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餃傳奇220
認罪?真假難辬!
昨天,2009年開春最大的新聞在台北法庭登場。
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在法庭上向社會道歉、認錯。
看到電視轉播這段新聞,我心中一楞,我有些高興,畢竟年輕人有年輕人的想法,有他們的思路,有年輕人的世界,雖然經過一番掙扎,但最後終於出面認錯,可喜,可賀。給他們一次機會,原諒他們。
但是冷靜了一會兒,我又有了新的想法,陳致中和黃睿靚的公開道歉,是真的發自個人內心的嗎?還是一種犠牲打?還是個中有詐?
我有這個想法,主要是用將心比心的推理來比對,就是說,如果陳致中夫婦真的認錯了,那麼就是承認了老爸陳水扁的犯法行為,因為沒有陳水扁這個元兇,又怎會有他們這兩個從犯,說得更白一點,沒有陳水扁和吳淑珍在聯手貪錢,又怎可能有那麼多錢供陳致中夫婦在海外大玩洗錢遊戲?
所以,主導這起犯行的男主角到昨天為止,還大聲疾呼:我有沒犯罪,如果判我有罪,我是死不冥目。
這段慷慨言詞,言猶在耳,怎麼配角卻從實招了,這又是怎麼回事?
如果,陳致中夫婦的認錯確實是如他的七點聲明中所說:夫妻兩人做出認罪決定,內心所受的煎熬非外人可想象,在忠與孝之間掙扎,為忠於自我良知,內心深處天人交戰,漫漫長夜,幾經思考,已大徹大悟『錢財乃身外之物』的真義,當錢不是資產,反成負担,一切就失去了意義,唯腳踏實地,心安理得,才是真實長久,所以願放下一切,以認實、謙卑、坦然的態度面對司法。
那就有一種可能,陳致中真的和他老子切割分手了,也就是說,自今而後,你作老子的不肯認錯,那是你家的事,反正我陳致中還有長達的路要走,我就顧不得父子之情了,這年頭,雖然不流行什麼『大義滅親』,但是在這節骨眼上,我也不能再替你作任可掩護了,老爸,還得請你諒解。
陳致中不但把他老爸出賣了,同時也把老媽給賠了出去,因為吳淑珍口口聲聲都說每份錢財都屬合法所得,既然合法,那麼陳致中就不必把幾十億拿出來捐給公益團體,所以由這點可以確認,吳淑珍經手的美金台幣以及珠寶都是A 來的。
由此又得到一層了解,這個坐在輪椅上的第一夫人,貪瀆行為幾乎每天進行,即使沒有親自動手,但發號施令,調兵遣將的作法,也是可想而知,而不在話下了。
所以陳致中跟他老爸分手,也就等於跟他阿母說再見,如果,陳致中的這個動作確實當真,可以想象內心真的有過一番掙扎,從這番掙扎中有種後果,那就是陳水扁今後在審理過程中,單打獨鬥是必然出現的場面,因為連他的兒子都不再跟他裡應外合,這麼看來,陳水扁有夠悲哀。
當陳致中跟他老爸劃清界限的時刻,那些死忠信徒不知有何感想?是否繼續效忠?或是棄暗投明?自由選擇,不過,依我的感覺,人家的親兒子都已表明態度,你們這群跟在旁明起哄的笨蛋,還有什麼好留戀的?
看著陳致中摟著黃睿靚步出法庭的畫面,兩口子相互扶持,互相依靠,清楚的映在現實環境中,有了媳婦忘了娘,吳淑珍將會漸漸的感受到這種氣氛,再說一句,如果陳致中的表白沒有作假,陳水扁和吳淑珍可能已經有了這種感覺。
但願陳致中的聲明是來自內心的有感而發,那麼這場大戲也快落幕,依我們不懂法律的人來觀察,全案水落石出的關鍵就在一個人從實招了,陳致中,這個案子的焦點就在『錢』上,既然全部的錢都已曝光,案情也就接近真相大白,陳致中的窩裡反,確實居功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