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新聞界13
對了,我想起來了,柳哲生在受到分屍案干擾時,已是空軍少將,正因為官拜少將,所以他可以住在建國南路的官舍內,建國南路的空軍官舍都是空軍高級官員住用,除了接近空軍總部之外,而且結構也屬高檔建築。
當年,很多民房都是日式建築,進門要脫鞋,上了玄關,才進入客廳,日式建築都有很寬敞的院子,一般公務員都是兩三家住一棟日式房舍,院子裡可以飼養雞鴨,以柳哲生的環境來說,大院子中養狗也很正常,但沒有料到,一窩小狗給他帶來一場災難。
現在追憶起來,是很令人納悶的,也很感到荒唐,就是柳哲生家中三名下人被逮進警總保安處後,分屍案的專案小組竟然連被害人的身份還沒查明白,也就是死者是誰?不知道。但是三名『涉嫌人』卻已經被捕了,大家想想,被害人的身份還不瞭解,但是殺害被害人的三個人,倒是進了保安處,台灣的當年就有這款政府,就有這類型的治安最高領導機構,警備總部。
三個被捕的『嫌犯』被打得唏哩嘩啦,打得分不清東南西北,叫他們招,招不出來了,本來也是嘛,一個給少將開車,一個煮飯,一個打雜,餵狗等等,叫他們從何招起?問司機,死者叫什麼名字?司機答:「不知道。」再問煮飯的,死者是誰?煮飯的答:「不曉得。」接著問餵狗的勤務兵:「你和死者是什麼關係?」
餵狗的勤務兵答:「不認識哦。」
好,你們不招,再上刑,打,給我死命的打,看他們招是不招?
不是不招,是不知道從何『招起』哦?
於是保安處問案的人員就自編口供,編好了口供叫三個被打得七葷八素的『嫌犯』捺指紋,捺就捺吧,不捺就是一頓好打?
眼看著案子在警備主導下,在大偵探的配合下,有了一線『曙光』,快要『破案』了,警總的少將發言人王超凡也是很得意,滿面春風,每天的記者會開得很成功,記者們也有得寫,大家高興,尤其興奮的是士林官邸的英明領袖,因為領袖知道案子快結束了,可見台灣的情治人員有一套,這麼一件大案子都快破案了,不錯,好!
分屍案的女主角,還是七併八湊的冰藏在刑警總隊的法醫室內,供人認屍,因為沒名沒姓,即使被警備總部宣佈『破案』了,也是破得不好看嘛,儘管警總保安處有了自已編寫的劇本,可以自圓其說,但是萬一在宣佈『破案』後,又冒出一個被害人的家屬指認,指出和『破案』中的被害人不一樣,那又該怎辦?
所以,刑總法醫室全天開放,供大眾認屍。
真是老天有眼,抬頭三尺有神明,只是神明顯靈似乎遲了一步,柳哲生被毀了一半,三個下人被打得快成了白痴,神明才來,神明指使一個嘉義農村婦人到台北刑總認屍,這名婦人來到寧夏路的刑警總隊法醫室,看到已經變型的屍塊,雖然慘不忍睹,面目全非,但她卻一眼就看出死者的牙齒,再看身上幾個特徵,她說話了:「不會錯,我的女兒,在台北工作哪!」
當年也沒有什麼DNA,也沒有什麼血型比對,完全就憑著家屬的舉証,再配合親友的指証,分屍案的被害人就顯影了,因為舉証歷歷,幾乎確認死者就是三十二歲的陳姓女子。
有了被害人的身份出現,再查下去,查她的社會關係層面,終於有了眉目,一名盧姓男子是她的同居人,專案人員南下,在嘉義找到盧姓男子,帶到專案小組,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毫不費功夫。』盧姓男子見到分屍案的照片,還沒有動刑,他就哭了,他就從實招來,從他和被害人的同居,到陳女的懷孕又打胎的過程,一一全盤托出,陳女曾經懷孕和打胎的痕跡都被法醫驗屍發現,驗屍報告和盧姓男子的口供是吻合的,各項証人証物齊全,至於裹屍的草包?盧某說,為了分屍,他買了一包石灰,石灰是用草包裝著,草包上的狗毛,盧某答不清楚。
押著盧某到建材行查問,確認他曾來這家買過石灰,沒錯,一切都比對上了。
而且盧某和陳女的同居房子也找到了,這才是第一現場呢!
