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年多,香港的電影史學界有一個話題一直爭論不休,雙方發表文章你來我往達十多篇,至今未見平息。這個話題就是:曾合作拍過香港的第一部電影《莊子試妻》等片的黎民偉與黎北海兩兄弟,到底是誰對香港電影乃至中國電影的貢獻更大?
我作為一個關心此事但個人對此段歷史毫無研究的旁觀者,並不想加入這場爭論,也不打算在此詳述爭論內情,我相信大部份的台灣電影愛好者並不關心此話題。引起我興趣的,反而是想討論一下「真相」與「歷史」之間的微妙關係。
我認為話題爭論雙方都各有鮮明立場(也各握有部份立論証據),而且對其立場十分堅持,幾已達到了「執迷不悟」的程度,因此再糾纏下去仍然是不會有結果的。
人們常說:「真相只有一個。」不錯。但人們藉以了解真相的所謂「歷史」,卻常常都不止有一個,往往會有很多不同版本的、甚至互相矛盾的「歷史」。
在學術研究的立場上,我不相信有「百分之百真實的歷史」這回事。現在我們所看到的所謂「歷史」,絕大部分都是由後人所寫,非當事人在事發當時的親自記述;就算由當事人親自記述(如日記),也有可能作假或寫錯(故意或無意),並不一定是事件的真相。若在幾十年後,有人只是根據搜集得來的二手資料來寫歷史,但卻堅持他所寫的就是「唯一真實的歷史」,我認為那是很荒謬的。
我認為「歷史書」執筆人所寫的其實只是他的「關於歷史事件的個人意見陳述」而已,並不必然是「事件真相」。只要他的立場陳述過了,任務也就完成了。相不相信,那是讀者的事,非作者所能左右。假如他想讓更多人相信他寫的「歷史」就是「事件真相」,那麼他提出來的証據就要更有說服力。否則像《319總統、副總統槍擊案專案報告》這種所謂的「政府歷史文件」,不過是一本笑話書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