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略知他/她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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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是權杖,孰能令其繳械?~給我尊敬的陳長文先生

2007-08-10 17:27迴響:83點閱:13612

 

這篇文章是給我一向尊敬的陳長文先生,也僭越地以個人的立場,就我所認識的好同事高有智,回應陳先生八月七日在中國時報民意論壇登的「筆是權杖,編採不能恣意」一文。

 

陳長文先生讓我衷心敬佩與印象深刻的,是他今年二月二十七日,主動辭去國民黨「黨產處理監督委員會」召集人一職。他到六月才公開自述,辭職的真正理由,是他主張處理黨產應該「黨產歸零,走出歷史」,反對國民黨以信託方式處理中投公司,因國民黨有不同意見,他以辭職明志。

 

我採訪國民黨新聞多年,對國民黨面對外界質疑的心態與作法知之甚詳,陳長文先生的辭職,可能是近年僅見讓我深深感動的一件事。就我粗淺的政治判斷,陳先生確實向國民黨揭示了一個未來的正確方向,雖然國民黨缺乏智慧與勇氣去接受,但我內心深處,對陳先生著實欽佩無已。

 

但陳長文先生八月七日投書中國時報,指責六月十五日中國時報A2整版,「綠委爆料 李逸洋曾透露 紅十字會濫用補助款逾二十年」報導,是「偏頗、輕忽、草率」,「倘其未加合理查證率予報導,或有明顯理由,足以懷疑消息之真實性,而仍予報導,致其報導與事實不符,則難謂其無過失。」

 

此事涉及中國時報公信力,也攸關採訪該則新聞的記者本身的信譽。尤其採訪該新聞的記者高有智,是我國會組的同仁,更是我在報社最為敬重的好同事,於公於私,我無法對陳長文先生的責難保持靜默。

 

新聞最重要的是事實,當天我即調出有智六月十五日「綠委爆料 李逸洋曾透露 紅十字會濫用補助款逾二十年」的稿子詳讀,該條稿子的重點,就在於「王榮璋昨天更爆料說,內政部長李逸洋日前曾私下向他透露,內政部調查發現紅十字會的補助款運用情形確有不當,內政部將依法追討,目前正在處理中。」

 

重點出現了,採訪人、事、時、地、物都有,那麼,這些是不是事實?陳長文先生舉出,內政部提出的「澄清」包括否認內政部長李逸洋曾向立委王榮璋先生透露紅十字會經費運用問題;內政部社會司經調查,確定紅十字會使用經費「沒有發現任何不妥」。

 

平心而論,陳長文先生這些質疑很合理,作為記者,當然要馬上去查,李逸洋究竟有沒有跟王榮璋提及此事?內政部是否認定紅十字會使用經費「沒有不妥」?還有,此事從六月爆發迄今,有沒有新的進展?

 

很快的就有答案,李逸洋向我們記者承認此事,內政部也在八月八日,發了文號為「台內社字第09601205052」的正式公文給紅十字會,明指民國九十一年到九十五年的政府補助經費運用出現缺失,部分經費未依補助款用途使用,甚至還有提撥存入內部基金,內政部正式要求紅十字會追繳三百二十餘萬元。

 

隨後,王榮璋今天早上就開了記者會,以內政部的公函,表示紅十字總會使用內政部補助款確有不當,且非常明顯,紅十字總會對此應認錯並說明清楚。更重要的,是列席的內政部社會司長曾中明說,內政部對補助人民團體的標準一致,必須專款專用,對紅十字總會補助款項的調查,六月十五日發佈新聞稿表示仍在了解中,外界所謂「並無不妥」並非事實,間接回應了陳長文先生引述質疑的「內政部經社會司調查,未發現任何不妥」。

 

事情很清楚了,高有智在六月十五日的報導,完全事後得到印證,而且還有內政部長具名的公文;記者在採訪過程中,得到的資訊,完全在後來近兩個月的發展中一步一步被證實,這是冷冰冰的新聞事件,對記者一種無言卻溫暖的肯定

 

換句話說,高有智的報導有王榮璋立委具名指控,也有詳加查證,或許令紅十字會不快,內政部文官在當時也話未說分明,但以內政部八月八日的公函看來,這篇報導是經得起檢驗的。

