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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魔鬼怪陸續登場!

2008-03-07 16:48迴響:29點閱:6287

造反有理179

 大選還有十六天,情況顯得更加熱鬧,也更加無聊,更加不要臉。

每當選舉到了尾聲的時候,各種奇形怪狀的節目都出來了,各型沒有羞恥心的男女,也都紛紛露臉了。

 越是大型的選舉,狀況越是離奇古怪,面貌驚人的男男女女也越是爭先恐後的搶著亮相,這次的總統選舉就是最鮮明的寫照。

 這次總統大選的初期,兩名候選人都在鬥嘴,馬英九很明顯的鬥不過謝長廷,謝長廷就憑著一附律師的職業嘴,硬是在一張綠卡上,硬拗了十六天,也真難為他了,對於律師的嘴上功夫,我也真是服了。

 在這節骨眼上,出來一個人,李遠哲,表明了挺謝長廷,在李遠哲的個人預估上,認定他的出山,必定震驚江湖各門各派,就像那年挺陳水扁一樣,果然陳水扁當選,陳遠哲夠爽,夠搖擺。這次再度登高一呼,沒料到並沒有得到各界反應,反而嚧聲連連,為什麼?不為什麼,就為了你李大師挺出來的陳大總統,竟然是這等貨色,弄得人民不但民不聊生,而且還要忍辱負重,有這款的國家領導人嗎?我們就是看在你李大師的份上,神聖的一票投給了這個陳水扁,結果我們就得忍受這等結局,現在你又出來了,出來挺一個和陳水扁穿同條褲子的謝長廷,我們能信賴嗎?能付託嗎?能夠再陪他玩四年嗎?可能李遠哲受了名家指點,自覺有些違反潮流,自覺自從陳水扁惹出一屁股紕漏之後,李遠哲的名號受到波及,褪色了,於是他在挺了謝長廷的第二天,不吭聲了,不見了。

 李遠哲不吭聲,卻又出來一個很愛吭聲的師父,許信良,真怪,這一兩年來,

許信良的動態有點和國民黨走得近,沒料到師父在最後關頭突然挺起謝長廷,本來,誰都有挺誰的自由,你愛挺誰就去挺吧,問題在你的火候夠不夠,假如自己都已快要化成了一堆灰燼,依我看來,還是省省吧,挺人不成,反而被人嘲笑,多划不來啊。

 有真夠熱鬧,許信良在鏡頭前發表了一段『挺謝感言』,退下去了,原以為謝長廷又要繼續炒綠卡,沒有,不炒了,再炒也覺得乏味,無聊,陣營中找到新題目,偷報紙,就是馬英九的老婆偷報紙,不得了,好吔,好得不了吔,總統候選人的老婆在唸書時,偷過報紙,茲事體大,有過這種『前科』的人,未來如果當了第一夫人,難免不會偷禮券,偷鑽石,偷股票等等,好不容易下去了一個禮券夫人,再換一個也是愛禮券的第一夫人,不好,對國家面子掛不住,於是這個題目,一旦出爐,不但競選團隊中認為不可小看,更該給它泡沫化,讓這件事發揮到遍地泡沫的程度,這樣,南部的阿公阿嬤就會注意,一旦阿公阿嬤重視了這起『偷竊案件』,票源就穩住了,收復了南部地盤,選情必定好轉,誰說謝長廷沒希望,屁,你們支持馬英九的那一票人,必然失望的。

 沒錯吧,『偷報論』就是精挑細選出來的好題目,大家開始出招了,第一招剛剛出手,又冒出來一個形象很屌,長相也不怎麼體面的角色,金大師,金大師的出面,也是繞在偷報紙的方圓內打圈圈,繞得連自己都分不清方向了,還沒有走出這個圈子,好笑,太好笑了。

 真的出我意料,凡是到了選舉的緊要關頭,勢必出來很多天才,金大師尚未退場,又來了一個自稱是廣播名嘴的美女,長相也很天才,口才嘛,口才有點結巴,端出一份期刊,就是全面大幹馬英九,跟者期刊配套上市的,還有光碟,軟體硬體都到齊了,有夠火力,於是招開記者會,台灣的記者也是閒得無聊,只要是有人開記者會,記者不請自來;那年被廢掉的綠灯戶不是也有代表召開記者會,要擁有工作權嗎?不是也把全台北市的記者忙得團團轉嗎?現在有人要出期刊揭發馬英九的毛病,要開記者會,台北的記者有誰敢不來,一陣熱鬧,一陣神秘兮兮,記者會結朿了,但是想要了解的問題,沒有答案,如此而已,反倒給抽象派美女一次公開亮相的好時機,好哇!

