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聊時,我喜歡玩弄我的破手機,價值三四千元的陽春機,用到遍體鱗傷還捨不得換,一個門號用到底,這是我等老輩的習慣。
只是電話的代用品,大多是業務聯絡,較親蜜的人多講兩句,然越講越簡短。
手機使用不過是八九年間的事,其影響跟網路一樣天翻地覆,將來兩者結合一體,威力更驚人。
我對聲音好聽的男性一向沒抵抗力,有一段短暫的手機戀情,其甜蜜與痛苦散發的電力更為驚人,當迷狂集中於一小盒子時,我們以聽覺補捉形影,靈魂因為被囚禁其中而發狂,為此速速丟掉那手機。
手機是我們身上新長出來的瘤,一個音聲之藪,除此之外正在滋長一個新的文字盒子。
每與年輕人聚會,我會觀察他們的手機,六七年級的通常瘋手機,零用錢大多花在上面,而且常常換新機種。從手機可以看出一個人的職業、身份、個性,用最新型的PDA手機的是醫生或大主管;平價手機貼得花花綠綠的是學生;陽春型的是四五年級家庭主婦,功能繁多的是上班族,用零元手機的年紀更老。
根本手機的世代就是現在的六七年級生,他們使用的方法跟老輩不同,手機不是用來講話的,而是拍照、聽音樂、傳簡訊,他們也是愛唱愛跳的BAND世代,聽流行歌曲成精,我們以前聽卡帶,只聽個旋律,現在他們聽MP3,什麼音準、轉音、假音,說得頭頭是道,所以他們愛看星光幫,聽講評,也上YOUTUBE批評歌曲,享受審音的樂趣,他們是所謂的AGE WILD,AGE ACT。
每個人都很愛演,而且很難管束。家有七年級生,父母狗不理,狗不如。
七年級生口語表達普遍不好,跟他們大量使用電腦或手機有關。
打他們的手機通常關機中,而且也不太接。
有個厭惡手機的四年級爸爸,為了跟孩子有交集,特地買了手機,命令兒子晨昏定省,結果打一兩天就不來電,打過去也常碰壁,父子因此翻臉成為陌路。
時代變囉!
手機不是用來講的,而是用來聽歌的,拍的,讀的,上網,上面還貼著大頭貼。
不敢想像我照大頭貼什麼樣子,根本我討厭拍照,用的照片都是歷史文獻。
但為了兒子,我學會傳簡訊,很短,很有效。
他也會秀朋友的搞笑簡訊給我看,什麼「呂公先考涕泣頓首……」落落長,總有幾百個字。
看與被看的方式如此改變,我們身上新長的瘤好奇特。
下次傳首詩給他,常常如此動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