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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什麼社會?

2007-06-30 11:30迴響:45點閱:6639

造反有理117

 一.玫瑰花下!

 正如陳水扁所說:「這是什麼社會?」

 沒錯,真的沒錯,這是什麼社會?

 三名判了死刑的青年,引起很多人關注,甚至送上了玫瑰花,甚至痛哭流涕,甚至大叫司法黑暗,司法不公,這是什麼社會?

 有過太多的例子,凡是判了死刑的罪犯,都會有人大吼大叫:「槍下留人!」

 記得很多年前,有個唸專科的青年,因為唸不下去了,去台北打工,因為不滿老闆的嘮叨,竟然外出喝酒,藉酒壯膽,返回店內後,殺了老闆夫婦,再抱起剛滿周歲的嬰兒,狠狠的摔在地上,硬是把嬰兒摔死,法官判他死刑,因為認定他殺害了老闆夫婦後,竟然連一個嬰兒也不放過,手段殘酷,罪不可恕,三審定讞後,引起社會同情,竟然有不少文化界,新聞界的名人出面在報紙第一版刊出「槍下留人」的廣告,我覺得很不可思議,我只有一個疑問,問這些花錢登廣告的人:「你們有沒有想過,他在重摔一名嬰兒時,是什麼心境?是什麼場景?」如果,槍下真的留人了,那麼對那名死得莫名其妙的嬰兒,又該如何交待?

 後來,槍下沒有留人,斃了!

 再看蘇建和等三人的判決,十六年的纏綿審理,如今判了死刑,就算審理有問題,難道說歷任判他們死刑的法官都是白痴?都是誤判?有這種推理嗎?

 我對這個案子沒有意見,隨法官怎麼判,判死,我也不會叫「槍下留人」,判無罪,我也不會叫「遲來的正義!」因為我不懂法律,我就不會隨聲附合,跟著大家起哄。

 比較讓我關心的是那對吳姓夫婦的被害,以及留下一個精神恍惚的低能兒,這個寃曲又該向誰投訴?

 到今天,每當街頭出現替蘇等三人吶喊的場面出現時,我就會想,怎麼不見有人看看那個躺在床上的遺孤,他又是招誰惹誰了?他要忍受這麼大的痛苦?

 送玫瑰花給蘇建和的人,是不是送錯對象啦?

 

 二.大家都來種檳榔!

 前一個月,多位醫師呼籲大家不要吃檳榔,每位醫師都異口同聲表示,你不要以為偶而吃一粒,不會有什麼關係,但是從病歷追踪上發現,即使你在二十年吃過一粒檳榔,也有可能在二十年後引發口腔癌。

 醫師這段警告,言猶在耳,高雄市竟然出現了檳榔文化大展,雖然沒有鼓勵大家吃檳榔,但是既然檳榔已經進入『文化』的境界,可見得隨口大吐檳榔液,也就不足為奇了,因為這就是檳榔文化,你不嚼檳榔,你就沒有文化,你幼稚,你不懂檳榔文化。

 那些年,南投地區,每逢大雨一來,必然有土石流,受損最重的就是原住民,經過專家學者現場堪查,認定造成土石流的主要原因就在水土保持出現問題,而破壞水土保持的根源就是檳榔樹,專家的認定獲得政府支持,於是在南投、嘉義一帶山區,不但嚴禁栽種檳榔,而且砍伐檳榔樹,每砍一株,政府就補貼檳榔主人多少錢,效果不錯,如果長久維持下去,對水土保持必然發生作用。

 這道功德還沒見到成果,高雄卻出現檳榔文化大展,不但有檳榔西施登台,還有洋妞助陣,從此以後,檳榔西施必定成為時尚行業,大學畢業了,找不到職業,也可下海去作檳榔西施,因為嚼檳榔已經成為一種文化,檳榔西施當然也就成了最高檔服務業,你如果再用怪怪的眼神去看檳榔西施,你就是粗人,沒有文化的人,你低級,下流,賤!

 真是出人大大的意料,原先被政府大聲疾呼勸阻大眾不嚼檳榔的聲音,已經消音了,取而代之的是,大家都來嚼檳榔,好呷,不呷就沒有文化!

 愛台灣就要嚼檳榔啦!

