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媒體今天報導,一名駕駛紅色法拉利(Ferrari)Testarossa跑車的富豪,以時速一千公里飆車穿越一座村莊,遭警方逮捕後,被判罰二十九萬九千瑞士法郎(二十九萬美元),創下罰款新高。
瑞士東北部行政區聖加倫(StGallen)法院對這名富人處以重罰,超越蘇黎世地區一名保時捷(Porsche)駕駛二○○八年一連串交通違規後,被處以的十一萬一千瑞士法郎紀錄。
這名駕駛身價達二千三百三十萬瑞士法郎,擁有一棟度假別墅,車庫當中有五輛豪華轎車。
看另一則正確報導。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world/2010-01/09/content_12780590.htm
瑞士超速罰款與個人資產挂鉤
一位瑞士富翁因駕車超速得到了一張29萬美元的“天價”罰單,創下瑞士超速罰單的紀錄。
瑞士聖加倫州法院7日對一起超速案做出裁決。據報道,一名富翁駕駛一輛紅色法拉利,在聖加倫州一條鄉間公路上以每小時137公裏的速度行駛,而這條道路的限速為時速80公裏。
法院在判決書中說,“被告漠視基本的交通法規,駕駛動力強勁汽車,違規純粹是因為追求速度。”由于瑞士法律規定,超速到一定程度以上,罰款與本人的資產挂鉤,這名富翁不得不交納29萬美元的罰款。
據法庭估計,這名富翁的資產約為2270萬美元,他擁有包括法拉利經典跑車特斯塔羅薩在內的5輛豪華跑車,F1車手舒馬赫、馬薩、特魯利等人都在他的facebook好友列表裏。不過,這位富豪曾因多次超速行駛被吊銷駕照。
這張29萬美元的罰單創下了瑞士超速罰款的新紀錄。2008年,一位蘇黎世銀行家駕駛一輛保時捷超速,被判10.7萬美元。
所以真實是什麼?如果只看一則新聞,沒有常識做後盾,不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