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老大的部落格
作了三十八年記者,退休後
花了七年時間,走了中國一圈。
又創立趙老大北京餃子館,奮戰七年後,
現在則作宅配服務,希望往年消費者繼續支持。
請將訂單email至
chaomusu100@yahoo.com.tw

關於趙老大部落格
│訂閱趙老大部落格 RSS 2.0 Feed
文章 - 1134, 迴響 - 20892, 引用 - 27, 本格總瀏覽人次 - 6564821
部落格首頁 › 來賓部落格總覽 › 趙老大部落格

文章分類

最新文章

最新迴響

報告總司令,來客冰淇淋!

2006-12-06 13:16迴響:33點閱:9847

爆料新聞界13

 對了,我想起來了,柳哲生在受到分屍案干擾時,已是空軍少將,正因為官拜少將,所以他可以住在建國南路的官舍內,建國南路的空軍官舍都是空軍高級官員住用,除了接近空軍總部之外,而且結構也屬高檔建築。

當年,很多民房都是日式建築,進門要脫鞋,上了玄關,才進入客廳,日式建築都有很寬敞的院子,一般公務員都是兩三家住一棟日式房舍,院子裡可以飼養雞鴨,以柳哲生的環境來說,大院子中養狗也很正常,但沒有料到,一窩小狗給他帶來一場災難。

現在追憶起來,是很令人納悶的,也很感到荒唐,就是柳哲生家中三名下人被逮進警總保安處後,分屍案的專案小組竟然連被害人的身份還沒查明白,也就是死者是誰?不知道。但是三名『涉嫌人』卻已經被捕了,大家想想,被害人的身份還不瞭解,但是殺害被害人的三個人,倒是進了保安處,台灣的當年就有這款政府,就有這類型的治安最高領導機構,警備總部。

三個被捕的『嫌犯』被打得唏哩嘩啦,打得分不清東南西北,叫他們招,招不出來了,本來也是嘛,一個給少將開車,一個煮飯,一個打雜,餵狗等等,叫他們從何招起?問司機,死者叫什麼名字?司機答:「不知道。」再問煮飯的,死者是誰?煮飯的答:「不曉得。」接著問餵狗的勤務兵:「你和死者是什麼關係?」

餵狗的勤務兵答:「不認識哦。」

 好,你們不招,再上刑,打,給我死命的打,看他們招是不招?

 不是不招,是不知道從何『招起』哦?

 於是保安處問案的人員就自編口供,編好了口供叫三個被打得七葷八素的『嫌犯』捺指紋,捺就捺吧,不捺就是一頓好打?

 眼看著案子在警備主導下,在大偵探的配合下,有了一線『曙光』,快要『破案』了,警總的少將發言人王超凡也是很得意,滿面春風,每天的記者會開得很成功,記者們也有得寫,大家高興,尤其興奮的是士林官邸的英明領袖,因為領袖知道案子快結束了,可見台灣的情治人員有一套,這麼一件大案子都快破案了,不錯,好!

 分屍案的女主角,還是七併八湊的冰藏在刑警總隊的法醫室內,供人認屍,因為沒名沒姓,即使被警備總部宣佈『破案』了,也是破得不好看嘛,儘管警總保安處有了自已編寫的劇本,可以自圓其說,但是萬一在宣佈『破案』後,又冒出一個被害人的家屬指認,指出和『破案』中的被害人不一樣,那又該怎辦?

 所以,刑總法醫室全天開放,供大眾認屍。

 真是老天有眼,抬頭三尺有神明,只是神明顯靈似乎遲了一步,柳哲生被毀了一半,三個下人被打得快成了白痴,神明才來,神明指使一個嘉義農村婦人到台北刑總認屍,這名婦人來到寧夏路的刑警總隊法醫室,看到已經變型的屍塊,雖然慘不忍睹,面目全非,但她卻一眼就看出死者的牙齒,再看身上幾個特徵,她說話了:「不會錯,我的女兒,在台北工作哪!」

