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第十大汽車集團吉利控股想併購福特旗下瑞典富豪汽車,確有其迫切需要,因為吉利需要紮根汽車技術,站穩集團利基,徹底改造集團形象。但福特汽車則擔心在富豪汽車共享平台下,智慧產權能否確保。
美國金融海嘯後唯一倖免於難的福特汽車集團,陸續賣出英國的捷豹(Jaguar)、越野路華(Land Rover)及(Aston Martin),現在仍需要出售旗下瑞典Volvo富豪轎車來改善財務結構。
目前富豪轎車出售案,包括有中國吉利集團的20億美金提案等三家參與競爭。
中國汽車業所謂的「自主品牌」,近幾年來藉著市場「井噴」快速成長需求,開發新車的方式,大多直接拿國際車廠的市售車種,透過三D還原技術,輕鬆略加更改外觀,在六個月內就低價上市,甚至略過車輛工業極為注重的靜態平衡、動態平衡與氣候特徵測試等,省去佔掉汽車開發成本約三分之一的費用。
這次福特計畫出售富豪案,與本國本土的福特、林肯水星車系共有技術與設計的分享平台,買家自然會成為洞悉福特未來計劃的「另類夥伴」;因此,福特要求對方能守口如瓶。吉利能否保證這一切?讓福特裹足。
過去,國際車廠在中國法院所提的訴訟,從來沒有一項通過成案。不久前,義大利飛雅特汽車控告長城汽車拷貝PANDA案,在歐洲通過禁止長城出口「精靈」至歐洲,長城汽車反過來在中國河北石家莊法院控告飛雅特偷竊其商業機密。
吉利控股公司擁有的浙江吉利汽車,也是從拷貝天津夏利起家,天津夏利則是日本大發汽車產品;另一個品牌,上海華普則是靠拷貝東風的富康,富康則是法國雪鐵龍的ZX車系。
富豪轎車併購案對吉利而言,是可立即成為技術擁有者的機會,更是脫胎換骨的良機,吉利也宣稱高盛集團已投資其3.34億。不過就在兩週前,一位前福特工程師郁向東遭美國控告為中國某汽車機構竊取商業機密,讓本案增加變數。
但目前為止福特仍然宣稱吉利控股是其優先協商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