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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23 14:16

王建宣應該辭去監察院長

幾年沒有在政壇露面的王建宣, 據說前段時間裡致力於義務差事, 並身兼傳道人工作。
照理說應該是品德高超,靈性增長才是, 但是自從被提名為監察院長以來,言行舉止上
的表現非但與此相去甚遠, 而且給社會極壞觀感。

“狗皮倒灶”,“切腹自殺”, 這些惡劣的語言, 王聖人能夠信口拈來,自然流露,
其內心的境界, 不難推知。

監察院長是個清高的位置, 不是用來突顯自我的地方. ”王聖人”的稱號
顯然是浪得虛名. 不如趁早辭去此一職位, 以免遺笑四方。

奉勸王某虛心研討靈修為何物, 如果認為相信神就是一切, 無須在內心上
作出努力, 那麼將不僅是耽誤了自己,而且教壞了世人。

2008-08-18 02:38山房客人

為何國營事業大多沒有統一的制服

台電,中油可說是國營事業中最大的企業,但是台電每年都有編列制服的預算,可是卻不見員工穿制服上班,而且每年製作的制服都不一樣,讓人分不清那一套才是真的台電員工制服,全省台電區營業處所製作的制服也沒統一過,不知其企業精神在那,拿嘉義區營業來講,員工穿著花花綠綠也有穿短褲拖鞋上班,承裝業.用戶穿梭在各課辦公室,洽公時都搞不清誰才是真的台電員工,讓人感覺台電公司上班相當的散漫隨便,而且每年都編列那麼多的錢,做了制服也不穿,實在是相當的浪費,是不是管理階層也有問題,審計部為何都部會去查預算執行成效,而台電高層也不會去關心注意企業形象及精神.

2008-08-01 19:46芳哥

不願面對的真相 Part II

Hi 打擾您了,地球暖化大家來關心!

不願面對的真相 Part II
Meat the Truth 面對肉類的真相﹣荷蘭影片: 揭示畜牧業是氣候變遷的元凶

我們會要求工廠廢水、電子電氣產品的製造材料與過程符合環保、綠色標準,卻忽略了「肉」這個商品是否也符合環保標準?「肉品」也是商品不是嗎?牧場不就是另一種工廠,不是嗎?

■每頭牛一年所排放的二氧化碳,相當於一輛汽車跑七萬公里的排放量。
■素食者即使開Hummer休旅車,也比肉食者騎腳踏車還要環保。
■所有荷蘭人如果每週一天不吃肉,就可達到荷蘭政府希望家家戶戶一年所減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目標。
■南美洲約有四億公頃的黃豆作物是種給牛吃的;如果是提供給人類食用,則只需兩千五百萬公頃就可以滿足全世界所需。

進一步閱讀:http://blog.yam.com/enlightenment/article/13852272

《六度的變化》一個越來越熱星球的未來:
http://blog.yam.com/enlightenment/article/13613666
九個無法挽回的暖化現象:
http://blog.yam.com/enlightenment/article/13824134
SOS緊急呼救!開始吃素!加入環保!
http://blog.yam.com/enlightenment/article/13701897
抗暖化的第一步:開始吃素!
http://blog.yam.com/enlightenment/article/13620751

開始吃素,拯救地球:http://blog.yam.com/enlightenment/category/1759456

2008-03-02 08:18peace

世界之門隆重推出“大千世界〞建造大獎賽

世界之門隆重推出“大千世界〞建造大獎賽
“大千世界〞 是支持影視世界,音頻世界,圖片世界,組群世界,網頁世界的綜合平臺,超大容量的免費空間分享。“大千世界〞建造大賽為期兩個月,從5月10日開始,到7月10日結束。獎品包括索尼原裝數碼錄影機、三星原裝Digimax S500高級數字相機、新款SanDisk MP3播放器等共有一百多個獎項,所有獎項完全由網友在世界之門網頁上投票產生, 詳細辦法請上網瀏覽。 網址: www.world.edoor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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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7 23:34李英

送發票到官邸!

請大家響應:送發票到官邸!運動

最近我們「阿扁」流年不利,女婿出事不說;連「皇帝娘」都被邱瘋子咬上了,硬指扁嫂虛報「國務機要費」,並與在澳洲斷腿養傷的"台灣紅"公司負責人李慧芬一搭一唱,大指陳總統家人連幾萬塊的小錢都要貪,真丟國家的臉‧‧‧而且老闆娘(吳淑珍)到處要發票是在「貴夫人」間大家都知道的事,當初她以為"堂姊李碧君"拿這些發票是要給老闆娘「對獎」用的,後來才曉得是用來報「假帳」,她實在看不下去「第一家庭」這麼「A」人民的錢,所以不顧危險的站出來,雖然多次有人威脅她、警告她,但她不怕‧‧‧
看了這些"不實"的指責實在令人「心疼」。
我們知道;扁嫂雖然不良於行,但她是一個有骨氣的人,上次她去德國訪問,"賓士廠"為了巴結她,送了一輛豪華的"殘障"專用車給她,回國後她立刻賣掉淨賺四百萬,有人事後知道,怪她為什麼不捐給殘障團體使用?她理都不理,因為她不願意"釣名沽譽",她不想讓人知道她貴為第一夫人,收了禮後未向政府報備並依規定繳回國庫,這些錢是她準備留給"小金孫"用的‧‧‧她愛他們‧‧‧
同樣的;她這次與"創世紀基金會"搶「發票」也是同一道理;大家都是殘障人,憑什麼"創世基金會"在全國超商可以到處擺捐獻箱?難道祗有他們可憐?我不可憐?我要發票是有用的,除了幫自已存點私房錢外,就是要幫阿扁做「南線工作」‧‧‧你們知道嗎?就是對澳洲的"地下工作"‧‧‧這都是機密的‧‧‧我們外交處境有多苦你們知道嗎?我們情治人員為了保密,都是在北一女門口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發票),連人都來不及認‧‧‧祇曉得通關密語是:台開股票您買了嗎?
我們為阿扁、扁嫂偉大的情操感動,他們所做所為‧‧‧我們外交部、國安會難道不覺得慚愧嗎?這些工作不是你們份內的嗎?「黃部長」帶小孩出國訪問有時間,搞袐密外交沒空‧‧‧「國安會」祕書長更不用說了‧‧‧阿扁有難的時候;還跑到德國看"世足賽",真不是人"養"的,而李碧君呢?這位貴夫人團團長,老闆娘的手帕交‧‧‧買SOGO禮券可打九折的神祕人物‧‧‧這會卻不見踪影了‧‧‧
現夫人有難;就等於全國有難,我們要發起一個運動;就是:送發票到官邸!
夫人;我們敬愛您!我們崇拜您!您是我們的陽光,您是我們的希望‧‧‧

2006-07-29 19:10鄒筑生

拉法葉案重起偵查,正義案呢?

拉法葉弊案重起偵查,檢方在約談前國防部法律顧問陳長文之後,今(17)日上午又以證人身分約談前行政院長蕭萬長,主要調查拉法葉案政策急轉彎的原因,蕭萬長表示,當時並無高層授意。
但案件疑點重重,檢方也將以證人身分約談前參謀總長郝伯村。
.......................................
正義國宅舞弊案與李、郝等人也有關;人証、事証、物証俱全,是否也該辦?

