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老大的部落格
作了三十八年記者,退休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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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服兩個人!

2006-10-13 12:00迴響:224點閱:64438

 我不再造反了,大家也不必再造我的反了。

 那些支持這個部落格的朋友,我很感謝,沒有你們的迴響,我早就寫不下去了,畢竟每天也得花一個半小時,在這裡折騰,不想玩了。

 

 再說,那些在這個地盤上罵我早死的,盼我的餃子館及早關門的,罵我是中國豬的朋友,我也是對你們有所感謝,因為你每天必看,看了會生氣,不看又睡不著覺,所以就把一股矛盾又很衰的心情,發洩到我這個老頭子身上,沒關係,七十歲的人,江湖上闖久了,也有點歷練,我只盼望各位朋友,當你罵一個老人的時候,想想自己的父親幾歲?自己的阿公幾歲?一個七十歲不長進的老頭,現在還賣水餃維生,你還罵我惡名昭彰,於心何忍,未免太殘酷了吧,我無所謂,只是你在午夜夢迴,也許會有所悔恨吧,如果你還有良知的話,看你會打電腦,應該也是唸過書的人,就是如此吧?

 

 好,我們轉個話題,我這一生本來只佩服三個人,一個是孫中山,一個是武昌起義打第一槍的熊秉坤,一個是毛澤東,現在又增加兩個;一個是施明德,還有一位就是陳水扁。

 

 已經死的不必再提,只談現在活著的兩個熱門人物,我佩服施明德,是佩服他的毅力,我佩服陳水扁,是佩服他的耐力。

 

 施明德從一個兩袖清風,兩個肩膀扛著一個腦袋的角色,能夠在登高一呼的幾天之內,募到一億多元,這就不簡單,錢到手了,但不能高興,因為他畢竟不是詐欺集團,他必須拿出花錢的方式,擺給大家看,於是他設計出多種招式,在一百多萬捐款人當中,並不都是婆婆媽媽,也有不少有識之士,如果你施明德只是一招半式闖江湖,絕對闖不出去,所以必須會動腦,而且會召募會動腦的人,大家集思廣益,擺出一套戰略,我想在台灣除了施明德,再沒有一個有這份天分和這分腦力的人了,從九月九日開始,展延到九一五,這是施明德考驗自己,也是測試群眾的一天,結果,他成功了,群眾也成功了,我們沒有任何理由不佩服施明德的這份驚人的爆發力,我想,即使天天罵施明德的人,也不得暗自讚他一聲,如果你不服氣,你就試試看嘛,擺出一套架式來反馬英九嘛,試試看就知道人家施明德是不是真有一套?

 

 九一五之後,施明德跑了一趟遍地開花,雖然受阻不少,但總算跨越了濁水溪,也繞島一周,總算給外地反扁朋友一個交待,緊跟著,十月十日,又是一個戰略出現,竟然有將近一百五十萬人跟他走,從上午走到深夜,施明德的魅力表露得淋漓盡致,這就是施明德的成功,任何人都沒有理由不佩服他,我想我也是如此。

 

 再說,陳水扁的耐力,更是驚人,我們每人可能都有經驗,在上學期間,如果有二三十同學反對你,向你嗆聲,你必定受不了;成年了,上班了,如果整間辦公室內有一半的人不和你來往,你想想是什麼感覺?你可能幹不下去了?看,陳水扁,一百五十萬人向他大喊大叫,走在哪裡都有人在向他造反,你們看到沒有?陳水扁是什麼表情?人家照常操課,照常接待外賓,照常吃國宴,照常進出總統府,這股子視若無睹,充耳不聞的耐力,就令人佩服,因為換一個人早就落跑了,陳水扁沒跑,他還是坐得穩穩的,神清氣閒,這就是不得了的耐力,支持陳水扁的朋友必定指我又在挖苦陳水扁,沒有,絕對沒有,絕對是肺腑之言,因為陳水扁的這分功力,不是一般人能修煉成功的。像你我們這款普通小老百姓,只要人家在面前大喊兩聲,你不怕嗎?我怕!

 

 好啦,結束了,紅衫軍撤軍了,一切又歸零,檢討戰果,我認為是雙贏,施明德贏得了人氣,陳水扁贏得『國泰民安』。我不再作任可衡量,就這樣落幕吧?

