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光碟
選戰進入倒數二十天,警方卻查出有人錄製了「非常光碟」,意圖攻擊桃園縣長候選人朱立倫以及台中市長候選人胡志強。在光碟還沒有大量拷貝、流入市面前,警方先行查扣,讓這件極可能會影響選情的負面因素不致擴大,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但在此之餘,我們也不免要想想,為什麼我們的選舉會淪落至口水、誣控、抹黑的地步?所謂的選賢與能,所謂的君子之爭,是不是一句空話?在現實的政治環境中永遠沒有實現的可能?
站在支持言論自由的立場,我們向來反對政府對於任何一種言論作「事前審查」,因為,事前的審查就是對言論的一種設限,妨害表意人發表意見的自由。然而,在同意任何人都有暢所欲言的權利時,相對的,每個人也都必須對他的言論負責。所以,「事後懲處」就是防止言論自由被濫用的一種控制手段。換句話說,在尊重言論自由的前提下,國家不能限制人民表達任何一種意見,但是,言責必須自負,把話說過了頭,自己就等著吃官司吧!
可是,這次的「非常光碟」案卻出現了一種新的狀況。這張光碟,還沒流入市面,按理說應該不會對候選人的選情造成任何殺傷力,但是,在警方查獲後,透過傳播媒體的轉述,光碟的內容、大要,卻已經呈現在所有閱聽人面前。一張光碟,還沒問世,就達到了比熱賣後更大的效果,就像是最強的功夫高手,還沒出手,就已經傷人於無形。面對這種狀況,司法單位如果無法有效的處理、遏止,未來可能所有的誹謗行為都將起而效尤,法律的制裁形同具文,這將釀成大禍。
法律能不能夠處理這種「還沒有散布於眾的誹謗行為」,這是法律人該關心的問題。撇開這種精深的法律爭議,我們該想想的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們的選舉已經不再談理想和政見?從什麼時候開始,選舉只是一種情緒動員?選民被切割成藍與綠,被劃分成統與獨,所謂的中間選民,到了投票日那一天,還是得選邊站,沒有半點猶豫的空間。
大家都說,已經看膩了互噴口水、相互攻擊的選舉花招,可是,每到選情告急時,這種抹黑戰法,卻始終有效。難道說,真的是上行下效?從上到下,從全國性的選舉到地方選舉,每次操弄的手法都大同小異,選民除了忍受之外,還能做些什麼?面對這張還沒發行的光碟,你想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