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殤之後:921地震十周年文學影像展」徵文辦法(下載報名表)
一、緣起:
921大地震今年適逢10周年,1999年集集大地震對於台灣造成人民重大傷亡及財產損失,歷經十年的重建與休養,台灣人民與土地逐漸復原。在這長夜漫漫路迢迢的過程中,發生了許多感人肺腑的事跡,如何從傷痛中獲得撫慰、走出陰影,展現精神上的重生,特舉辦「土殤之後:921地震十周年文學影像展」徵文。
二、徵文主題:「土殤與重生」,題目自訂。
三、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國立台灣文學館
承辦單位:財團法人文學台灣基金會
四、徵選類別及字數:散文:字數限1500字至3000字之間。
五、獎額:不計名次入選6篇。
六、獎金:每篇獎金5,000元。
七、應徵條件:
1.限中華民國國籍者。
2.應徵之作品必須是未曾發表之創作,且未輯印成書,翻譯不受理。
八、注意事項:
1.每人參選以乙件為限。
2.應徵作品請儘量以電腦打字,或以有格稿紙繕寫清楚,字跡不清者不予評審。電腦打字者,字型及字型大小請以新細明體、14級為標準,並以A4紙張列印,直書或橫書不限。
3.應徵作品需影印3份,另單獨一紙附上身分證正面影本,並註明通訊地址、戶籍地址、聯絡電話、簡歷。
4.入選作品之作者應授權主辦單位,得於任何時間、任何地點、任何方式利用,主辦單位不須另支付任何費用。
5.未入選之作品,恕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6.入選作品嗣後如有著作權糾紛涉訟,經法律程序敗訴確定者取銷其入選資格,其損害第三人權利者,由作者自行負責。
7.應徵作品請以「掛號」寄至:「802高雄市苓雅區武嶺街61巷17號2樓 財團法人文學台灣基金會 收」(電話:07-7166464 )。 信封上請註明「土殤之後:921地震十周年文學影像展徵文」。
九、評審:
1.應徵稿件收到後立即密封編號,並分初審及決審,分別聘請知名作家、學者進行評審工作。
2.應徵作品如未達水準,經評審委員同意,得減少入選作品篇數。
十、收件及揭曉日期:
1.收件:自98年6月20日至7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
2.揭曉:98年8月2日
3.頒獎:9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