 

當然,整件事至今,我對李逸洋的態度與內政部的處理頗有微詞。為何李逸洋身為內政部長,要透過民進黨不分區立委王榮璋來揭發此事?為何該案明明從四月開始調查,過程中確實有發現部分未專款專用的情況,內政部官員卻與部長出現不同調?身為社會團體的主管機關,李逸洋的處理,對我而言,是相當可議的。

 

換個角度思考,此事是否有藍綠對立的背後因素,或者內政部的調查到底正不正確,那又是另外層次的問題了。本質上,這是紅十字會與內政部,與李逸洋或王榮璋之間的事(紅十字會秘書處處長陳世人也已經表明,將提出申覆),未來發展,是會停留在行政程序面,或者上綱到政治鬥爭面,就留待後續再觀察。

 

但是,無論如何,這些與高有智在中國時報六月十五日的報導,都已經沒有邏輯上的關連性。他採訪到的官方調查、立委指控,無一不具體、無一不可檢視,紅十字會有所不服,也該針對主管機關的內政部,或今天公開宣布自願放棄言論免責權的王榮璋委員,豈能獨獨針對媒體?至少就這件事的採訪與報導上,中國時報和記者高有智是站得住腳的。

 

有智勤奮、敬業,多年來真心關懷弱勢與社會議題,是個耿直、正派又有理念的青年,如今受此責難,連帶造成部分人質疑其專業,是我所不能容忍,也不能接受的事。我認為,世上之事,有其是非曲折,一旦有所誤解,只要盡所能說清楚就好,我有信心,我一向尊敬的陳長文先生,必定可以明瞭到這些。事實上,「筆是權杖,孰能令其繳械?」,就是有智這幾天的心情。

 

走筆至此,我也只是想跟陳長文先生說明,記者高有智絲毫沒有濫用「權仗之筆」。事實上,就我的了解,高有智對自己落下的每一字、每一句,確實都一直懷抱著戒慎與虔敬之心,他不是「文字的國王」,他只是在社會公義面前,竭盡所能謙卑且篤實的使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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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busoni/archive/2007/08/10/188112.html
2007-08-10 17:27作者:蕭旭岑分類:人生十八九迴響:83點閱:13612

迴響與引用列表

回應: 筆是權杖,孰能令其繳械?~給我尊敬的陳長文先生

可否有人知道這篇文章是刊登在中時2007幾月幾號~第幾版~

2008-11-18 16:56 老可愛

回應: 筆是權杖,孰能令其繳械?~給我尊敬的陳長文先生

致版主,

今晚三立大話新聞引用你在馬英九擔任主席時訪日之報導,該報導明確說馬與當時日本官房長官安倍晉三會面之具體會談內容。然而根據該節目指出,安倍以官方正式回應,並未曾與馬英九於其訪日期間見過面。

坦白說這已是舊聞,相信到如今已無多少人有興趣。然而綜觀眾多關心媒體朋友之意見,以及以質報記者自勉之信念,個人認為你非常有必要提出澄清與說明(別再一直說你沒有評論)。兩造之間南轅北轍之說法,究竟貼身採訪的記者,報導的依據與消息來源為何?

貴報系公信力受質疑容或是經營高層責任,然而特定之具名報導,身為當事人理當捍衛自己榮譽以及讀者知的權利。

2007-08-20 22:15 Elton

回應: 筆是權杖,孰能令其繳械?~給我尊敬的陳長文先生

當立委、內政部和媒體對紅十字總會提出質疑時,民眾希望看到的是,紅十字總會能夠確實說明補助款是否運用不當。若無不當,就清楚說明、提出證據表明沒有不當;反之,若有不當運用補助款情事,就誠實面對,檢討、改善不妥之處。

社福團體長年接受政府補助、民眾捐款與減免稅款,本來就應受到高度檢驗與查核。當社福團體受到質疑時,若不能積極證明自我清白或檢討改進,卻企圖操作為「政治迫害」,屆時恐失去民眾的支持與信賴。

2007-08-19 19:07 林修卉

爛標題 Make Me Cry ...

陳長文先生該文的一大重點是「標題不當」
這也是新聞媒體這幾年被狗幹的重要原因之一
很多人看報是只看(到)標題, 無緣看內文的.
以陳長文先生的質疑來說,
我完全支持他.