 不過,陳水扁一方有點小小技術犯規不得不說:

 

一.        林大立委爆料施明德去薇閣吃宵夜,施明德否認,我認為林大立委有點撈過界了,施明德即使去吃宵夜,又有何不可?難道說施明德就應該老僧入定,不食人間煙火的帶隊反扁嗎?吃了一頓宵夜又跟你們有什麼關係?人家紅衫軍都沒吭聲,你又算是什麼角色嘛?

二.         

三.        挺扁一方叫施明德公開帳目,這也很怪,人家捐助來的錢,即使要公開帳目,也是向紅衫軍的人公開,這又干你們那門子鳥事嘛?你們是不太急躁了?真是皇上不急,急了太監!

四.         

五.        再度把施明德的前妻拖出來鬥臭施明德,更是大敗筆,因為該鬥的已經鬥了好幾遍,又說什麼將來施明德死了,她不會去上香,這更好笑了,人家現在有妻有女,要上香也輪不到妳吧?我覺得寫這個劇本的老兄,頭殼大概壞了三分之二了。

六.         

總歸一句:兩軍對疊之下,挺扁的一方欠缺鬥智的人才,都是莽幹一場,結果就是白忙一場,建議挺扁的父老兄弟姐妹們,應該利用這個喘氣時刻,各方招募精英,玩鬥爭不是玩大嗆『幹你老母,叫他死!』真的要玩一點頭腦,玩智慧,切記!

 

我也要忠告施明德,你玩了『愛,和平』一個月,也是撈到一把人氣,人家陳水扁也是安穩如常,昨天,台南一位大立委要跟你決鬥,要流血,你聽到沒有?這就對啦,我想起毛澤東一句話『槍幹子底下出政權!』這話有沒有理?起碼人家老毛是把老蔣趕到台灣來了,國號也改了,國旗也變了,僅憑比比手勢,大喊大叫,坐下來吃便當,沒用啦!

 

好,打烊了,『造反有理』打烊了!真心謝謝大家,三個半月有三十九萬人次的點閱,也是一份成果吧?

將推出另一系列『報告總編輯』,全系列就是全台灣歷年來的總編輯的素描,看他們怎樣處理新聞?看他們怎樣抱大腿?看他們如何A禮券?看他們怎樣把馬子?看他們怎麼玩婚外情?等等等,不好看,也難!請期待!請熱烈期待!唸新聞的青年朋友,必讀!

我必須正告各位,『趙老大的部落格』絕無冷場!

同時,也敬告各位,凡是文不對題的迴文,一律即刻拆除,我很討厭明明是台灣人,偏偏搞個洋名字,除非你爸或你媽是老外,否則也列入拆除之列。也

 許你們認為看我的部落格是瞧得起我,謝啦,不必費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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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chao/archive/2006/10/13/117544.html
2006-10-13 12:00作者:趙慕嵩分類:造反有理迴響:224點閱:64438

迴響與引用列表

re: 佩服兩個人!

再回(美國教授):
 部落格是不是私產?我也不清楚,但起碼可以認定趙老大是這個大樓的
 管理員吧?
 一個胡言亂語的陌生人闖了進來,我這個當管理員都不能約束嗎?一個
 衣衫不整,四處要告洋狀的人,在我面前晃動,我也不能請他出去嗎?
  真是太好笑了.
  小廟留不住大和尚,我看(美國教授)還是去別家掛單吧.

2006-10-27 13:28 趙慕嵩

re: 佩服兩個人!

教授和楊先生:
 我個人覺得二位越吵越離譜了,到此停火,如何?
 但是拜讀(教授)的留言,有幾點意見:
 一.在我這個土法煉鋼的部落格內,不必把題目扯得太遠,什麼向美國
 在台協會等等老美單位報備等等,都是唬人的把戲,人家會理由我們嗎?
 如果,老美真的理會我這個部落格,我倒發了,我真要感謝教授的栽培,
 敬佩教授有眼光,教授就是教授,不是諸如我這款賣水餃的糟老頭子.再
 一次謝謝.
 二.再說,我沒有種族歧視,我不用洋名留言,這是我訂的遊戲規則,就
 算不合情理,那也沒辦法,你說你有權有來留言,但我有更大的權力來砍
 除洋名留言,這點該不會又去告洋狀吧?
 三.我必須重申,我七十歲,雖沒去過美國,也不會英文,但江湖上看得 多也聽得多,任何鬼扯淡的題外話,我不在乎,教授應該也知道一點,我
 趙某人可不是被嚇大的.
 四.我沒受過什麼教育,所以什麼(教授)之流,在我眼中也不過是一般
 的販夫走卒而已.不通情理者,依然被我不屑一看.就是如此.

