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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女鋼琴師的情人),想起(查泰萊夫人的情人)。

2009-11-15 14:53迴響:0點閱:13646

趙老大的【台灣新聞近代史】4

   人家打得火熱,你們緊張什麼?干卿何事?

 女鋼琴師和她的情人在汽車旅館開房間,在一盏燭光下,十足的羅曼蒂克,天上人間,此時此刻,除了男歡女愛,任何凡間雜務,早就拋到九霄雲外,真不知局外的牛鬼蛇神為什麼要如此這般的大驚小怪?

 是你們羡慕嗎?是妳們嫉妒嗎?是你們乾瞪眼嗎?是妳們想入非非嗎?

 說穿了,什麼理由都不是,就是一種惟恐天下不亂的心情在作祟,最好是捉姦在床,給他們出盡洋相,給她們面子上難堪。就是這種想法,這是中國人的通病,不對,這是愛台灣的台灣人的毛病,這種毛病由來以久,起碼有五十年之久。

 趙老大翻開自編的台灣新聞近代史,找到一段歷史,那是民國四十七年,地點在苗栗,苗栗是山區,距離城市較遠,相對的民風也比較保守。

 一對在苗栗鄉間小學教書的老師,利用星期日來到苗栗市,看了一場電影,在小飯館內吃了一頓晚餐,隨即進了一間小旅社,那個年代,住旅社必須要身分証登記,這就是蔣爺手下的特務們立的規矩,這則規矩由保安司令部執行,後來保安司令部升格為警備總部,於是警備總部就成監督旅社的主管機構,蔣爺為什麼要住旅社的人必須登記?主要目的是抓匪諜,因為蔣爺被共匪整慘了,所以到了台灣,不惜動用一切力量的抓匪諜,就連各地的旅社也不放棄,只要住宿旅社,男男女女,一律要登記。沒有身分証則不能住宿。

 這對青年教師按規矩登記,住進了小旅社,睡到半夜,有人敲門,原來是管區警察,警察發現他們沒有結婚,卻住在一室,在當年也不能允許,警察帶他們到派出所作筆錄,並沒有拘留或罰款,作完筆錄後,就讓他們離去,但是這份筆錄卻放在桌上,等待向長官報告。

 上午,自立晚報駐苗栗記者到派出所採訪,看到警員桌上的這則筆錄,又緊張又興奮,因為他逮到獨家新聞了。這名記者心想,這條新聞發回台北總社必定受重視,小學老師在旅社開房間,這是了不得的大新聞,大新聞。

 這位地方記者利用長途電話把小學老師在旅社開房間的消息報回台北總社。

 中午過後,大約在午後三點鐘,自立晚報就出刊了。 

 果然是獨家新聞,當年台北到苗栗只有火車,而且是普通車,晚間九點以後,報紙才運到苗栗。

 第二天上午開始送到訂戶家裡,那個時代,訂閱晚報的訂戶只有機關學校,銷路相當有限,但是女教師和男教師在旅社開房間的消息,當天中午就在苗栗傳開了,因為記者根據筆錄全文照登,姓名也上了報。消息傳開不久,小學校長正想找當事人了解真相時,女老師卻離開了學校。

 當天傍晚,女教師的遺體在苗栗水庫內被發現,由於記者的大驚小怪,有文必錄,造成了一件命案。

 這起女教師命案造成後,警察學校把全部事件的過程列入教材,意思就是告訢警校的後期學生,處理違警案件應有準則,拿捏也要有所分寸,不可為了完成份內的事,而留下無法挽回的遺憾。

 警界留作教材,但是新聞界卻沒有反省,卻沒有作為教材作為教育後學的參考材料。

 幾十年流傳下來,我一直感覺,台灣新聞界最缺乏的就是反省力,永遠是不承認錯誤,永遠自認為自己很神聖很神勇。即使接到了判決書,還要沒命的硬拗,嘴硬心黑,這就是台灣新聞界的壞毛病。

 就拿女鋼琴師的緋聞來看,有必要在連續報導三天後,還有必要緊盯不捨嗎?在新聞界群起而剿之的時刻,大家有沒有想到女鋼琴師的未來?男主角的未來?以及他的太太的未來?他的子女又該如何去面對學校的同學?

 隨著四十多年前小學女老師的不幸,傳延至今,在新聞記者報導的格局上,似乎沒有新鮮度,也沒有任何改變,四十多年前的那位苗栗草地記者和今天各媒體的記者比對之下,幾乎都有異曲同工之妙,細看之後,都是懷著閙翻天的胸懷,如此這樣的下去,活在這個圈子裡的人,尤其是喜歡追求新格局的男男女女,你必須當心,隨時留意周邊,否則,有天,死了,還不知道自己是怎麼死的?

 趙老大再翻閱自編的台灣新聞近代史,發現歷次在汽車旅館內熱閙登場的事件中,在事後處理現場的作業上,表現最漂亮的就是女鋼琴師的那位情人,他除了在人贓俱獲後,立即承認錯誤,而且向社會和家庭道歉,這個動作就值得加分,不像有的中央民代帶著女伴去汽車旅館開房問,被抓到後,竟然胡扯是到汽車旅館開會,開什麼會?開鳥仔會喔?還有位當過五院之一的副院長的超級大官,竟然也躲不掉人世的苦悶,開著車子,載著女友進了汽車旅館,被狗仔抓到後,滿嘴胡言,說什麼女友到汽車旅館上廁所。

 要想自圓其說,也得有個編纂,起碼可以抵擋面前的狀況,說什麼到汽車旅館開會,進汽車旅館是為了找廁所。事隔很久以後,自己再重覆一遍曾經說過的話,會不會覺得很好笑?

 尤其那位副院長級的大官人,那句廁所論,至今仍在官場上留傳不散,我心裡也有疑點:請問,副院長,你當了這麼大的超級大官,你究竟是怎麼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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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chao/archive/2009/11/15/448287.html
2009-11-15 14:53作者:趙老大部落格分類:來賓部落格迴響:0點閱:1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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