2007-08-19 12:38 賭爛媒體

回應: 筆是權杖,孰能令其繳械?~給我尊敬的陳長文先生

自從陳長文退出黨產委員會之後, 他說的話都變成錯誤的,中國時報編作新聞已經得到烏龍新聞排行榜第一名.何必多費口舌.

2007-08-18 12:00 清泉

回應: 筆是權杖,孰能令其繳械?~給我尊敬的陳長文先生

前一則新聞被否認了.
前一則新聞的撰寫記者,為什麼不先持查證再報導?有問過當事人王金平嗎?

不寫則已,要寫就得要寫得不易被否認.
容易被否認的新聞,乾脆就不要報導.

=======================================
2007.08.16
國民黨請王金平向親戚侯寬仁關說不要上訴?王金平:放話人居心叵測
【中時電子報黃筱筠/台北報導】

據媒體報導,國民黨高層向媒體爆料說,立法院長王金平跟偵辦國民黨總統提名人馬英九特別費案的檢察官侯寬仁是親戚,國民黨高層人士並曾下令某黨鞭級人士於昨日拜託王金平代向侯寬仁關說,請侯寬仁不要再上訴。王金平今(十七)日接受採訪時不滿地表示,「黨內是誰在放話?這講些事的人『居心叵測』!」
媒體追問黨內是否有真的請王金平向侯寬仁關說,王金平四兩撥千斤地說:「我不記得了」。

媒體報導,國民黨內人士放話宣稱侯寬仁與王金平有親戚關係,並影射王金平對特別費案的態度強硬與此有關。據媒體報導,侯寬仁和王金平的小舅子是連襟,也就是侯寬仁第二任妻子,和王金平太太陳彩蓮兄弟的妻子,是親姐妹的關係。

對於自己和侯寬仁的親戚關係,王金平用了好幾個「很遠」來說明。他表示,他和侯寬仁根本沒有往來,也不會跟他聯繫,更沒有跟侯寬仁提過馬英九特別費的案情。

王金平質疑:「黨內是誰在放話?講這話很無聊、講這個幹什麼?」他表示,黨內這樣放話非常不好,只會造成黨內更大的困擾,而且他從沒有提過侯寬仁的任何問題,講這些事的人,根本就居心叵測。

2007-08-17 19:31 xx

回應: 筆是權杖,孰能令其繳械?~給我尊敬的陳長文先生

下面的報導就有問題不合格.那個藍高層是誰啊?
真的有人去拜託嗎?還是純粹是報社自己"製造"新聞?
還是記者傻傻地被人利用去傷害王金平?

====================================
藍高層拜託王金平 勸侯寬仁勿上訴

【聯合晚報╱記者高凌雲/台北報導】 2007.08.17 04:20 pm


國民黨內又起紛爭,黨內人士放話宣稱起訴馬英九特別費案的檢察官侯寬仁與立法院長王金平有親戚關係,影射王金平對特別費案的態度強硬與此有關,據了解,國民黨高層人士曾下令某黨鞭級人士於昨日拜託王金平,希望王金平透過這層親戚關係,與侯寬仁溝通不要針對特別費案上訴,但政治敏感度極高的王金平,了解介入司法訴訟的複雜程度,當場拒絕,沒有答應這樣作。

這位黨鞭級人士今天中午面對記者查證時,則否認他知道王金平與侯寬仁的親戚關係,也否認曾拜訪王金平向侯傳話不要對特別費案再上訴。

王金平本人對於黨內有人牽扯他與侯寬仁的親戚關係,並且質疑王金平是因此才會認定馬英九的認定特別費案會有罪,王對這樣的傳聞感到十分無奈,他也否認曾公開說過任何在特別費案中馬英九應該有罪的話。

據了解,昨天下午某位國民黨黨鞭級立委接受國民黨高層人士指示,到立法院長辦公室求見王金平,雙方會談半小時,這位黨鞭級人士當場表達希望王金平能夠透過與侯寬仁的親戚關係,拜託侯寬仁不要上訴的意思,政治敏感度極高的王金平,了解介入司法訴訟的複雜程度,沒有答應。

立法院重量級人士說,侯寬仁的爸爸都不可能影響侯寬仁辦案的態度,何況是王金平只是個從未往來的遠房親戚,用膝蓋想都知道這種事情是說不得、做不得。

【2007/08/17 聯合晚報】@

2007-08-17 19:27 xx

回應: 筆是權杖,孰能令其繳械?~給我尊敬的陳長文先生

delay先生能言"細微難說之理",
要腦筋很好,心地公正才可能寫得出來,令人佩服.

