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25 - By 數位之牆 - 關鍵字/標籤:手機 數位電視 3G 電信業者 GPRS
◎消費者看電視的時間本就日漸減少
雖然晶片業者,
手機製造商,
電信業者,媒體業者,加值內容提供商人人看好手機電視而搶先布局,然而手機電視真的是消費者要的嗎?隱約的疑惑是,真的有人會在行動的環境下看電視嗎?
首先,有一個已經太過明顯的趨勢是正確的:未來,大家使用電視機看電視的時間會越來越少。至少,不論是大陸台灣,各項統計數據都能說明每天晚上八點以後的上網人口以及時間長度不斷在增加。
每個人每天的時間有限,當休閒時間都變成了盯著電腦螢幕看的時候,盯著電視機螢幕的人自然就少了。IPTV為什麼不容易成功,因為他還在試圖把觀眾弄回電視螢幕前,卻沒發現現代人根本不怎麼看電視。
把影像或者電視節目搬到電腦螢幕以及手機螢幕上,才是接觸現代電視觀眾的方法。然而,大家都減少看電視機的時間並增加看電腦的時間,卻並不代表盯著手機螢幕的時間會增加。
這裡衍伸出兩個思考方向:1)消費者在戶外的時間是固定的(上下班的路上,周末出遊等),在這個時間段裡面對於電視節目的需求是什麼?2)有沒有可能讓消費者在室內的環境裡也想接觸手機電視節目?
如果我們能夠成功的解決過去在
3G手機上看影像節目的使用體驗問題,真正做到按鈕打開節目就來,切換頻道迅速確實,計費方法簡單易懂,消費者會願意買單嗎?
◎「打發無聊」是手機電視的發展核心
手機電視節目的產品經理可能已經在挖空心思想消費者需求。然而其實不用想太多,消費者就是打發無聊而已。下班等公車坐捷運很無聊,看一下;在工作場合忙裡偷閒,偷看一下。有重大新聞,關注一下。
「打發無聊」絕對是手機電視發展的重大關鍵,因為無聊,所以不需要搞太複雜的互動節目。3G手機上的各式影音節目每每讓消費者操作起來覺得好累,正是「互動」讓原本無聊的懶散狀態變得好花力氣。
「打發無聊」也是手機電視計費的重大關鍵,問個簡單的問題,你願意為了打發無聊時間付多少錢?目前台灣的有線電視收視月費大約在 600元台幣左右,手機電視想要收費多少? 200元? 100元?
使用DVB-H 等標準的手機電視,是一種單向廣播的
數位電視節目。理論上來說你不一定要用手機來接收這種節目,未來也可能會有專用的終端裝置專門用來接收無線數位節目,也會有電腦專用的 USB終端。
如果數位電視本身並不收取收視費,那麼使用何種終端都可能無所謂(當然整合到手機更方便)但依目前情況來看,比照有線電視收取月費的做法將被業者考慮,因此整合到手機帳單中收費變得十分自然。
如此一來,電信業者的地位就變得十分微妙。電信業者可以跟手機電視節目經營者沒有任何關係,或者進一步成為代收費用的管道之一,或者更進一步變成類似有限電視系統業者的角色。
◎電信業者在手機電視產業中的微妙地位
第一種情況,電信業者跟數位電視經營者沒有任何關係。消費者自行購買的電視手機(或者其它終端)本來就可以接收電視節目,若節目是需要收費的,也可以自行付費給節目經營者開通帳號。
上述情況可以簡單的想成,把一支手機和一個數位電視的終端綁在一起,他們是可以獨立運作不互相影響的。如果電視節目的經營者要收取費用,各種管道都可以付錢,節目經營者得自己印帳單收款。
如果覺得收帳麻煩,節目經營者也可以跟電信業者深度合作,此即上述第二種情況,透過手機電信帳單代收月費。更深一點的結合,則是與行動電信業者合作互動節目,透過
GPRS可以實現即時節目投票等。
然而,麻煩來了。電視節目的經營者很多,眾多頻道林立。如果有五個節目經營者,消費者固然可以選擇要付錢給哪個經營者收看,卻也無力負擔五個經營者的節目都要付錢的情況,如果他全部都想看的話。
整體而言,這對手機電視的發展不利。如果能夠在一個單一平台上讓用戶可以跨節目經營者自由選台,對於節目供應商來說才是利益最大化。因為競爭總是存在,如果競爭造成消費者門檻,對大家都沒好處。
更進一步,消費者已習慣有線電視上百個頻道一個包月費的模式,短時間難以改變。因此一個能整合所有節目供應商,類似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的角色呼之欲出。誰能扮演這個通路商的角色?看來是電信業者。
這就是上述第三種情況。然而,誰都想要主導權,電視產業不願意通路掌握在別人手裡,電信產業不願意放棄進入媒體產業的機會。這種情況最終會不會發生,關鍵卻居然是在於手機電視是否收費上。

(文:
數位之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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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紹麟,原名黃彥達,1998年 4月創立數位之牆,以觀察科技趨勢為終身職。曾任台灣新浪網網站總監,台灣大哥大行銷副理,3G威寶電信行銷經理。業餘從事顧問工作,目前擔任上海51.com董事長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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