 抽象派美女剛退場,在南部的一位印象派猛男,也開口了,他指出,馬英九能夠有綠卡,難道就沒有英國護照嗎?猛男的這段話沒有根據,全憑推理,他說,馬英九在香港出生,香港當年是英國殖民地,依此類推,所以判斷馬英九必定有英國護照。他媽的,「依此類推」的邏輯也成了當打手的藉口,真的很幹啊!

 還有十六天,越接近投票日,越是精彩可期,什麼狗屁倒灶的題目都會出籠,什麼不忍一睹的猛男美女都會搶著上鏡,什麼天方夜譚都會成為記者會的主題,等等。

 大家耐心的等著看,這就是台灣的民主政治。

 我也要看,因為我愛看美女,那位顴骨隆起的美女,特別惹人注目,尤其具有畢加索筆下的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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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chao/archive/2008/03/07/254103.html
2008-03-07 16:48作者:趙慕嵩分類:造反有理迴響:29點閱:6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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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5 14:46 ADIDAS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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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貪汙能力!!!

謝批馬:好好先生沒能力

謝奸巧的能力的確勝過馬英九!馬吃特別費就被陷害為貪汙。蘇謝吃特費沒事?

A. 謝奸巧犯下10個以上的貪汙案,都是分身被判刑!本尊清白?
1. 吳孟德生病收陳敏賢幾十萬沒起訴,理由是檢察官認為沒對價關係。
2. 副市長侯和雄(8年800億治水弊案收押)
3. 都發局長吳孟德(高捷案受賄判刑12年)
4. 民政局長 王文正(玉皇宮案判5個月)
5. 交通局主秘鍾善藤(高捷案受賄被判刑四年)
6. 民政局長王文正(朱安雄案判刑1年)
7. 文化局長管璧玲其夫許陽明因特別費被起訴
8. 財政局長林向愷(廣濟宮弊案被起訴)
9. 消防局長陳坤章(雲梯車採購弊案二審判五年)
10. 勞工局長方來進(圖利廠商遭起訴)
11. 後援會會長張志榮(高捷案行賄判刑四個月)

B. 謝奸巧偽造緋聞錄音帶!也是分身被判刑!
陳春生倒楣。

====================

謝奸巧他的專長能力超強的是;
一、偷雞摸狗
二、挑撥分化
三、混水摸魚
四、發假簡訊、搞假錄音帶...
五、當個烏賊

2008-03-09 10:50 | 老銀

2008-03-09 11:06 | copy

2008-03-09 11:14 copy

回應: 妖魔鬼怪陸續登場!

把馬和謝的缺點超級比一比,
就可以發現誰的缺點比較可怕.
送七粒當國師對呆完郎有沒有好處.

2008-03-09 07:47 ><

回應: 妖魔鬼怪陸續登場!

妖魔鬼怪在哪? 抵佳啦..
----------------------------
加入國民黨! 蔡豪:馬當總統 黨證=身分證!
2008年 01月 24日 09:29 ∕ 壹蘋果網絡

無黨籍立委蔡豪在這次的立委大選中落選,昨天晚間馬英九到屏東慰問落選的立委參選人,還聘請無黨籍的蔡豪,擔任全國競選總部的副總幹事,而蔡豪也表明自己將會填表加入國民黨,甚至表示未來馬當總統,國民黨黨證就和身分證一樣重要。

2008-03-09 04:09 Jason

回應: 妖魔鬼怪陸續登場!


扁八年吃相非常難看,下台前還要打包帶走!
1. 偷偷摸摸搞鐽震公司,獨吃台灣軍火交易!
2. 圓山大飯店公司,由公變私!
3. 台灣都市更新公司,搞國有土地交易!
4. 台灣國際投資公司,到沙烏地阿拉伯做生意!
5. 把國防部、交通部、經濟部、經建會等手中握有龐大資產的部會都在進行「重大資產移轉或投資」,而且無例外都是「上面交辦」,也都是交代給特定人士處理!
6. 上面是誰?當然是陳水扁。
7. 逃避立法院監督,都是納稅人的血汗錢!政府監督不到!
8. 連綠營立委都看不下去!
9. 看守內閣居然大張旗鼓掏空國家資產,無視國法存在!跟強盜有什麼不同?