2007-08-17 19:19 xx

回應: 筆是權杖,孰能令其繳械?~給我尊敬的陳長文先生

我提出記者依賴hearsay的問題,
並不是說記者不能報導hearsay,
所以並沒有Joseph先生所說的"陳義過高"的問題,
我原來只想說的是陳蕭兩人對"證據"一詞有語意上的使用差異,
所以造成雙方溝通不良

另外我並不認為"編採人員的時間壓力"可以作為藉口而閃躲hearsay的問題,
因為問題的關鍵不是記者可不可以使用hearsay(答案是可以)
而是如何報導hearsay,
我不是念新聞科系, 所以我不清楚台灣記者的新聞寫作課程中,
對reported speech的處理方式有何要求;
但我經常看到台灣記者喜歡把reported speech轉換成第三人稱寫實敘述,
或極少使用直接引述(加上引號),
或刪掉一些報導小句(XXX說:),
或者略過報導人的名字(某位消息人士私底下透露...),
或者喜歡從這些hearsay再做進一步推論;
這些容易誤導讀者並逃避言語責任的寫作技巧,
是寫作訓練與習慣的問題, 跟編採人員的時間壓力一點關係也沒有

我在讀美國報紙時注意到他們用大量的直接引述法,
也不怕麻煩地在每一句前重複累贅地使用"XXX說"
另外, 雖然報導人的隱私很重要,
但是當他們提出要求不能透露他們名字時,
他們提供的hearsay就有必要進行查證,
或找到能支持他們說法的證據(嚴格定義)之後,才能報導
(如果可以避免成為別人放話的工具, 拖上一週又會怎麼樣呢?),
處理hearsay的方式是分辨好記者與壞記者的指標之一,
而且這絕對只是最低倫理標準

2007-08-16 19:48 delay

回應: 筆是權杖,孰能令其繳械?~給我尊敬的陳長文先生

我只記得以前有一個後衛, 因為他的失誤使他的球隊無法晉級世界盃第二輪, 結果他一回國就被黑道槍殺了......

2007-08-16 19:14 shouri

回應: 筆是權杖,孰能令其繳械?~給我尊敬的陳長文先生

寫的真好呢!

2007-08-16 01:57 hi

回應: 筆是權杖,孰能令其繳械?~給我尊敬的陳長文先生

JOSEPH 先生的這篇回應真好

我讀了原報導
也讀了陳長文先生的文章
前前後後看都不覺得問題在高有智先生身上
蕭先生要以後來浮現的事實來證明高先生的報導公正
在我看來是同事之情也是對高先生的肯定
這我沒有意見也認為很值得做
但是
蕭先生以為以後來浮現的事實來證明高有智先生的報導無誤是個正本清源之道
却是個與此事本源起始不相干的做法
因為這些原本可以避免的爭端
其本其源就在中時編輯下標題的專業問題以及內部控管的問題
別人借題發揮固然有其問題
但別人有問題不表示中時的問題就微小
或者可以用指出別人的問題來迴避中時的問題

中時可以力求改進的所在如此明白
但是蕭先生似乎自始至終都不以為然
這真是令人遺憾的事情

2007-08-15 22:26 九印一章

回應: 筆是權杖,孰能令其繳械?~給我尊敬的陳長文先生

有個故事是這樣的。

某國足球代表隊,在一場關鍵的國際比賽中,因為守門員判斷失誤,被對手攻進致勝的一球,而失去進軍世界盃的資格。由於代表隊背負著全國人民的期待,因此發生失誤的守門員賽後懊悔不已,把自己關在家裡三天,直到心情稍微平復,才到常去的理髮店,整理一下儀容。

