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彰化08 標點符號使用指南(上)
到底要怎麼寫「愛」呢?你想,或許可以虛構一個羅曼史,同時擬一個如夢似幻的筆名,這樣就更相得益彰了。綺旎的敘述、曲折的情節,美麗的女主角和英俊的男主角在沙灘上漫步、在咖啡廳裡看落地窗外的花和鳥、在席夢思床上「衣絲不苟」。「衣」是衣裳,「絲」是髮絲。或者就隨俗,學學現在文字圈正風行的情慾寫作,以解放女性身體之名行褻瀆女性心靈之實,天崩地裂的性愛場面一幕幕襲來、鉅細靡遺的床笫動作分解式一招招傳授,實用手冊一般,滿紙嗯嗯和啊啊、體液與器官。可是,這你寫不來,也許是力有未逮也許是不願淪落。
寫得來的是身邊的瑣瑣碎碎。既然自己身取材已不可能,於是你動腦筋到周遭友朋。大學時有件事讓你印象深刻,或許會是個好材料。有個周末中午,你因事途經學校餐廳,看見班上一位女同學和她的男友坐在餐廳前榕樹下,你打過招呼後即將此事拋下;不意,傍晚時分再經該地,又看見兩人,雖然天色逐漸昏暝,但你還是決定不當電燈泡,匆匆離去後,直羨慕兩人如膠似漆。第二天,你向主角之一具陳你的羨慕,誰知對方卻說,我們是覺得兩個人太膩在一起了,都沒有自己的時間,正在討論是不是以後不要這樣黏。這件事有點意思,但以你一時的模擬,只能平鋪直敘,頂多加上一些懸疑性,使得真相大白時,眾人有會心的一笑。這不是你要的效果,因為你並不想往偵探或是推理的文類靠攏,而且寫作也不為博人一笑。博人――尤其是美人――一笑,有另外的做法,可以兼程自涪州載送荔枝到京都長安。
另一件事你想起來就好笑。小學五年級時,一位男導師年當二十八,單身;有一陣子你發現他似乎有點兒不一樣,每每與一位教美勞的女老師話沒說上兩句臉就紅成一片;某日中午,剛吃過飯,他拿著一張折得整齊的紙條,指指遠遠的鍾老師,要你把紙條拿給她。你興匆匆跑去,禮貌地遞給鍾老師,回身來卻見他對你猛搖頭,跑到跟前,他才說錯了錯了是教美勞的莊老師不是鍾老師。你的臉比老師的更紅,急忙掉頭索回,回程,趁著一個轉角,你偷偷一覷紙條,上面寫著「請問『愛』的甲骨文要怎麼寫?」幸好,故事有了最讓人期待的結局。
這樣簡單的故事,你打了腹稿,連題目都張羅好了,就叫「愛字怎麼寫」,你很得意,可以以此交換其他同學的私密愛情故事。安排了章法和結構,如何倒敘如何懸宕吊吊讀者的胃口,你都有了底,以為下筆必然有神;果真,下筆猶如夕曝雨,一瀉千餘言,只是繼續下,卻怎麼還沒到主題;你慌了,這樣下下去,不是成了惹人討厭的梅雨季,嘩啦啦不停息。原來在這條路上,你在意的根本不是結果那一座絕美的花園,而是一路上的尋常花草更引你流連不捨。只好急急收煞,電腦中,標題稱為「未定」的這一個檔案夾中,又多了一具屍體。
既然活生生的一個個故事都讓你凌虐成死屍,那麼,不說故事也可以,反正散文天地無限寬廣,敘事抒情走不通,說理議論另闢蹊徑也都行,就如你一向嚮往的苦茶庵,他的「雜文」,古今中外上下求索,平靜裡展現熱情、淡漠中顯露真誠,嘲諷得幽默、俚俗得深刻,服役於新訓中心時,往往你搶得一點時間,便埋首於《周作人文選》,以此抵拒排山倒海而來的低俗,因此書上有拭不去的汗跡斑斑油漬點點;你想,如若現今能夠學得一點皮毛,待逐漸精進,直指血肉,便是寫作上的圓滿。於是腦海中關於「愛」的各種說法與想法參差踴躍:《詩經‧國風》中的歌謠,什麼關關雎鳩,什麼靜女其姝,一個個美人一般展露頭臉……時間地域一個大跨步,來到十二世紀的歐洲抒情吟遊詩人,神話大師坎伯認為他們是西方首先具有現代愛情觀的一群人,這群人認為愛情是一種人對人的關係,有個專有名詞叫……叫……叫什麼?真糟糕,你忘了。