台灣人民跪下來,請強盜們別搶了!給人民留下一點生機。  
 

2008-03-09 02:02 copy

好賺否?

Jason先生在各作家每一版都留言,好辛苦噢.可是如果好賺的話,能不能跟大家說一下到哪裡報名?

2008-03-08 23:02 YY

回應: 妖魔鬼怪陸續登場!




補充上封寫漏之處:
***********************************
2. 邱先生說謝先生特別費請領中發票5張連號,日期不同且金額相同,侯大檢察官說查過了沒問題,我想這樣專家意見您一定能接受?
***********************************


2008-03-08 21:14 Right

回應: 妖魔鬼怪陸續登場!

To Jason

難道不相信專家,就只聽您老人家的意見才能聽嗎? 那我想請問一下:
1. 台南地檢署說民進黨台南市長特別費無罪的解釋成"實質補貼",後來不起訴,我想這樣專家意見您一定能接受?
2. 邱先生只說謝先生特別費發票5張連號,金額相同,侯大檢察官說查過了沒問題,我想這樣專家意見您一定能接受?
上述的專家意見對綠營有利,您們接受還是不接受呢? 那請問一下,對馬先生有利的判決,您就說人家偏頗..啊!只能說中毒太深,有點無藥可醫了!

2008-03-08 21:08 Right

回應: 妖魔鬼怪陸續登場!


陳水扁說;他是被罵最慘的官員,第二名是教育部長杜正勝,陳水扁為杜正勝抱曲,也表示不公平!CSB果然與廣大民眾不同,慧眼識英雄,CSB認為三隻小豬杜正勝是最優秀的部長,做最久也不是沒有原因的!

在全國人民眼中CSB就跟杜正勝一樣,就是賴著不下台,佔著茅坑不拉屎的兩頭怪胎。!CSB只會偷人民納稅錢、說謊、詐騙,反正就是貪得無厭。


2008-03-08 17:48 人民評扁肚

回應: 妖魔鬼怪陸續登場!

對於馬英九特別費案公款說法反覆
法律人士的專業意見是"重新組合思考"

對於馬英九特別費入私人口袋
法律人士的專業意見是引申"宋朝公使錢"

專業也是隨人講不是嗎?
覺得沒關係 國民黨就盡量放手幹吧
反正等選上誰耐國民黨何...

2008-03-08 15:17 Jason

回應: 妖魔鬼怪陸續登場!

To Jason

我替您漏掉的部分放上來,為什麼像您這樣偏謝陣營的人資料總是”去頭去尾"的呢? 難道眼球或眼鏡已經都變綠色的嗎? 選擇性的看東西嗎?

他是鼓勵總統大選踴躍投票,並無指名支持那位特定候選人,難道謝先生不希望苗栗投票率高,若陳菊仿照同樣方式,我想大夥也樂見其成!

真的麻煩您用功點再發言,否則會讓人連帶感覺謝陣營槍手有點low&weak...幫倒忙!

檢附Jason刻意漏掉法律專業人士的意見:

***********************************

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宗熙認為,據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為「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者」,獎勵措施初步看來沒有要求相對人一定要行使或一定不行使,就不構成賄選要件。但若有新事證出現,檢方會持續偵辦。

由於劉身兼馬蕭苗縣競選總部主委,是否有違法或違反行政中立?蔡宗熙表示,就刑事部分看不出有任何違法之處。縣選委會主委周世明強調,如果把政府資源只給特定對象,才是行政不中立,這項措施針對是全縣各村里,沒有違反行政中立。
*********************************

2008-03-08 07:12 Right

回應: 妖魔鬼怪陸續登場!

〔記者李信宏/苗栗報導〕兼任國民黨馬蕭苗栗縣競選總部主任委員的縣長劉政鴻昨天宣布,苗栗縣二百七十一個村里,只要在總統大選投票率達到七成五或八成以上,縣府分別提供五十萬元、一百萬元的基層建設獎勵金
------------------------
請問如果換成陳菊發錢請高雄民眾踴躍投票 藍營會怎麼說? 這是不是奧步?

2008-03-08 06:02 Jason

回應: 妖魔鬼怪陸續登場!