 陳水扁說:「這是什麼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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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chao/archive/2007/06/30/177688.html
2007-06-30 11:30作者:趙慕嵩分類:造反有理迴響:45點閱:6639

迴響與引用列表

回應: 這是什麼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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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5 18:59 nike2011新款鞋子型錄

回應: 這是什麼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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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5 15:22 ADIDAS外套

回應: 這是什麼社會?

原作者應該要換個角度想吧,
要是今天你或是你的小孩,被警察、檢察官誣陷,被法官亂判,(因為破案的壓力)
那麼你還會覺得蘇建和三人不應該要救援嗎?
今天被誣陷的不是吳姓夫婦的小孩,今天有冤的是蘇建和三人。你應該要換個角度想事情吧?

證據不足、刑求的口供,都已經足以讓蘇建和三人因為證據不足而受無罪判決,
但是在台灣這樣一個變態、怪異的國家,當然法院要上沖下洗。就是怕這個案子傷害了「司法尊嚴」

沒有實務經驗、沒有研究過這個案子的人,根本就不應該要來評論這個案子,

你有實務經驗,你就會知道警察會栽贓、會刑求,你有實務經驗你就知道對於警察和檢察官而言,最重要的是「結案、破案」而不是事實!這是一個很不能另一般人接受的事實,但是如果你在這個系統裡面,你就知道這是真理。

其實這還蠻悲哀的。可是啊,不少法官是草菅人命,卻也是不爭的事實。

奇怪了,那麼多人吼要蘇建和三人為這個案子負責,怎麼都沒有人想想什麼是無罪推定?

不去研究這個案子,你怎麼知道這個案子是不是有問題?

告訴你,這案子的問題大了!

2009-03-11 14:52 J

回應: 這是什麼社會?

To elysium
請把焦點放在蘇建和是不是兇手
你如何證明他有罪

沒辦法還罵得那麼大力
不如你乾脆就說是你幹的
給社會大眾一個交待

反正有些人只想看到被告伏法
有冤獄大家賠 沒發現大家省了
不小心砍對 那更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偉哉 司法

2007-08-07 10:58 張小春

re: 這是什麼社會?

趙先生:

非常認同您這篇文章的論點,所以留言支持.

但我不想去罵這些人權團體,改變他們不是我該做的事.

身為旁觀者的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2007-07-19 20:37 初次留言

re: 這是什麼社會?

to theo

1.
現下 判決法書中所陳列的證據跟說詞有沒有問題 檢警的辦案過程是否有瑕疵 兩者院的總和是不是足以判人死刑

2.
假如沒有 那你認為該怎麼做?
3.
你能怎麼做?

對於你的問題我同意你的說法 我也會站在你那一方一起為蘇案喊冤

但今天這各案子經歷一二三審以及三次的非常上訴另外連監察院也介入調查的狀況之下(我提供的網站也有監察院的調查報告)我選擇相信司法

2007-07-04 12:51 elysium

re: 這是什麼社會?

筆錄跟之後慢慢流出來的錄音差很多
關於這方面的討論
我建議您到酥餅大那邊找一位叫做隔離者的留言者她的留言來看
重複的話 我不在此多言
http://blog.roodo.com/subing/archives/3552385.html

我留最後一次言
先聲明 這場爭論不是民意之爭
是證據之爭 基本上請別把民主的觀念帶進來討論
法律的空間是限縮而具有壓迫性的
我只留下幾個簡短而原則性的看法
1.
現下 法院判決書中所陳列的證據跟說詞有沒有問題 檢警的辦案過程是否有瑕疵 兩者的總和是不是足以判人死刑
2.
假如沒有 那你認為該怎麼做?
3.
你能怎麼做?

2007-07-04 12:29 theo

re: 這是什麼社會?

