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運動彩券「合法」了以後,我們才能再談運動彩券的盈餘,究竟應該由誰分配?分配給誰?分配多少?這些屬於後續的問題。當然,這些問題不是只有「後續」,而有更多「永遠」的問題。
首先,我想要闡述體育運動在台灣的「弱勢」問題!
德、智、體、群、美,是我們熟知的五育,從小到大,大人們總是說五育要均衡、要兼備,最後,才知道這些都是謊話,只有智育才重要。姑且不談其他幾項的地位,光從體育一環,就能完全感受到體育被忽視的嚴重性。
小時候,只要大考一到,體育課就會被「借課」,拿來上英文、數學、理化,一些要「考」的科目,好像體育課不上也沒關係。到了「考」體育,好像只要有考,也就能過關,體育考得再好,也只是錦上添花,無法彌補其他課業的荒廢。
進了社會,體育更顯得式微了。大多數的人只懂棒球、籃球、排球,也許聽過田徑、游泳、體操,或者看過奧運、亞運,聽過跆拳道、柔道、空手道,卻不知道這每一項賽會、每一種項目的背後,都是一門大學問。
天知道,每一個項目總有一群傻子,付出一生的心血,就為了把自己熱愛的棒球、籃球、排球……等運動,推廣給周遭的朋友們知道。這樣的心血,有時候能收到一點回報,有時候是沒有回報的,連青睞的一點眼光也沒有。
在「M型社會」的趨使下,這樣的困境越來越嚴重。
試想,一個運動員能夠爬上金字塔的頂端,才能獲得社會的矚目和廠商的青睞;然而,當這個運動員飛黃騰達的同時,被踩在金字塔底部的這千千萬萬個運動員,以及提供舞台的各單項協會,卻毫無社會資源可言。
因此,這些飛黃騰達的運動員,在社會矚目的情況下,成為運動彩券的「標的」之後,藉由運動彩券的盈餘「回饋」基層,讓資源回歸到金字塔的底部,培養下一批運動彩券的「標的」,這才是正軌。
當然,眼睜睜地望著一筆「新興」資源,許多單項協會,甚至規模更大的奧會、體總,理所當然地想要分一杯羹,理由自然也是五花八門。
然而,我只想強調一點,「該由公務預算支出的工作,請由公務預算支應」!千萬不要三個和尚搶水,把應該留給基層運動員的資源,當作公務預算使用,最後沒有一個和尚有水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