檢調單位最近從國外攜回了大批有關軍購弊案中汪傳蒲先生的銀行帳戶資料,似乎破案已露曙光,但真的如此嗎?看看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案;人証、事証、物証都齊了,但十餘年來軍.司法互推責任,大家在比"不要臉",祗因李、郝兩人在內,所以‧‧‧
本案目前軍法將上百億的弊案推到死人身上(空軍少校紀亦文先生),其它涉案人以偵而不結方式包庇‧‧‧
為此我成立了一個網站,將所有書証貼上,請大家指正。

http://tw.myblog.yahoo.com/q12300036/
(網站內有詩、書、琴、畫‧‧)
.....................................................


《正義案、榮星案、興票案三大奇案》
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案是政府有史以來最大的醜聞案;在該案中可以發現許多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在71─76年間國防部、內政部、省政府、台北市政府、空軍總部等涉嫌人員為了得到不當利益,不惜以當時之參謀總長郝0 0生先名義在72年時偽造了71年行政院、內政部同文號之公文〈內容不同〉,並在萬里鄉召開非法會議,以合法之原眷戶、榮民〈死亡〉、遊民等做人頭,把原本應由台北市政府及軍方原眷戶對分之鋪面約百戶瓜分盜賣,貪瀆金額數十億元。
本案軍〈司〉法單位偵查已達16年,處分結果一直相反〈司法一軍方盜賣,軍法一台北市政府盜賣〉;因為本案重要關係人計有72年省政府主席李00先生、參謀總長郝0 0先生、內政部長林00先生、空軍總司令郭00先生、白手套市議員周陳00女士及幕後財團東帝士〈東雲建設〉,所以誰都不敢辦。〈興票案中東帝士所捐一億元但卻沒抬頭→動機為何?洗錢嗎?
7 7年台北市市調查處與國防部反情報總隊接獲檢舉後成立專案小組偵辦本案但當發現案情可能動搖國本時專案小組竟解散,78年台北市議會發現此弊案決議凍結正義國宅鋪面時;調查局竟勾結僑福建設副董事長鄒00先生〈原台北市市調處處長〉設計榮星案,逮捕了五位市議員〈包括白手套周陳00女士〉議會迅即休會,市府秘書長黃00先生竟違反議會決議在休會期間將鋪面權狀發出致使台北市政府及軍方原眷戶遭受重大損失。
調查局為了包庇市府、軍方舞弊進竟又勾結地方法院檢察官郭00先生以毫不知情的蕭00女士當調查局移送案之人頭告訴人,以不到一個月時間迅速結案,內容錯誤百出。市府、軍方事後就以此處分不起訴書逃避監察院的彈劾。
十餘年來陳情人孤軍奮戰卻無人敢辦;軍法吃案當楷模,地檢吃案調高檢,幾成無政府狀態,如果說法務部部長不務法,那肅貪處處長就是不肅貪,難怪正義國宅不正義!
眷村整建是政府德政;政府應守法重信,怎麼能帶頭違法?多餘鋪面尚須標售以彌補原眷戶自備款差額,許多基層官兵因交不出自備款房屋因此被拍賣,而這些貪官卻在那吃香喝辣的,怎不令人髮指!更不可原諒的是本案竟然由在國軍中負責肅貪防弊之政戰及軍法人員聯合舞弊,而執行本案的國防部總政戰部副主任劉00先生退役後就調東帝士之建台水泥擔任董事長,可見黑金早在72時年就有了,爾後之軍購弊案,命案連續不斷也不覺為奇了;因為國軍從根爛了!
現在軍法找到一個替死鬼〈空軍紀00少校─90年8月27日在台中吊死〉,將全部責任推到他身上─夠狠、夠毒、夠不要臉!《另一個命案》。
75─76年共同盜賣鋪面的關係人尚有台北市長許0先生、空軍總司令陳00先生、空總政戰部主任唐0先生、空總軍法處、總務處等人員計數十人。
新政府強調大改革;本案人證、物証、事證具齊,如能依法嚴懲速辦一定能重整人民對政府之信心!
請鑒核 陳情人:鄒筑生 敬上
..............................


刑事告訴狀:
案號:北檢愛股94調字第29號
告訴人:鄒筑生 職業:軍職退休 年齡:59 身份字號:A102974004
被告:如案內涉案人(行政院.內政部,財政部.省府.市府.國防部.空總.自治會.周陳阿春議員.劉穀榮律師等人.
案由:被告等人涉及在民國71年至76年期間以共同之犯意以偽造文書.詐欺.背信等方式盜賣市府及軍方(原眷戶)所屬的正義國宅整建完成時之舖面,貪瀆金額達數十億元.(詳如附卷及資料光牒壹片).
說明:
1.台北市正義國宅整建前後,渠等不法人員,偽造大量政府公文書,不但在法院做偽証,還用以詐欺原眷戶,盜賣原屬政府及軍方(原眷戶)之舖面.
2.本案因有政府高級軍.政官員涉入,且分隸屬軍.司兩個不同司法体系偵辦,故十餘年來互推責任,同一事証處份相反,致告訴人投訴無門.
3.在本案中因是省府土地,故省府依規定可獲得地價款之百分卅及作業費0.7,其餘整建完後之住家.鋪面原則是市府.軍方對分,如原眷戶原有舖面營業者過多,則優先支援配售原眷戶.
4.但涉案人以為有機可乘,利用眷戶資訊不足及對政府之信任,不惜偽造政府公文書詐欺原眷戶,最後並以軍法偵而不結包庇本案(軍法本身涉案).
5.做案手法是利用政府原有公文書之文號變造內容(一號兩案),並以舖面為省府所有耍公開標售等裡由不准原眷戶購買,且表示軍方無權過問,原眷戶還耍有營業執照將來才可參加標售,但另一方面他們又圖謀以原眷戶做人頭,以五鬼搬運手法盜賣鋪面.
6.涉案人中除部份為軍職人員外,其它單位涉案人員也大部份為軍職退伍轉任者居多,且多人有前料;如國宅處副處長陸德綏前在空軍及聯勤單位服務時因眷村整建舞弊被監察院彈劾,而空總總務處處長林鳳模也因眷村舞弊被監院彈劾.
7.軍法在92年才承認有弊端,但將責任推到一位小少校身上後即無後續動作(紀亦文少校在90.08.27日台中市吊死).
8.地檢署偵辦本案尚有查証不實及應調查而未調查之事項多項:
(1).查証不實部份:
一.國宅處及軍方.自治會.周陳阿春議員及劉穀榮律師等人涉嫌偽造72年在國宅處所召開之5月20日會議.5月25日會議.6月10日會議.5月17日會議(75年所偽造).如案情分析.
二.市府政風單位曾經17次呈報正義國宅舞弊案予調查局,本人也曾配合調查局及國防部反情報總隊共同偵辦本案時提供資料及對質,當初在77年7月左右於市調處二樓,非法獲得舖面者均坦承是在完工後才被個別通知去買舖面,事前都不知72年時所開的這些會,最後調查局認定為構成偽造文書及貪瀆等罪嫌,但最後發展卻是高檢署不依据事証處份,反而以調查局查証沒弊端為由將本人再議狀撥回.這與事實完全不合.
(2).應調查未調查部份:
一.78年地檢署曾去文空總軍法處請其查處與軍方有闡之12項偽造文書及貪瀆事項,但軍方迄今未回覆.
二.行政院文如是真的,為何無人遵守,且地檢.高檢.軍法.省府都不承認?如是假的(偽造的)是有那些共犯?行政院多次行文法務部及國防部請其查處,為何地檢署不針對問題辦案?
三.眷村舞弊非僅正義國宅一處,此一集團貪瀆達百億之多,受害原眷戶亦達數千戶(因多餘舖面須標售,錢耍彌補原眷戶自備款差額).
謹狀
台北地檢署
附件影本計: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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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生
文章主題: 總長不下台;正義不會來!



