碟的案例正是如此。

 

這張光碟的內容據稱非常不堪,但除了製作單位之外,好像還沒有其他人看過。既然光碟還沒上市,那就屬於還未出版的作品,在此情形下,國家無論如何不該也不能介入調查。如果我們反對以前警總恣意查禁黨外刊物,如果我們反對情治單位在國安密帳案爆發時去查扣壹周刊、中國時報,同樣的標準,對於桃園檢警單位的行動,也應該譴責。

 

另外,桃園檢警搜索非常光碟時,並沒有持搜索票,這更是嚴重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桃園警方雖然辯稱,依據刑訴法第131條之1規定,如果受搜索人自願同意,執行人員可以不用搜索票搜索。但檢警單位心知肚明,這條條文是拿來欺騙不諳法律的老百姓的。試問,有誰會吃飽撐著沒事幹,成天倘開大門歡迎三教九流進來參觀?若不是畏於警方的淫威,若不是對於法律上的權益認識不足,誰可能同意讓警方隨便進出自己家門?沒有清楚告知被搜索對象有權拒絕檢警的搜索,卻在事後聲稱是人家自願同意搜索,這不是佔了便宜還賣乖嗎?

 

從來,我就不齒誣蔑、不實的言論。但是,不齒是一回事,這不代表就能同意警方以違法的方式去搜索、查扣別人還未出版的作品,更不代表同意檢警單位可以越過「事前審查」那條線,去充當思想檢查的新警總。再說一句,不能為了目的的崇高,而犧牲了手段的正當。

 

在搜索非常光碟事件中,桃園檢警的確有值得檢討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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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fld/archive/2005/11/18/26124.html
2005-11-18 10:53作者:范立達分類:時評迴響:84點閱:17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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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搜索非常光碟

言論自由已被濫用
尤其是在選舉的時候
有時傷害已經造成
被害人的傷害已經無法彌補

比如說
如果有人拿刀衝過去要砍你
只要刀子沒砍中你
我是不是該說這是他的自由
我無權干涉
等他把你砍死了
我再抓他

2008-01-16 16:41 Sam

re: 搜索非常光碟

福佬民盡選戰「非常光碟」前身— 抹黃吳敦義造假偽造錄音帶事件
台大外文副教授江文瑜出面為其背書

  87年高雄市長選舉,民進黨市議員陳春生突然提出一卷錄音帶,指稱吳敦義與某女記者有染。

  吳敦義當時正在外面跑行程,完全不瞭解狀況,以為是記者誆他,等到回去聽到報告,趕快向高層報告。當時所謂高層,就是李登輝和蘇志誠,說明狀況後,才對外發言。

   這個短暫的耽誤卻演變成致命傷,謝長廷總部一方面撇清與錄音帶關係,另方面又強烈質疑吳敦義為何沒有在第一時間說清楚?是不是心虛有鬼?「操作手法」跟非常光碟的狀況一模一樣,候選人總部「完全撇清」,但晚會和活動中「大賣」錄音帶,候選人「競選總部」也「不停幫腔質疑」。連發起點和贊助者,都一樣是高雄市的民進黨人(台灣「南社」的負責人為高雄市的醫師曾貴海)。

  親近吳市長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位多麼拘謹的人。有女同事到市長室談事,一定開門,以免惹人閒話;進電梯有女生在,兩手一定交握放在胸前,讓大家都看得到,以免有人誣指他亂摸;每天不是在市府就是在市長官邸,出門由隨扈跟著,回家有老婆看著,根本沒有私人時間。

  高雄記者圈也知道,這位 女記者身體有恙,結婚多年就醫多次未果,但老公對她很好,她跟市長夫人也是手帕交。

  要說這兩人有啥問題,誰也不信。那為什麼會有談情說愛的錄音帶?只有一個可能:偽造。

  吳總部提出此項質疑,但民進黨叫台大外文副教授江文瑜,用校內機器檢定,說這帶子是真的。問題是,他們拿去檢定的不是母帶,是拷貝過的帶子,所以機器檢定結果的真實性,令人懷疑。