 當年也沒有什麼DNA,也沒有什麼血型比對,完全就憑著家屬的舉証,再配合親友的指証,分屍案的被害人就顯影了,因為舉証歷歷,幾乎確認死者就是三十二歲的陳姓女子。

 有了被害人的身份出現,再查下去,查她的社會關係層面,終於有了眉目,一名盧姓男子是她的同居人,專案人員南下,在嘉義找到盧姓男子,帶到專案小組,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毫不費功夫。』盧姓男子見到分屍案的照片,還沒有動刑,他就哭了,他就從實招來,從他和被害人的同居,到陳女的懷孕又打胎的過程,一一全盤托出,陳女曾經懷孕和打胎的痕跡都被法醫驗屍發現,驗屍報告和盧姓男子的口供是吻合的,各項証人証物齊全,至於裹屍的草包?盧某說,為了分屍,他買了一包石灰,石灰是用草包裝著,草包上的狗毛,盧某答不清楚。

 押著盧某到建材行查問,確認他曾來這家買過石灰,沒錯,一切都比對上了。

而且盧某和陳女的同居房子也找到了,這才是第一現場呢!

 案子該到結束時段了。

 王超凡的話峰一轉,把盧某的作案過程說得清楚詳盡,兩根狗毛和三名『嫌犯』的『往事』,也就一字不提了。口才好,口才俐落,難怪作了發言人!

 案子終於破了,嫌犯盧某在嘉義被捕的那天下午,各報精銳盡出,紛紛奔向嘉義,當年最快的交通工具只有鐵路特快車,徵信新聞報派出副總編輯常勝君,帶著攝影記者趕去嘉義,常勝君是我的老師,三年過後,我進了徵信新聞報,老師談起這段採訪過程,也是精彩有趣,令人聽得入神。

 真兇被捕了,假兇就該釋放了吧?押在警總保安處的司機、廚師、勤務兵,走出了保安處,警總沒有向他們說一句道歉的話,更別說什麼賠償了。還你們一個清白,就算你們命大。

 後來,我得到了解,原來柳哲生少將,因為在抗戰期間,在杭州筧橋機場上空擊落來襲的日機,成為空軍英雄,他和高志航同屬一個大隊,又是高志航的部屬

,由於戰功顯赫,來台後,甚受上層賞識,在周志柔和王叔銘兩任空軍總司令之後,下一任就是柳哲生,這也是宋美齡的堅持。

 分屍案的發生,如同天上飛來的橫禍,把一個安安靜靜的柳公舘變成了『第一現場』,再加上媒體的高空好手繪聲繪影,硬是把柳哲生拖進了這場無妄之災的混水泥潭。

 案子破了,顯示柳哲生清白無辜,但是空軍總司令的位子,卻已另有安排了。

 在我記憶中,只有聯合報舉辦了一個茶會,向柳哲生表示歉意,領著頭大幹的國民黨大報中央日報,卻是無動於衷,毫無悔意。為什麼?因為他是大報,他是黨中央的報紙,你柳哲生也不敢來告我吧?

 再多的道歉,再多的公道也無法抹去柳哲生內心的創傷,他退役了。

 沒一兩年,在台灣的大都市中,出現了亮眼的店面,百樂冰淇淋。

 總司令沒當上,也不打緊,我們去賣冰淇淋,今天,台灣的太多人都嚐過百樂冰淇淋。

 報告總司令,給我一份冰淇淋!

  (星期五看,『眼看他樓塌了,中央日報』!)

 

附加檔案/

   (『人權』,狗屁!)

 每當我看到一群高叫『人權』的團體,為一名快被槍斃的人吶喊的時候,我就生氣,我就不屑這票人物。

 又來了,一個燒死三個人,燒傷十八人的死刑犯鍾德樹,被法務部長施茂林簽結,即將押赴刑場執行槍決,在這個節骨眼上,冒出來一票人,就是高喊『維護人權』的人,他們要求法務部長重新考量,要求律師再作閱卷,希望提出非常上訴,尋求最後救濟,就是這樣,於是原本在法部長簽結的案子,在五天之內,必須執行的動作,只得暫緩下來,奪走三條人命的鍾德樹又得以再喘一口氣,又要享用納稅人供應他的一日三餐了。

 這種例子太多了,在台灣這毎個糊塗行善的社會,經常出現這種狀況,只要有人被判死刑定讞,這票人就亮相了,為一個歷經多位法官審理,確定死刑的犯人,大聲疾呼,要求槍下留人!