吳檢察總長其專業素養可議!(本文發表於檢改會網站)

在民國87年的時候,其任高檢署檢察長,本人正義國宅舞弊案經十餘年訴訟,申請再議時,被其違反所有的証據法則,經驗法則而毫無理由的撥回,且將理由推到調查局身上,這種沒有擔當,沒有責任的檢察總長,我對他不抱希望!
................................
吳英昭先生接任檢察總長時檢改會堅持反對;其原因不外鳳梨案他的下台以及其辦案的行事風格讓人有黑金再起的疑慮;我在檢改會有一篇貼文:〝吳檢察總長其專業素養可議!〞這篇文章主要是檢舉在87年時其時任高檢署檢察長,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案偵辦到最後關頭,証据都已齊全,而承辦本案之地檢署檢察官黃玉恒看案子太大,在庭上即表示;希望我打自訴,案子進展才會快。但因涉及到高階軍事將領,我軍職在身諸多不便,故未予同意。沒想到其即 不顧事實及事証迅速簽結,
不起訴理由竟是「案情複雜,查証困難」。
本人接獲處份書後,依法再議,但到了高檢署其處份文內雖承認行政院、內政部文「有問題」,但卻不發回續辦,而直接將我再議「撥回」;其理由竟是調查局回函:『本案無弊端』。而吳檢即為當時之檢察長。事後我多次陳情,他都不理‧‧‧
本案在77年時,台北市政風處曾17次行文市調處檢舉本案之弊端,但卻被當時的檢、調以假「榮星案」圍魏救趙吃掉(如前述)。
83年在我向地檢請求下;調查局重新偵辦本案,証据蒐証的更為完整,怎會如此回文?我強烈懷疑吳英昭檢察總長在當時(87年)故意避重就輕,錯誤引用、誤導調查局之回文以包庇本案,我希望檢改會、調改會聯手追查本案之真相,我亦請法務部陳青天迅速調卷(朱應翔檢察官卷),以追究失職人員之刑責(含軍、司法、調查等涉案人),同樣;本人亦願負舉証不實之刑責!
日期: 09-25-2004 on 17:34

2006-07-18 11:53鄒筑生

你讚成死刑嗎?

你讚成死刑嗎?

袁寶璟袁寶琦袁寶森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圖)



曾經轟動一時的北京建昊集團董事長、億萬富翁袁寶璟雇兇殺人一案終於塵埃落定。3月17日上午,遼寧省遼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公判大會,宣佈了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袁寶璟、袁寶琦、袁寶森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裁定和執行死刑的命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袁寶福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裁定。隨後袁寶璟、袁寶琦、袁寶森分別被押赴刑場採取注射方法執行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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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20 19:46鄒筑生

宋三跪應改名宋三害!

宋三跪應改名為宋三害!

宋楚瑜能哭、能跪這是大家知道的,本來他已沒什麼新聞價值,但他為了搏媒體版面不惜再灑一次狗血;要選台北市長,且希望國民黨能夠讓賢,以交換他在2008年不選總統。
但是他忘記泛藍的群眾是如何的恨他;他為了個人權勢,不惜裂解國民黨,不惜出賣省府,更把中華民國雙手送給民進黨,現在他又想染指台北市,他認為市長可以私相授受的,他太天真了,不但是宋三跪,而且根本就是宋三害,他應該做個民調,看看他的支持度比10趴的阿扁高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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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一對情同父子的長官與部屬,為了廢省、興票案以及最近的官司(老李判賠1000萬給小宋,並登報三天道歉‧‧)形同陌路,但您們知道嗎?所有恩怨的源頭要從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案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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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案、榮星案、興票案三大奇案》
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案是政府有史以來最大的醜聞案;在該案中可以發現許多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在71─76年間國防部、內政部、省政府、台北市政府、空軍總部等涉嫌人員為了得到不當利益,不惜以當時之參謀總長郝0 0生先名義在72年時偽造了71年行政院、內政部同文號之公文〈內容不同〉,並在萬里鄉召開非法會議,以合法之原眷戶、榮民〈死亡〉、遊民等做人頭,把原本應由台北市政府及軍方原眷戶對分之鋪面約百戶瓜分盜賣,貪瀆金額數十億元。
本案軍〈司〉法單位偵查已達16年,處分結果一直相反〈司法一軍方盜賣,軍法一台北市政府盜賣〉;因為本案重要關係人計有72年省政府主席李00先生、參謀總長郝0 0先生、內政部長林00先生、空軍總司令郭00先生、白手套市議員周陳00女士及幕後財團東帝士〈東雲建設〉,所以誰都不敢辦。〈興票案中東帝士所捐一億元但卻沒抬頭→動機為何?洗錢嗎?
7 7年台北市市調查處與國防部反情報總隊接獲檢舉後成立專案小組偵辦本案但當發現案情可能動搖國本時專案小組竟解散,78年台北市議會發現此弊案決議凍結正義國宅鋪面時;調查局竟勾結僑福建設副董事長鄒00先生〈原台北市市調處處長〉設計榮星案,逮捕了五位市議員〈包括白手套周陳00女士〉議會迅即休會,市府秘書長黃00先生竟違反議會決議在休會期間將鋪面權狀發出致使台北市政府及軍方原眷戶遭受重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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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府強調大改革;本案人證、物証、事證具齊,如能依法嚴懲速辦一定能重整人民對政府之信心!
請鑒核 陳情人:鄒筑生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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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時日轟動一時的興票案台北地檢署已正式簽結;許多人都有一些政治聯想,民親和了‧‧‧阿扁多次意外的在國外表揚宋先生釋出善意,宋先生也像北宜路的九彎十八拐一樣,政治立場變來變去,讓許多人看不懂;事實上興票案本來就是假的,是一個政治案,也是一個世紀貪瀆案,李宋兩人在庭上都未講實話,他們欺騙了世人,因為‧‧‧