案子該到結束時段了。
王超凡的話峰一轉,把盧某的作案過程說得清楚詳盡,兩根狗毛和三名『嫌犯』的『往事』,也就一字不提了。口才好,口才俐落,難怪作了發言人!
案子終於破了,嫌犯盧某在嘉義被捕的那天下午,各報精銳盡出,紛紛奔向嘉義,當年最快的交通工具只有鐵路特快車,徵信新聞報派出副總編輯常勝君,帶著攝影記者趕去嘉義,常勝君是我的老師,三年過後,我進了徵信新聞報,常老師談起這段採訪過程,也是精彩有趣,令人聽得入神。
真兇被捕了,假兇就該釋放了吧?押在警總保安處的司機、廚師、勤務兵,走出了保安處,警總沒有向他們說一句道歉的話,更別說什麼賠償了。還你們一個清白,就算你們命大。
後來,我得到了解,原來柳哲生少將,因為在抗戰期間,在杭州筧橋機場上空擊落來襲的日機,成為空軍英雄,他和高志航同屬一個大隊,又是高志航的部屬
,由於戰功顯赫,來台後,甚受上層賞識,在周志柔和王叔銘兩任空軍總司令之後,下一任就是柳哲生,這也是宋美齡的堅持。
分屍案的發生,如同天上飛來的橫禍,把一個安安靜靜的柳公舘變成了『第一現場』,再加上媒體的高空好手繪聲繪影,硬是把柳哲生拖進了這場無妄之災的混水泥潭。
案子破了,顯示柳哲生清白無辜,但是空軍總司令的位子,卻已另有安排了。
在我記憶中,只有聯合報舉辦了一個茶會,向柳哲生表示歉意,領著頭大幹的國民黨大報中央日報,卻是無動於衷,毫無悔意。為什麼?因為他是大報,他是黨中央的報紙,你柳哲生也不敢來告我吧?
再多的道歉,再多的公道也無法抹去柳哲生內心的創傷,他退役了。
沒一兩年,在台灣的大都市中,出現了亮眼的店面,百樂冰淇淋。
總司令沒當上,也不打緊,我們去賣冰淇淋,今天,台灣的太多人都嚐過百樂冰淇淋。
報告總司令,給我一份冰淇淋!
(星期五看,『眼看他樓塌了,中央日報』!)
附加檔案/
(『人權』,狗屁!)
每當我看到一群高叫『人權』的團體,為一名快被槍斃的人吶喊的時候,我就生氣,我就不屑這票人物。
又來了,一個燒死三個人,燒傷十八人的死刑犯鍾德樹,被法務部長施茂林簽結,即將押赴刑場執行槍決,在這個節骨眼上,冒出來一票人,就是高喊『維護人權』的人,他們要求法務部長重新考量,要求律師再作閱卷,希望提出非常上訴,尋求最後救濟,就是這樣,於是原本在法部長簽結的案子,在五天之內,必須執行的動作,只得暫緩下來,奪走三條人命的鍾德樹又得以再喘一口氣,又要享用納稅人供應他的一日三餐了。
這種例子太多了,在台灣這毎個糊塗行善的社會,經常出現這種狀況,只要有人被判死刑定讞,這票人就亮相了,為一個歷經多位法官審理,確定死刑的犯人,大聲疾呼,要求槍下留人!
每當聽到他們聲嘶力竭的喊著「槍下留人」的時候,我就會反問一聲,這個殺人兇手在殺害對方的時候,他怎麼沒有想過「手下留人」?
你們這票道貌之士,怎麼也沒想過這一點,鍾德樹為了十萬元,燒了三個無辜,他怎麼沒想過給三名死者一條生路?
再說,你們這票『善心人』,只為了替一個殺人犯求情,你們有沒有向三名死者家人給予一絲慰藉?
據審理鍾德樹的法官說,鍾德樹在審理過程中,毫無悔意,面對一個不知悔改的死刑犯,他個人不在乎判死,你們這票人有啥好談人權的,你們也未免太自作多情了吧?
不說了,越說越氣,怪異的社會就有怪異的怪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