 每當聽到他們聲嘶力竭的喊著「槍下留人」的時候,我就會反問一聲,這個殺人兇手在殺害對方的時候,他怎麼沒有想過「手下留人」?

 你們這票道貌之士,怎麼也沒想過這一點,鍾德樹為了十萬元,燒了三個無辜,他怎麼沒想過給三名死者一條生路?

 再說,你們這票『善心人』,只為了替一個殺人犯求情,你們有沒有向三名死者家人給予一絲慰藉?

 據審理鍾德樹的法官說,鍾德樹在審理過程中,毫無悔意,面對一個不知悔改的死刑犯,他個人不在乎判死,你們這票人有啥好談人權的,你們也未免太自作多情了吧?

 不說了,越說越氣,怪異的社會就有怪異的怪胎!

 

加入書籤:         
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chao/archive/2006/12/06/134277.html
2006-12-06 13:16作者:趙慕嵩分類:爆料新聞界迴響:33點閱:9847

迴響與引用列表

回應: 報告總司令,來客冰淇淋!

ADIDAS外套 http://www.iku-shop.com/

2011-06-25 15:49 ADIDAS外套

re: 報告總司令,來客冰淇淋!

to 噗噗
你(或人權團體)的想法有錯誤。

"人不可殺"不是普世價值嗎??有那個先進國家或地區是贊同"人可殺"??大家都知道且認同"人不可殺",人殺人依然持續發生。這個事實證明了""如果能讓越來越多的人接受"人不可殺"是毫無例外的.. 長期來看殺人案件自然就會越來越少""是錯誤的。在台灣,會走到死刑的罪犯,手上不會只有一條人命,放過這種"人",把廢除死刑拿來做為一種社會反思,是對受害人及其家屬殘忍。

還有,國家和個人是不同的,國家執行死刑是維護社會公義,不是找理由殺人。一個法治國家,不會因為執行了一個死刑,就無限上綱到其它罪行。對自己的國家有點信心吧。

2006-12-12 11:52 真小人

To 低賤白痴楊文衡及其分身

引經據典就能掩飾邏輯紊亂嗎? & 路人丁 & 不學無術蘇彥章 & 楊文衡>> 我還以為只有我一個看 OP文章會頭痛哩,原來很多人都與我有同樣的感覺。


哎~ 真無聊~ 低賤白痴楊文衡, 你名字變來變去, 說話詞語就是一套, 能不能編一些新的? 我是不知道你用過多少名字了, 但反正以後見到你這類神經病, 都當是楊文衡, 管你又編什麼名字.

邏輯紊亂嗎? 你自己去鴕鳥吧~ 看你自說自話也挺可憐了...

我管人氣好不好做什麼? 你何不自開個部落格, 試試自己的人氣不更好? 就怕你只能靠刷版和馬甲硬撐場面, 你這種器小量狹的人, 東叫西吠, 就只是抹黑耍無賴,, 自己卻連一個屁也打不出來, 人家罵你的話連正面回一句的能力都沒有, 你真沒發覺你的腦袋裏只是塊巴掌大的小豆腐乾嗎?

國民黨是怎麼了? 黨產虧空太多也還有一百來億, 怎麼請的Hired Gun, 文化打手, 鷹犬爪牙都是這水平? 是黨的水平也就爾爾亦或是不肯花錢嗎? 幹嘛這樣小家哩, 政治影響比金錢較重要喔~

2006-12-08 20:44 OP

re: 報告總司令,來客冰淇淋!

主張廢除死刑者認為 : 我不殺人是因為他是"人" 沒有任何例外
即使那個人曾經殺了人..

效果 : 如果都堅持這個原則,我們 就不會替自己找任何藉口去合理化殺人的理由..

今天因為被告曾經殺了人,國家就給自己找到殺人的理由- 殺人者償命
明天天就會給自己找各種殺人的理由 => 被告顛覆國家 被告危害政權的存續 被告破壞金融.....

對於個人來說, 如果今天因為對方殺了人,我們就覺得這是個可以殺人的例外, 哪天我們因為對方威脅到我們, 就可能為了各種理由去殺人
就像本件的被告鍾德樹為了錢殺人.. 對鍾德樹來說,他找到了他可以殺人的例外.. 所以他毫無悔意...

