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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運動道德,卜美可、田本玉禁賽一年

2009-01-05 23:44迴響:1點閱:2205

高中籃球聯賽男甲複賽違反運動道德案
技術委員會議決議

97年12月30日青年高中出戰南湖高中賽後,媒體報導青年高中教練卜美可、新榮高中教練田本玉分別有不當言詞及動作,經高中體總召集高中籃球聯賽技術委員會議,檢視電視轉播及媒體報導等相關事證,做成以下二點決議。

一、青年高中教練卜美可於比賽第四節剩下14.34秒之暫停中,對學生有不合運動精神及負面指導之言詞出現,鑑此,依競賽規程第十五條第三項第一款第二目「指導隊員不得發生言語或肢體等不當管教行為」,處以一年禁賽之處分,自98年1月6日起至99年1月5日止。

二、新榮高中教練田本玉在比賽結束後,於觀眾席區學生前面及電視觀眾面前做出不雅之動作,鑑此,依競賽規程第十五條第三項第一款第三目「不得因競賽活動而對相關之他人,發生言語或肢體之暴力行為」,處以一年禁賽之處分,自98年1月6日起至99年1月5日止。

註:上項技術委員會審議之決議,報請教育部核定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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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chien216/archive/2009/01/05/365722.html
2009-01-05 23:44作者:祥仔分類:HBL專區迴響:1點閱:2205

迴響與引用列表

回應: 違反運動道德,卜美可、田本玉禁賽一年

禁賽一年是算怎麼樣的處分?
我也不太懂是好或不好。

罰錢最好用啦。
罰他們一年薪水。

2009-01-06 14:13 范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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