  於是吳敦義請來刑事鑑定專家李昌鈺博士,將錄音帶回美國,交FBI以專業機器檢定。由於是外接案件,排隊緩慢,直到三年後,民國九十年才發佈報告,証明這卷帶子是偽造的。但那時市長早已選完了。

   民進黨極「善於利用」這種時間差,與民眾心中「如果沒問題,人家怎麼講你」的「心理」,在選前「散佈」耳語八卦,「製造」「假証據」,打擊藍軍正直候選人的信譽和名聲。民進黨已經不是第一次靠這種「抹黑手法」進行負面選舉。

2006-02-28 22:35 非常光碟前身

re: 搜索非常光碟

反中仇中恨中台獨運動靠權謀詐騙運作!

憲法,號稱是「國家根本大法」。歐美國家,所有政客都必須「根據憲法玩政治」。台灣,則是「諸法皆空」, 所以本土律師團禿鷹政客是「根據政治玩憲法」。本土律師團禿鷹政客都是因人修憲、竄法亂法,搞到中華民國憲法根本沒有可循,什麼制都不像。

 反中/仇中/恨中綠營將台獨「標榜」為最高的「政治道德」,因此「認為」,所有為實現此一最高道德的「一切手段」也是「道德」的;亦即,「為了」實現反中/仇中/恨中台獨這一目標,逕可「任意摧毀」憲法、法律,或其他道德的「所有規範」!

 反中/仇中/恨中台獨的根本性質就是不能(不敢)「公開宣示」及「動員」(兩蔣時代,屈指可數被以台獨罪名整肅入罪下獄的自由主義鬥士李敖對當前冒出來的當權所謂反中/仇中/恨中台獨人士極為不屑,謂其是「以半吊子民主包裝台獨」又沒LP勇氣為搞革命建國而拋頭顱犧牲奉獻的收割利益「假台獨」峱種),所以反中/仇中/恨中台獨一直是一種「偽裝」或「變裝」的存在,也就是一直以「詭詐」為「運作的手段」。因為,對於所謂反中/仇中/恨中台獨者而言,面對中國的威脅、美國(阿爸)的框限,與島內居多數主流民意民情的排斥,一直有一種「可做不可說」的委屈感,並因而將「偽裝」與「變裝」的「詭詐」視為革命者的「生存策略」,認為非如此不能適應複雜的內外局勢,且更「進一步」地將「權謀詭詐拐騙」視為一種革命者的「當然道德」。而「表現」在政治、社會層面,權謀詭詐「無非」即是反覆以「(被迫害妄想)悲情>仇恨(反中/仇中/恨中)」「衝突>妥協」為「操作手段」一種「權謀詭詐拐騙的行徑」!

「我不權謀詭詐拐騙,如何存活」?
這是反中/仇中/恨中台獨「詐騙道德化」的「心理基礎」!

民無信不立,這句話早已被台灣反中/仇中/恨中台獨利益者的政治運動所「顛覆」。如今台灣的「政治現實」是:「國以偽立,國以詐立,國以騙立」!然而,這究竟只是一時的僥倖,抑或可圖久遠,卻尚在未定之天。

對於台灣現今以反覆操弄「(被迫害妄想)悲情>仇恨(反中/仇中/恨中)」的(少數鴨霸民主)主政者而言,「權謀詐騙」不但是一種「政治策略」,甚至已經成為一種「政治道德」。當以反覆操弄「(被迫害妄想)悲情>仇恨(反中/仇中/恨中)」「權謀詐騙」成為一種政治道德,即「無所不騙,無所不詐」;到了這樣的「(敗德下流)程度」,主政者甚至已經「分不清」他「究竟」是在騙別人或是「騙自己」,終至陷於一種「自欺欺人」的「困境」。

「借(中華民國)殼上市」(以買空賣空、行掏空之實)四字,正足「說明」(少數鴨霸民主)主政者的「最高治國綱領」就是「權謀詭詐拐騙」。在這個「綱領」之下,憲法當然「完全」不受尊重與愛惜,因為那「本來」就是反中/仇中/恨中台獨所要推翻、「顛覆」的;而誠信及其他道德操守「更無足論」,因為,「我不權謀詭詐拐騙,如何存活」?

