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讀者來信提到名人在網路發表沒證據的評論文章,被人揭發後,悶聲不響刪了文章,打算湮滅了當沒事人,繼續欺世盜名,繼續隨意發表不負責言論,看我能不能說幾句話。
其實,網路發表文字,如果不是即時刪除,都會留下紀錄。我也沒有那麼多時間一件一件去掀這些面具,那一天兩百小時都不夠。不過,讀者如果遇到這樣的事不吐不快,有證據,不妨連證據一起貼在我置頂的示眾文告回應欄,文責由貼文讀者自負。
我會不定期瀏覽留言,幾種張貼不會保留:(1)與此類目的無關的。(2)沒有證據,或是證據經我發現或被人檢舉是偽造,目的在詆毀他人的。(3)已經被媒體炒得熱火朝天,不需要在這裏錦上添花的。(4)其他我覺得不合適的。
請記住,這類留言的主要目的在讓欺世盜名者知所警惕。張貼留言讀者自負文責務必謹慎。
又:我不是名人,但是如果我也沒證據亂評論,請各位不要客氣照樣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