謝長廷十年前的奧步前科;
謝長廷的緋聞錄音帶;母帶上還留有謝長廷的指紋及謝長廷親筆寫下母帶兩字。在法官審問下,謝長廷承認母帶兩字自己寫的。

謝長廷自己幹很多違法壞事,還敢亂咬別人!真是作賊不心虛!
1. 謝長廷自己有詐騙前科!居然敢誣賴馬英九有前科。
2. 謝長廷自己買賣中鋼股票!就敢指責周美青賣所配發股票。
3. 謝長廷自己貪汙被羅建勛起訴!謝長廷收受高捷廠商獻金賄賂,是一重大貪汙案,又是高捷案冰山之一角,檢察官更白紙黑字指謝長廷 『犯行明確』!
居然敢誣賴馬英九特別費貪汙!
4. 謝長廷自己家人;老母、兄妹擁有綠卡、居留美國,居然敢打馬英九20年前的綠卡故事。
5. 台灣周報及非常光碟,明明綠營自己幹的下流奧步(據藍委說經費來自新聞局),謝長廷居然敢說是馬自導奧步!完全是市井無賴的打法!台灣人真是可悲!

2008-03-08 01:55 pp

回應: 妖魔鬼怪陸續登場!


對付金恆痿的最有效方法就是林正杰模式!

2008-03-08 01:39 大中至正

回應: 妖魔鬼怪 LP 陸續登場!

The Green morons are now busy preparing a big show which will be very exciting
and interesting for the fools and idiots
in Southen Taiwan especially.
You think they are too absurd, ridiculousin finding all kinds of silly, untrue,
unimportant topics as baits for votes,
but DPP knows better. They know how stupid some of voters are. These voters have no brains, no education, no common sense and they believe whatever DPP tells
them, and whatever the underground radio
stations tell them. they only vote for
"native" sons of Taiwan.

More monsters, idiots, clowns and sickos will appear onto the stage, the big
movie of "Democrazy for Foolmosa" will be shown in your town tomorrow.
You are welcome to watch it. Anybody who
shows up will be given a bonus of 1,000 dolars, courtesy of Master Soong Shit-Lick and Chen Shit-Bin.

2008-03-08 01:29 fghjk

回應: 妖魔鬼怪陸續登場!

1948年英國國籍法案

在1948年,英聯邦國家的政府首長召開會議,並達成共識,對英聯邦內的國籍法進行大幅變革。當中,會議決定英國與各自治領土將會各自擁有屬於自己國家的公民身份,但他們同時共同保留英籍人士身份,作為帝國的共同記認。

至於就英國方面,會議新設了英國及殖民地公民(Citizen of the United Kingdom and Colonies,簡稱CUKC)身份,凡與英國本土或其殖民地擁有緊密關係(例如在當地出生或擁有當地血統)的英籍人士,皆可取得此公民身份。另外,法案又規定英籍人士之別稱為英聯邦公民。

此法案在1949年1月1日起生效,據規定,任何人在當日或當日起生於「英國或殖民地」(如香港),都是英國及殖民地公民。

至於任何在1949年12月31日已經擁有英籍人士身份者,都可以辦理聲明書而成為英國及殖民地公民。辦理有關聲明書的手續原定於1949年12月31日截止,但後來經《1959年英國國籍法案》而延長至1962年12月31日。

此後,在1958年、1964年和1965年通過的《英國國籍法案》,亦曾對申領英國及殖民地公民的資格作出微量的修訂。

2008-03-07 22:34 同時共同保留英籍人士身份,作為帝國的共同記認

回應: 妖魔鬼怪陸續登場!

英國國籍法與香港的關係自香港在1842年成為英國殖民地開始,就一直處於獨一無二的狀態。由最初的小漁港,到今日的國際金融城市,香港一直吸引各地的難民、移民、外籍人士及僑民等移居,並開展新生活。

基於英國國籍法曾經籠統地認為凡在香港出生者皆英籍人士,惟中華人民共和國自1949年立國以來,卻從來不承認香港的華人擁有任何英國公民身份,這使到有關香港人的公民身份問題更形複雜。首先,中華人民共和國一旦承認這些英國公民身份,將等同承認清廷與英國在19世紀簽署一系列有關割讓香港的不平等條約。其次,自1980年起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亦不容許其國民擁有雙重國籍。

自1980年代香港前途談判塵埃落定後,隨著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日子逐漸迫近,中、英兩國政府就主權移交展開一系列長時間的談判,當中包括有政府運作和經濟等等。當然,談判還包括牽涉到600萬香港人的公民身份問題。

2008-03-07 22:33 英國國籍法曾經籠統地認為凡在香港出生者皆英籍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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