理髮師剪著剪著,終究還是按耐不住,對守門員說,過去這三天我一直在想,當時如果我是你,我不會犯這樣的錯。這個守門員看了理髮師一眼,幽幽的嘆到,當時如果我有三天可以想,我也不會犯這個錯。

當然,這篇新聞,從記者是否對HEARSAY的求證,到標題是否精確,都受到來自各方不同觀點的論戰。不過對於這個新聞倫理上的議題,我比較傾向把他放到真實惡意這個框架底下,並且納入編採人員的時間壓力來檢視,才不會陳義過高。

有網友認為,HEARSAY並不足以當作記者落筆時有所本的證據,這當然是最理想的狀態,但是落到現實環境中,持這種批評論調者,並沒有將報社人力上的編制,記者的工作量,與截稿壓力等因素考量進去。如果每個記者都必須將所得到的訊息充分研究,查證,分析之後,確定其為真實,才可以報導,那恐怕不是報社要改成週刊,就是得雇用三倍以上的人力,才能滿足這種完美主義的苛求。

在新聞倫理上,便以平衡報導,給予另一方充分表達立場的機會,來解決有聞必錄跟截稿壓力之間的兩難,同時作為排除真實惡意的最低標準。從這個觀點來看,既然當天高記者已經同時處理紅十字會否認指控的新聞,基本上他已經盡了記者最基本應盡的義務,也不具有真實惡意,而蕭記者辯護的主要立場,也正是建立在排除高記者的真實惡意之上。

至於需不需要凡事都用最高倫理標準來衡量,我想,跟那個理髮師一樣,It’s always easier said then done. 如同這個守門員,如果高記者有三天時間可以思考,可以查證,想必他也不會有聞必錄吧。

至於編輯下標的問題,我同意向內找網友的看法,這是引發陳大律師不滿的癥結所在。這點中時編輯部可能需要多加努力。

2007-08-15 19:04 JOSEPH

回應: 筆是權杖,孰能令其繳械?~給我尊敬的陳長文先生

夏瑞紅小姐:
你的一番美意,看起來是對牛彈琴.
孔夫子說過--朽木不可雕也.

2007-08-13 11:56 xx

回應: 筆是權杖,孰能令其繳械?~給我尊敬的陳長文先生

delay先生講得很對.

記者把hearsay當證據來寫,而且還寫得一副理直氣壯的樣子,這種做事不嚴謹心態實在要不得,根本就是不把別人的名譽當一回事,只要老子我缺錢不爽需要一篇稿子,就隨便地寫隨便地刊登了.

做事不嚴謹就容易被吐槽,所以大家才在這裡寫了一堆,結果是對牛彈琴.

==================================
陳先生是律師, 對他而言hearsay不算證據,
蕭先生與高先生是記者, hearsay就是整個世界了
內政部說的話對蕭先生來說就算是鐵證,
陳先生定義的證據可能是指確實的金錢往來的單據
這樣子當然雙方是在雞同鴨講

2007-08-11 16:20 | delay

2007-08-13 11:52 xx

回應: 筆是權杖,孰能令其繳械?~給我尊敬的陳長文先生

觀察這幾天,版主蕭旭岑及其護短同僚的回應,
顯然是不知悔改,不知問題出來那裡.
對這些記者的水準很失望.

2007-08-13 11:43 xx

回應: 筆是權杖,孰能令其繳械?~給我尊敬的陳長文先生

夏小姐不愧夏瑞紅名號.
高手一出手便知有沒有,韓暉昨,藏拙吧

2007-08-13 07:31 拙拙

回應: 筆是權杖,孰能令其繳械?~給我尊敬的陳長文先生

這個流氓老龜啊
難道你這樣就能替藍營加分?

2007-08-12 22:06 看不慣

回應: 筆是權杖,孰能令其繳械?~給我尊敬的陳長文先生

罵你就是你這冒牌的,你還真欠罵,自己對號了,奴才你是。
什麼紐約客?
敢個名吧,你該叫扁之龜奴的。

2007-08-12 16:49 老薑

老薑自打嘴巴

你既是匿名攻擊,老子就不吃你這套,
你自個兒拿去自慰吧。

老薑,你是在說自己嗎?

2007-08-12 16:44 紐約客
共5頁: 1 2 3 4 5 ,目前在第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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