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捺指紋」的措施,從國民黨時期談到民進黨執政還未能有結果,再從民進黨內多方意見相互抵制,再到黨外人權運動組織的強力抗爭,更是各有立場亂成一團,到底是為保障人權呢?還是為改善治安?還是另有其他的特殊意義?
呂副總統以換發身分證強行要求捺指紋的規定事屬違法、違憲的行為,並且以捍衛人權作為訴求,主張行政院以及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應依法向大法官會議聲請釋憲。對於如此高分貝的反對動作,卻是來自於屬於同一政黨的內部反對聲音,而且又是由從貴為副總統的口中所提出,實在是為該項政策投下了一顆相當巨大的震撼彈。
而儘管呂秀蓮對於反對換發身分證的政策提出了三大理由包括:一、援引大法官五八五號釋憲案,主張強制捺指紋並錄存有違憲疑慮;二、戶籍法第八條的解釋有違憲之虞,應是首次請領身分證才要捺指紋,而非換發新證時,所有人都要捺指紋;三、指紋的按捺及錄存有危險性。
但是令人隨之產生的政治聯想卻是,呂副總統是否也是藉此時機,祭出一石二鳥之計,藉攸關全國民眾人權之絕對主張,換以暗創謝內閣之政治聲望。
這到底是不是媒體過度泛政治化的捕風捉影呢?但是令人不解的卻是,為何在同樣隸屬一個政黨底下,一位國家副元首與一位國家最高的行政首長間,在如此重要的行政決策上卻無法先行溝通,以至任由行政機關與副總統間產生如此大的意見紛歧,這實在是令人遺憾與不解。
而內政部在一路主張要以捺指紋來提高犯罪破案率的前提下,卻也是自己的吹牛草稿自己圓,蘇部長以拼治安為由,疾呼以換發新身証再加以捺指紋建庫,將可改善國內治安 20%以上。但是依照過往實際的破案資料統計與經驗來看,平心而論經由指紋比對轉變成為破案唯一重要關鍵的案件卻是少之又少。
但是,如果本案通過實施,我們可以確定的是,隨即在各地方戶政機構所要採購的指紋機,這將會是一筆相當大的商機,而對於這指紋機的採購規格審核權又歸誰負責決定呢?好像就是內政部警政署吧!
其實,不論這些人最終的立意是在於人權或政權亦或是商機,但是請千萬拜託務必要顧及小老百姓最後一丁點的權益,假設在7月1日捺指紋的政策全面實施之後,請政府主管機關務必妥善「管理」與「保管」我們的指紋資料庫,切勿馬虎行事,而造成張冠李戴,甚或是造成更大的犯罪漏洞,如此身為小老百姓可真的要欲哭無淚了,到時候又該向誰討公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