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奧運24日落幕,無線四台聯合轉播的時代,也很可能從此畫上句點。對於無線四台而言,賠本提供奧運轉播的服務,現在不僅只是金錢的損失,甚至還包括名譽上、商譽上的,簡直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從台灣有奧運轉播以來,無線三台到四台,扮演很重要的角色;當然,也有人說,是五洲製藥的老闆扮演金主,讓無線台有經費、有意願,不斷投入轉播體育賽事的服務。
然而,每逢大型賽會開幕,就是質疑聲音不斷湧入的時刻。轉播賽事過少、中途亂插廣告,除了觀眾的無情詬病,連NCC也要插手干涉,卻沒有人幫忙想想,高達新台幣2.4億元的轉播成本,究竟要怎樣才能避免「慘賠」的窘境。

姑且不論,電視台平常就鮮少培養體育專業的記者或主播,當無線四台表達下屆倫敦奧運有意「退出」轉播行列時,平常批評最大力的有線電視台,其實態度也好不到哪裡去,迴避、保守的態度,總是說還要再評估評估。
到底有沒有電視台敢跳出來大聲說,如果沒有人願意轉播奧運,下屆奧運我「勢在必行」?我想,以台灣電視台的「勢利眼」心態,應該不會有人現在、立刻、馬上就敢放膽承諾。

對於未來奧運轉播可能斷炊,最噁心的政府機關──NCC,在這個時候又說了什麼,它的回應竟然是「交給市場機制處理」。那當初轉播時段太少、廣告太多的時候,你又憑什麼跳出來指東點西的?
我只想提醒大家,當大家在興頭上,批評無線台轉播很爛的時候,有沒有人考慮,原訂節目的觀眾,也很可能因此權利被犧牲?還有,觀眾想看奧運的權利要顧,那我還想看更多體育賽事,有沒有人願意幫我爭一爭我的觀賞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