TO theo

這是正反雙方詳細記錄網站也有蘇建和等三死囚口供原音重現
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ategory_list&article_category_id=434&area=free_browse


我正反的都滿詳細看過因為我ㄧ開始也覺得這是冤獄但我最後的結論(注意是我自己的結論)我選擇不相信他們三個

我說過我不是法律本科系畢業 我只是一一個旁觀者的角度闡述我的立場
我尊重你們支持他們無罪的意見 但我認為你們的錯誤是

只PO出辯方單方面的說法 這是一種誤導

我ㄧ開始也是被新聞一面倒的報導認為他們是無辜的 請注意一個事實當你上網任一個搜尋引擎搜尋蘇建和3各字我可以告訴你幾乎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幫蘇等喊冤而且全都是辯方單方面說法這很可怕難道以後案件都用投票表決看誰比較能獲得大眾支持就判無罪嗎


2007-07-04 12:03 elysium

re: 這是什麼社會?

TO theo

這是正反雙方詳細記錄網站也有蘇建和等三死囚口供原音重現
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ategory_list&article_category_id=434&area=free_browse


我正反的都滿詳細看過因為我ㄧ開始也覺得這是冤獄但我最後的結論(注意是我自己的結論)我選擇不相信他們三個

我說過我不是法律本科系畢業 我只是一一個旁觀者的角度闡述我的立場
我尊重你們支持他們無罪的意見 但我認為你們的錯誤是

只PO出辯方單方面的說法 這是一種誤導

我ㄧ開始也是被新聞一面倒的報導認為他們是無辜的 請注意一個事實當你上網任一個搜尋引擎搜尋蘇建和3各字我可以告訴你幾乎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幫蘇等喊冤而且全都是辯方單方面說法這很可怕難道以後案件都用投票表決看誰比較能獲得大眾支持就判無罪嗎


2007-07-04 12:03 elysium

re: 這是什麼社會?


照您說話的邏輯跟法官一個樣
也是有罪推論 我感到遺憾
您不去想辦法幫司法去證明他們三人有罪
反而要要求我們證明他們三人無罪
要不這樣好了 勞駕您去那些網站裡面
拿出幾個您認為這些人權團體跟辯護律師
所質疑的問題是無理取鬧的例子到這邊攤開來
大家討論一下好了
我再強調一遍 這裡不必遵守法院實務性的運作規範
一切按照法律原則來 請您來說說
這些質疑到底哪裡讓你覺得偏頗?


對了
我得到的資料都是來自網上沒錯
但是有很多都是判決書跟起訴書的電子檔
您提到的答辯紀錄
不曉得您自己又是否全部閱讀過
或許請您在這邊提供給大家端詳
照您的標準假如一定要所有的審判文件都看過才能確定
法院的判決有沒有問題 而您其實也沒有閱讀過該份文件
那麼您認為的法院判決沒有問題的依據
又是從何而來?

2007-07-04 10:17 theo

re: 這是什麼社會?

to theo and 小k
我之前提的問題是以下兩個你們完全沒回答

1.你對案情的了解有多少來自法庭上正式的答辯紀錄而不是來自網路或報導

2.你對你之前所PO的文章對案情疑點的種種攻擊來自哪個網站 該網站在對案情攻擊的同時有同時提供檢察官的反証以及法院不採信的原因嗎?

如果第二題的答案是否定的你根本沒看過檢察官的反証及法官不採信辯方所提供證據的原因你只PO辯方疑點你不覺得有失偏頗你在誤導大家嗎?

為什麼我要提這兩各問題ㄋ舉各例子
如果兩位今天在路上看到某團體在募款兩位不加思索捐了一筆錢給這個團體這是出於善意我給兩位鼓勵可是當兩位要穿上這各團體的制服替這個團體做義工募款時至少最低限度要了解這個團體是不是合法單位以及募得款項要捐到哪吧

我之前一再說我不想在這做正反雙方的攻防為什麼
因為我們在這辯地再兇都是狗吠火車對兩方面一點幫助都沒有

下面這段是我之前PO給小K的我再貼一次我相信很明白吧我只是希望兩位在做善事之前至少先看一下正反意見如果你真的看過檢控的說法而你還認為你要幫助他門請便 那時候就是我們基本觀念不同我就不想跟你們討論因為我們兩邊看法不同道不同不相為謀

K兄 如果今天你所PO的文章是雙方的說法 而你在抒發你的意見你認為他們無罪我根本不會跟你筆戰 我相信你很有正義感 你有你的看法任誰都無法改變 但我今天的重點是我覺得社會上對這各案子的同情心真的太過了而且這些同情心都來自單方面的論述大家一面倒替蘇等人說話媒體巴不得他們判無罪的心態並不是為了改革司法而是位了有好幾天版面可搏我的論述很單純是那些想幫蘇案說話的人先去多了解案情而且是從正反雙方了解如果看了正反雙方的說法你自己判斷後還願意支持他們那是你們的自由 我祝福你們 可是不要盲目聽單方面說法就盲從我想這就不是做善事了吧

2007-07-04 09:52 elysium

re: 這是什麼社會?