敬啟者:(致新新聞函)
貴社最近在新新聞雜誌上有篇文章謂;「廢省是為了廢宋」。
李、宋兩人情同父子,他怎會這麼大公無私的為國興利?何況廢省在當時並無急迫性‧‧‧
事實上在當時正有一個足可動搖國本的大案在軍、司法審理中(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案),而該案與李、郝等人有關,軍、司法為此開不了庭,辦不下去‧‧‧
該案涉及到72年省府財政廳以偽造之內政部公文配合市府、軍方共同做案,而當時之省主席即為李先生。
85年宋先生擔任省長,經人檢舉獲得該項資料,其非但未秉公處理,反而包庇本案,是否事後以此案向李先生邀功而致持寵而驕不得而知,但此案如被揭發將是政府最大醜聞,而當時已有部份省議員及省府官員知情,所以在這種狀況下省府一面忙於與市府串供,另一方面則想將檔案毀棄,而最好的方法就是廢省‧‧‧
當初在省議會揭發此案之省議員黃玉嬌女士隨即遭受調查局點名迫害;以其在美考察期間脫隊處理私人事務為由移送法院(後不起訴,因每個議員都有自由活動過)。但可見本案調查局涉案之深‧‧‧
本案另以電子檔傳輸較完整之檔案(含附件)。
讀者:鄒筑生上

詳情:http://tw.myblog.yahoo.com/q12300036/

2006-01-12 20:52鄒筑生

另一個動搖國本的舞弊

總長不下台;正義不會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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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吳總長的一封公開信:

吳總長;您的辭職有人說是為「三合一」選舉查賄不力負責(但您否認),有人說您是為制度負責(您未承認),但我到覺得您是為「正義案」負責:
1、在國軍中有兩大舞弊集團;一為軍購,二為眷村整建。而此兩案均涉及貪瀆上百億,而李、郝兩人也同為為重要關係人。
2、此兩案均有人因此送命;軍購案(尹清楓),正義案(紀亦文)。
3、「正義案」軍、司法分別偵辦十餘年,但同一事証,軍、司法為推責任,卻處份相反。而您身為最高檢察總長,但卻毫無做為,更離譜的是;在87年的時候,您帶頭「吃案」,為了數千受害的原眷戶及政府,您有責任在離職前將此事說清楚、講明白,以維您個人聲譽及司法尊嚴,否則;您的辭職將亳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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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情:
http://tw.myblog.yahoo.com/q1230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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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案、榮星案、興票案三大奇案》
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案是政府有史以來最大的醜聞案;在該案中可以發現許多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在71─76年間國防部、內政部、省政府、台北市政府、空軍總部等涉嫌人員為了得到不當利益,不惜以當時之參謀總長郝0 0生先名義在72年時偽造了71年行政院、內政部同文號之公文〈內容不同〉,並在萬里鄉召開非法會議,以合法之原眷戶、榮民〈死亡〉、遊民等做人頭,把原本應由台北市政府及軍方原眷戶對分之鋪面約百戶瓜分盜賣,貪瀆金額數十億元。
本案軍〈司〉法單位偵查已達16年,處分結果一直相反〈司法一軍方盜賣,軍法一台北市政府盜賣〉;因為本案重要關係人計有72年省政府主席李00先生、參謀總長郝0 0先生、內政部長林00先生、空軍總司令郭00先生、白手套市議員周陳00女士及幕後財團東帝士〈東雲建設〉,所以誰都不敢辦。〈興票案中東帝士所捐一億元但卻沒抬頭→動機為何?洗錢嗎?
7 7年台北市市調查處與國防部反情報總隊接獲檢舉後成立專案小組偵辦本案但當發現案情可能動搖國本時專案小組竟解散,78年台北市議會發現此弊案決議凍結正義國宅鋪面時;調查局竟勾結僑福建設副董事長鄒00先生〈原台北市市調處處長〉設計榮星案,逮捕了五位市議員〈包括白手套周陳00女士〉議會迅即休會,市府秘書長黃00先生竟違反議會決議在休會期間將鋪面權狀發出致使台北市政府及軍方原眷戶遭受重大損失。
調查局為了包庇市府、軍方舞弊進竟又勾結地方法院檢察官郭00先生以毫不知情的蕭00女士當調查局移送案之人頭告訴人,以不到一個月時間迅速結案,內容錯誤百出。市府、軍方事後就以此處分不起訴書逃避監察院的彈劾。
十餘年來陳情人孤軍奮戰卻無人敢辦;軍法吃案當楷模,地檢吃案調高檢,幾成無政府狀態,如果說法務部部長不務法,那肅貪處處長就是不肅貪,難怪正義國宅不正義!
眷村整建是政府德政;政府應守法重信,怎麼能帶頭違法?多餘鋪面尚須標售以彌補原眷戶自備款差額,許多基層官兵因交不出自備款房屋因此被拍賣,而這些貪官卻在那吃香喝辣的,怎不令人髮指!更不可原諒的是本案竟然由在國軍中負責肅貪防弊之政戰及軍法人員聯合舞弊,而執行本案的國防部總政戰部副主任劉00先生退役後就調東帝士之建台水泥擔任董事長,可見黑金早在72時年就有了,爾後之軍購弊案,命案連續不斷也不覺為奇了;因為國軍從根爛了!
現在軍法找到一個替死鬼〈空軍紀00少校─90年8月27日在台中吊死〉,將全部責任推到他身上─夠狠、夠毒、夠不要臉!《另一個命案》。
75─76年共同盜賣鋪面的關係人尚有台北市長許0先生、空軍總司令陳00先生、空總政戰部主任唐0先生、空總軍法處、總務處等人員計數十人。
新政府強調大改革;本案人證、物証、事證具齊,如能依法嚴懲速辦一定能重整人民對政府之信心!
請鑒核 陳情人:鄒筑生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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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主題: 總長不下台;正義不會來!



吳檢察總長其專業素養可議!(本文發表於檢改會網站)

在民國87年的時候,其任高檢署檢察長,本人正義國宅舞弊案經十餘年訴訟,申請再議時,被其違反所有的証據法則,經驗法則而毫無理由的撥回,且將理由推到調查局身上,這種沒有擔當,沒有責任的檢察總長,我對他不抱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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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英昭先生接任檢察總長時檢改會堅持反對;其原因不外鳳梨案他的下台以及其辦案的行事風格讓人有黑金再起的疑慮;我在檢改會有一篇貼文:〝吳檢察總長其專業素養可議!〞這篇文章主要是檢舉在87年時其時任高檢署檢察長,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案偵辦到最後關頭,証据都已齊全,而承辦本案之地檢署檢察官黃玉恒看案子太大,在庭上即表示;希望我打自訴,案子進展才會快。但因涉及到高階軍事將領,我軍職在身諸多不便,故未予同意。沒想到其即 不顧事實及事証迅速簽結,
不起訴理由竟是「案情複雜,查証困難」。
本人接獲處份書後,依法再議,但到了高檢署其處份文內雖承認行政院、內政部文「有問題」,但卻不發回續辦,而直接將我再議「撥回」;其理由竟是調查局回函:『本案無弊端』。而吳檢即為當時之檢察長。事後我多次陳情,他都不理‧‧‧
本案在77年時,台北市政風處曾17次行文市調處檢舉本案之弊端,但卻被當時的檢、調以假「榮星案」圍魏救趙吃掉(如前述)。
83年在我向地檢請求下;調查局重新偵辦本案,証据蒐証的更為完整,怎會如此回文?我強烈懷疑吳英昭檢察總長在當時(87年)故意避重就輕,錯誤引用、誤導調查局之回文以包庇本案,我希望檢改會、調改會聯手追查本案之真相,我亦請法務部陳青天迅速調卷(朱應翔檢察官卷),以追究失職人員之刑責(含軍、司法、調查等涉案人),同樣;本人亦願負舉証不實之刑責!
日期: 09-25-2004 on 17:34

2005-12-29 19:18鄒筑生

另一個尹清楓



標題: 總長不下台;正義不會來!