2006-10-27 11:56 趙慕嵩

re: 佩服兩個人!

楊文衡

你在其他公開場合 張貼大字報的行為已經 在無事實證據依據下 在公開場合公然毀謗名譽 我已正式發函致 台北駐美文化辦事處領務組 美國在台協會 新聞局 及 中時集團 檢舉你的不正當行為

我現階段將保持沈默 你的任何留言 我將不再回應 靜待偵查結果 但 你任何文字都會成為證供

美國教授

2006-10-27 05:18 美國教授

re: 佩服兩個人!

to 楊文衡

你很遜耶 看沒看懂人家說的?

人家說 不和你爭 不理你 結果你還在恐赫 挑釁? 你再阿呆嘛

還有 請問大哥你哪位? 總統?檢控官?你不過是冒稱他人身分的鳥人騙子 叫你拿個證據來證實你的論點 你都拿不出來 你有什麼資格在這說三到四的立規矩? 這兒你家開的呀? 幼稚

爭論種族問題? 說實話 我也不爽 趙慕嵩寫的 “我很討厭明明是台灣人,偏偏搞個洋名字,除非你爸或你媽是老外“ 假如 這是指人的名字 這就是標準的歧視 我在美國工作 生活 為何不能有個洋名字

blog是一個公共公開之場合 不是你 楊文衡 或是 趙慕嵩的私產 我是台灣人 我有個洋名字 為何我就不能來 這不是歧視 是什麼?

美國教授

2006-10-27 02:57 美國教授

re: 佩服兩個人!

JP> to 楊文衡
JP> Interesting ... Yet, why my involvement is necessary
JP> in your argument with Mr. Professor?
......

反正以後我在中時部落格再看到你和其他人爭論種族問題,指控別人
是罪犯,我就提醒其他人讀趙先生和陶文的部落格,他們知道你的
做法後,自然不會再和你浪費時間。

Hasta la vista, baby.

2006-10-26 16:14 楊文衡

re: 佩服兩個人!

to 楊文衡

Interesting ... Yet, why my involvement is necessary in your argument with Mr. Professor? Beside, since when my name becomes John Peterson? You know what, you do have a serious problem of taking your own fantasy to reality, thus, whether or not, it’s your own problem if you would like to participate and conduct such unhealthy endless deception. In any events, it will be sincerely appreciated if you could just keep me a great distance in your irresponsible episode of bloody desire. Your cooperation is obligatory, and very much so ..

JP

2006-10-26 11:50 JP

re: 佩服兩個人!

......
美國教授> 還有 你不要以為每個人都和你一樣 用不同的名字留言
美國教授> 教授就是教授 IP可證
......

John Peterson, 你先教大家怎樣找IP吧,我有五種方法讓你找不了
我的IP。

建議我們搬到別的部落格,別讓趙老大把你攆出去了。

2006-10-26 03:05 楊文衡

re: 佩服兩個人!

to 楊文衡

"大家就來玩玩吧" - 你是在恐嚇嗎?

開玩笑 我有時間在blog 我就不能當教授?

既然你關係那麼好 公佈你在美國的教授朋友來證實你的論點 起碼把學校說出來 只要是華人教授 我都查得到

還有 你不要以為每個人都和你一樣 用不同的名字留言 教授就是教授 IP可證

你勒?裝神弄鬼 明明一樣的IP 還要用不同的名字在那一搭一唱

你呀 比趙建銘還要下流

我在這鄭重警告你 假如你再在無事實證據依據下 公然毀謗我的名譽 我就會透過相關管道提出告訴 你的任何留言 我將不再回應 但 你任何 毀謗 恐嚇 文字都會成為證供

blog是一個公共公開之場合 不要以為你可以亂說話 你好自為之

美國教授

2006-10-26 02:20 美國教授

re: 佩服兩個人!