我再說一遍
蘇案三人與受害者家屬之間的對立
不見得成立
你無法直接充分的證明三人有罪
這種對立便是偽對立
說人權團體在透過媒體影響司法判決
卻無法直接去反駁其疑點
這裡的人權與公正判決的對立也是偽對立
同時我要講的是,利用媒體不只是人權團體的策略
對於閱聽該案多年的台灣民眾而言
他們對蘇案的瞭解
在之前的十多年期間豈不是也是檢警雙方透過媒體
苦心想要在民眾心中建構一個事實而來的呢?
是因為它已經融入了你的認同記憶而導致你的批判能力如此的蒼白嗎

想想
這些可能的偽對立主要是誰造成的
當然不是蘇案三人 也不是受害者家屬
而是檢警兩方的作為
種種作為 讓急於破案為受害者伸張正義的檢警雙方
實際上恰恰好讓他們與為受害者伸張正義的路背道而馳
之前都提過 難以證實的多人犯案假設 違反程序正義
證據不足 造假 引導自白 刑求等等的問題
讓他們所走的每一步都正好離發現真相 伸張正義更遙遠

我不客氣大膽的講 受害者跟加害者之間的對立
在這個案子裡頭講的是蘇案三人vs受害者家屬
還是蘇案三人跟受害者家屬vs司法系統
這點還沒人敢確定呢?

2007-07-04 08:33 theo

re: 這是什麼社會?

TO: theo

謝謝你幫我上了一課

TO:elysium

有關無罪推定論theo兄已經說明過了 蘇建和案連前法務部長馬英九都無法下筆簽署執行死刑判決 妳認為呢 因為過去警方辦事不力 找不到嫌疑犯犯罪事證 喜歡動用私刑強迫被告簽下自白書 以取代人證物證 製造辦案績效 如果不確定某人有沒有犯罪絕對不可用電擊棒電生殖器 拳打腳踢 灌水入鼻孔等刑求方式 因為他可能是無辜的受害者 警方事先就擬好強迫被告寫下的自白書可信度非常低 不能採用當為證據 有那個殺人犯會無聊到寫自白書 招供時自有警員做筆錄 有被告閒到有寫自白書的時間嗎 大家都已經知道陳進興是該死的渾蛋 妳拿來做例子幹什麼 妳說的根本就是歪理 是誰聽不懂誰的話 至於妳那兩個問題實在是無厘頭 第一個問題 我對案情瞭解有多少是法院正式的答辯記錄 妳既然那麼尊重司法 那不是妳應該瞭解的嗎 還不能是網路或報導 妳的要求還真嚴格 如果我沒看過就沒資格在這裡說話 那請問妳為何也在這裡 我並非不是法律系畢業的 但是我關心時事 難道只有法律系的學生才能質疑司法判決嗎 第二個問題 我沒到過那網站 妳叫我如何回答 妳一方面假裝站在法官中立立場 想逃避檢方舉證責任 另一方面對辯方做出不合理的要求妳尊重司法只是因為現在蘇建和案的發展符合妳的期待心理 我們不滿意司法判決為何不能發聲 法官有那麼容易受人權團體影響就不用當法官 妳同情被害者家屬整個國家沒有人會反對 但妳反對別人聲援妳認為是罪該萬死的三個人 我真不知道到底有何道理可言
最新消息 最高法院三審還沒定讞 被告三人依法還可以提出上訴 最高法院七月二日駁回檢方羈押聲請 准許被告三人享有行動自由 但仍限制入出境

2007-07-04 05:17 小k

re: 這是什麼社會?

elysium:

1.
假設我們現在是在做實驗,一個小小的檢體受到了污染
你會不會懷疑整個實驗的結果都受到污染?
而在這個案子裡頭 這個污染是很嚴重的污染
從嫌犯自白 檢察官口供錄音帶的流出 刑警不照法律程序辦案
證據不足 判決內容邏輯不通 刑求傳言到筆錄時間造假的傳言
都有 還是你覺得沒差?

