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屬於那種穿不得牛仔褲的身材,偶一為之,得到的反應很委婉:「你還是穿裙子好看。」
除了年輕不解事穿過牛仔褲水手褲,之後都安份地穿長裙,像修女般拖拽著飄飄長裙,或黑或白。
直到這兩年迷上牛仔褲,那是肉身的搏鬥場。當你被宣告只能穿二十九腰,羞愧氣忿而逃,三個禮拜不吃一粒飯,只吃蔬果,終於擠進二十八腰,一時士氣大振,發狠試穿好幾件,因都很緊,現在的緊身包臀彽腰真是累死人,搞得全身大汗,如此連續幾小時,準會瘦,不久你就能穿二十七腰了。越包越難穿的褲子價格越貴,這便是昂貴的牛仔褲瘦身法,為了穿下二十六號的seven牛仔褲,我準備長期抗戰。
以前的牛仔褲全然不是那樣的,越破越好,不掉下來即可,最主要是價格低廉,在我們讀書的時代,要作一條合身的長褲,連工帶料要一兩千,牛仔褲只要199、299,美好的成衣年代,讓大家都有省錢省時的衣服穿,那時名牌還未引進,大家穿的都是路攤貨,有一種原始牛仔褲的平等精神存在。
我的第一條牛仔褲是大一在西門町買的,質料又粗又硬,配上深藍底領口滾紅邊 T恤,在來義山區拍了一張不難看的照片,那時的我有點胖,在深藍色的掩護下,居然還有瓜子臉,讓我忠心地作深藍色女孩。
牛仔褲便是採用這種安全的深藍色,讓胖子瘦一點,讓瘦子顯得輕靈,你看沙岡年輕時的照片,黑色高領衫配牛仔褲,好法國好脫俗,如今在巴黎街頭,仍有許多人這麼穿,儼然成為巴黎風。
第二條牛仔褲是大叭巴褲,又稱水兵褲,它能掩飾我多肉的下半身,上面搭櫬衫與毛背心,頭上戴碗公帽,留長直髮,一看就是七零年代的嬉皮風,自以為走在時代的尖端,現在也變成老照片一張。
那時的男朋友,還是西裝褲的愛好者,訂作的黑色西裝褲雖挺拔,也讓人覺得不夠帥,深藍色女孩愛的是牛仔褲男孩,卻要等了數十年那麼久,男人才跟上來。在以前男人的衣服感是晚於女人的,現在的型男大舉入侵,一個個充滿威脅性,牛仔褲搭長統軍靴,批著長圍巾,令人想長嘯而逃。
之後的牛仔褲都沒意義了,只記得是光買不穿,或穿幾次就穿不下,總之不堪回首月黃昏。
這兩年突然又迷上牛仔褲,就是那種很難穿修飾效果很強,讓人非減肥不可的翹臀牛仔褲,細管的包臀牛仔褲,瘦子穿看來楚楚可憐,胖一點的穿居然也有修長雙腿,這不是穿衣,而是魔術了。
中年硬穿牛仔褲,那只有叛逆、倒退可說明,或者談戀愛,或者炫耀減肥成果,那已非深藍色情結,而是多彩的顛倒錯亂。
那都背離牛仔褲的原始精神。
大家都知道牛仔褲起源於工人的工作褲,西部牛仔把它穿得特別帥,牛仔褲誕生的確切日期是1873年5月20日,原是淘金的礦工穿的褲子,它有口袋又讓工人可存放淘到的金子,因此縫製時經過了加固處理,而且在褲兜和褲門處都使用了嶄新的銅紐扣。這種褲子被取名為「粗斜紋緊腰工裝褲」。由李維‧斯特勞斯和雅各‧戴維取得專利。
它的粗獷與便利創造服裝的新語彙。
有人說牛仔褲跟女性主義有關,它讓女人也可穿男人的褲子,而且加入豪邁的行列,因此六七零年代的女權運動者與女嬉皮,大多以一條牛仔褲走天下。
「女人不要穿牛仔褲!」在我結婚時夫家的人如此告誡。我雖不能同意,但也不敢公然穿著抗議,大約過了十年壓抑期,我的結婚十年跟蘇青的結婚十年一樣慘,比張愛玲的半生緣還回不去,結果是我再穿著牛仔褲走出來。
這不能不說它跟女性意識是有關的。對老派的人來說,穿牛仔褲的女人極具威脅性,它不僅讓女人跨越性別,而且極方便跨門揚長而去,這種看法不能說沒有遠見。