副標: 馬市長是個正直的人?

正義國宅不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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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長鈞鑒:
在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案中貴院公文被偽造用來做案,而不幸的是貴院也有人涉案‧‧‧
本案涉及眾多政府單位及高級軍政要員,不但貪瀆金額上百億,且受害原眷戶亦達數千戶,十餘年來軍法推司法,司法推軍法,軍方推市府,市府推軍方,然後再推行政院,省政府也一樣;推到財政部‧‧‧,幾成無政府狀態。
貴院多次行文法務部及國防部,請它們查處本案,但他們都不當一回事,也不回文貴院,可以說貴院公文形同癈紙。
政府一直都在強調大改革,何不從本案開始?
請貴院責成一專案小組,召集相關部會,澈查本案真相,以維政府公權力及還貴院清譽!

耑此敬祝

陳情人:鄒筑生上 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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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議員先生:
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案中,有一半鋪面是市府的;馬市長不但不協助訴訟輔導亦不肅貪,其除未善盡保護政府財產的任務外,反而將責任推到行政院,這種官僚文化令人不恥,是否市府已放棄該批財產?
詳情可上網(雅虎搜尋:"正義國宅"。即可)
敬祝 春安

鄒筑生上 1228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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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件者: "臺北市政府市長信箱"
來信主旨: 為取回市府及軍方(原眷戶)之財產,請予必要之行政及法律輔導訴訟。
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案,市府及軍方(原眷戶)之財產遭受不法侵害,本人孤軍奮鬥多年,亦曾多次呈請市府予以法律輔導被拒,現今;行政院、法務部、調查局等單位均已注意到本案,地檢署亦已分案偵辦,懇請鈞長予以必要之行政及法律輔導訴訟。
全案經過及目前發展如后(議員部份已有此資料):

請為正義而戰!

主旨 : 請政府公佈真相,懲處失職人員;以維市府及軍方(原眷戶)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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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機關: 研考會
回復日期: 2004/12/28
發文字號:
處理情形: 親愛的市民您好: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復如下:
親愛的網友您好:您的來信我們很重視,由於您的來信內容非屬本府權責,建請向行政院院長電子信箱反映,不便之處,敬請見諒!謹提供院長電子信箱網址 eyemail@eyemail.gio.gov.tw ,再次感謝您的來信。敬祝事事順心 市長信箱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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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件者: "hotline" <hotline@mail.moj.gov.tw>
收件者: q12300036@yahoo.com.tw
副本抄送: "院長電子信箱小組" <eypo@eyemail.gio.gov.tw>
鄒筑生先生:您好!
行政院院長電子信箱小組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日轉來您的電子郵件已收到。所陳事項,本部檢察司已函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併案參處在案。
法務部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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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案、榮星案、興票案三大奇案》
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案是政府有史以來最大的醜聞案;在該案中可以發現許多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在71─76年間國防部、內政部、省政府、台北市政府、空軍總部等涉嫌人員為了得到不當利益,不惜以當時之參謀總長郝0 0生先名義在72年時偽造了71年行政院、內政部同文號之公文〈內容不同〉,並在萬里鄉召開非法會議,以合法之原眷戶、榮民〈死亡〉、遊民等做人頭,把原本應由台北市政府及軍方原眷戶對分之鋪面約百戶瓜分盜賣,貪瀆金額數十億元。
本案軍〈司〉法單位偵查已達16年,處分結果一直相反〈司法一軍方盜賣,軍法一台北市政府盜賣〉;因為本案重要關係人計有72年省政府主席李00先生、參謀總長郝0 0先生、內政部長林00先生、空軍總司令郭00先生、白手套市議員周陳00女士及幕後財團東帝士〈東雲建設〉,所以誰都不敢辦。〈興票案中東帝士所捐一億元但卻沒抬頭→動機為何?洗錢嗎?
7 7年台北市市調查處與國防部反情報總隊接獲檢舉後成立專案小組偵辦本案但當發現案情可能動搖國本時專案小組竟解散,78年台北市議會發現此弊案決議凍結正義國宅鋪面時;調查局竟勾結僑福建設副董事長鄒00先生〈原台北市市調處處長〉設計榮星案,逮捕了五位市議員〈包括白手套周陳00女士〉議會迅即休會,市府秘書長黃00先生竟違反議會決議在休會期間將鋪面權狀發出致使台北市政府及軍方原眷戶遭受重大損失。
調查局為了包庇市府、軍方舞弊進竟又勾結地方法院檢察官郭00先生以毫不知情的蕭00女士當調查局移送案之人頭告訴人,以不到一個月時間迅速結案,內容錯誤百出。市府、軍方事後就以此處分不起訴書逃避監察院的彈劾。
十餘年來陳情人孤軍奮戰卻無人敢辦;軍法吃案當楷模,地檢吃案調高檢,幾成無政府狀態,如果說法務部部長不務法,那肅貪處處長就是不肅貪,難怪正義國宅不正義!
眷村整建是政府德政;政府應守法重信,怎麼能帶頭違法?多餘鋪面尚須標售以彌補原眷戶自備款差額,許多基層官兵因交不出自備款房屋因此被拍賣,而這些貪官卻在那吃香喝辣的,怎不令人髮指!更不可原諒的是本案竟然由在國軍中負責肅貪防弊之政戰及軍法人員聯合舞弊,而執行本案的國防部總政戰部副主任劉00先生退役後就調東帝士之建台水泥擔任董事長,可見黑金早在72時年就有了,爾後之軍購弊案,命案連續不斷也不覺為奇了;因為國軍從根爛了!
現在軍法找到一個替死鬼〈空軍紀00少校─90年8月27日在台中吊死〉,將全部責任推到他身上─夠狠、夠毒、夠不要臉!《另一個命案》。
75─76年共同盜賣鋪面的關係人尚有台北市長許0先生、空軍總司令陳00先生、空總政戰部主任唐0先生、空總軍法處、總務處等人員計數十人。
新政府強調大改革;本案人證、物証、事證具齊,如能依法嚴懲速辦一定能重整人民對政府之信心!
請鑒核 陳情人:鄒筑生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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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軍法並未偵結;‧國防部、空總兩政戰單位公然說謊且回文不實,請 貴院鑒核。
說明:
1、依國防部高等軍事法庭處份書敘述:本案承辦人空軍少校紀亦文曾收賄並以前後不一的事實欺騙村民(即貪瀆罪、詐欺罪成立)經查証屬實。
2、該處份書特別強調;本案絕非一人所為,希望本人繼續提供索偵辦。
3、但軍法因本身亦涉案,故最後將本人十餘年「告訴人」的身份取消改為「告發人」,且不准本人「再議」。而其所指陳的替死鬼(紀亦文少校)卻在90、08、27目在台中不明原因吊死(本案現由台中地檢署調查中)。
4、政戰、軍法在國軍中負有肅貪防弊的職責,但在本案中為圖不法利益,不惜偽造上級(行政院、內政部等單位)公文,且以主官頭銜做案,對合法的原眷戶詐欺、毆打、索賄,事後又以軍法偵而不結包庇本案,到現在還欺騙行政院,這種單位知法玩法,執法犯法但卻無人敢管,真是國軍之不幸。
5、政風單位17次向調查局檢舉本案,且地檢署78年行文空總軍法處請其調查12項軍方之貪瀆及偽造文書疑點,迄今未答覆,高檢署還指陳空總偽造之行政院公文內容有問題(即:舖面並非省府所有)。且地檢署之處份是指:舖面為軍方所盜賣,所以不起訴國宅處人員(非軍職人員),軍方涉案單位(政戰)怎連公文都看不懂?還好意思引用來漂白自已,是軍、民,是非不分。到底國軍有多少高級政戰將領非法分到鋪面何不公佈?看看敦化新村就知道了,其它?
結論:
1、本案所涉舞弊眷村非正義國宅一處,貪瀆金額將達百億,受害原眷戶亦達數千戶,其它所有眷村都應澈查(由各聯參組公正之特調會調查)。
2、所有眷村整建原眷戶暫停繳納自備款,視調查結果再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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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案,由 於政戰、軍法涉案;沒資格偵辦及答覆本案!


