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同性戀」像「反恐」一樣已經成為一種「政治正確」--只能支持,不能反對,也容不下批評,近乎唯我獨尊。這種情形在真實世界中恐怕仍未嚴重至此,但是在虛擬世界中的同性戀支持者言論,卻的確給我這種「霸道」的感覺。
對於「同性戀」這種行為的個人立場,我在一年多前於本版發表「《盛夏光年》只有假意,沒有真情」一文及作相關的討論時已表達得很清楚--我不好此道,但也不反對別人好此道,互相尊重即可。
當前的台灣社會最可貴的資產之一就是「言論自由」,人人可以針對公共議題公開發表他的意見,而不必懼怕因言論而入罪。然而,想充份享受這種言論自由,人人必須有尊重「異見」的雅量,不要一聽到自己不愛聽的意見就跳起多高,進而情緒性地口出惡言攻擊對方,務求「罵到爽」,能否「以理服人」彷彿並不在他們的考慮之列,這種風氣就令人遺憾了。可惜,台灣的網路言論環境似乎就是那麼惡質。在網路上討論政治議題那就不用說了,反對者的留言幾乎都是跟你有血海深仇似的,各種惡毒言辭傾巢而出,恨不得當場把你打倒在地再加三腳。很多版主避免血壓升高,陸續有不少人關閉其留言功能,因而平空減少了很多可以交流意見的公共空間。這些自以為是「正義使者」的非理性反對者,其實成了打壓言論自由的幫兇而不自知。
好了,那我不發表政治上的意見,討論別的議題可以吧?也不行,這一類惡質留言依然撲面而來。我在本版發表「同性戀征服異性戀?」一文之後所獲得的回應,可以很清楚地反映出來這種情況。在不多的五篇留言中,只有MRT君同意我對《巴黎小情歌》的看法,我感謝。另外四篇反對者留言,分別由hanimal、夏樹、翟翱等三君所寫。我在此一併回應,並進一步說明我對相關問題的看法。
翟翱君提出「吾以為版主標題用"征服"二字極為不妥。言下之意是,同性戀與異性戀是兩對立的族群,兩造的關係若非你消我長,就是我長你消。不知版主下如此尖銳的標題,是要刺向何方?」我相信這個質疑是出於善意,我也感謝。其實我當初決定要為《巴黎小情歌》的影評下「同性戀征服異性戀?」這樣一個比較刺激性的標題,的確是別有用心,因我深知這種「重口味」的文字可以刺激文章的點擊率,並進而激發大眾對此議題的重視和討論。事實上果然按此方向發展。不過,我並不認為標題用「征服」二字有何不妥,這反而是表達我對《巴黎小情歌》的反對意見的關鍵字。我的確認為「同性戀與異性戀是兩對立的族群,兩造的關係若非你消我長,就是我長你消。」
好有一比,就像「抽煙者」與「不抽煙者」一樣,兩群人的關係是對立的。抽煙雖是一種中性的行為,不涉道德和犯罪,但其在社會上的地位卻的確是你消我長的。以前,在煙草商的強力宣傳之下,抽煙曾經是一種時尚,「不抽煙者」受到引誘紛紛變成了「抽煙者」,年輕學生抽煙甚至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當時,不抽煙的人雖深受烏煙瘴氣之苦,但敢怒不敢言,因為「抽煙是主流價值」。後來經過「不抽煙者」的多年努力,終於在這個拉鋸戰場上反敗為勝,居於主流地位。如今,抽煙者的自由越來越受到各方面的壓縮,甚至還被立法加以限制,連在戲院、餐廳中抽煙都不行。而煙民經過一陣抗議無效之後也只好接受了,已變成少數的他們只有乖乖地在被局限的「抽煙區」中享受其吞雲吐霧之樂,而大多數不抽煙的人也可以不用再忍受二手煙之苦,兩方相安無事。我相信在很多煙民的內心中一定也幹聲連連:這不是在打壓我的個人自由嗎?很抱歉,「沒有互相尊重,就沒有個人自由。」
「同性戀者」多年來受到很多不當打壓是歷史事實,不必諱言。近年來,隨著社會風氣的開放和道德觀念的轉變,當然還有「同性戀者」自己的爭取,「同性戀」行為基本上已受到公平待遇,一般人都不會再加以「族群歧視」。但不容否認的是,「異性戀者」在數量上還是遠遠多於「同性戀者」,「異性戀」的意識形態還是社會上的主流價值,「同性戀族群」應認知並尊重這個客觀現實,如此才能各安其份,和平共處。然而,就是有一些同志和同性戀支持者不作如是想,企圖反過來「征服」異性戀者,把他們也變成同志。《巴黎小情歌》的編導希望透過伊旺征服伊斯的行為來宣傳「大同性戀」意識形態,這是我深不以為然的,因此特別在影評中提出來討論。
在影片中,編導過份美化同志行為的正當性,同時弱化異性戀的愛情力量,用意十分明顯。本片的女主角茱莉被塑造成一個雙性戀者,而伊斯則對愛情採取遊戲人間的態度,看著自己的女友跟另一個女人做愛竟能無動於衷,在片中編導甚至把3P的場面拍得十分浪漫。而對這樣一個愛情並不堅貞的男友,茱莉的家人竟硬是要把茱莉的遺產讓他繼承,令人想不透理由何在?相比之下,前不久在台上映的義大利同志片《熾愛》(Saturno Contro),就對同性戀伴侶的愛情堅貞描寫得十分深入而感人(我曾在亞洲週刊的影評稱讚之),羅倫佐的父母從最初排斥兒子的情人達維到最後接受了他,同意把羅倫佐的骨灰留下長伴達維,其過程細膩而具說服力,異性戀觀眾看了一樣會感動。但是《巴黎小情歌》的母親則是刻意討好有同性戀行為的女兒,不但無視其「左右逢源」的男女關係,還興致勃勃地向茱莉請教跟女人上床的滋味,彷彿她也有意一試。在性觀念方面如此開放的母親,台灣會有嗎?這就是現實嗎?我很懷疑。
因此我才會說這種母女關係是「法式倫常」,不知此用語有何不妥?夏樹君據以扯出「難怪亞洲週刊都沒人要看了,這種影評才脫離現實吧!」之譏,似乎是說我的影評沒水準,所以亞洲週刊也沒水準。殊不知這一份行銷國際的高水準華文雜誌,前不久才在香港盛大慶祝創刊二十周年,這樣的雜誌是「沒人要看」嗎?