2.
無罪推論在你眼裡好像很不重要的樣子
要判一個人死刑有那麼容易嗎
你有沒有看清楚法官判案採用的觀念
是我找不到你沒犯案的理由
是你沒辦法證明你自己沒犯案
是就算你證明了我也不採信
所以我只好判你死刑勒
在這個前提下
所有閱卷的法官當然只有做同樣的宣判
話說回來
03年那把 有三位法官倒是推翻了這個推理
我們要不要也一併討論那個的判決?

假如你真要站在司法那邊討論
那麼請你把證據準備好
在接下來的留言
我們接下來一個一個來討論它的信度跟效度
別跟我講 你要做的攻防準備比我們多不公平
這本來就不公平
出一張嘴就可以讓三個人生三個人死
怎麼會讓你公平?
還有別以為司法人員的判決一定是對的
法律的確有它的專業跟語言沒錯
但這並不代表這個專業跟語言
會脫離掉邏輯辯證跟經驗法則的範疇
社會大眾不必要去幫法院想他們判案實務性的困難
社會大眾只需要去針對法院的判決書去質疑
他所提出的懷疑請法院說明即可
你那種想法犯了服從權威的邏輯謬誤

2007-07-04 02:30 theo

re: 這是什麼社會?

TO小K
1.如果我對案情不了解就不敢發表這麼多言論 我只是自認不是學法律出身自己學養不足不敢妄加評斷(但我總可以抒發己見吧所以我會註明是我自己個人意見)

2.有眼睛都看出來我不是用陳進興比蘇建和等 我是說你所說的無罪推定論很膚淺如果照你所說今天他們有犯罪事實就算曾經遭到刑求或者不公平對待犯罪事實就可以抹滅嗎我相信你不是學法律的

3.http://hef.yam.org.tw/research/sue/index.htm 請你上去看你所說的和他們網站內容有多相似或許你不是轉貼我相信你但請上網看看你就知道我所言不虛

4.一堆人在法院面前靜坐抗議這個案子司法不公有同樣的人聲援受害者家屬嗎 受害者家屬也想動員我可以告訴你但是沒人幫助他們而且我可以告訴你新聞每次的報導對他們三人的聲援對家屬而言更不啻是一次痛苦的凌遲這麼多人在有形無形的力量聲援支持他們還叫弱勢嗎大家內心自有公論

5.另外我只想請問你也請你正面回答
1.你對案情的了解有多少來自法庭上正式的答辯紀錄而不是來自網路或報導
2.你對你之前所PO的文章對案情疑點的種種攻擊來自哪個網站 該網站在對案情攻擊的同時有同時提供檢察官的反証以及法院不採信的原因嗎?
如果第二題的答案是否定的你根本沒看過檢察官的反証及法官不採信辯方所提供證據的原因你只PO辯方疑點你不覺得有失偏頗你在誤導大家嗎?
K兄 如果今天你所PO的文章是雙方的說法 而你在抒發你的意見你認為他們無罪我根本不會跟你筆戰 我相信你很有正義感 你有你的看法任誰都無法改變 但我今天的重點是我覺得社會上對這各案子的同情心真的太過了而且這些同情心都來自單方面的論述大家一面倒替蘇等人說話媒體巴不得他們判無罪的心態並不是為了改革司法而是位了有好幾天版面可搏我的論述很單純是那些想幫蘇案說話的人先去多了解案情而且是從正反雙方了解如果看了正反雙方的說法你自己判斷後還願意支持他們那是你們的自由 我祝福你們 可是不要盲目聽單方面說法就盲從我想這就不是做善事了吧






2007-07-04 00:22 elysium

re: 這是什麼社會?