正因如此,就可為陳水扁「反覆權謀變詐」的「言行」找到了「理由」。反中/仇中/恨中台獨支持者基於此類理由而「完全不在意」陳水扁(和李登輝等)的「權謀詭詐反覆」行徑(通常甚至內心暗自喊爽叫好),而陳水扁亦是基於這樣的「社會默契」而「反覆任意權謀詭詐拐騙」。例如,當陳水扁宣示「四不一沒有」,反中/仇中/恨中台獨支持者「會認為」這是他受到壓力而不得不說的「策略性謊言」;而陳水扁因為有了這種「道德的豁免權」,遂亦「毫無顧忌」地以「反覆變詐」為治國的「主要手段」。

 起初,也許是「為台獨而騙」,如今則是「無所不騙」。在權謀「詐騙道德化」、「一切詐騙化」的氛圍中,甚至連貽笑世界的「319槍擊案」(港星成龍在2004大選後所謂的「台灣民主是個大笑話!」一語其實所「針對」的是破綻百出的「319槍擊案」,只是被台灣畏權逐利媚俗本土媒體刻意將成龍的語意轉移了焦點)亦被(如全省非法地下電台等)「道德化」或「神聖化」了。支持者「為了」台獨的憧憬,完全「不在乎」離奇詭異槍擊案的匪夷所思性質,甚至「協助」「阻撓」「真相」的偵查;而陳水扁亦以台獨「利益代表人」的身分,「借力使力」,「規避」了社會大眾要求查明「真相」的呼籲。

 這類事例可謂俯拾皆是、「觸目皆是」!例如:
為何行政權可以壓霸隨意停建核四工程?
為何在野時修憲力主將立委「巨幅擴增」為225席,奪權後由於一直無法掌握國會過半,開始抹黑立院國會,並回頭主張「立法院是亂源、國會應減半」?
為何過去常哇哇哇指責:「軍警加入政黨有違中立」,結果扁擔任黨主席後卻「公開拉攏」高階警官入黨?
為何過去追求「黨政軍勢力退出(無線)三台」和「媒體言論自由」,奪權後甚至說:「寧可沒有政府、也不能沒有媒體」,但結果卻大力搜索「勁報」、「壹週刊」、「中晚」及「中國時報」、正副元首告媒體!製造綠色恐怖寒蟬效應?
為何過去嚴厲「批評」國民黨「凱子軍購」和「凱子外交」,奪權後本身也繼續進行「凱子軍購」和「凱子外交」?
為何陳水扁可以主張「沒有法源」的「諮詢性」公投?
為何可以「違反」公投法而將「公投綁大選」?
為何可以忽而「修憲」,忽而「制憲」?忽而「廢除國統綱領」?
為何可以任意進行「愛台/賣台」撕裂族群的「政治操作」?
為何可以動輒以「違法手段」發動「特別預算」?
為何聽任總統夫人炒作股票?
為何聽任杜正勝、林玉體、姚嘉文等文化打手扭曲「玩弄歷史」?
為何能「憑空捏造」一個「柔性政變」?
為何官股一手扶持長榮張榮發女婿鄭琛池任資產達二兆之「兆豐金控」董事長,而「第一家庭會計師」張兆順被打樁為資產一兆「第一金控」董事長?
為何藐視國會立院,任意擱置其所立法通過之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任命,讓NCC正式運作?……
諸如此類,有些是「為台獨而騙」,更多的則是「為選舉而騙」,「為私利而騙」,「為撕裂國家而騙」,以至於「無所不騙」!

然而,究竟將是這些毀憲、違法、竄法、不道德的「手段」,成就了台獨?或者,其實是以台獨的口號「幻象」,「放縱」並「掩飾」了這些毀憲、違法、不道德的「手段」?