敬啟者:
1、本案應由各聯組成特別調查委員會調查,且在未調查完成前;所有眷村應暫停繳納整建時自備款之負擔!
2、前函:國軍為什麼要舞弊?要說謊?(誠實是最好的政策!)諒悉。
您好:
一、台端94年3月30日電子信函,敬悉。
二、來函述及空軍總部原列管台北市[正義國宅]改建事宜涉有弊端,要求重新查處案,業經軍法、司法偵查終結為不起訴處分,台端多次聲請再議亦為國防部高檢署及台灣高檢署駁回,業管機關空軍總部亦已多次函覆在案(91年10月23日)(91)5591號書函、92年1月27日突眷478號書函、93年1月19日突眷375號書函、93年3月1日突眷1071號書函及93年3月24日電子郵件回覆說明)。

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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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件者: "鄒筑生"
主題: 國軍為什麼要舞弊?要說謊 ?(誠實是最好的政策!)

主席鈞鑒: (省主席)
謝謝您的回函,有關正義國宅舞弊案是否有弊端,我想空軍給您的回文並不確實;因為它本身就是涉案單位,至於檢、調(含軍法)是否已偵察終結處份不起訴,則正好相反(如附加檔各單位回文),其實您祗要告訴我:台北市正義國宅近百戶舖面到底是不是省府的?當初軍方與市府聯手以「五鬼搬運」方式盜賣時,省府知不知情?如行政院、內政部71年所發公文是真的;省府事後為什麼不追討屬於自已的財產?本案涉及眾多政府高階軍、政官員及數千原眷戶之權益,連行政院都多次行文國防部及法務部請其偵辦其公文被偽造舞弊經過,迄今這兩單位都未回文,所以怎會沒有弊端?國軍早就從「根」爛了,我很遺憾的告訴您,空軍給您的回文,根本就是欺騙您!
耑此敬祝 政安

鄒筑生上 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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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別讓空軍少校成為第二個尹清楓!

檢察長鈞鑒:(致台中地檢署函)
頃接獲台中市警察局(第五分局)來函告知;當初在台中於90、08、27日吊死之空軍紀亦文少校係由貴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並結案。
查紀少校涉及到一重大舞弊案;他的死應是含冤莫白,他是軍方的第二個尹清楓‧‧‧
我想請問的是:
1、當初驗屍時軍方有無參與?軍方有無告之他所涉之刑案?軍方對他的死亡有無異議?本案為何是由貴署勘驗而非軍方?
2、貴署現在知其所揹負之重大刑案後願否重新調查以明真相?
3、以上所陳請鑒核並卓辦。
耑此敬祝 政安

鄒筑生上

以下是本案經過:
這是一個邪惡的政府;司法是為特權服務的‧‧‧下面是我的遭遇‧‧‧
敬啟者:(致台北地方法院文)
很抱歉寫這封信給您;因為本案的發生係在民國72年的時候,空軍總部等涉案單位為了想貪瀆正義國宅鋪面之不法利益,不惜在台北地方法院以偽造之行政院公文、內政部公文、台北市政府與空軍總部所簽訂之眷村整建協議書及原眷戶之眷籍卡及切結書在台北地方法院做偽證,將原屬台北市政府及軍眷戶之舖面偽造成省府所有,再以合法之原眷戶做人頭,全部以「五鬼搬運」手法盜賣。貪瀆金額達數十億元(請調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72年訴字第6954號對原眷戶宋廣運、宋昭餘父子之判決文)。
由於涉案人員利用公務人員的身份,又以偽造之公文書做偽証,致使承辦法官陷於錯誤致使誤判,而使此一集團更加膽大妄為,爾後之眷村舞弊接二連三,受害原眷戶達數千戶。
本案的發展與當初貴院之誤判有極大關連,始作俑者貴院應速調卷,將不法之徒一網打盡,以補無心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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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應日期:2005/6/1 下午 10:54:19
回 應 人:鄒筑生
標題:有這種衙門?
內容:
調查局的辦案方式實在令人高深莫測;78年移送偵辦近半年的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案時沒人知情(包括檢舉人及當時呈報本案之政風單位),地檢署雖將案子迅速處份不起訴,但仍有十天的再議時間,調查局也不通知檢舉人,而5年後(83年)向調查局督察室檢舉被吃案時,才獲得該處份書;然發現告訴人竟不是原始檢舉人,而是一位亳不知情的"人頭告訴人",當即找到該人頭並出具証明再向督察室檢舉竟無下文.
去年再度遞卷向台北市調處檢舉,但從此石沉大海,向調查局檢舉信箱多次陳情均末回文,現地檢署即將開庭,不知道調查局長官有什麼打算?對以上這些"衙門做風"形同吃案的手法有何解釋?
本案詳情可用雅虎搜尋:正義國宅.即可
日期: 06-01-2005 on 20:51
....................................................................................................
2
回應日期:2005/6/28 下午 09:22:35
回 應 人:鄒筑生
標題:何不將我以誣告罪送法辦?這樣真相就大白了。
內容:
受文者:台北地檢署、法務部檢察司、地檢署研考科(請加發)。

