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勢力介入公視?
張錦華,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
上個月行政院通過將以九十二億建構「公共電視集團」,高舉以公共投資扶植文化產業、照顧兒童及外籍族群傳播權益、接軌國際傳播發聲、並帶動國內數位產業發展等美麗願景。這些目標都值得肯定,因為,稍為了解媒體文化的重要性和全球影視產業發展的專業人士,可能還會批評我國的起步實在太慢了。這幾年只要看過韓劇和日劇的迷哥迷姐們可能心中早已有這樣的疑惑:為什麼日本能、連韓國也能,而我們卻每況愈下?
不過,我們也不斷的聽到許多質疑:除了擔心公視集團所費不貲,變成大錢坑外;更深的顧慮是政治介入的疑慮。其實經濟的問題較容易解釋,因為相較於大家津津樂道的BBC或NHK,甚至韓國的KBC 和MBC,這些國家平均每個人的公視投資為台灣的十倍甚至近百倍。見賢思齊,政府應投入更多的資金發展公視,服務多元的民眾傳播權益,似乎也符合國際趨勢。
但是政治的疑慮和不信任則恐怕才是核心的關鍵:在野黨擔心政府會將黑手伸入公共電視集團,並且舉證例例的認為現在新聞局前科累累。
本文並不想要否認政治勢力有可能介入,問題是:如果政治勢力確有可能影響公視,是不是我們就不要辦公視了?那按照這種邏輯,執政黨的權力也可能影響政府、教育體系、社會團體..,那是不是全部機關都解散算了?答案顯然並非如此,一來每一個機構有其對社會的不可取代的目標功能;二來一個健全的民主制度,除了努力建構一個合理的制度外,也必須信任制衡監督的機制。
這也就是說,政治勢力很可能無所不在,執政黨有權力黑手,在野黨一樣有政治操作。但是民主法治國家的長治久安其實是維繫在健全的、動態的監督機制上;如果,我們一開始就期待一個沒有權力介入的烏托邦,那顯然根本是天真。更何況,即使商業電視,他們或隱或顯的政黨偏見不也是眾所週知嗎?甚至還有高度的中資介入的指控。如果我們因為懷疑私營媒體可能受到官商勾結的暗盤交易,是不是也要主張把他們通通解散呢?
我們以下將用韓國的例子來看民間的抗衡機制如何平衡政府權力的介入,或許有點啟發。南韓自韓戰分裂後,就一直控制在「軍人官僚政權」手中,國家機器強力的控制媒體。在1980年代初期,全斗煥靠武力取得政權後,強力展開私有電台的「國營化」,公共電視台不但收執照費,也收廣告費,國營電視台的資金十分雄厚(當然這也是後來KBC和 MBC能夠大手筆投資製作如《大長今》或《冬季戀歌》這樣的好戲的原因之一)。電視台的經營者由總統任命,電視台主管必須每日向政府報告如何處理爭議性議題,政府權力的黑手可謂無所不在,甚至比我們的老三台時期還有過之。
不過,南韓的媒體改革運動也相應而生,除了社運團體的激烈抗爭外,還有「公民團體」以拒繳執照費為手段,要KBS服務公眾,而非服務政府。同時,也有婦女和家長團體抗議MBC為了廣告利潤,隨意調動受歡迎的兒童節目,也發動關機運動。而KBS和MBC台內的記者則發起成立了南韓最大的「媒體產業工會」,爭取記者的專業自主和新聞自由,包括人事上獨立於官方控制(並曾以罷工方式抵制官派人選)、和編輯政策上獨立於管理階層(也曾經發動抗議管理階層新聞檢查,例如新聞部播報WTO將損害農民利益,因而違反官方立場,工會竟遭官方解散!工會因而必須重組,但仍繼續抗爭)。
在持續努力後,工會終於爭取到兩項自主權:一是員工有權提名部門主管(例如新聞部和節目部);二是員工可參與制定言論方針,例如MBC內部成立「公正報導委員會」,由管理階層與工作會代表組成,討論電台的編輯立場。
由以上討論可見,南韓公共電視的成功,當然不是因為它一開始就能夠有獨立自主的制度;真正的關鍵是媒體與民眾的自覺、監督、和抗爭;包括媒體改革團體、媒體內部工作人員、以及公民團體等各種持續不斷的努力,才能逐漸真正蛻變為專業、獨立、自主,並且揚眉吐氣、成功行銷國際市場的文化創意產業。
因此,我們不能簡化的以政治勢力的理由就反對公視集團,相反的,我們的專家、學者,媒體工作者、公民團體、媒體改革團體等,都更應積極的不斷要求建立更好的公共媒體制度和內部的自主機制。因為,只有公共電視集團才有責任真正為我們社會提供製播多元優質節目、服務弱勢族群傳播權益、促進公民社會發展、深植本國文化內涵、拓展國際文化交流等目標;這個目標無可取代,因為在商業媒體亂像頻仍的過程中,我們應該已很清楚,商業電視經營的最高目標其實是收視率和廣告商,「觀眾」僅是收視率的數字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