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在本週六上場的「任務型國代」選舉,可說是前所未見的「超冷感選舉」,一般的民眾大多只知有國大選舉,但卻不知所選出的「任務型國代」倒底是啥米碗糕!
的確根據最近媒體所做的調查報告中顯示,竟然有高達近六成以上的民眾並不知到,此次選出的任務型國代其中有一項重要的工作便是,要複決立法院所提的修憲案。如此攸關台灣憲政改革的重要關鍵,不僅一般民眾「不了」,其實連這些任務型國大未來所要憑以執行的職權行使法案均尚未通過,對此程序顛倒,荒唐之至的現象,不禁令人感嘆台灣的政治真的已經走到了「自私自利,與民爭利;無法無天,政黨遮天」亂象叢生的惡況。
此時有人要以3/4複決的條件門檻,作為政黨間相互掣肘的攻防戰線,也有人故意將此擴大解釋成為「公投入憲,法理台獨」的方向。其實就性質而言,公投入憲只是針對原由國大複決改為由公投複決的改良式修憲複決程序,事實上與所謂的「法理台獨」並沒有絕對必然的關係。
但是當牽涉的政黨利益甚或是攸關年底選情實質戰績之時,這些政黨與政治人物間便因而起了化學作用,讓原本稍具基本共識的「任務型國代」選舉,開始產生了巨大的變化,其中有一重要的關鍵便在於,此次「任務型國代」修憲的過程中另有一項相當重要的工作,那就是進行「單一選區兩票制」的法案通過,對此將會影響未來各政黨對於國會選舉的門檻,一時間大家便各懷鬼胎,暗自計算。
對於藍綠兩大黨則是有利於己樂觀促成,但對於台親兩個小黨,在基於未免以後失去具「重要少數關鍵影響力」的地位,因此強烈主張在立院中必須通過3/4的絕對門檻,以確保逐漸稀釋的影響力,對此朝野惡鬥,只顧政黨營利益而漠視民眾與國家權益於外的現象,實在是令人難過之至。
如今,遑論民眾知不知「任務型國代」之真實意義為何,就算5/14完成「任務型國代」選舉,但後續的「國大職權行使法」尚不知在何處?
因此,對於他們要在接下來短短的一個月內能否完成如此重大的修憲任務,不禁令人懷疑這一批任務「任務型國代」到底「行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