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十六日星期二 天氣:剪不斷,彷彿墜落萬塵空;理還亂,浮雲但添愁外愁。
已經十天了,一個國二女生人間蒸發,什麼消息也沒有,真叫人坐立難安。
前幾天找人心急,把小涵的真實姓名和照片都上了網,想想不對,這孩子以後還要做人,所以改了照片,真實姓名也以小涵取代。
昨天自由時報阿丁記者來訪,我談起小涵的事,阿丁二話不說邀我到小涵媽媽潘小姐的麵店,拍照訪談,發佈了新聞。中午潘小姐店裡忙完,跑來問我登新聞要多少錢?我說不用。
小孩不見,是大家關心的事,是新聞,不是廣告。
今天新聞見報,一早嘉義市民生國中某位主任打來詢問,說新聞沒寫小涵是哪所學校,市府教育處長官在問了。我說是XX國中,不是民生,那主任才放了心。中午轄區長榮派出所某警員跑來,說市警局婦幼隊的長官在問,到底是哪個派出所轄區的案件?我說是八掌所。
談話間來了一通電話,是某警界友人「阿興」,此節暫時按下。
話說阿丁的一篇報導,讓市府教育處和警局婦幼隊都緊張起來,但找人這檔事,不是一分耕耘一分收穫,沒有就是沒有。只是已經十天了,里長不免要焦慮起來,焦慮一來,換氣過度的毛病就來,大腦又快要當機。還好上周去看身心科門診,醫生有給我開藥,剝了一顆吞下去,好多了。醫生還說他自己也在吃,真的假的?
時間拉回到本月六日那天上午,潘小姐叫小兒子叫姊姊小涵到店裡吃麵,小兒子回報說小涵不見了,書桌上留下一個手機號碼,打去問,是那在汽車借款公司的男網友,問他有沒有帶小涵出去?他說沒有。
派出所把那男的找來問,他說沒有,警方醜話先說,將來查出來,事情會很大條,那男的還是說沒有。
那男的在網路上說他二十七歲,但警方說,他比小涵的爸爸年紀還大!
什麼網路交友鬼世界!
且說電話裡那警界友人阿興,看了里長部落格後,就開始動了,因為案件非發生在他轄區,警界走的又是「尊重同事」那套,所以阿興不方便明查,只能暗查,暗暗佈樁去找,還交代我不能洩漏他的身分,以免同事之間尷尬。
每天不管有沒有新的進展,阿興都會打電話給我,交換一下情報,看彼此有沒有漏了什麼重要線索,好像把這件當成三一九在辦。
說實在的,警界裡這種愛管閒事的人,還真的不多。
感謝啦,阿興兄。
幾天打聽下來,一個小結論是不出所料的「大人問題」,大人的問題讓小孩十天音訊全無。
會到哪裡去呢?
小涵,回家吧,風雨會過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