如果能讓越來越多的人接受"人不可殺"是毫無例外的.. 長期來看殺人案件自然就會越來越少.. 因為人是因為不殺人所以不殺人 而不是因為害怕死刑... 反之 如果國家教育人民不可殺人的方式 只是用死刑讓行為人恐懼 當行為人對被害人的憎恨大於刑罰的恐懼時 他還會害怕死刑嗎?


當然 無論死刑或廢止死刑 實際上都不可能真正杜絕殺人的發生 只是
相對於人民過份信仰死刑的效果 廢除死刑可以是一種反思 而不必全然用假道學來否定他們...

2006-12-08 17:34 噗噗..

re: 報告總司令,來客冰淇淋!

大家都在警總時代爆料,那誰活著到今天來跟我門爆料呢?
揭發以前總總的不公不義是好事啊
總不能以為穿著紅衫反反扁就以為拿到贖罪卷了吧..

2006-12-08 17:13 噗噗..

re: 報告總司令,來客冰淇淋!

OP的回文比起趙老大的附加檔案大概4.5倍以上,
如果自覺得有料,乾脆去開個部落格,
測試一下自己的人氣,好嗎?
看他老兄東剪西貼的,
想要用字海戰術顯示自己的卓(拙)見,
問題是看完了之後,
真的不知道他想表達什麼,
尤其突然冒出一句: “按你們政治鬥爭的邏輯……”
這人的邏輯訓練真的很糟糕!

2006-12-08 15:03 蘇彥章

re: 報告總司令,來客冰淇淋!

我還以為只有我一個看 OP文章會頭痛哩,原來很多人都與我有同樣的感覺。
OP這個人,不是壞人,他只是無知與自大罷了。大家多包涵吧。

2006-12-08 12:14 路人丁

re: 報告總司令,來客冰淇淋!

To OP:
耐著性子看完了您落落長的文章,
我只能說:
您的邏輯訓練很糟糕,

越多的 big words 和理論,
越顯示您自主思考能力的貧乏

2006-12-08 12:02 引經據典就能掩飾邏輯紊亂嗎?

re: 報告總司令,來客冰淇淋!

OP> 喲~ 問個幾句, 就以為有料? 罵個幾句, 就理直氣壯啦? 換了個
OP> 名字, 語氣遣字就能變得了? 算了啦~ 去騙小孩吧~

OP> 鴕鳥戰術: 怒責反問、轉移視線法、人身攻擊法、糢糊焦點法.

OP> 1.如果"定讞"了還可以改判,那還叫"定讞"?

OP> 你是白痴? 罪名是罪名, 執行是執行, 要不然大家在忙火什麼?
OP> 就是要找出新理由可以聲請非常上訴的機會, 或可讓法官依這
OP> 新事證來重新考慮罪名和量刑, 這是罪名方面, 執行方面則有
OP> 許多法條可以救濟 不然法務部拖鬼啊?

你原來說的是"改判", 怎麼現在不提了? 是要給我們怒責反問和轉移
視線法的例子嗎?

......

2006-12-08 10:52 楊文衡

re: 報告總司令,來客冰淇淋!

......
OP> "鍾德樹即因義務律師遞狀聲請閱卷"

OP> 看清楚是 "義務" 的啊! 不是OJ辛普森請來的全身美金閃閃發亮
OP> 的御用大律師, 這才是真正的心意呀~ 換成你們這幫無血性無
OP> 理性的爛鴕鳥當律師, 十個鍾德樹也都斃了, 骨頭早都化灰, 還
OP> "一路都被判處死刑"? 早在一審就KO了...

......

OP> 這樣比起來本國的撒謊總統訟師相對都比藍鴕鳥律師好一點...

你提到重點了, 為什麼顧立雄律師不願義務幫忙呢?

2006-12-08 10:17 楊文衡

re: 報告總司令,來客冰淇淋!

泛政治> to 楊文衡﹕
泛政治> 我不是承認了我一輩子孬嗎?我哪有什麼料好爆的?