陳水扁和他的綠色團隊,顯然正在進行「國以詐立,國以騙立」的歷史實驗,亦即欲以「詐騙」來實踐台獨,甚至治理國家。但是,問題在於,反中仇中恨中台獨能否藉「詐騙」而實現?國家能否藉「詐騙」來治理?

「權謀詭詐拐騙」欲成功,必須是「詐騙」能使人誤信。但是,目前的「情勢」卻是,「權謀詐騙」顯已「無以為繼」,不論對美國、對中國,或對台灣民眾,陳水扁(和李登輝等人)的「人格」及作風已「無信任度」可言。在這樣的情勢下,若仍繼續「反覆變詐」,恐已難以欺人,反而淪為「自欺」。

倘若台獨是對台灣有利且可實現的目標,或許主政者如今「種種」毀憲、違法、竄法、詐騙的「行徑」皆可「合理化」,並以反中/仇中/恨中台獨本就是一種「非常的破壞」來「自我開脫」。
但是,倘若反中/仇中/恨中台獨對台灣未必有利且不可能實現,則如今「種種」被台獨口號憧憬所「縱容」及「掩飾」的毀憲、違法、竄法、詐騙的諸種「行徑」,就失去了藉口。台獨未成,國家已「毀」!

任何政治目標,包括反中/仇中/恨中台獨在內,倘若永遠要靠「詐騙」來「運作」,那就絕對不是一個對台灣有利的目標,也絕對不是一個能夠實現的目標。

其實,反中/仇中/恨中台獨運動進行「到今日」,(少數鴨霸民主)主政者「已經不是」「靠詐騙來運作台獨」,而「根本是」「靠台獨來進行詐騙」了!

反中/仇中/恨中政戰論壇
外獨會
http://www.gati.org.tw/chat/index.php3

南方快報
http://www.southnews.com.tw/

2006-02-10 15:11 反中仇中恨中台獨運動靠權謀詐騙運作!

re: 搜索非常光碟

目前台灣實質國債已高達十一兆元,平均每個家庭要負擔一百卅五萬元的政府債務;然而,有多少家庭的年所得會超過一百卅五萬元.
國際組織以警告我政府負債情況.
我們台灣在李陳的黑金體制下 國民所得不增反減
國庫由盈轉虧 我們的子孫要面對這盤亂帳
我們的錢都放入綠營的口袋.或是放入日本人的口袋

2005-12-08 00:44 real data

re: 搜索非常光碟

我要呼籲讀者,不要當個沒有判斷力的老百姓,不要被泛藍混淆是非。
言論自由受憲法保障,而毀謗就不受憲法保障。但是,是否構成毀謗,要由法院依事實在來判斷,而不是由警察機關或是一般人民來判斷。所以,常有斷章取義錯誤報導的部分新聞節目,或是已有胡說記錄一連串並遭法院判刑確定的「邱毅」,又要在媒體放話時,警察依然不能事前阻止預防,只能在事後由法院判定所指摘的非事實而構成毀謗時,才予以懲罰。搜索非常光碟事件也應一樣。否則說為了怕影響選舉就可事前違法搜索,那也應可以對新聞報導及邱毅等流之影響選舉的報導或放話予以時前審查並停播。‧‧‧何況,如果「新」非常光碟所播出之內容如果都是真實的事情時,事前打壓剛好是在幫應受公評的選舉人物,做欺騙人民的事。泛藍的立論根本是混淆視聽,所以我要說犯藍代表著落後的文化思維,他們凡事兩套標準,標準的設定就是用來打擊非大中國思想的「敵人」,一個國家的文明發展及社會秩序,在他們的文化思維的撥「正」反「亂」下,是沒辦法可以變成個有是非、正義的國家的。

2005-12-07 19:06 Taiwanese

re: 搜索非常光碟

李遠哲院長在挺阿扁的名言 :”我看不慣國民黨與黑道溝接”

在民進黨的值政下,高峰可以帶軍火教父出國賭博, 進出國門 ,無須撿查.

在 TVBS 丑劇中 ,唯一小有誠信的民進黨員蔡啟芳是一個黑道出身.