那已是九零年代末期,大難臨頭而不知,九二一世紀大地震在天旋地轉中讓許多人家園破碎,骨肉離散,我到過走山的災區(不記得是否穿牛仔),許多人遭活埋,家從這山移到那山,真是古今奇觀真慘好慘!人們荒謬地想著把這裏變成觀光區,因為田園損毀再無生計可謀。
而我遇上的穿牛仔褲男人們極度危險,穿牛仔褲的中年男子比女人不安份,暴亂的老嬉皮完全失去方向。
牛仔褲走過它自己的歷史︰五十年代Lee101和Levi's501等直筒型牛仔褲最是正點,六十年代強調體形的瘦窄型及彩色牛仔褲躍上舞臺;而六十年代后半期到七十年代則是大喇叭褲管型牛仔褲獨領風騷;進入八十年代,瘦窄型牛仔褲又重起爐灶,騷包之人故意在膝蓋等處劃一個大洞,大唱洞洞歌穿洞洞裝,其時經濟蕭條,人們個個是丐幫。八十年代中期以後,以Levi's501為代表的、復古懷舊的、幾乎與所有的服裝都可以搭配的直筒型牛仔褲風雲再起。轉了一大圈,牛仔褲回到原點,而我們知道我們都回不去了,我們的身體變得更敏感更有自覺,並不那麼懷念過去,甚至有點不堪回首,卻穿著懷舊衣,追著懷舊風。
可哀的九十年代啊,不少年輕人熱心追究牛仔褲的過去式,尋覓早已停產的古典舊款牛仔褲VINTAGE JEANS。甚至在牛仔褲的穿法上也開始“復古”。模仿牛仔褲剛剛在美國誕生時人們的穿法︰大尺寸寬鬆式的牛仔褲,腰圍部分退到胯骨,露出內褲。在各大城市街頭穿著垮褲的男孩刺青、穿耳環,大跳街舞口吐嘻哈。同時,煙斗型的牛仔褲也悄然再現。更有一些人穿上大喇叭褲管型與流行衣衫相配,因時因地地挑選不同款式的牛仔褲,完全看心情亂搭。總之,牛仔褲的世界如今已是過去與現在混種,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曖昧狀況。
只有我們自己知道,現在不等於過去,如同過去不等於現在,無論如何我們都回不去了。
現在我擁有四條牛仔褲,以收藏的心寶愛著,這是最後堅持了,也是我跟好友的約定:「人生只要穿得進牛仔褲足夠了!」,seven那條,是二十九腰改成二十七腰,宣示著瘦身戰功;Levis那條貼有水鑽,穿來最舒服:45R那件是植物染,風比谷的標誌極美,更高檔的是藍比谷、風比谷,像卡通集的名字;575是凱特摩斯的最愛,可惜已不紅了。
牛仔褲是青春與叛逆的印記,性別越界的符號:也是賈曼的藍,至死無悔的自書:
藍伸伸懶腰打打哈欠
藍拱拱身體藍清醒了
藍來了
藍像個句子或片語
從頁尾橫跨到夜尾
顯現它自己
一首火焰詩篇
以它返照的光亮
將一切投擲入黑暗
藍在身後拖著黑
是看得見的黑暗
藍讓白失去處子之身
像藍鬍子用鐮刀
收割一隻隻眼睛
。
牛仔褲深深淺淺的藍,像班駁的記憶,永遠拼不出完整。
然而什麼是完整?
年輕時的時候焦急得不得了,急著長大,急著被愛被看見,然後終於長大被愛被看見,又策劃著種種逃跑路線,等到跑不動,累了病了倒下了,需要愛不能愛,怕被看見憔悴的模樣,又常有人要你露面。自暴自棄地露面,其結果是換來一句「差點認不出來」的慨嘆!
還好記憶是個頑皮的孩子,他要記著什麼誰也抓不住,我們也許也忘記年輕長什麼樣子,也不覺得年老是屬於自己,我們是自己的他人,衣服則是他人的自己。
所以,當我費盡九條牛的力氣裝進一條二十六吋的牛仔褲,且慢笑我,看看你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