趙老大沒有承認啊。

泛政治> 趙老大就不同了;記者執筆虎虎生風的勁兒,他哪裡輸人了?
泛政治> 他接觸的料又比尋常人奪得多.........
泛政治> 這料早在四分之一世紀前就該爆了;為什麼等到今天才爆?
......

有時候我也在想為什麼美國華盛頓郵報兩位記者為什麼對深喉嚨的身分
保密了這麼久。

2006-12-08 10:13 楊文衡

To 藍鴕鳥律師們

* 無意中錯發到別的文章去了, 致歉 *

"背負三條無辜人命的鍾德樹,不但檢方起訴求處死刑,從一審到更一審一路都被判處死刑,而且案發二年多即告確定,但法務部卻遲遲不批准執行。鍾德樹即因義務律師遞狀聲請閱卷,又暫時死裡逃生。"

"鍾德樹即因義務律師遞狀聲請閱卷"

看清楚是 "義務" 的啊! 不是OJ辛普森請來的全身美金閃閃發亮的御用大律師, 這才是真正的心意呀~ 換成你們這幫無血性無理性的爛鴕鳥當律師, 十個鍾德樹也都斃了, 骨頭早都化灰, 還 "一路都被判處死刑"? 早在一審就KO了...

哦? 十個鍾德樹不足為惜? 我同意~ 但是換成柳哲生, 勤務兵們又如何了? 算他們倒霉了? 唉~ 黃孝先一開始也可能倒大霉弄了個鴕鳥律師, 才得勞動老媽動用老爸的勳章...

這樣比起來本國的撒謊總統訟師相對都比藍鴕鳥律師好一點...

2006-12-08 09:32 OP

To 不學無術的蘇彥章

喲~ 問個幾句, 就以為有料? 罵個幾句, 就理直氣壯啦? 換了個名字, 語氣遣字就能變得了? 算了啦~ 去騙小孩吧~

鴕鳥戰術: 怒責反問、轉移視線法、人身攻擊法、糢糊焦點法.


1.如果"定讞"了還可以改判,那還叫"定讞"?

你是白痴? 罪名是罪名, 執行是執行, 要不然大家在忙火什麼? 就是要找出新理由可以聲請非常上訴的機會, 或可讓法官依這新事證來重新考慮罪名和量刑, 這是罪名方面, 執行方面則有許多法條可以救濟 不然法務部拖鬼啊?

你們(藍鴕鳥兵團或泛指在中時討論區為惡已久的網棍們)這幫只會假猩猩同情某某悲劇的死難者, 對一個"人命關天" 的探討卻連用嘴巴說說的心意都沒有, 只會罵來罵去, 拿人家的文字東挑西揀, 卻從來沒有拿出一份像樣的文字 跟國民黨在和共產黨1946年重慶協商時一樣, 什麼方案文件都拿不出來, 只想耍賴拖到軍事調動完成, 美援到來時開戰, 人家周恩來 , 有數記數, 有碟計碟, 針對時弊一一提出解決方案, 這樣一來在全國民眾眼裏誰有能力誰無能無賴還不清楚嗎? 你們的言行和KMT的現狀只是印證歷史重演罷了, 你以為大聲就能劣幣驅逐良幣了嗎? 就能阻只其它公民發言嗎? 不見得啊不見得~ 總有一天你們都是要撞到一個不怕死, 如同國民黨在大陸為惡數十後年撞到共產黨這塊大鐵板, 連鴕鳥窩都丟了, 在臺灣呢? 大家正等著瞧呢~

"被批准死刑的鍾德樹是目前已確定的廿名死刑犯中,拖延最久的死刑犯,他的案子早於九十二年八月七日即確定,但基於人命關天,法務部於案件確定後,一再試圖為其尋找生路,因實在找不出可以寬宥救濟的途徑,施茂林始在上周五批准死刑。"

"背負三條無辜人命的鍾德樹,不但檢方起訴求處死刑,從一審到更一審一路都被判處死刑,而且案發二年多即告確定,但法務部卻遲遲不批准執行。鍾德樹即因義務律師遞狀聲請閱卷,又暫時死裡逃生。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召集人瞿海源對法務部在今年歲末批准死刑令,昨天拜會法務部政務次長李進勇時表示遺憾,並籲請最高檢察署同意讓辯護律師閱卷,了解是否有聲請非常上訴的機會,聯盟並考慮就本案聲請釋憲。"