李遠哲院長 您只是為打壓媒體的民進黨的政權, 臉上添金, 為腐爛的反法治的陳謝政權, 助紂為虐.

2005-12-03 19:14 高材生

【碎碎念】人生不要掐頭去尾[TrackBack]

「言論自由」是基本人權,「舉證」屬之,「隱喻」屬之,但是「公然毀謗」(尤其在某些敏感時段),就不可相提而論了。
【點燈老頭的雜記簿】引用了該文章,地址:http://blog.yam.com/lamplighter/archives/777939.html

2005-12-03 17:17 【點燈老頭的雜記簿】

re: 搜索非常光碟

給MARK
民主政治,各政黨或多或少會藏污納垢,因為是保障人權的法制國家,無法像蔣時代輕易就判刑入獄〈有很多可能還是冤獄,身同處地,為那些冤獄者可憐可憐吧〉,一切講證據,結果較易有漏網之魚,但是只要願立法改憲,讓司法完全獨立,且支持泛藍的司法人員也沒有「多數泛藍支持者那種─ ─不贊成與中國合併的人就是壞蛋的心態」,我想公平公正且獨立的司法下,情況總會改善!前總統李登輝時代確實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讓許多黑金出現,但是當初若無這些地方台籍黑金撐起,政治仍由少數外省族群把持,政權會提早落入在野人士手中,而以當初之情勢,獨裁成習的軍方絕對不會坐視不管,結果只會引爆內戰或流血衝突,族群對立更嚴重,政治紛擾不安,經濟也會倒退數十年,李前總統情有可原!
民進黨沒有學壞學的更快,至少他的黨內不護短,他的黨推動捍衛言論自由〈除了敵國的投資媒體例外〉,黨內有不肖份子是民主政治的常態。國民黨呢?請去好好了解國民黨許多重要成員的經濟背景吧!它不改革,還要人不要說它過去不好,說的通嗎?

2005-12-02 17:28 Taiwanese

re: 搜索非常光碟

阿達,

你可以寫這樣無黨派之私的文章,得到公正人士的讚美,你是有正直,正義美德的人,為什麼?

很多時候你都只站在極藍光譜的一邊看事務?

下面附上一小篇被主流媒體擋駕的高品質論文,阿達若有正義之見解不妨回應這篇文章一下,我對阿達真的有點期待,相信你和李濤是不同的品種(或許我錯了)

*********
維持市場秩序與媒體表現,把關衛星電視執照是政府的責任

http://telshl.typepad.com/telshl/2005/08/post_6.html


文/洪貞玲(台大新聞研究所助理教授)
中國時報民意論壇版昨日刊出“換照風波,新聞局大錯特錯“一文,指出主管機關停播衛星電視頻道有過度管制之嫌,該文跳脫政治介入的陰謀論思考,而就政府管制原則加以討論,立意值得認同。但認為主管機關對衛星電視的管理方式應與平面媒體相同,此點有違各國管制現狀,值得進一步釐清。以下本文就衛星電視執照的管制問題提供各國法制的參考,強調把關衛星電視執照是政府為維護公共利益該盡的責任,並非過度管制,亦非箝制新聞自由。
本文首先要釐清一個迷思,很多人主張媒體是第四權,要監督政府運作,因此政府的手不該介入媒體,應該讓自由市場決定優勝劣敗。這個說法看似有理,但是政府真的可以不管媒體嗎?或是有哪個國家不管媒體的嗎?不說台灣因為電波開放以來放任市場運作,媒體集體沈淪,民意要求政府有所作為的現實,從理論上與經驗上看,即使如美國、英國這般強調言論自由的國家,政府透過電視執照的核發與換發,確保媒體善盡責任、回應觀眾需求,仍被奉為重要的管制手段。

2005-12-01 03:29 江百匯

re: 搜索非常光碟

1、「有四個『評論家』每天晚上在帶狀電視節目『連續公開』捕風捉影,影射總統、行政院長貪污」 與

「製作幾個演員『表演』道聽途說縣長緋聞而『尚未』正式公開販賣的光碟製作人」

兩者之言論自由,孰輕孰重?