TO; elysium

我覺得妳說話真有意思 連陳進興都搬出來 我只問你一句 陳進興犯案四處流竄 殺白曉燕 殺害方保芳夫婦和護士 四處強暴女人 全國的人都在電視上看到他綁架南非武官 跟警察在街頭對峙 跟這個案子可以相提並論嗎 妳拿陳進興出來舉例 證明妳真的不是什麼專業人士 妳不但很會詭辯 還很會構陷別人 誰潑婦罵街 我從哪個網站貼文過來 對不起 我是男人 不是女人 沒有賀爾蒙失調的問題 絕對不會潑婦罵街 只會就事論事 你明明就是二分法妳還不承認 而且妳說來說去就只會關心弱勢而已 說到這點 妳實在很奇怪 現在是蘇建和三個人被法官和檢察官判死刑 有沒有搞錯 現在到底是那一邊弱勢 現在蘇案還可以上訴最高法院 還沒三審定讞 妳這樣一直阻擋別人聲援蘇建和三人 硬扣別人帽子說別人假道學 偽君子 然後假裝中立 聲稱自己是非專業人士 硬逼別人和妳一樣尊重你心中的那個司法 況且聲援蘇案和關懷被害者家屬之間沒有必然的關聯性 所以少拿關懷受害者家屬來當擋箭牌 妳連案情內容都不清楚 我真的看不出來妳到底哪一點在關懷受害者家屬

2007-07-03 23:13 小k

re: 這是什麼社會?

TO 小K
我一樣一樣回答你
<先解釋我承認台灣警察辦案方式有刑求或入罪的可能 但我的意思是我相信這各案子在經歷過這麼多法官和檢察官的反覆審理下還會判死刑依訂有他絕對的公信力 我說這句話的意思是如果今天案子是他們犯的難道因為警察刑求後就可以改判無罪嗎?>


RE:是,這就是司法改革,目的是杜絕警察刑求,現在是講求證據的科學時代,物證事證人證凶器具在,真的殺人嫌犯如何抵賴?物證事證人證凶器漣一樣都沒有,那就是沒有犯罪證據,你懂無罪推定論嗎?

我懂無罪推定我上面的意思是如果今天陳進興被抓到因為有各警察刑求他所以他在自白書上的強暴殺人等事實就不算嗎這份自白就無效嗎
(或許我文筆差一定要舉例你才能明白)

RE:我要強調蘇建和網站我從來沒上過 你另外問< 請問你是檢察官 法官或律師嗎?> 你還是用很奇怪很弔詭的詭辯法 檢察官具體要求法官判蘇建和三人死刑 我們很明顯的不是這兩種人 那只有律師才能替可能無辜的三人發聲 你規定的喔 你就是相信司法就對了 別人都說台灣司法已死的時候 你還是相信司法 那你為何不去相信三一九

我一再說我不是專業法律人我不懂這些專業所以我不攻擊辯方說法
但我一再看到你們搬出一堆辯方說法我的意思是你們真的在這上面有專業知識嗎我所看到是你們一再轉貼辯方說法那檢察官說法你們看了嗎所以我問你是律師還是法官或專業人士我想不是吧請你們在論述時強調是自己的看法但你們完全用報導文學的肯定句轉貼這不是你們的看法你們只是轉貼轉貼轉貼 你說你沒去過他們網站 請你去看看 那你就是轉貼別人轉貼他網站的資料 這是你們自己去旁聽收集的資料嗎有多少公信力還要把我打成相信319 我之前文章就提過我完全不相信政治力干預的司法如國務機要費 這各司法案件我之所以相信是因為受害者家屬是絕對弱勢懂嗎 不要再扣我帽子了 請用事實而且是明確的事實來反駁我


RE:見鬼了 你叫我們不要給司法壓力 我們是第一家庭嗎 還被害者家屬公道不是只有你 聲援蘇案的人都前往被害人家屬慰問 包括李昌鈺博士 你用這種簡單的二分法 聲援蘇建和三人的都是不關心受害者和家屬亂起鬨的假道學人權團體 你不覺得你講的很像逼人站台 不是藍就是綠 實在讓人匪夷所思 任何生命都應該被尊重 不論是蘇建和三人還是被害者 你說他們三人現在很低調 沒有申請國賠 沒有人是聖人 所以他們應該就是殺人犯 我不知道這是什麼樣的歪理 我看法官也和你一樣以負面思考模式純粹推測來斷案 那台灣司法早已病入膏肓 如果媒體輿論不給司法壓力 台灣的司法還有救ㄇ 當大家都呼籲司法改革的時候 你在這裡曉以大義叫大家相信司法 還給被害者家屬一個公道 @@ ^%$#@!