檢察長鈞鑒:
貴署94、06、23日北檢愛94調29字第34526號文敬悉。
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案是政府有史以來最大的貪瀆案,該案曾在77年時市府政風處17次呈報市調處有關市府及軍方舞弊之情事,調查局亦曾依法移送,但本案因涉眾多政府高級將領及官員(李、郝兩人均為重要關係人),所以十餘年來軍法推司法,司法推軍法,市府推軍方,軍方推市府,而檢、調亦互相推卸責任(調查局說地檢不辦,地檢說調查局移送註明沒有弊端),這些書証卷証內均有附呈。
眷村舞弊非僅正義國宅而已,此一集團貪瀆金額已達百億,原眷戶受害達數千人,因多餘鋪面尚須標售,以彌補原眷戶自備款之差額(政府亦為受害人,因有一半舖面是市府的,也被盜賣),但您們檢察官在本案中做了什麼?什麼都沒做;到現在行政院公文是真?是假都不敢說,行政院多次行文請貴院查處,但沒人敢回文,因為行政院做案用公文省府、軍方(法)、地檢、高檢甚至發文單位(行政院)都不承認,不知此次為何黃和村主任檢察官對本人所附64頁卷証略而不提,僅以例稿答覆,這種檢察官太好幹了,我曾檢舉貴署七、八位檢察官在偵辦本案時涉及有法不依,有証不辦的瀆職行為,但您們連庭都不開,何不將我以誣告罪移送法辦,這樣不是大家都省麻煩?
軍方雖然將責任全部推到死人身上(空軍紀亦文少校於90、08、27日在台中吊死),但至少他有勇氣承認舞弊事實,而您們呢?何不派人調卷看看,市府等單位到底有無涉案?到底是誰在說謊?您們檢察官還是我?
耑此敬祝
告訴人:鄒筑生上 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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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行政院院長電子信箱
收信: Q12300036@estv.com.tw
日期: Tue, 7 Jun 2005 16:25:55 +0800 (CST)
標題: 文號 [94008295] -- Fw: 遲來之正義‧‧‧

親愛的網友:
來函我們已經收到了,您所反映的問題及建議,我們已
轉請 [ 法務部 ]參酌辦理後直接回覆給您。
謝謝您的來信,並祝 平安如意
行政院院長電子信箱小組敬啟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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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生
文章主題: 紀亦文少校的死‧‧誰有責任?如他們能認真辦案的話 ?


受文者:正本:台北地檢署 、 法務部檢察司
依据:貴署94、01、13日北檢忠93調78字第2095號函敬悉。
說明:
貴署所依据法檢1字第0932002926號函所查處結果諸多不符事實,說明如后:
1、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案,其中以偽造行政院等公文做案,並以當時
總 長郝00名義策劃,用合法之原眷戶做人頭,申請鋪面後高價盜賣,連軍法都承認有弊端,且行政院亦多次行文貴部(法務部)及國防部,希能查明真相。貴署偵辦十餘年;不是將責任推到軍法就是推到調查局,而本身卻亳無做作為,怎能以簡單的:經查並無違法或失職之情事幾個字來來「搪塞」?
2、朱應翔檢察官所屬檢察事物官對本人所提供書証、事証當庭均無質疑,祗強調我不是告訴人而是告發人,怎會對所有疑點,朱檢不調查就簽結?他既然敢結案,請問行政院公文倒底是真?是假?不要說行政院、省府、軍法不承認;連高檢署在87年本人「再議」時,當時之檢察長吳英昭都不承認。
3、本人檢舉兩年不開庭的是劉成焜檢察官,他在我89、04、18日至91、01、23日所提出之告訴狀(對曾經偵辦過本案之楊楚猛、郭啟東、許良虔、黃玉恒等五位檢察官提出瀆職告訴)兩年未開庭(連人別庭都未開),處份書亦沒有,並非指朱檢察官。
4、玆舉例,看看你們檢察官是怎麼辦案的:
(1)、郭宏佑檢察官:77年調查局與國防部反情報總隊在本人檢舉下成立專案小組,偵辦近一年,涉案人(軍、民均有)通通以偽造文書、貪瀆罪,在78年1月移送地檢署,但到了郭檢察官手上不知為何
「告訴人」卻變成了毫不知情的「蕭明華」女士,此案庭不知怎麼開的?因為1月底即結案,從分案後到結案不到20天,處份不起訴書更離奇;它的「主文」竟是將國宅處與軍方在75年時,用「倒填日期」所偽造之72、06、17日在國宅處所召開之「舖面分配會議」紀錄原文照抄一遍,連標點符號都不放過,他難道不知道會議紀錄中所列席的「住戶代表」八位都是外人冒充的?此偽造之會議紀錄在我提出事證後;軍方(含軍法)立即不承認該會議紀錄,但貴署眾多檢察官似乎看不懂文書真偽,實匪夷所思。
(2)、楊楚猛檢察官:78年我發現調查局有吃案跡相,除向市議會陳情凍結舖面外;並向地檢署遞狀告涉案的舞弊人員(由羅明通檢察官承辦),但途中我所再遞的「刑事補充狀」竟轉由楊楚猛檢察官不開庭即結案,把羅明通檢察官嚇一跳,由其迅速派書記官將卷証調回。
(3)、郭啟東檢察官:由於羅明通檢察官辦案積極,引起軍方及其上級不滿,所以即將破案之際被迫離職,案由郭啟東檢察官接辦;他不是全程錄音,而是在那邊緊張兮兮自己管錄音機,全庭在那邊按來按去,亦不知他問什麼或錄什麼,羅檢察官用心偵辦一年的案子,到他手上一庭就結案了,處份不起訴理由竟是:所有鋪面均已依規定公開「標售」,所以沒有弊端。
(事實是:所有舖面均以原眷戶做人頭以「造價」獲得後再高價轉賣)。此次再議在高檢署「拖」了近1年才發回續辦。
(4)、許良虔檢察官:由於證据齊全,國宅處長「李德進」先生承認所有72年之舖面分配名冊係在75年完工後偽造,而許檢察官竟以我沒他們涉案人直接收賄的證据為由,處份不起訴,至於偽造文書部份則推到軍方去查。
(5)、黃玉恒檢察官:在庭上其即表明希望我打「自訴」,但因當時我軍職在身,面對其中眾多高級將領涉案表示不便,其即結案。其理由竟是:「案情複雜,查証困難」。
十餘年來軍法推司法,司法推軍法,軍方推市府,市府推軍方,檢方推調查局,調查局推檢方,現在;連台北地檢署亦在打混,亂回一通。其實祗要告訴我及行政院:72年至76年「做案用」之行政院71、03、11日台內字3786號文是真?是假?就行了,為什麼該文省府、軍方、軍法、司法、行政院都不承認,而地檢署卻沒一個檢察官敢辦?連87年時高檢署吳英昭檢察長都跟著吃案,真是太「混」了!
謹呈 檢察司鑒核 轉地檢署續辦
告訴人:鄒筑生呈 0114 200
下列附件檔案已另函完整傳送,現僅附標題
(1)、72年偽造71年行政院公文.BMp
(2)、72年偽造71年內政部文.BMP
(3)、偽造行政院及市府與空總協議書.BMP
(4)、軍方偽造原眷切結書、眷籍卡.BMP
(5)、萬里鄉盜賣鋪面.BMP
(6)、軍方指責國宅處盜賣鋪面.BMP
(7)、軍方、市府共用人頭炒作鋪面.BMP
(8)、省府不承認鋪面為其所有.BMP
(9)、高檢說明,鋪面非屬省府.BMp
(10)、檢方致軍法偵辦公文.BMP
(11)、軍方、市府對分鋪面.B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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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生
文章主題: 檢察官怎麼看不懂公文真偽?專業加給領假的?



