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本部落格的格主,我當然該對我打出來的文字負責。的確,我的文字如果有資訊上的錯誤,進而誤導讀者,那我真得該公告一下。以下是《情非得已之生存之道》編劇來函指正,以及我的回應的「部份摘錄」(曾小姐表示不需要全文照登,但她尊重我的處理方式)。
----- Original Message -----
Sent: Saturday, April 12, 2008 2:10 AM
Subject: 回應你的情非文
你好
我是曾莉婷
讀了你的情非感想文
有些話想說
我不太理解你為什麼會認為墾丁的本子是由我主導
事實上我只有應導演要求的修改方向幫他重寫了幾場戲與最後ㄧ集
策劃的掛名是因為我參與了墾丁早期的田野調查 導演認為應該給我一個稱謂
但我當時經手的不是後來拍出來的這個故事
所以我並沒有能力或位置為你所提出的部份負責
(Ryan回應:很抱歉我不知墾丁的「策劃」 一職,原來只是掛名而已。我覺得墾丁與情非兩戲的某部份,或者該說是一種核心精神的東西,實在太相似。所以我才會覺得這應該是曾小姐(包括豆導)統整劇本時「下意識」的處理方式。畢竟觀賞者與評論者本來就常有延伸、過度解讀歸納的問題)
情非我的確在本子和剪接上做了結構方面的整理 改變了說故事的方式 有大量的參與
但這個作品的作者意志來自導演
裡頭雖有我部份的生命經歷 卻非從我的觀點出發
張鈞甯也不是我的選角 我並沒有如獲摯寶地抓著這個人來實踐或執行我的創作企圖或個人情感
(Ryan回應:張鈞甯的選角是我個人「過度聯想」,在此致歉)
(中略)
其實除了墾丁
其他部份你所提到的 不論是你對我的觀察 想像 理解 與 指正
我認為你可以有你的觀點 你無須理會我的說明 也不必照顧我的感受(關於無禮/不公平)
雖然你還是太看重我對案子定調的影響力
(Ryan回應:謝謝曾小姐的來信說明。我的確是把台灣編劇的份量給看重了。而我也祝福曾小姐如信中所言,早日實現自由主宰自己作品的夢想!)
(以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