你這段真的是純粹潑婦罵街了 我有用二分法嗎 我只是說明我的看法而且很負責任的說完全是我自己的論述
我一值強調我在這各案子相信司法是因為受害者家屬是完全弱勢不可能干預司法
我今天的對象不是法官也不是律師 我的對象是跟我一樣的讀過幾天書但是法律並不是我門的本質學能
我也不是要跟你們吵或是就某方面的證據作攻防這個給律師和檢察官去做就好
我只是覺得就這個案這各社會與論一面倒向蘇建和等三人幾乎漠視受難者家屬而且那些與論有大多數的人都像你我一樣對法律不甚了解
你不否認真的會有些人在完全不了解蘇案的情形下因為剛好 注意是 剛好喔 聽到一些有力蘇等的報導就覺得他們是坐冤獄 真可憐而給予同情心巴

不要再一直扣我完全相信台灣司法的大帽子 我以前一直說我承認司法很多黑暗面但也不能完全否定司法啊 司改會如果真的覺得這各案子是冤獄應該循法律途徑幫助蘇等三人 而不是聚集一些對法律不甚了解的人給他們一部份注意是一部分的訊息把他們帶上街頭對司法施壓 這樣的話將來如果陳水扁被判有最南台灣暴動難道司法要向南台灣的人妥協改判無罪嗎




2007-07-03 22:02 elysium

re: 這是什麼社會?

To: elysium


<先解釋我承認台灣警察辦案方式有刑求或入罪的可能 但我的意思是我相信這各案子在經歷過這麼多法官和檢察官的反覆審理下還會判死刑依訂有他絕對的公信力 我說這句話的意思是如果今天案子是他們犯的難道因為警察刑求後就可以改判無罪嗎?>


RE:是,這就是司法改革,目的是杜絕警察刑求,現在是講求證據的科學時代,物證事證人證凶器具在,真的殺人嫌犯如何抵賴?物證事證人證凶器漣一樣都沒有,那就是沒有犯罪證據,你懂無罪推定論嗎?


<另外看到你引用這麼多的術語我剛查了一下很多都是從蘇建和網站上的說法 請問你是檢察官 法官 或律師嗎 還是 台灣的CSI 我的論述很明確
這各案子我相信司法公正 沒有政治力介入 向趙老大說的他被判無罪或死刑都不會隨便起鬨 但我不滿的是一些自認正義感同情心氾濫的人在只聽單方面的說法下亂下結論>


RE:我要強調蘇建和網站我從來沒上過 你另外問< 請問你是檢察官 法官或律師嗎?> 你還是用很奇怪很弔詭的詭辯法 檢察官具體要求法官判蘇建和三人死刑 我們很明顯的不是這兩種人 那只有律師才能替可能無辜的三人發聲 你規定的喔 你就是相信司法就對了 別人都說台灣司法已死的時候 你還是相信司法 那你為何不去相信三一九


<另外小K說我是不是同情死者家屬
我可以說我真的很同情死者家屬因為他們只想要一個公道
但是他們很無力為什麼我可以告訴你因為今天就算真的槍斃他們三個
他們也會被你們這種人塑造成為一種對抗台灣司法黑暗的英雄
那有誰會關心那兩各莫名被殺的被害夫妻
被害家屬也成為黑暗司法的幫兇

而且我可以告訴你我的想法
以下純屬個人判斷
1.我一開始很同情蘇建和等三人但我再看過大量相關報導後我覺得這三人很無恥的想把所有罪狀全推給先叛軍法的王文忠身上
2.請問在讀這篇文章的每個人捫心自問 如果各位真的做了16年冤獄判無罪後第一件事是什麼當然是申請國家賠償 控告當年刑求的警察 上各大媒體專訪用一切力量申請國賠 而他們三個做了什麼 低調到不能在低調 我不知道你們怎麼解讀或許你們會解讀她們三各都是聖人選擇原諒
但我想就算真的是聖人 會三各都是聖人嗎
以上只是我自己的意見
但我還是要說 請不要再去貼一些單方面的說法來擾亂大家
我再這各案子相信司法如果司法判他無罪他就是無罪
如果司法判他有罪請各位高抬貴手不要在這各案子給司法壓力
這不是不關心我可以告訴你 因為你自己也不確定它有無犯案
如果最後找到有力的證據是他們犯的你們會用同樣的努力花同樣的心血給被害人家屬嗎??>


