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據媒體消息指出,前總統李登輝因見陳水扁總統不斷身陷第一家庭弊案醜聞泥沼,而不見危機停損點。因此前總統李登輝決定在此緊要關頭出手,提出「特赦陳總統」、「不競選下屆總統」、「保證推立法院長王金平擔任閣揆,以確保本土政權延續」等三條件,藉以呼喚並交換副總統呂秀蓮的承諾,因而李登輝將願意出面協助,逼迫陳水扁下台,由呂秀蓮繼任。
對此媒體消息,如果屬實,不禁令人萬分詫異,更是令人難以接受!
雖說,從古至今,凡關乎政治,均不出「斡旋、交換、武力」等基本三式,但其中仍須視其,是為國際政治危機,亦或是國內政情危機;是為國家政局危機,亦或是個人政治危機,因而有不同政治處理程序與方式,豈可不按輕重分由,便以個人的強制主觀意識,政治判斷思維,而強加於國家與人民的權力之上。
台灣自38年國民黨政權敗退遷台之後,便深陷於「強人政治」的獨權統治管理中,在同種同文的領導人之下,竟無言論思想自由,亦無民意主張權力,更無主張民主政治的權利。
因此,才會有發自於底層民意訴求民主的聲浪與行動,一波接著一波,一代傳過一代,在經由世代交替不斷的民主奮鬥過程中,藉由民意的匯聚,進而爭取憲法的修改,取得民主憲政的保障。
自此,管理國家政治之權力,便得以轉變為,來自於人民所賦予的憲法權力,而非政治人物間之私相授受與傳遞,亦終於得以擺脫強人政治世襲之獨裁政權。
因此,對於陳水扁總統與其第一家庭所涉嫌之貪瀆弊案,與其對於管理國家、人民治事之能力喪盡,自今依舊貪戀權位,不願正視民意輿論與政治道德之規範。因此在野有罷免、倒閣行動之發起;在民間亦有社會學者、賢達以政治道德訴請自動辭職之聲浪產生,雖說最終均未能有效喚醒其良知或強制其下台之目的,但至少是為經由憲法所賦予,或是經由合法正確之民意主張所產生之行為。
如今,在幾經爭取民主自由與憲法保障的努力之下,台灣終於逐步邁向民主政治的道路,整體之民主政治運作與政黨政治理念雖未盡完備與完善,但畢竟已是朝向民主殿堂大大的跨出了一大步。如今,對於國家領導者的權與責;成與敗,均以繫諸於人民的選票,而非舊時代的權利交換。
因此,對於前總統李登輝所企圖的「權利交換說」,如果屬實,不僅已經嚴重的違反憲法並侵害了人民對於民主自主的權利。
雖說,陳水扁的下台,呂秀蓮為當然接替人選,但仍須經過正當程序取得,絕非以此權力私相交換所得。
更何況,誰能保證,在透過如此的政治條件交換後,陳水扁與呂秀蓮的交互蹲跳結果,就能夠讓台灣目前紛亂衝突的政治現象獲得改善;又有誰能夠保證,呂秀蓮的接替,就能夠讓台灣未來的兩年平安度過,不再有政黨對立的廝殺,能夠與民休息,以民為先呢?
須知,當在位執政者無能且無法滿足人民對於,國家民主發展、自由經濟成長、社會均富安定的基本要求時,除了憲法所賦予必要的緊急罷免法之外,最直接且最具民主效力的莫過於,民主選舉的制裁,才是對於政治人物最為嚴苛的裁判與定罪。
如今,台灣已不應再有「強人政治」!
請收回那無知且無意義的政治言語,因為今天真正當家做主的是二千三百萬的台灣人民,而非某一、二兩位貪婪的政客所能私下操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