To: 楊文衡


I totally agree with your observation reagrding the similarities and the subtle connections between JP and "professor." Since I have no way to verify my suspiciousness (and I have no intention to do so, it is an inconsequential issue), so I will give them the benefit of the doubt.

I've read about JP's writing at another China Times blog, but I can't remember which one. If my memory serves me right; he was criticizing Taiwanese' tolerance ( I hope he meant some Taiwanese but not all) of shit-bien's shamless behaviors.

This is the first time for me to read "professor's" posts. According to his "fight" or "arguments"with "cooleman", I just assumed that he is with the anti corruption camp. Maybe I have the incorrect presupposition about JP and "professor."

In term of " I rest my case...." This is just an idiom which means I have nothing more to say. Of course, I didn't use it in an ironic way.

ps. It's of legal origin, with "case" meaning argument or claim. I am sure JP knows more legal jargons than I do.


Everybody has a nice day :)

2006-10-23 06:05 justice for everyone

re: 佩服兩個人!

有如簧之舌
就有不長眼的拳頭

人生恨事多

2006-10-22 20:36 滄海一聲笑

re: 佩服兩個人!

justice for everyone> To: 楊文衡,路人, JP (John Peterson),
justice for everyone> professor

justice for everyone> Mr. Yan, thanks for the link. After
justice for everyone> reading most of the posts, I had
justice for everyone> realized that all of you actually
justice for everyone> are on the same side.

我不記得讀過任何JP/John Peterson或教授/美國教授寫的任何文章
提過阿扁或台灣政治的事。 趙先生提出了趙建銘的題目,他們對趙建銘
沒有任何話說。 JP君除了說不要臉的阿扁或披著藍衣紅衣的紅螞蟻以外
就沒提過什麼阿扁貪腐的事了。 當然,如果他們用別的筆名發表了其他
文章,我就不算了。

JP/John Peterson似乎只對一些種族的問題有興趣,我懷疑他對(美國)
的法律了解程度。 真正的律師不會在部落格裏警告對方說要採取法律
行動,或是用台灣通俗的說法,會叫的狗不咬人。

教授/美國教授的存在目的似乎只在強調JP/John Peterson真的了解
法律,像是受過專業訓練。 我不能說他不可能是UC Davis的教授,不過
我的朋友裏有台大清華交通中正的教授,也有美國的,包括文理工農
學院,我沒有什麼教授朋友像他有這麼多時間在部落格。

我沒有時間去判斷猜測JP/John Peterson和教授/美國教授是否同一
人,不過我的判斷是如果他們不是同一人,至少也是朋友或是有其他
趙老大或陶文部落格以外的聯絡方式,所以默契十足。 JP的中文模式
會寫
......只會ㄠ 一副ㄚ扁樣......
教授/美國教授則寫
......在ㄠ嘛 ...... 沒事不要學ㄚ扁......
我想大概是巧合吧 :)

justice for everyone> You (or I
justice for everyone> should say "we") all are the
justice for everyone> supporters of the anti shit bien,
justice for everyone> anti corruption movement.

我認為阿扁做了錯事,應該下台,但是我個人不會稱他shit bien。
他有錯誤就指出來,不必改他的名字來攻擊。

justice for everyone> Now, let's bury the hatchet and
justice for everyone> conserve our energy for other
justice for everyone> more important issues. I rest
justice for everyone> my case, and the court is adjourned.

好像只有JP君說要對我採取行動,我不知道你有什麼case,除非
...... :)

我的目的很單純。 要批評阿扁沒有關係,要支持阿扁也沒有關係,不過
這裡是趙先生的部落格,就用趙先生的遊戲規則。 趙先生要砍英文
筆名的文章,我不認為有需要,但是我認為他有這個權力。 如果要指控
趙先生的計畫和我的想法是種族歧視,威脅要採取法律行動,那麼大家
就來玩玩吧。

OK。 教授,路人和JP君,你們能不能對趙建銘說些看法呢? 我們和
趙老大聊一聊他老人家喜歡的話題吧。

2006-10-22 17:27 楊文衡

re: 佩服兩個人!

趙老大:

小妹我很期待你的新作. 我己拜讀過你的大作: 趙老大闖江湖. 有許多故事及場景讀來都很有意思. 如: 西門町的紅樓, 台灣電視出現的種種事件.
特別是那兩顆火眼金睛的子彈, 使人會心一笑.