忘了沒關係,手邊有書可翻查,你再度來到書架前,一時卻目盲心迷,因為書架上占了相當部分的園藝書籍猛地攫掠了思緒,你突然想到,誰說愛情只為人所獨有,在你的觀念裡,不言不語行動遲緩的植物一樣能夠表情達意,美國紐澤西的索凡便能在實驗室中感受到自己與植物的能量交換,如此,要談一場戀愛其實也不是不可能;雄蕊與雌蕊,花和葉,根及莖,必然都有其在人類社會中相對應的倫常關係……以自然科學知性的骨架撐起直抒胸臆感性的血肉,這正合你的企圖。但是,植物畢竟不夠具體,接著你又想到非人的動物,牠們的愛情必然沒人能否認:雌孔雀對長尾巴的喜好,使雄孔雀朝著尾巴愈來愈長的方向演化;雄烏賊可以一側身軀閃耀螢光以嚇阻侵犯者,同時面對雌烏賊的另一側保持灰色,在雌烏賊眼中,灰色是最性感不過的。凡此種種,你不相信只是物競天擇、適者生存,而是,其中必然有愛情。
腦中關於愛情的寫法愈來愈多,像人世間的燈火逐漸熄滅、天上的雲層一絲絲散去,一顆星星又一顆星星不斷地浮現,終於,遠遠超過了你所能釐測的範圍。你知道,這些材料的雜然並陳,正反映了內心的猶豫,與對此題材的無法把握。
算了,沒有誰應該對任何題材都有把握的,就算是楊牧先生,雖然他在新詩、散文、評論、翻譯等等領域都卓然有成,為當代的大家。那你,一介初習寫作者,若無天賦,苛求也枉然。於是,你決定放下書寫愛情的執著,放自己一個假,回南部家鄉一趟。
長住在家的老父剛過六十歲生日,母親說他在壽宴上滴酒未沾。你驚訝不已,因為他年輕時的嗜酒令你頗不能諒解,尤其酒後欺負母親,更讓你對他有敵意;你想起了十多年前某個夜裡,他又爛醉如泥回到家,你窩在閣樓上,聽見樓下兩個人對話愈來愈不堪,後來是母親低低的啜泣,父親沈沈的鼾聲;母親從來不哭,你在無助與憐惜中睡去。半夜,你有尿意,起身,下樓,到洗手間,一路上都有一盞盞小燈在引領;尋思半晌,你恍然,那是母親怕父親夜半還有酒意,卻要小解,特別為他點亮的。
你恍然,這莫不就是愛。放下尋找愛情的我執,你才真正找到了愛情。母親不識字,「愛」字擺在眼前她也不相識,或許她的辭彙裡根本沒有這個字,但是她為父親做的,確確實實就是愛。
你終於明白,愛情是寫不來的,你的教養中沒有人教過你寫愛情或是說愛情,因為愛不是用寫也不是用說的,而是用做的,不不不,不是「做愛」拆解開來講,雖然生理慾望也是天經地義,但你現在的意思是,愛情是要用行動踐履的,比如為他點一盞燈,驅趕他的黑暗。花了許多時間,你得出了再平凡不過的看法;但是,若不是親自在這條路上尋尋覓覓,恐怕你還耽溺於書寫愛情的迷宮。
既然明白了寫一篇以愛情為主題的文章是這樣困難,你作了決定,下次上課要硬著頭皮,乾脆學你的那些小學同窗,舉手說老師能不能出第二個題目;老師一定會心軟的,因為在尋找真愛的過程,你著實吃了不少苦頭;當然,你還設想了後路,就先記錄下追尋的點滴,也管不得究竟對不對題,反正決定要賴皮。
(「。」是句號,做為陳述的結束,或是擺在文章的最後,通常用於後者時有兩個意思,一是這篇文章寫「好」了,二是這篇文章寫「完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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