RE:見鬼了 你叫我們不要給司法壓力 我們是第一家庭嗎 還被害者家屬公道不是只有你 聲援蘇案的人都前往被害人家屬慰問 包括李昌鈺博士 你用這種簡單的二分法 聲援蘇建和三人的都是不關心受害者和家屬亂起鬨的假道學人權團體 你不覺得你講的很像逼人站台 不是藍就是綠 實在讓人匪夷所思 任何生命都應該被尊重 不論是蘇建和三人還是被害者 你說他們三人現在很低調 沒有申請國賠 沒有人是聖人 所以他們應該就是殺人犯 我不知道這是什麼樣的歪理 我看法官也和你一樣以負面思考模式純粹推測來斷案 那台灣司法早已病入膏肓 如果媒體輿論不給司法壓力 台灣的司法還有救ㄇ 當大家都呼籲司法改革的時候 你在這裡曉以大義叫大家相信司法 還給被害者家屬一個公道 @@ ^%$#@!

2007-07-03 16:28 小k

re: 這是什麼社會?

to 小K and by Che

你自己說的「我相信警察有刑求 甚至有可能入罪 」呢?還是你認為寧可錯殺,不願誤縱?

先解釋我承認台灣警察辦案方式有刑求或入罪的可能 但我的意思是我相信這各案子在經歷過這麼多法官和檢察官的反覆審理下還會判死刑依訂有他絕對的公信力 我說這句話的意思是如果今天案子是他們犯的難道因為警察刑求後就可以改判無罪嗎?
另外看到你引用這麼多的術語我剛查了一下很多都是從蘇建和網站上的說法
請問你是檢察官 法官 或律師嗎 還是 台灣的CSI 我的論述很明確
這各案子我相信司法公正 沒有政治力介入 向趙老大說的他被判無罪或死刑都不會隨便起鬨 但我不滿的是一些自認正義感同情心氾濫的人在只聽單方面的說法下亂下結論

另外小K說我是不是同情死者家屬
我可以說我真的很同情死者家屬因為他們只想要一個公道
但是他們很無力為什麼我可以告訴你因為今天就算真的槍斃他們三個
他們也會被你們這種人塑造成為一種對抗台灣司法黑暗的英雄
那有誰會關心那兩各莫名被殺的被害夫妻
被害家屬也成為黑暗司法的幫兇

而且我可以告訴你我的想法
以下純屬個人判斷
1.我一開始很同情蘇建和等三人但我再看過大量相關報導後我覺得這三人很無恥的想把所有罪狀全推給先叛軍法的王文忠身上
2.請問在讀這篇文章的每個人捫心自問 如果各位真的做了16年冤獄判無罪後第一件事是什麼當然是申請國家賠償 控告當年刑求的警察 上各大媒體專訪用一切力量申請國賠 而他們三個做了什麼 低調到不能在低調 我不知道你們怎麼解讀或許你們會解讀她們三各都是聖人選擇原諒
但我想就算真的是聖人 會三各都是聖人嗎
以上只是我自己的意見
但我還是要說 請不要再去貼一些單方面的說法來擾亂大家
我再這各案子相信司法如果司法判他無罪他就是無罪
如果司法判他有罪請各位高抬貴手不要在這各案子給司法壓力
這不是不關心我可以告訴你 因為你自己也不確定它有無犯案
如果最後找到有力的證據是他們犯的你們會用同樣的努力花同樣的心血給被害人家屬嗎??




2007-07-03 12:07 elysium

re: 這是什麼社會?

"再看蘇建和等三人的判決,十六年的纏綿審理,如今判了死刑,就算審理有問題,難道說歷任判他們死刑的法官都是白痴?都是誤判?有這種推理嗎"覺得這種似是而非的邏輯正確有道理的..麻煩請看看下面李敖大師的文章....
http://fashion.ofwind.com/online/sifa2.htm

2007-07-03 06:04 李敖大師
共3頁: 1 2 3 ,目前在第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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