2、「準備罰錢」與「人已被抓」,對人(法人或自然人)的生存迫害,孰輕孰重?

3、若有人檢舉TVBS「2100全民開講」、「新聞夜總會」企圖影響選情,警方是否也可查扣新聞器材與節目帶?

事件尚在進行中,口口聲聲捍衛「言論自由」的范記者,別視而不見,給個回應吧!

2005-11-29 10:22 連爺爺

re: 搜索非常光碟

FYI, just a follow-up. Rights of Bill is property of society If nyone has different opinion he or she shall go to the trial process. Law only serves at the time the socieity at makes it and it will not last long and out-of-dated eventually. Intention to against Rights of Bill still the best way to judge is that a crime or not.

Law also acts to serve society proactively not all the policy can only standby if only the criminal cross the line. Catch it and put all criminal to the jail if the enforcement unit can prove the intention.

Hope ill folks in Taiwan in peace.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Moment/newfocus-index/0,3687,9411280351+94112825+0+120303+0,00.html


言論自由 適可而止 光碟歹戲 可以休矣
郭石城/新聞分析



 桃檢大陣仗聲押林一方雖挫敗,院檢一致認定光碟內容罪嫌重大,尤其緋聞不中肯、已逾越必要程度,至少界定言論自由範疇,不能無限上綱,對導正選風有正面意義。
林一方雖被重保,套用其律師說法「雖不滿意、可以接受」。林獲保釋就揚言明天還要開記者會,媒體如繼續跟著起舞,這樣的選舉實在沒什麼意思。

光碟風波事理已至明,檢警第一階段查扣還沒壓片的母帶,的確有侵犯言論自由之疑。但林一方緊接著刊登廣告、公開播放緋聞內容,已逾越言論自由尺度,否則刑法誹謗罪乾脆拿掉算了。

至於光碟製作後,檢警從林一方與綠營大將有密切通聯紀錄,類推光碟與鄭寶清陣營有關,難脫「見獵心喜」心態,同樣是辦案無限上綱聯想。因非常光碟以「母舅公樹」打擊朱立倫,根本就是「台北觀點」。

桃園人誰不知道朱立倫舅舅林火喜達長期挺綠營,總統大選還是大溪扁友會長,現在是無黨籍大溪鎮長候選人,與國民黨候選人蘇文生、民進黨候選人邱素芬,正殺得難分難解,抨擊林火喜達豈非等於海K綠營?

非常光碟已紛擾兩個多禮拜,之所以引發藍、綠陣營口水戰,源自母帶查扣過程,雖不至程序違法,有實質瑕疵;但林一方之後登廣告,再兩段式播放光碟,明顯挑戰公權力,檢警再無強制作為,就屬瀆職。

支持非常光碟者,常以言論自由作護身符,合議庭昨天一紙「純正」裁定,不考慮選戰的爾虞我詐,完全就法論法裁定百萬重保,林一方不滿、檢方也無法接受,至少闡明言論自由分際,不能揣測逾越必要範圍。


2005-11-28 12:48 TT

re: 搜索非常光碟

講個故事:

鑑於上回大選時競選廣告胡言亂語和羊頭狗肉綁一掛的情形十分嚴重,有學者向中選會和新聞局建議應修法規範媒體於刊播競選廣告者應刊播出資者的姓名以示對其言論負責,中選會和新聞局的答復是可考慮於平面媒體要求,但電子媒體部分就等他一兩年再說。電話問主辦的官爺這是什麼道理,同樣一條邏輯,為什麼平面媒體可,而電子媒體要等?官爺電話裡答不出任何一句,只說長官就是這麼決定。

如果看倌問:為什麼政治競選廣告應規範出資者?理由是:因為若不刊播廣告的出資者,除了論責任之外,最惡質的就是大筆政府資源就會藉各種迂迴且匿名方式流向特定候選人的口袋幫他作廣告、辦活動,嚴重破壞行政中立和政治競選的公平公正原則。

舉幾個例聽聽:
1.去年總統大選綁公投,某個捷運車廂上的競選廣告主打公投政策,但又挾帶投1號陳某某的圖片,車站外頭的燈箱上也有類似廣告,而這類廣告完全沒有登出廣告主是誰。應該不難猜想錢是從誰的口袋出去的吧!