"原本讓今年沒有死刑執行的紀錄打破"
"被批准死刑的鍾德樹是目前已確定的廿名死刑犯中"

定讞了又怎樣? 今年死刑 "執行" 紀錄 又要怎麼說? 又不是沒有死刑犯, 執行前只要有了新事證就可能有機會翻案, 這也是法務部小心翼翼的理由, 也是做到不草菅人命, 按你們政治鬥爭的邏輯, 不會又要說是民進黨政府的法務部貪腐吃案了吧?


2.依你"有料"的抬槓內容來看,死刑犯好像還可以選擇要死要活,那法官是在幹什麼用的?這樣還要法律嗎?


的理解力真不是普通的低 你是禁治產人吧? 去找一個禁治產人論壇擡槓好了~ 論壇文章沒有人有時間把來龍去脈交待得一清二楚, 閱讀人本身為了要看出文字裏沒說出的話就得要有許多根底才行, 沒有該方面的專業知識, 邏輯思考力也是得具備的, 都沒有的話也得多做一點功課, 不要以為盲目文革鬥爭式的叫罵真可打遍天下, 也別把藍綠鬥爭的意氣濫用到所有的討論. 不然每人在此開口的第一句話都要是 "首先向偉大的領袖蔣總統致敬" 後才能說話了? 那又跟大陸文化大革命期間的 "首先向偉大的導師舵手領袖毛主席..." 開場詞有何不同? 說國民黨和共產黨是一個樣的你還不認?

問死刑犯本身的意見這件事, 我文中說得太清楚了 "要怎樣看待"鍾德樹"的案件?", 是針對他的案件有許多人在努力救 "人權" 這個理念和 "讓今年沒有死刑執行的紀錄" 這個指標, 如果如報導一樣的他自身就想解脫, 其它人何須為一些看不到摸不到的東西而煩惱傷神? 是他這條命貴嗎? 當然不是, 而是那些看不見的原則思想重要, 他只是一個施力點罷了, 但如果他真的不願意合作也不願意表示悔意, 那也代表此人不值得社會再尊重他 "人權" 了, 他自己決定了自身有形和無形的死刑, 那就讓他帶著一身臭名離世 讓大家把精力放到下一個 "或許" 值得救贖的人, 他如願意向社會贖罪, 為何不能給他機會讓他也能協助為他忙火的人維持住那些看不見的線, 何況非常上訴亦不見得能成功呀! 但卻可以向社會示範出已盡全力維持理念, 這是完全正面的示範, 是對下一代好的教育, 還是你要我們教小孩為社會盡責盡力, 自身卻凡事馬虎茍且, 得過且過?

維持住那些看不見的線, 本來就不是死刑犯自身的選擇, 是人類的良知加諸給人類的社會的一個責任, 現在由人權律師和法務部來實踐, 就是對人類的社會與良知負責, 死刑犯接不接受是無關的, 這是強迫的, 他不要都得硬給, 由不得他, 照我說法(不過也就是說說)是讓當事人有個選擇協助社會的機會罷了, 對此人權者還要罵我打折扣, 死刑擁護者要罵我無同情心咧...

法律法官幹什麼用的? 扯得太遠了, 法官按證據法理法條來審理案件, 是被動式的客位審理機關, 不是主動式的主位檢調執行機關, 只要檢調執行機關能依法以新證據提請重新審理, 法官就得處理, 法官能不審理就說: "不! 我就是要他死, 你不動手我自己來" 這種話嗎? 最多能是再審理後說: "不! 依法律和判例這新證據不足以推翻原判"吧...

不想再為你或你們小學生多說了, 有太多太多的事和物要用真心去感受. 不幸的是你或你們只是個無心或黑心者.

你講了一大堆廢話, 我實在看不懂是你什麼 "自命不凡" 的鴕鳥東西.

2006-12-08 08:24 OP

re: 報告總司令,來客冰淇淋!

to 楊文衡﹕

我不是承認了我一輩子孬嗎?我哪有什麼料好爆的?

