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片死在台灣,誰是兇手?》能引起幾位行家和影迷的熱烈討論,頗感高興。不過希望各位能就事論事討論問題,多提一些真知卓見,別瞎扯一些五四三。
港片死在台灣的原因當然很多,不是我那篇短文能夠一一說清楚的。但我真的認為「港片近年來在台灣的發行和行銷很失敗」是最主要的原因,因為有太多影片的可觀性和娛樂性跟它的票房收入太不成比例了。兩集《黑社會》和《殺破狼》難道拍得不好看嗎?我覺得《殺破狼》的整體水準完全不輸黃金時代的港產動作片,甄子丹、吳京和洪金寶的幾場打戲甚至比李連杰的《霍元甲》還要精采呢!《霍元甲》交給博偉公司作為今年賀歲大片發行,結果台北市的票房做出了理想的86,930,800元。而《殺破狼》在去年12月交由群體公司在台發行,結果票房做了多少?才172,810元,相差了510倍!!!到底是產品出了問題?還是銷售出了問題?這不是一清二楚嗎!
至於杜琪峰的電影,在台灣從來不是被國片觀眾歸類為「藝術電影」的。當年他拍《威龍闖天關》和《東方三俠》等商業片,大家不是看得蠻開心的嗎?杜琪峰在台灣的名號應該還不算小吧?自從他在十年前搞了「銀河映像」之後,雖然有意加強了他的「作者意識」,影片也拍得比以前風格化,但從來不會把他的作品拍成只為參展的「悶藝片」。到底兩集《黑社會》拍得好不好看?有沒有意思?看過的影迷自然心裡有數。近年杜琪峰有意走「影展式行銷」,那是針對以前不認識他的歐美市場。至於傳統的華語電影市場,他實在不必用這一套。2004年底,因為《黑社會》在金馬獎入圍多項成為大熱門,因此杜琪峰才率領大批明星來台參展並炒作宣傳,當時發行本片的也是群體公司,結果《黑社會》的票房做了405萬元,是《殺破狼》的24倍。你能說用心叫賣沒有效嗎?
到了今年4月,不知什麼原因,《黑社會2以和為貴》轉交由龍祥公司在台發行。這部續集的編導成績和娛樂性一點不輸給上集(兩集在香港的票房都有一千多萬港幣),但在台北市的票房卻大跌4倍,只剩下980,752元!我不認為「金馬獎因素」是造成這個票房重大差別的原因,是否用心叫賣才是!也許是《黑社會2以和為貴》的票房失敗,使龍祥對杜琪峰電影的市場價值失去信心,因此再做《放‧逐》時幾乎是採取放棄式的做法,這樣票房怎麼會好?我不認為這是個別發行公司的問題,而是整體的心態出了問題。
至於號稱耗資2億的《詭絲》在台北市的票房才2166萬,當然還不算理想,我就指出它比三年前的《雙瞳》褪色很多。我說它「一分耕耘一分收穫」,主要是跟其他小製作的台灣片比較。要知道,今年賣座第二名的台灣片《國士無雙》,台北市的票房才只有467萬元。不過,若《詭絲》只想靠台灣市場收回成本,片商當然會哭死。既然他們投資拍的是「國際級大片」,當然是靠國際市場賣片來回收。若是一部電影只著眼台灣市場,那只能投資幾百萬台幣小打小鬧而已。當前大部份上映的低成本台灣電影不正是如此操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