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金額高達 6~7億美金的華航發動機採購案,最後是由美商奇異公司獨食大餅。到底是否符合了政府所謂的國家利益?還是符合了華航應考量的經營利益?
我們且細觀整個採購案的脈絡,不禁發現這些英美廠商均透露著一個「二高二低」的遊戲法則。
「姿態高」-英商勞斯萊斯公司,從頭到尾都認定這筆採購是可以透過政府高層達成協議案子,因此竟然有恃無恐的在遞案的最後關頭,自行變更原先提案的發動機規格,縮小發動機的動力係數,如此將造成發動機的推力不能符合華航空中巴士機身重量使用,而且華航還得自掏腰包2000萬美金將此規格送交美國及歐盟去做適航認證。
「價格高」-美商普惠公司也認定此筆交易美方政府已經給予台灣一定的關切,因此不僅將價格鎖定毫無議價空間,而且美方公司人員均未到場,僅由台灣代理商出面洽談。
「專業技術低」與「談判空間低」-由於所有的英美廠商均已認定這是一場政治採購案,而非需要憑藉專業技術團隊的競標案,因此讓整個採購報價過程完全忽略專業技術與國際採購談判應有的標準。
至於我們的政府,倒是一本姿態中立的說:華航要採購哪一家公司的發動機,只能去問華航。同時卻又表示,『華航在兼顧經營績效之餘,應該也會兼顧國家利益吧!』
不解華航為何要花錢去做冤大頭?
當華航擁有八國聯軍式的裝備時,他得多花多少後續的維護成本,當華航所購入的設備是不具專業技術團隊支援認證時,他又得承受多大的經營風險,到最後損失的還是華航以及所有乘坐華航的國人。
我們不禁要說:請饒了華航吧!
對於華航如此「官不官,民不民」的公司組織,他又如何能夠將『專業擺中間,政治靠兩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