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民主只有一人一票的民主形式,可是缺少民主很重要的一種精神。
那就是妥協。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主張與堅持。可是民主社會如果沒有妥協,只有我是真理,只有我是正確,一步也不能退讓。跟我意見不同、主張不一樣的就是仇人、惡魔。甚至少數不服從多數,多數不尊重少數。這哪裡是民主?這根本是敵我拼命。社會怎麼能和諧?社會變成敵我仇人對抗,選舉結果變得好像生死攸關,當然讓人民心裡惶恐,躁鬱症發作。
台灣的民主空有外表,沒有妥協容忍,政客不遏制自己人的不妥協不容忍的言行,還暗地裡鼓勵。哪裡有民主的精神呢?
台灣很多人缺乏科學的最基本精神﹕講證據。
對事情的認知不講證據,想當然就可以,信了就可以。胡適說﹕「有三分證據不說七分話。」政客和人民不但沒三分證據可以說十分滿滿的話,甚至證據和自己說的相反,還能說滿十分。
證據,也是法治的基礎。法治不能沒有證據就入人於罪,不能我相信你有罪你就有罪。不講證據,連法治的精神也沒有。
沒民主的精神,沒科學法治的精神。台灣自豪的民主、法治不是只有空殼子嗎?政客不帶頭學習民主法治應該有的精神,還往反方向走,怎麼敢自稱民主鬥士,法治尖兵呢?
這些話,連深入分析都還沒做,不過就是常識。台灣社會連這些都不清楚,離真正的民主法治不但還有遙遠的路要走,還可能越走離目標越遠哩。
生病打針會痛,吃藥會苦,不打針不吃藥想要康復,大概只有靠……喊口號騙人騙自己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