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投派提特(Andy Pettitte)和洋基終於談定價碼,雙方各退一步,派提特回絕洋基提出美金一千萬元的年薪,卻只要五五○萬美元的年薪。為什麼?因為他想證明「他還能投」,而且是在洋基的新球場上投,代價是激勵獎金六五○萬美元,洋基欣然接受。
這個例子是不是能在台灣也比照辦理?我是說,兄弟和小曹的肥皂劇。

美國經驗
洋基想不想要派提特?當然想,只是他們不想花這麼多錢,他們想出的價錢是一千萬元美金。洋基當然會擔心年紀漸長的派提特,能不能完整地投完一個球季,能不能整個球季都保持巔峰狀態,能不能完美地扛下第五號先發?這些擔憂都是正常的。
派提特心裡只想著要回洋基,尤其想在新落成的洋基新球場,展現寶刀未老的身手;他雖然不強求一六○○萬美元的年薪,卻堅持至少要有一二○○萬美金。因此,在洋基簽下沙巴西亞(C.C. Sabathia)、柏奈特(A.J. Burnett)二巨投之後,談判進度嚴重停擺。
然而,現實狀況是,洋基除了沙巴西亞、柏奈特、王建民、張伯倫(Joba Chamberlain)之外,還需要一位老經驗的投手輪值先發;派提特完全符合資格,而且是個老洋基人,沒有融合問題,只是,只是,就是有那麼一點點的擔憂。
談判要有成果,就是雙方要各退一步,給對方一個談下去的空間。於是,洋基訂出二項激勵條款,分別以投球局數、健康天數為基準,達到投球局數可以多領四○○萬美金、健康天數達標可多領二五○萬美元,年薪則降低為五五○萬元。雙方點頭同意。

回頭看看
當然,美國經驗不一定能全盤比照辦理,但是,談判桌上的技巧與溝通方式,卻是放諸四海皆準的。
小曹不是主動想去兄弟,而是選秀被動「必須」去兄弟,如果不想浪費一年的時間,今年就只能穿上黃色球衣投球。當然,兄弟也不是財大氣粗的洋基,投資球員都是斤斤計較,以求以最經濟的支出,換取最豪華的陣容。這是最大的不同!
我的建議是,如果小曹「不領」兄弟原有的勝場獎金,而選擇拼個人的激勵獎金,月薪仍然維持三十五萬元,雙方的談判會不會比較有交集呢?如此一來,小曹專心拼「健康一整季」,兄弟只要在小曹完成任務的時候付賬,似乎是比較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