2.同樣是大選期間,觀眾看到電子媒體以轉播政策說明會之名舉辦的一場場競選造勢活動。瞭解置入性行銷的人都會知道,這類轉播實際上就是政府大燒金紙的產物,問題是誰買單呢?還不是所有納稅人。

這下你明白主管官爺不願立法規範政治競選廣告出資者的理由了嗎?因為如此一來就掐住國庫通黨庫的門路了啦!而這就是當前的「法治」現實。誰幹的好事?用膝蓋想想就好。所謂的「言論自由」,所謂的「網路進步」,就是這等下三濫謀略包裝出來的。瞭了嗎?

目前的新聞局和中選會一碰到政治淨選廣告管理這問題,就你推他的廣電法,他推你的選罷法,沒有一個願意去擔起澄清競選風氣的責任,說這兩個官署根本就是拴在特定政黨手上的兩條狗狗,想來也不會太辱沒他們吧!

奉勸高喊搞憲改深化民主的君子老爺,何不先從料理競選廣告規範這檔子事下手,看看你家的民主耐不奈得檢證?看看你家的進步究竟見不見得人?

2005-11-24 21:58 我家

re: 搜索非常光碟

特勤中心高層說,本來以為花了六百萬元換新鍋爐後,寒冬可以舒服地在溫水中練身體,沒想到因為總統學游泳的事被曝光,現在連鍋爐也不開了。只能游冷水的特勤人員私下抱怨,特勤中心還曾舉行記者會說,換鍋爐是為了中心所有人不是單為總統,看來明顯說謊。
讓特勤人員更受不了的是,這個月薛石民又頒新規定,大方向是節約能源,細部各中心自己擬定,結果特勤中心規定,中午十二時到下午二時及晚上十時以後,不准使用洗衣機和烘衣機,違反規定者,第一次口頭警告,再犯就要扣假處分。
特勤人員大吐苦水,每到周末總統下鄉輔選,勤務回來常常都已經是晚上十一、十二時,也曾發生過三天沒洗衣服的窘境,最後特勤中心擬出一個變通的辦法,卻是使用洗(烘)衣機,還得呈報副組長簽核通過才准使用。

2005-11-24 00:20 kkk

re: 搜索非常光碟

同意搜索...其實很多時候是警察半強迫的!
都查到了,難道你還不同意嗎?

不過要證明警察的同意搜索是非法,也一樣不容易,因為你總是親筆簽了一張搜索同意書!!你要怎麼證明自己是被強迫而簽下的呢??

桃園地檢署我想心裡一定很幹,這種案子不報請檢察官指揮,警察就自己幹,我想多少受到縣長方面的壓力!

但地檢署不背書也不行,畢竟在實務上,同意搜索的情形實在太多了!如果檢方這次不背書,那過去或將來地檢署要拿同意搜索扣得的東西當證物,豈不是自打嘴巴?

不過這些警察這樣擺檢察官的道,以後日子恐怕也不好過!!

2005-11-24 00:01 小杜白雲

re: 搜索非常光碟

我是遊客. 大家都討論"非常光碟"問題.

但是諸君可否想過是"誰"出賣"非常光碟".

"爪牙"是不是"漢奸". 他愛台灣嗎?

"非常光碟"內容如何大家都是議測而已.

內容是真金不怕火鍊. 人民有知道權利.