至於夏樹君說「現代年輕人的感情課題是自信,那看似遊戲人間的模式,其實是摭掩自己(伊斯)沒有自信的面具。所以連版主也被這種表面性的模式給欺騙,難怪有這麼多不了解自己兒女的父母!」此話的前半段我是認同的,伊斯的確是一個沒有自信的人,所以他才會對感情問題三心二意搖擺不定。他本來是對同性戀沒有興趣的,所以在伊旺最初向他示愛時並不接受而逃之夭夭,反映出他天生的「性向」並非一個同志。後來,由於伊旺的死纏不放,每次見到伊斯都明目張膽地放電勾引,而伊斯本身是一個沒有主見的人,對茱莉的思念又很快就煙消雲散,所以在把持不住之下接受了伊旺的擁吻,被他澈底征服。伊旺這個高中生表現出來的行為絕非如夏樹君所言的「純純的愛情」,而是一個十足的具攻擊性的「大同性戀主義者」,看到理想的獵物就飛身而上,不擇手段直至獵物到手為止。伊旺有尊重伊斯當初對他的拒絕嗎?他有尊重異性戀者不想玩同性戀遊戲的權利嗎?完全沒有!他就像一個毒販引誘純潔的人吸毒,只要他死纏不放,總有好奇的人會棄甲曳兵而上勾的。假如將故事反過來寫,伊斯是一個因同性戀伴侶去世而感情陷入空窗期的同志,遇到了一個漂亮小姐用伊旺同樣的手段對伊斯展開熱烈追求,那麼,如hanimal、夏樹、翟翱君等同性戀支持者會怎麼樣形容她?大概會用上「不要臉」、「狐狸精」之類的辱罵之詞了吧?由此可見,伊旺一角根本是《巴黎小情歌》的編導刻意設計出來推銷他「大同性戀主義」的樣版角色,他存在的唯一意義就是「征服異性戀者」,並且還要面向大街耀武揚威地展示同志的勝利!
當我對《巴黎小情歌》解讀出這樣的一個結果時,當然會在自己的影評中忠實道出,同不同意就得由廣大讀者自己決定,我並沒有寫出任何字句強迫別人非接受我的看法不可,但依然招致hanimal君「你好虛偽」、「你用這篇影評證明你的大腦是水泥」的惡評。在他第二篇的留言中,雖只短短四句,但炮火更猛烈--「梁先生身為一個公民,雖然大家都知道他是沙豬,但應該也要注意禮貌吧,把自己意識形態寫進影評是最爛的不專業行為。」我認為這樣的文字已經過頭了!我要在此提出嚴正的抗議!
首先,請hanimal君解釋何謂「沙豬」?還要「大家都知道他是沙豬」?我到底做過什麼十惡不赦的行為,值得你給我戴上這頂大帽子?我真的不明白,我至今還是第一次聽到有人用這樣的詞罵我。罵人得有根據,假如你不能提出証據証明自己罵得有理,那就是「公然誹謗」,反映出你只是會躲在角落裡放冷箭的小人。
至於留言中說「把自己意識形態寫進影評是最爛的不專業行為」,那更是極其可笑的無知。「意識形態」是什麽?那就是一個人的原則和立場。寫評論能夠沒有自己的原則和立場嗎?這怎麼會變成「是最爛的不專業行為」了?你能夠提出有那個專業影評人是沒有意識形態的?只要舉出一個人的名字就好。
有時候覺得要在網路上跟匿名者辯論是很無奈的事,因為敵暗我明,我根本搞不清楚是誰在向我拳打腳踢?對方是身高180還是150?我有如在風中朦眼打拳,揮直拳還擊以為可以打到對方的臉,結果卻被身高僅150的結實地一拳打在肚子上,這種悶虧真不好受。不過我始終對人性的「善」抱持希望,「惡」的事物雖會得逞於一時,但在歷史的長河中總會過去,因此除非萬不得已,我仍然希望保持本版留言的開放狀態,只是祝願每個留言者能夠互相尊重,真正來談問題,而非「罵到爽」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