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愛中最絕對,得失心也最重。
文學獎熱季到,最近看許多參賽作品,描寫刻骨銘心的失戀痛苦文章多得令人訝異,尤其是校園文學獎。還不過多久以前,描寫美好戀情的佔一定比例,現在幾乎絕跡,也就是說現代人的戀愛失敗率太高,戀愛週期變短,長不過一年,短則幾個月,還有忍耐痛苦的能力變低了,為一個認識幾個月的人尋死尋活,真令為人父母的痛心,這麼深刻的愛應該認識很久,基礎深厚罷?仔細一看,才認識兩個月!好不容易把一個孩子生養到二十幾歲三十幾歲,他竟為一個才認識兩個月的人不想活了,真是情何以堪!
對現在年輕人來說,兩個月可能夠久了,前陣子兒子取消和我的約會,說要跟女朋友慶祝認識一個月,讓我啼笑不得。
文章中還有一個更誇張的,為失戀與母親反目,長達幾個月同在一個屋簷下不說話,這是殃及池魚了!說是這麼說,我年輕時失戀,也好不到哪裡去,絕對是愛情至上者;然而當了父母後立場改變,變成反愛情至上者,可見這親情與愛情從來是誓不兩立的,怪不得那失戀女子與母親不說話不溝通。
以前一個人生至少失戀一次;現在變成不計其數,人人都是失戀者,,絕無倖存者,隨著人越活越長,越不信赖婚姻,可能還有更多失婚者,無伴者、多婚者。在感情上增加戰鬥力與抗壓力想是必要的。
我們都是失戀者,或曾經是失戀者,失戀宣言之一,保命最重要,愛情激素發動到結束,通常只有一兩年左右,它有它自己的走向,理性難以克制,在這過程中,乍然中止,也許死亡激素取而代之,然而它的有效期跟愛情一樣,而且相互呼應,交往半年,大約也需要半年療傷期;也就是說忍過有效期就自動痊癒了。
我最嚴重的一次失戀,就是分手後,忍不住常想打電話給對方,每時每刻都等著他的電話,但他不打,我每次打時心在流血全身顫抖,恨不得剁掉自己的手,他的態度算是溫厚且不逃避的,但女性自尊還是為之支離破碎,,為此遠離所有電話機,手機,還逃回鄉下隱居,但鄉下太多廟,一進廟看到神像,馬上跪倒,五體投地,痛哭懺悔不已,每個晚上都睡不著,吃安眠藥也沒用,許多人都是在這個階段,濫服藥物不慎死亡,為免因此暴斃,,最後只有逃往國外,花了許多療傷費。
奇怪的,過了一段時間,大約相當於交往期,他倒打電話來了,還有恢復邦交的意思,剛開始激動到哭,不久沒感覺,最後是不接,好奇怪啊!愛的時候比性命還重要,不愛的時候比陌生人還不如。這就是愛的虚妄,缘起緣滅,有如人世的生住異滅,如鐵律一般。
失戀宣言第二,作一些瘋狂的事,如徒步環遊世界,登上阿爾卑斯山,或再唸個學位之類,沒辦法,因失戀期太長,總得找點事做,越瘋狂的越好,以免自己發狂。我曾經在失戀期狂搬家,也曾經強迫自己唸一部平常不會唸的書如《歷史的研究》或《資治通鑑》,越大本越好,挑戰極限。當書接近尾聲,你發覺已褪去憂鬰的黑袍,身體漸輕‧又聽見自己的呼吸,那感覺如何美妙!文字與音樂確有療傷的效果,否則「悅親戚之情話,樂琴書以消憂」這句話是怎麼來的?
我們都熱衷於追求快樂,殊不知銷憂之法更為重要,在生命攸關之處有對策,那才是本事。
失戀創傷癒合時,整個人脫一層皮,心又開一竅,以故,失戀會提高智商,此言不假。
有一種失戀創傷最難癒合,當至愛的人亡故,尤其是突發性,最是悲慟。舅舅去世時,表弟說:「爸爸走了,我也不想活了。」大家都以為只是悲傷過度的情緒話語,结果他不久得急病而亡,死時才二十幾歲,真令人不忍。驟然失去所愛,其傷痛一輩子難癒合,這種痛苦沒有比《奇想之年》寫得更真切,生死相許的愛只發生在少數富於靈性的動物,然過於沉重,上窮碧落下黃泉,兩處茫茫茫皆不見,在這裏超越生死的意圖是自然的,神學與宗教與偉大的文學於焉產生,這說明人是如何有限。
另一種失戀較輕微,異地短暫邂逅的戀情或朋友,相約回國一定聯絡,通常毫無音訊,但仍會在信箱中找尋或等待對方的來信,那失落是微微的,像雨中觀花落,落花人獨立,微雨燕雙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