是非公道在人心. 我們非三歲小孩。 /^.^\

2005-11-23 12:22 DANGON

re: 搜索非常光碟

公然說謊,因為總統有一筆國務機要費,高達二千五百多萬元的這筆經費不需要收據,他甚至質疑總統府是黑金中心,引發馬永成強烈不滿。

強調絕非總統私房錢

馬永成說,他無法接受這種說法,立法院法制委員會審查「總統副總統待遇支給條例草案」,立委有意見可以刪除相關費用,但如果立委的其他補給費也都計算在立委的薪資之列,「相信你也會不舒服!」陳總統主動減薪,自民國九十年一月一日起,總統待遇由原月支八十二萬二千元一次調降為四十四萬八千八百元,但陳總統的做法,引發呂學樟的質疑,呂學樟認為,陳總統表面上減薪,實際上仍有一筆不需要收據的二千五百多萬國務機要費可運用,這等於

2005-11-23 01:18 kkk

re: 搜索非常光碟

各位好!
我是外省第二代,我父親幹了近四十年公務員,他是交通建設單位,民國六十年
至八十年重大建設時期,光我聽聞他單位被控貪污進牢的同事就聽說有七,八位,而我對面的鄰居伯伯因他太太收了廠商一盒水果(裡面藏了錢),坐了三.四年牢,他出獄不久,他太太仍內疚跳樓自殺.據我所知那時期以後幾乎無人敢貪污,但李登輝上台後就變了,他重用蔡xx,伍xx及18標部長,讓長字頭的先腐化,整個風氣均朝黑金政權走,民進黨跟老師父學壞當然腐化的更快!

2005-11-22 12:46 mark

re: 搜索非常光碟

阿達兄:

我必須承認其實你的邏輯是對的,出版品享有自由之言論。
但我不懂的是:當年吳敦義被一捲假做的黑函錄音帶所誤,所以連任高雄市長不成功,去年非常光碟其實也被公認是對當事人的一種人格謀殺。在選舉期間出版這些內容,不是有違選罷法嗎?選罷法又如何保護與選人不受這些言論上的攻擊?我指的是假如它們都是不實指控時。

那與選人若因為這種函件而導致以些微票數落敗時,又有沒有什麼教濟方案?請不要說民事訴訟,假如我知道三一九鎗擊案最後是以一個死人為終結的話,我不管用什麼方法,都一定要賴在總統府前。

2005-11-22 12:04

re: 搜索非常光碟

陳水扁總統到彰化市為民進黨候選人助選時說,民進黨像一杯清水,有一個汙點大家就看得很清楚;國民黨像一杯汙水,伍澤元、施治明、張榮味等縣市長關的關、逃的逃,所以再多汙點也看不到。陳水扁的比喻實在是只看見別人的手足之癬,卻不看自己的心腹大患。
伍、施、張三人都是地方首長,即以伍澤元所涉最出名的四汴頭抽水站工程弊案,和八里汙水廠弊案,總金額不過六十餘億元,手法不外浮編預算、綁標、圍標,再朋分回扣。施治明是發照索賄而坐牢,張榮味的焚化廠土地取得弊案則猶未定讞。

反觀民進黨執政未滿兩屆,就發生千億元高雄捷運弊案,即使按下未依政府採購法發包工程爭議;單一件雇用泰勞弊案,已把總統府排行第三的副秘書長捲入。中央大員有的走機場公務門飛去賭場、有的收20萬元探病慰問金;在別的國家能有效運作的BOT制度,到民進黨政府手中,玩得烏煙瘴氣,形同密室分配利益,四汴頭案那能望高捷之項背。

伍澤元、施治明、張榮味,雖貴為民選的百里侯,但均遭司法偵辦,不是坐牢,就是在偵辦階段即遭長期羈押、取證。和今天涉及高捷弊案的諸大員相比,除輿論批判,又能奈何?

高捷弊案不論從行政體制、政商關係、司法辦案或迫害媒體等各面向做總體觀察,所反映的集權腐敗與公義沈淪,比之當年的四汴頭案嚴重太多了。當年報導四汴頭案的稿件被稱為霸王稿,必定刊登在重要版面,未見伍澤元興訟,更沒有新聞局去威脅關台

2005-11-22 02:34 kk

re: 搜索非常光碟

范記者終於說了良心話,給你鼓鼓掌!

2005-11-22 00:52 NOBO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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