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報導的目的在忠實重現事件。
事件如何發生,新聞媒體和媒體人的天職就是原汁原味重現。
對事件的價值取捨應該留給閱聽人。
如果在報導事件時加入新聞媒體和媒體人的意見,企圖影響閱聽大眾,那麼新聞報導便成了宣傳、洗腦。
絕大部分的臺灣的新聞媒體和媒體人都把報導和評論混在一起。報導和評論不清楚分開。新聞報導充斥報導者和媒體本身的意見。形容詞泛濫。痛批、震怒、艷尸。把新聞報導當成在寫不入流的作文。更別提報導時不詳細查證,道聽途說也可以用『據說』、『民眾說』、『網友說』當成新聞。一兩個人的意見可以說得好像是公審大會。
舉個簡單的例子: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