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期校園周報針對「強制隋胎考慮期」相關法案,製作專題,引起熱烈迴響;相關由學生發起的跨校連署行動,也在校園間暗潮洶湧地進行。本周校園記者持續追蹤,將正反兩極的看法一一披露。
關心自己身體、關心生命與未來,男女同學都要看!
■輔仁大學陳嘉宇、政治大學陳至中/台北報導
「決定把小孩生下來,是不是也應強制思考三天?」針對行政院版生育保健法草案,台大、政大、世新、銘傳及北大等十餘個學生社團,十一月起發起連署。聲明中表示,法律規定強制思考期,是認定女性在面對重要抉擇時沒有思考能力,比一九八四年制訂的優生保健法更落伍,可謂「大開時代倒車」。
最先發起校際串連的台大學生許慈育表示,打開PTT女生性版查詢「墮胎」一詞,便有兩百多筆資料,可見女性並非沒有思考。學者范雲也認為,立法者習慣將青少女視為一種「社會問題」,這些將年輕人「他者化」的人,需要聽到年輕人主體的聲音。因此,台大等校社團發起校園連署,並於本月六至八日於台大及世新大學舉辦校際巡迴論壇,向社會傳達年輕人的想法。
●終止懷孕,有沒有罪?
目前就讀於台大的李同學,在校際論壇中大膽坦承自己的母親曾三度墮胎,因此,在他與大哥之間,其實還有三個「無緣的哥哥」。李同學表示,不論是以前還是現在,都一直存在終止懷孕的需求,他不認為母親在跨進醫院前,沒有經過審慎的思考。
李同學指出,法律規定三天的思考期,是更進一步將終止懷孕「有罪化」,對女性徒增傷害。他認為,雖然孩子不是母親一個人的,但畢竟「東西是在她身體裡」,女性應有更多的決定權,一旦她決定了,家中的其他成員都應給予尊重,更遑論是政府、法律。母親選擇讓他降生,選擇其他兄姊與他「無緣」,完全是環境條件使然,政府實在不應再用國家機器,強加道德傷害給婦女。
對於三天的規定,出身於基督教家庭的阿光(化名)有不同的看法。阿光的姊姊二十歲步入婚姻生活,在還沒有經濟基礎、雙方感情也不穩定的情況下,便有了身孕。阿光回憶,當時家人都覺得這個孩子來得很不是時候,但討論之後,仍舊決定讓姊姊把小孩生下來。
「神在我們還是胚胎的時候,就認識我們了!」阿光表示,上帝對每個生命都有其計畫,就算是意外產生的生命,也有其任務,作為上帝的子民,不應隨意破壞。三天的思考期有必要,人們需要再三思考,做出對孩子最有利的決定。阿光認為,要享受性的過程,相對必須承擔後果,因此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有婚前性行為」。
●生命寶貴,再想想吧!
然而,阿光姊姊的孩子,終究沒有降臨人世,在懷胎八月的一場車禍中,沒能保住小孩性命。對此,阿光無奈地說:「我必須承認,這個結果也可能是上帝計畫中的一部份。」
另外,同時身為基督教徒以及女性的政大學生陳怡伊認為,三天的思考期實際實行並不會對女性產生麻煩,因為法案公布後,女生自然會提前跨入醫院,「就像申請信用卡,知道三天後才會發卡,大家就會提前申請。」
陳怡伊說,除非是法律規定醫師有權決定是否該有三天思考,否則在沒有差別待遇的情況下,大家只會把它當作一個「程序」,不會想太多。
●二千人串連,草案不該潦草
儘管大學校園中的意見仍不一致,但由台大等社團發起的學生連署,人數在十六日初步統計時已超過一千七百人,並持續增加中。發起串連的台大學生許慈育表示,這次的議題普遍獲得關注,因此學生團體能夠很快地動員、結合起來。未來,他們也試圖和宗教性社團聯繫,一同討論生保法草案。
十六日起,串連社團更發起「學生一人一通電話」活動,打電話到各立委辦公室與服務處,表示反對政院版生保法草案的立場。並針對支持「優生保健法第九條修正草案」的立委,表達嚴重抗議。
相較於女性、議題性的學生團體迅速串連,各大學的宗教相關社團對此似乎沒有太多討論,甚至不知有此事發生。政大真善美社社長黃詠芝便坦承,在社團聚會中,幾乎不會討論墮胎之類的議題,因為很少有人有類似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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