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近不行,看遠也不清,眼睛常痛得沒法睜開,配了眼鏡,遠視不對,近視也不行,不得已掛眼科,原只為檢查度數,沒想到醫生說我眼睛有病,大約是六七十歲的眼睛。簡單地說,我已把眼力用到底。我才五十出頭,這種結果實在難令人接受,心情一下降到冰點。
不能再長時間看書、上網、寫字,生活還有何目標呢?以前我有一個老師年輕輕就中風,他說人常病在自己最驕傲之處,以前的他精力過人,可以連寫幾天幾夜的長篇小說不眠不休,大碗喝酒,大塊吃肉,結果血壓飆到兩百多,最後只能吃玉米水,燙青菜,酒也不能沾口。
以前的我,最驕傲的是眼力,唸完研究所視力還是正常,直到進報社工作,看完幾萬字的新聞稿,再對完幾萬字的大樣,中間休息時間,溜到報社隔壁的書店,看書報雜誌一兩個鐘頭,發光的銅版紙最傷眼力,下班後常看書到天亮方歇。在報社工作一切講快速,不要說一目十行,一目數十行都不算什麼,一本書翻個一兩個鐘頭就看完了。如此摧殘眼睛,一兩年下來,視力終於模糊,但我抗拒戴眼鏡。
為了恢復視力,天未亮即起,到五樓頂看鴿群飛,作眼睛體操,好不容易恢復正常視力。如此枕戈待旦與視能相抗,一直保持正常視力,五十歲才有些微老花。
怪只怪使用電腦之後,不知節制,凡是反光的畫面最傷眼力,雜誌如此,電腦螢幕更是如此。前年寫三本書,又一個部落格,幾乎整天掛在電腦上,常常眼痛頭痛,彼時只覺自己眼力無窮,上午寫稿,下午還可看兩三本書,一年下來幾百本跑不掉,那時真覺自己神勇無比。
人是公平的,你我都只有一杯水,有人慢慢喝,我卻快快地把它喝完了。
當你擁有一對七十歲的眼睛,看這世界的眼光也變了。
不用看那麼多書,多了許多時間作別的事情,作家事、運動、散步、跟朋友家人聯絡感情。才知道為了讀與寫,犧牲許多事情。
現在可以慢慢走路回家,那感覺好奇妙,發現家附近有家很棒的書店,裏面有小小咖啡座,點著小燈看來好溫暖;又有家大舞廳,開著許多週邊商品店,禮服店、舞鞋店、美甲店、整容店……,在這而住七八年還是第一次發現,像發現新大陸一般雀躍,忘了店有好壞高低之分,這世界還是值得看看。
我不會說上帝替你關上一扇窗,會幫你開另一扇門那樣的話,我只想說,不必那麼快絕望,再等一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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