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餃傳奇187
不必高興太早!
陳水扁放出來了,沐浴更衣,理髮修面,回到三十二天前的阿扁造型;人逢喜事精神爽,可喜可賀。
網路有人開罵,指出東森的老闆王令麟也是因為弊案,收押了十一個月後,以三億五千萬交保,而且王令麟只是弊案中的一名從犯而已。再說陳水扁是整件大貪污案中的主謀,但是僅收押三十二天,卻一毛不收的放人,再比較陳水扁和王令麟兩人在弊案中的撈取金額,顯然陳水扁要高出不少,但在法官審理過程中,獲得的待還卻完全不同,也就是說陳水扁受到不少『禮遇』;如果按實情來比對,王令麟的確被『冷落』了。
總之;昨天媒體上披露了陳水扁分文不付的被交保出來後,不少人不但對交保的後果表示疑慮,也有人就指名道姓的向那位周姓法官開罵。
現在明白了王令麟的交保過程後,更對周姓法官的裁定表示不服,這是一國兩制嗎?這是陳水扁的總統身份陰魂不散嗎?
不管怎麼說,陳水扁的交保程序的確叫人有點納悶。
我們在納悶,而陳水扁卻是爽得不得了,打算從明天開始又要回到他的辦公室上班,而這間辦公室是國家出房租,也就是說龐大的租金由人民分攤,陳水扁所謂的上班,不就是研議如何東山再起嗎?
不過,法官在合議庭上也有明確表明,就是不許陳水扁以後開庭不到,不得糾集群眾,搞一些影響審判的行動,譬如,陳水扁今後如果再到各地取暖,再利用電台搧動人心,等等動作,法官就可隨時把他拘提回籠。
雖然,在交保的過程中有些開罵的反應,但是法官把『回籠』列入交保的重點之一,也就等於在暗示陳水扁,你也不要高興得得意忘形,你的腳踝上已套上無形的電子反應器,法庭隨時掌握你的動態,稍有放縱,就拿你回籠。
看過起訴書的全文之後,我相信,太多太多的挺扁人群,應該對於陳水扁的貪瀆行為,以及貪婪個性,有了全盤了解,即使不會立即和陳水扁翻臉,但起碼對這名心目中祟拜的對象,多多少少也要打個折扣了,從這兩天圍繞在寶徠花園的群眾人數就可了解一個大概。
陳水扁不要以為交保就是無罪,差得遠啦,『最嚴厲的制裁』如影隨形,在未來的審判中,你隨時會受到『最嚴厲的制裁』。
在全家團聚,暫時自由的時刻,高興一天就好,不必興奮過度,不必大話亂放,更不必玩什麼群眾運動,你今天是待罪之身,應該明白。
最好,就是關起門來,閉門思過,搞什麼去辦公室上班;上什麼班?不就是自欺欺人的在擺陣勢嗎?
再說,八年任內,你又正規的上了幾天班?不就是忙著出國,忙著洗錢,忙著下達有利可圖的指令嗎?
未來的八年,你在那裡?八年之後的又一個八年,你又在那裡?
『最嚴厲的制裁』想起來也很可怕。而這句來自起訢書的裁定,就像剌青一樣的緊貼在你的身上,想洗掉,也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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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券好用吔!
我已經猶豫了很久,為了消費券。
很多商家都在考慮能不能接受消費券?
我也這樣想過,想了半個月了。
昨夜,想通了。
現在就開始,接受消費券,而且一張消費券抵四千元。
在昨天以前,我不完全了解消費券的使用方法,也可以說,主辦單位根本沒有把消費券的流通方式,說得清清楚楚,真正最感困擾的就是一般商家,他們也不明白接受了消費者的消費券後,又要去那裡換成現金?如果不能及時換成現金,形成周轉上的停滯,不但周轉失調,甚至還造成經營上的阻礙,不就等於手裡抓了一疊衛生紙嗎?有啥用?
這幾天,我一面注意媒體上放出的報導,也同時請教金融界的朋友,有位朋友直截了當的造訴我,沒問題,可以接受啦,只要你是間按期繳稅的餐館,就是合法的餐館,當然可以接受消費者的消費券。拿消費券換現鈔,也不會有問題,到金融機構換取就可以。
今早,在一間很小的早餐店門前,看到掛起的紅布條,寫著『本店接受消費券』,
消費券還沒有發放出來,卻已有商家開跑了。
所以,我也作了決定:
一.趙老大北京餃子館接受消費券。
二.凡向我們訂購水餃或年菜的朋友,也可用消費券來抵帳。
三.三千六百元的消費券,可以當作四千元使月,而且包括運費在內。但本店沒有找零,譬如你訂購四千元水餃,,但按消費金額來比對,只花了3755元,剩餘的245元,你可以繼續在水餃中補足差額,因為我們不找零錢。
四.現在下單訂購水餃或年菜,我們仍按時程寄送,消費券發放後,請用掛號信件寄到本店。(高雄市鼓山區青海路139號。電話-07-5520297)
五.希望大家聽懂我的說明。
六.如打算用消費券訂講水餃的朋友,請在訂購單上註明『消費券』即可。
七.訂購年菜打八五折的優惠至今晚十時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