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走路很快,因此愛去香港。
有一陣子,用朋友的話說,去香港像在行灶腳。一開始只是鐵公雞心態,經港轉機,不留白不留。一年去個三次五次,每次待個兩天三天,卻像個缺乏安全感又愛裝熟的老人,迪士尼、海洋公園、黃大仙,全沒去過,全無冒險心。只搭同一機場巴士進城:直穿九龍半島的紅勘線A21;住一樣的平價賓館:油麻地與佐敦之間的平安大廈,穿過廟街可到Kubrick書店;吃一樣的茶餐廳:尖沙咀澳門茶餐廳的咖哩牛腩飯或中環翠華的涼瓜排骨飯;甚至購物只去旺角某家ESPIRIT或銅鑼灣地鐵出口的TOUGH。
一個人的香港,成了儀式。
那儀式的精神中心是,走路超快,路上人超多,但不四目相接,誰不理誰,人人守分自持,誰不妨礙誰。香港朋友問我為什麼喜歡香港,我說因為香港有一種孤絕。
他回答我:妳比香港所有東西加起來都要孤絕。
⊙20081006 自由副刊【文學格子舖: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