趙老大加油, 繼續展開生命的活力~

2006-10-22 06:18 台灣小妹

re: 佩服兩個人!

To: 楊文衡,路人, JP (John Peterson), professor

Mr. Yan, thanks for the link. After reading most of the posts, I had realized that all of you actually are on the same side. You (or I should say "we") all are the supporters of the anti shit bien, anti corruption movement.

Now, let's bury the hatchet and conserve our energy for other more important issues. I rest my case, and the court is adjourned.



2006-10-22 03:33 justice for everyone

re: 佩服兩個人!

在廣告圈,

以前,流行一句:

不做總統,就當廣告人。

現在,則施行:

當廣告人,就要扁總統!

2006-10-21 23:44 天問

re: 佩服兩個人!

美國教授> to 路人

......

美國教授> 教授就是JP?很簡單 ping 一下 IP 就知到了 不要說
美國教授> 不過 就學ㄚ扁轉移焦點

可不可以傳授怎樣ping IP 呢? 我自己沒興趣找別人的IP,因為
我自己可以想到兩個方法躲別人ping 我的IP 。

趙老大這個部落格的爭執越來越像 http://blog.chinatimes.com/tower/archive/2006/05/27/63327.html 了。

老大出了趙建銘的題目,只有我接招,唉! 小趙真可憐,沒人理會他了。

......

2006-10-21 16:05 楊文衡

re: 佩服兩個人!

to 路人

你哪個野雞大學的? 說不過 就屁說上過美國唸研究所 證據拿出來 在ㄠ嘛

再說 研究所 又不用念啥英文 都是專業科目 只要是本科係 大部份內容在台灣大學皆教過 你讀過 English 101, 102, 0r 301? US history? Music and Western Art? or any others?

教授就是JP?很簡單 ping 一下 IP 就知到了 不要說不過 就學ㄚ扁轉移焦點

我?在UC Davis 教快10年CE 隨便查一下 都查得到 你勒?

你大哥厲害? JP寫的 翻譯一下巴 要不 寫ㄧ篇出來瞧瞧?哦~寫過了 被人家大吐槽了嘛 你改的那兩句 不過是用相同的句子 加上ㄧ兩個單字

小朋友 沒事不要學ㄚ扁 只會亂屁 又沒擔當

美國教授

2006-10-21 15:11 美國教授

re: 佩服兩個人!


------>路人舉出之錯誤 並非錯誤 是老美一慣用法<----------

別再瞎掰黑白講了 你實在是很陳水扁诶

我說的大學是我在美國唸研究所的大學(你可不要給我亂扣帽子 我指出這點 只是要反駁你所說的)

教授=JP

2006-10-21 13:44 路人

re: 佩服兩個人!

再一次說明:我這裡是趙老大部落格,不是貼大字報的看板,因而太長篇
 的天方夜譚式的公告,對不起,一律拆除.辛苦你了.
  關於洋名字的題目,也就到此叫停,扯太多,無聊又乏味,也將拆除.
 反正我有我的遊戲規則,不能適應者,也請出局.
  我的新題目(爆料總編輯)也可能改名(爆料新聞界),後者的範圍
 更寬廣,視界也超廣角,所以可能用(爆料新聞界),爆出四十年台灣
 新聞界的怪現狀,應該驚人又好看.唸新聞的青年朋友,必讀.鐵定十
 一月八日登場.

2006-10-21 10:25 趙慕嵩

re: 佩服兩個人!

【看看第一件事】
百萬人的和平紅衫軍.....不如[檢察官、調查員、執法警察、判斷法官...的父母教育。

【看看第二件事】
百萬人的和平反應叫做[理性順民],算不上革命(革命是革錯誤者的命...革命是像黃花崗72烈士砍頭流血的行動)

【第三件事】當您的能力無法伸張正義時....可以留下更多的證據給10個人(因為您隨時都會有意外身亡)...讓證據說明一切替您伸張正義、也保護更多的人。


2006-10-20 23:37 高雄人

re: 佩服兩個人!

趙老大的酒館變成英文E講堂
啊~~超有趣!不要刪不要刪
各路人馬都是英文鑣局派來的高人~

2006-10-20 15:54 刀下留文
共12頁: 1 2 3 4 5 6 7 8 9 最末頁 ,目前在第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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