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十三日星期日 天氣:暖冬像慈母的愛。
行政院長吳敦義說,
「難道要蓋一個『震怒章』,行政效率才會提升嗎?」
此語引起網友討論,有人真的做了震怒章的小圖,聖哥才說要傳給我,電腦就當機了,不知道是受了什麼政治壓力?
行政效率不彰在所難免,以里長的經驗而言,我覺得官府裡的長官如果真要蓋「震怒章」的話,應該像電視節目一樣分級,因為衙門裡讓人憤怒的程度是有等級差別的。
民眾申請案,順利完成的不是沒有,但並非每件都盡如人意。例如:申請案通不過,認真一點的公務員會仔細把法條翻出來,告訴你無法通過的原因,這時候你可能會生氣,但生氣的對象不是承辦人,而是整個龐大的官僚體系。
恐龍不小心跌倒,要牠翻身很難。
如果承辦人員連法條都不翻,只是回個文,告訴你「窒礙難行」四個字,你就會很火大。
如果連文都不回,而你打電話一直又找不到人,等親自上門去找,他卻一臉茫然說道,
「有嗎?有這件嗎?」
這時候你就會很抓狂。
由於民眾受氣的程度不同,所以衙門裡的長官如果真要在公文上蓋震怒章的話,也應該分級,讓承辦人員知道長官憤怒的程度。
個人覺得,長官的震怒章至少應該分成五個等級:生氣、火大、抓狂、中風、往生。
除了生氣、火大和抓狂之外,有些公務人員的行政效率真的會讓人氣到中風,身體更差一點的,還可能會氣到往生。
但話說回來,主管如果真的氣到往生,就不能蓋章了,這時候應該換一個章,內容如下:
「本府(院、局、處、科)主管XXX已氣到往生,由副主管代為決行。XXX一生戮力從公,於中華民國XX年X月X日壽終正寢,子女隨侍在側,享年XX歲。謹訂於中華民國XX年X月X日X時舉行告別式後發引火化,骨灰安厝於XX寶塔……。」
乾脆把訃文都蓋上去好了,節省紙張。
「辦公室社會化」的理論告訴我們,主管生不生氣,不用蓋章,有時候下面的人光感覺氣氛,就可以知道了。從這個角度看,所謂的「震怒章」云云,聽起來倒有點像在辦家家酒。
震怒章應該是民眾蓋的,不是府院裡面的長官蓋的。該在什麼時候蓋?蓋在哪裡?選舉的時候蓋在選票上的章,就是震怒章了。
如果民主夠成熟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