刑事告訴狀:
案號:北檢愛股94調字第29號
告訴人:鄒筑生 職業:軍職退休 年齡:59 身份字號:A102974004
被告:如案內涉案人(行政院.內政部,財政部.省府.市府.國防部.空總.自治會.周陳阿春議員.劉穀榮律師等人.
案由:被告等人涉及在民國71年至76年期間以共同之犯意以偽造文書.詐欺.背信等方式盜賣市府及軍方(原眷戶)所屬的正義國宅整建完成時之舖面,貪瀆金額達數十億元.(詳如附卷及資料光牒壹片).
說明:
1.台北市正義國宅整建前後,渠等不法人員,偽造大量政府公文書,不但在法院做偽証,還用以詐欺原眷戶,盜賣原屬政府及軍方(原眷戶)之舖面.
2.本案因有政府高級軍.政官員涉入,且分隸屬軍.司兩個不同司法体系偵辦,故十餘年來互推責任,同一事証處份相反,致告訴人投訴無門.
3.在本案中因是省府土地,故省府依規定可獲得地價款之百分卅及作業費0.7,其餘整建完後之住家.鋪面原則是市府.軍方對分,如原眷戶原有舖面營業者過多,則優先支援配售原眷戶.
4.但涉案人以為有機可乘,利用眷戶資訊不足及對政府之信任,不惜偽造政府公文書詐欺原眷戶,最後並以軍法偵而不結包庇本案(軍法本身涉案).
5.做案手法是利用政府原有公文書之文號變造內容(一號兩案),並以舖面為省府所有耍公開標售等裡由不准原眷戶購買,且表示軍方無權過問,原眷戶還耍有營業執照將來才可參加標售,但另一方面他們又圖謀以原眷戶做人頭,以五鬼搬運手法盜賣鋪面.
6.涉案人中除部份為軍職人員外,其它單位涉案人員也大部份為軍職退伍轉任者居多,且多人有前料;如國宅處副處長陸德綏前在空軍及聯勤單位服務時因眷村整建舞弊被監察院彈劾,而空總總務處處長林鳳模也因眷村舞弊被監院彈劾.
7.軍法在92年才承認有弊端,但將責任推到一位小少校身上後即無後續動作(紀亦文少校在90.08.27日台中市吊死).
8.地檢署偵辦本案尚有查証不實及應調查而未調查之事項多項:
(1).查証不實部份:
一.國宅處及軍方.自治會.周陳阿春議員及劉穀榮律師等人涉嫌偽造72年在國宅處所召開之5月20日會議.5月25日會議.6月10日會議.5月17日會議(75年所偽造).如案情分析.
二.市府政風單位曾經17次呈報正義國宅舞弊案予調查局,本人也曾配合調查局及國防部反情報總隊共同偵辦本案時提供資料及對質,當初在77年7月左右於市調處二樓,非法獲得舖面者均坦承是在完工後才被個別通知去買舖面,事前都不知72年時所開的這些會,最後調查局認定為構成偽造文書及貪瀆等罪嫌,但最後發展卻是高檢署不依据事証處份,反而以調查局查証沒弊端為由將本人再議狀撥回.這與事實完全不合.
(2).應調查未調查部份:
一.78年地檢署曾去文空總軍法處請其查處與軍方有闡之12項偽造文書及貪瀆事項,但軍方迄今未回覆.
二.行政院文如是真的,為何無人遵守,且地檢.高檢.軍法.省府都不承認?如是假的(偽造的)是有那些共犯?行政院多次行文法務部及國防部請其查處,為何地檢署不針對問題辦案?
三.眷村舞弊非僅正義國宅一處,此一集團貪瀆達百億之多,受害原眷戶亦達數千戶(因多餘舖面須標售,錢耍彌補原眷戶自備款差額).
謹狀
台北地檢署
附件影本計: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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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生
文章主題: 總長不下台;正義不會來!



吳檢察總長其專業素養可議!(本文發表於檢改會網站)

在民國87年的時候,其任高檢署檢察長,本人正義國宅舞弊案經十餘年訴訟,申請再議時,被其違反所有的証據法則,經驗法則而毫無理由的撥回,且將理由推到調查局身上,這種沒有擔當,沒有責任的檢察總長,我對他不抱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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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英昭先生接任檢察總長時檢改會堅持反對;其原因不外鳳梨案他的下台以及其辦案的行事風格讓人有黑金再起的疑慮;我在檢改會有一篇貼文:〝吳檢察總長其專業素養可議!〞這篇文章主要是檢舉在87年時其時任高檢署檢察長,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案偵辦到最後關頭,証据都已齊全,而承辦本案之地檢署檢察官黃玉恒看案子太大,在庭上即表示;希望我打自訴,案子進展才會快。但因涉及到高階軍事將領,我軍職在身諸多不便,故未予同意。沒想到其即 不顧事實及事証迅速簽結,
不起訴理由竟是「案情複雜,查証困難」。
本人接獲處份書後,依法再議,但到了高檢署其處份文內雖承認行政院、內政部文「有問題」,但卻不發回續辦,而直接將我再議「撥回」;其理由竟是調查局回函:『本案無弊端』。而吳檢即為當時之檢察長。事後我多次陳情,他都不理‧‧‧
本案在77年時,台北市政風處曾17次行文市調處檢舉本案之弊端,但卻被當時的檢、調以假「榮星案」圍魏救趙吃掉(如前述)。
83年在我向地檢請求下;調查局重新偵辦本案,証据蒐証的更為完整,怎會如此回文?我強烈懷疑吳英昭檢察總長在當時(87年)故意避重就輕,錯誤引用、誤導調查局之回文以包庇本案,我希望檢改會、調改會聯手追查本案之真相,我亦請法務部陳青天迅速調卷(朱應翔檢察官卷),以追究失職人員之刑責(含軍、司法、調查等涉案人),同樣;本人亦願負舉証不實之刑責!
日期: 09-25-2004 on 17:34


詳情可上雅虎我的部落格:http://tw.myblog.yahoo.com/q12300036/










2005-11-28 20:59鄒筑生

方老師,有空來kkcity玩玩呀!

方老師好阿:
呵呵~~~經由敝站站友的透露,
得知您開了部落格啦!!! 我是交大傳播所校友,當年也曾去政大旁聽過一堂
電腦中介傳播@@(應該是這名稱吧!)

可喜可賀! 喜的是必定可看到您展現個人口語魅力於此;
賀的是終於有個popular的媒體介面得以與老師互動。

我的bbs站哩(台灣網路共合國): telnet://bbs.kkcity.com.tw:21414

2005-08-06 13:06cmc站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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