趙老大就不同了;記者執筆虎虎生風的勁兒,他哪裡輸人了?他接觸的料又比尋常人奪得多.........

這料早在四分之一世紀前就該爆了;為什麼等到今天才爆?

不就是怕死嗎?

我也怕死,所以我到今天才敢出來反我老爸的黨。

孬阿,孬!

2006-12-08 06:25 泛政治

re: 報告總司令,來客冰淇淋!

泛政治> 趙老大﹕
泛政治> 你阿,你.......
泛政治> 跟我一樣孬!你我都是上年紀的人,一輩子孬!
泛政治> 這樣的是在警總時代,連個屁也不敢放。
泛政治> 到這個「爛阿扁時代」才來個什麼「新聞爆料」!
泛政治> 孬阿!真孬!

趙老大至少
* 爆了料,
* 用他的真名爆料以示負責;

願意聽聽老哥你的爆料。


2006-12-08 05:28 楊文衡

re: 報告總司令,來客冰淇淋!

趙老大﹕

你阿,你.......

跟我一樣孬!你我都是上年紀的人,一輩子孬!

這樣的是在警總時代,連個屁也不敢放。

到這個「爛阿扁時代」才來個什麼「新聞爆料」!

孬阿!真孬!

2006-12-08 05:19 泛政治

re: 報告總司令,來客冰淇淋!

喔~耶 再見全壨打


中華棒球隊打敗小日本人囉

第一次拿到亞運棒球項目的金牌

哇哈哈哈~~~


中華建兒 讚

喔~耶~

2006-12-07 19:52 秀蓮姊

re: 報告總司令,來客冰淇淋!

給"不學有術"的OP:
1.如果"定讞"了還可以改判,那還叫"定讞"?
2.依你"有料"的抬槓內容來看,死刑犯好像還可以選擇要死要活,那法官是在幹什麼用的?這樣還要法律嗎?
你講了一大堆廢話,最後又來個"自命不凡"一番,我實在看不懂你在什麼東西.

2006-12-07 17:07 蘇彥章

re: 報告總司令,來客冰淇淋!

秀蓮姊> 被害人還不曉得是誰,就有3名涉案人,案子幾近破案!!!
秀蓮姊> 天理何在啊,社會黑暗哪,警備總部坑人呀。柳哲生家中三名
秀蓮姊> 下人經過此番折磨後,如果有可能,一定會高唱:
秀蓮姊> 「別人的性命是框金又包銀~,阮的性命不值錢~」
......

可惜的是這些人沒有學到教訓,讓王迎先先生以後白白犧牲。

2006-12-07 16:58 楊文衡

re: 報告總司令,來客冰淇淋!

......
OP> 一定會有人問那到底要這樣看待"鍾德樹"的案件? 我個人意見是:
OP> 問他自己, 要活就請律師們法務部門研究有否改判成沒有保釋 &

第一個問題, 如果判決已經定讞, 是否有改判的可能。

OP> 終身監禁苦役的可能, 可行的話, 便請復仇論/亂世重典者尊重
OP> 公權力的處理, 不要上綱上線, 不行或是本人要死, 那隔天就執行,

第二個問題, 如果要死要活由他自己決定, 公權力在哪裡行使。

OP> 人權運動者請尊重公權力和他的選擇.

OP> ps. 這不是周詳論文, 是有感隨筆, 歡迎實質的討論, 請一些
OP> "不學無術" 專門擡槓之輩, 要鬧也請擡一些有料的槓.

只要你不要請我解是甚麼是定讞就好 。

2006-12-07 16:55 楊文衡
共2頁: 1 2 ,目前在第 1

回應這篇文章

*者為必填欄位

*回應標題:
*姓名 / 暱稱:
*E-Mail:
您的網站:
*回應內容:  
*驗證:
請輸入上圖六位數字驗證碼:

 
2006年12月
262728293012
3456789
10111213141516
17181920212223
24252627282930
31123456

編輯部落格最新文章

作家部落格最新文章

來賓部落格最新文章

旅遊部落格最新文章

財經部落格最新文章

電影部落格最新文章

體育部落格最新文章

音樂部落格最新文章

美食部落格最新文章

公益部落格最新文章

數位部落格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